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探讨

2020-11-30 11:47郭轩如
法制博览 2020年15期
关键词:监督管理权益监管

郭轩如

沈阳工业大学,辽宁 沈阳 110023

最近这些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较为迅速,但是互联网金融需要依靠创新进行发展,也可以理解为互联网金融不仅需要应对传统的金融行业内出现的风险,还存在着一些由于创新所带来的技术性风险和系统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多发性,不仅损害了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还导致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更加困难。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能够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快速发展,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权益机制并不健全,导致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之处

互联网金融是将传统的金融行业和互联网技术进行结合的全新模式。与传统模式下开展的金融行业进行比较,发现互联网金融有着明显的优势,能够在开展业务时,降低需要花费的资金,并将信息发挥最大化的作用,不受时间的限制来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1]。但是互联网金融存在着一定的未知性,在收获更多经济收益的同时,也代表着需要应对更多的风险,增加了消费者权益受损的可能。

第一,在互联网模式下进行金融服务,不需要在线下进行联系,消费者很容易相信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工作人员的想法,这也代表着其需要应对更加多元化的风险。第二,为互联网金融提供资金的参与者大部分都是普通群众,并没有金融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对于风险进行识别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存在着很多不足,而且其缺乏进行维权的意识。很容易被金融机构转嫁风险,而一旦出现风险,大部分参与其中的群众都会受到影响,甚至是出现社会动荡。为此,要根据其特殊之处,制定相关的制度建立完善的机构来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使消费者能够更加放心地参与到金融活动之中,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

(一)从法律角度来进行分析

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地保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但是从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来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当前我国和金融业相关的法律,都还是用于传统模式下的金融行业,目前还没有专业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仅仅只是通过了一些规定,来使其行业能够较为规范的开展[2]。在2015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其它相关部门一起制定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互联网金融仍然具有传统金融所形成的风险,为此要对于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建设多样化的机制来解决金融纠纷。这能够对于维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落实,为此我国要尽快进行专项立法,使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这一工作能够依法高效地展开。

(二)从对于互联网金融展开的监督管理进行分析

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督管理,能够有效地对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障,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仍然选择使用分业监管模式,导致其监管存在着一定的漏洞,难以进行协调,和传统金融行业所提供的业务进行比较,互联网金融业务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其主要开展的业务大部分是跨行或者是混合各个行业来进行经营。比如说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缴纳水电费、医疗保险等,各个行业之间的联系越发密切,为此需要不同的机构来对其进行监管,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作为支持,监管出现问题很可能会互相推卸责任,此外,即使不同的监管机构之间,达成一致共识,但是在进行业务对接的过程中仍然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并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高效发展,为此必须要对于现有的监督管理模式进行调整[3]。

(三)在现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在现实展开时,效果并不理想。在互联网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时,会在合同中明确标出,客户所造成的损失和企业没有任何的关系;在进行实际操作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并没有为消费者考虑,消费者的资金是否安全和企业无关,没有通知消费者帮助其对于风险进行预防。而由于互联网中的科学技术水平比较高,一旦出现黑客威胁等,也没有明确提出应该由谁负责,出现的损失大部分都由消费者承担。除此之外,我国金融企业并没有认识到保护用户隐私的重要性,消费者的隐私经常出现泄漏。

三、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的措施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

虽然我国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其并不适用于此[4]。比如说,当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遭到泄漏时如何进行保护,这都是新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国必须对于相关的法律进行完善,制定适用于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特别是加大力度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使其隐私得到尊重。

除此之外,还应该建立相关的机制来对于消费者的纷争进行化解,并且要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特殊性,使机构能够不受时间地点行业的影响,更加高效地处理相关的问题。还可以从消费者是在线上进行交易这一特点,来由第三方机构通过网络进行化解,使出现的纠纷能够被更加快速地解决。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出现矛盾纠纷的双方同意进行线上调解。

(二)全面的进行监督管理

由于我国目前所进行的监督管理,所采用的是分业监管模式,导致我国各个监管机构没有统一的监督管理方式和标准,进行的监管工作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并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5]。为此,我国应该建立完善的机构来对信息进行共享,达成全面的进行监督管理这一目标。可以对于原本的分页监管模式进行调整,使各个监管部门能够进行合作,成立专项小组来帮助其更好地进行沟通、交流,使其能够更加顺利地开展工作。

并且,因为互联网金融涉及到诸多行业的内容,仅仅是某一个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很难做到游刃有余,所以在进行监管工作时,大部分的监督管理机构会考虑到自己所承担的监管任务,这就需要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确保市场能够正常的进行交易,有效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并且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我国可以加速建设互联网金融协会,并制定相关的规范来进行约束。

(三)对于消费者进行信息披露使消费者形成预防风险的意识

互联网金融活动的信息并不是透明的,为此要对于消费者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能够自主进行选择,并提示消费者其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使消费者能够对于风险形成一定的认识,并询问金融机构应该如何预防风险,减少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对于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地惩处公示互联网金融企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

四、总结

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进行完善,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需要,目前还存在着很多因素对于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不利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来进行解决,建成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减少消费者受到的损失,提升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水平[6]。

猜你喜欢
监督管理权益监管
意外伤害与权益保护
漫话权益
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的思考与探讨
带头增强“四种意识”推动监督管理常态化
某区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管理的做法及建议
广场舞“健身权益”与“休息权益”保障研究
监管
监管和扶持并行
放开价格后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