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体困扰到公共议题:后真相时代新闻价值标准的流变

2020-11-30 09:16刘雯黄宇鑫
传媒 2020年6期
关键词:新闻价值

刘雯 黄宇鑫

摘要:从社会学中关于个人困扰与公众议题的关系维度,介入人类学的“反思”情境,通过对引发国内舆论广泛争议的新闻事件进行透析,探议后真相时代下新闻价值标准的“流变”及其成因。本文认为“后真相”的舆论流弊与互动张力共同作用着新闻价值的标准判断,社交媒体等新传播媒介环境下公众舆论的互动与敞开为“后真相新闻”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同时后真相新闻价值标准的流变建构了新的价值判断。

关键词:后真相 新闻价值 公共讨论

引发国内舆论广泛争议的“江歌案”“小凤雅事件”“重庆大巴坠江事件”等典型案例从“个体性困扰事件”到“公共性讨论议题”的过程中,公众舆论倒逼新闻事实,在追逐时间与速度的社交媒体中所谓“新闻事实”却又呈现莫衷一是、虚实难辨的景观,从而引发公众情感假设与新闻真实发生的反转。然而,我们不得不思考的是,什么才是衡量真实性、即时性、交互性相互作用下的新闻事实的价值标准?新闻价值的衡量标准发生了什么变化,其成因是何?带着这样的追问,本文介入人类学的反思情境,探议后真相时代下新闻价值的标准之变。

一、后真相时代影响新闻价值的标准判断

网络公众借用技术实现了无限的话语可能,也掉入了难以用一种理性标准衡量的“后真相时代”。这种“无限可能性”,作用于2016年频发的英国脱欧事件、特朗普成功票选美国总统等一系列影响全球化政治发展的“黑天鹅事件”,“Post-truth”(后真相)成为全球学者讨论的热词。牛津大学对该词解释是:“相对于客观事实的陈述,民意更容易受到情感和个人信念的影响,还可以理解为,事实本身退居到第二位,而受众对事件本身所持有的态度、带有的情感占据主导地位。”随后“后真相”从政治学领域被引入传播学领域,学者们将“后真相”的概念进一步推进,即在社交媒体平台上,一些人出于自身利益诉求需要,对事实进行“再包装”,由此挑逗起受众“情绪化的想象”,使事实真相让位于受众臆想中的事实。

针对后真相这一热词,国内学界与业界纷纷阐析,其中有以下几种观点:一种是正本清源类。学者胡翼青认为中国语境下的“后真相”是大众传媒在新媒介环境下出现了话语危机,而欧美语境中的“后真相”是民主政治的技术基础在新的媒介环境下遭到了怀疑和挑战,这两个语境不能混淆。学者潘忠党在“后真相”以及“后学”语境的批判逻辑、新闻真实性背后的事实观和真相观中重新阐发了新闻的专业主义理念。一种是辨析问题类。学者陈凯将“后真相时代”的到来归因于传统媒体的失守和社交媒体的乖张。学者全燕认为“后真相时代”出现了社交网络信任危机等突出的社会问题。还有一类从新闻实践的角度出发,即守正出新。媒体人易艳刚认为“后真相时代”引发了新闻价值标准的变化,将对新闻行业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从以上对“后真相”与新闻生产的关系中不难看出,新闻价值的标准判断依附于新闻生产,而新闻生产深受后真相的影响。“后真相”催生谣言、虚假信息,成为伪民意泛滥、非理性宣泄的出口,“后真相”也集聚了网络舆论互动,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舆论景观。因而,“后真相”的舆论流弊与互动张力共同作用着新闻价值的标准判断。

二、从个体困扰到公共议题的流动反观新闻价值标准的流变

美国社会学家赖特·米尔斯推崇“社会学的想象力”,拥有“社会学的想象力”的人能够把“源于周遭情境的个人困扰”与“关乎社会结构的公共议题”相联系,将个人境遇与社会结构、社会历史结合在一起,在理解个体的同时窥见整个社会的走向。我们不妨利用个体与社会情境的联系后真相时代下新闻价值标准的流变。

