农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促进乡村振兴的“烟台探索”

2020-11-29 14:18
党员干部之友 2020年11期
关键词:领办集体农民

30年前,“莱西会议”鲜明回答了“党要不要领导农村、怎样领导农村”这一时代之问,解开了改革开放之后农村工作的一大困惑。30年后的今天,“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时代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党如何领导农村,如何解决农民群众组织化程度较低、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下降、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依然是乡村振兴特别是组织振兴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近年来,烟台市委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由点到面地推行了农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通过做实党支部领导地位、用好合作经济组织这一平台,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聚集和优化农村资源要素配置,形成了推动“五个振兴”的主体力量。目前,全市6443个行政村中,已有2779个村党支部领办了合作社、占总村数的43%,带动村集体新增收入4亿多元、群众新增收入5亿多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好班子选好带头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关键要有一个好班子,特别是要选出一个好的党支部书记。我们坚持选人在先、领办在后,首先在选好配强农村“两委”班子上下功夫,把政治标准作为选好村干部的第一关,提出“好人+能人才是合格当家人”的选人标准,真正把讲政治、敢担当、能致富、会服务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班子。放开视野选配农村党支部书记,村里有合适人选就从村里选,村里没有合适的就从乡镇、县区和市直部门中挑选,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配备了一批有情怀能担当、会干事不出事的党支部书记。市委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33条扶持政策。开展精准培训,每年组织农村党支部书记到知名高校举办“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专题研修班,筛选部分村干部到示范村跟班学习,有效提升了农村干部领办合作社的能力水平。

二、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把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之中,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于法有据,名正言顺。在没有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由党支部书记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入股,群众以土地、资金、劳动力入股。在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首先用集体资产注册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再吸纳群众和工商资本入股,建立起村集体和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运用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运营和监督。这就把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结合在一起,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既坚持了党的领导,又体现了法治精神。

三、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在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把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贯穿合作社建章立制、理事选举、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充分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利益分配是合作社能否办起来和持续办下去的关键环节,我们在股权设置上明确规定,村集体持股比例不低于10%,单个成员持股比例不超过20%,对低收入户、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采取土地入股、股权赠予等方式,尽量吸收他们加入合作社,从而防止了“大户垄断”,保证了多数人的利益。在收益分配上,合作社把保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除提取5%—10%公积金用于合作社自身发展外,剩余收益全部按股权返还村集体和群众,保证了社员群众每年除土地流转费、合作社务工收入外,还能有一定的年底分红收入。

四、防范风险规范运作。合作社是经济组织,也是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自然会遇到各种风险,搞好风险防控,让农民入社安心、共享收益,是合作社能否办好的关键。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大呼隆”,以制度保障规范发展,以试点示范带动面上稳步发展,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成功一个。市里出台了促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领办标准,建立章程统一审核、项目统一论证、财务统一管理、社务统一公开等“六统一”运行机制,在合作社注册、经营、分红等各个环节,形成科学规范、闭环监管的治理体系。在合作社的建社原则、发展目标、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上,由区市党委提出主导意见,确保合作社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共同富裕的办社方向;镇街党委对成立的合作社是否按章程组建、按制度运作、按标准考核等进行审核把关,合作社所有重大事项都要由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通过,确保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烟台市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把农民群众重新组织起来,使农村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合作社的平台功能和群众的能动性有机结合,较好地激活了农村资源要素,破解了乡村振兴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收到了初步成效。

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找到了干事创业的载体。增收致富是农民群众的核心利益,谁能领着群众增收致富,群众就会跟着谁走。通过领办合作社,农村党支部走上了经济发展的“前台”,开展工作有了抓手,群众对党支部有了信赖,较好解决了农村发展集体经济无路径、组织群众无手段的问题,党支部也真正成了农民群众的主心骨和大靠山。

二是一家一户的农民群众找到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好路子。合作社把农村过去闲散的资源盘活起来,把分散的劳力、资金整合起来,统一经营管理,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现已流转土地23万多亩,连片平整后新增集体用地1.7万亩。合作社生产经营不再是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而是采用良田、良种、良法、良品模式,运用水肥一体、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实现了种植标准化、生产规模化、产品品牌化,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烟台是山东苹果的主产区,苹果种植面积近300万亩,其中有120万亩是20世纪80年代栽植的老旧果园,过去一家一户的种植方式改造这些老旧果园相当困难。去年以来,我们以合作社为平台,建立农户、村集体、龙头企业互惠互赢的利益合作共同体,加快了苹果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去冬今春全市已改造老旧果园47万亩,今冬明春和后年将全部完成120万亩老旧果园的改造任务。合作社经营方式还有效地实现了农民与市场的对接,改变了一家一户面对市场的不利地位,实现了农业产供销全链条创新。

三是拓展了人才振兴的新通道。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既培养了一批懂政策、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干部,又吸引了大批外出务工人才返乡创业,还促进了城乡人才资源共享,缓解了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农业后继乏人等问题。据初步统计,全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已吸引3000多名优秀人才回乡创业,培育农村后备力量1.9万多人。

四是实现了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互利共赢,进一步完善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村集体和农民个人通过股份合作联在一起,以股连心连责连利,形成共建共享联合体。村集体通过盘活集体资源,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形成长期收益、稳步增收机制。农民群众既有土地流转收入、合作社收益分红,又可到合作社务工取酬,或通过再就业、再创业增收,实现了多渠道增收致富。特别是通过吸收农村残疾人、老龄人的入社,促进了弱势群体的稳定增收、共同致富。

五是促进了乡村善治和乡风文明。通过支部办社、村社共建,建强了村级组织,壮大了集体经济,规范了村务管理,实现了乡村“五个振兴”互促共进。多数村居都从合作社提取一定数量的集体收益用于硬化村内道路,修建活动场所,改善村居环境,还有的开展了农业、科技、文化、卫生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活动,丰富了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村民的文明素养。

烟台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在推行农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收到了初步成效。我们深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振兴”的战略任务,任重道远,需要继续深入地进行创新和探索。我们将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牢牢抓住组织振兴这个重点,深入探索党的领导在农村落地落实的新平台新路径,为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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