丁柏铨对新闻价值标准进行阐述时表示需要抓住两个基本点:一是事实。新闻价值由事实本身的因素决定,受众可以发现、开掘事实的新闻价值,但不能改变事实所固有的新闻价值。二是受眾关注度。披露以后无人关注的事实,无新闻价值可言,因而不配叫作新闻。在这两个基本点之间,如果没有记者这样角色充当中介,某些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就会因得不到报道、传播,故而其新闻价值就无法由潜在转变为显在,或新闻价值以显在状态存在却无法获得广大受众的认可。这段话用来理解个人困扰与公众议题的关系,恰恰印证了新闻媒体的介入动态呈现了新闻发生,揭示了新闻事实,将个体事件开掘为公众事件。

1.时间维度向空间维度转向。美国大学教授格兰特·赫德最早提出西方新闻价值的基本框架,经过多年的新闻实践,国内学者梳理了新闻价值的基本要素如真实性、新鲜性、重要性、接近性、显著性、趣味性。伴随新传播技术的诞生,人人拥有麦克风成为现实,由主流媒体议程设置的传播格局被打破,社交媒体的出现又对传统媒体新闻价值判断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这些影响中,学者胡翼青梳理了两条路径:第一条路径来自社交化媒体的空间观,认为社交媒体作为一种新的可视化技术和开放的信息空间呈现出了海量和快速变动的相关信息,让公众同时“看”到了不同的信息线索和观点;第二条路径从技术赋权的角度切入,认为社交媒体更为直接地呈现出多元社会主体的复杂权力关系,从而破坏了公众对以往由精英操控的单一信息线索的简单认同。这两条基于“空间”和“权力关系”的视角对于理解后真相时代新闻价值标准有一定的启发意义。此外,还以“时间—速度”的维度作为分析视角揭示了社交媒体消灭时距的传播,同时消灭了完整意义的传播文本,因而新闻报道成为碎片化和不确定的新闻线索,社交媒体以这样的方式将后真相呈现在公众面前。“空间”与“时间”这两个维度,因社交媒介中的新闻发生而产生了显著关联。

2018年10月28日上午10点,重庆万州区长江二桥上一辆大巴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冲破护栏掉入长江。事故发生后,事发现场网友拍摄的大巴坠江后的现场视频和截图在社交媒体广泛传播,部分中央媒体在内的主流媒体在报道此事时,标题使用了“女司机违规”“轿车逆行”等字眼,导致涉事女司机成为网民痛骂的对象。当日中午12时、17时,平安万州通过官方微博确认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澄清了网传的“女司机逆行”等不实信息。随后大巴与轿车的冲撞视频扩散传播,进一步还女司机清白。

这起新闻之所以发生反转,归因于主流媒体相信社交媒体的空间真实,如视频中逆向撞毁的轿车,受众惊诧的引导性声音,以及对轿车女司机独坐在路边的异化解读等等,呈现出的这些“空间性真实”,消解了对新闻真实核查的判断。这其中,基于社交媒体的爆发式扩散,令主流媒体的新闻生产流变为时间竞逐。从时间到空间的“流动”中,新闻价值的标准也随之发生着人为的流变。

2.真实核查向“探轶”推断转向。社交媒体语境下受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愈发多元化,但与之相对应的,受众却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辨别事件的真伪。在主流媒体影响力受到社交媒体削弱时,一旦网络舆情爆发,在事实调查尚未尘埃落定前,许多网民更容易受到身边网络“小圈子”的影响,做出与事实真相截然相反的判断,这在很大程度上会使人在情绪的发泄中丧失对真相的探求。更进一步来说,受众与信息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事实的代理人与事实的接受者这样简单的二元关系了,这种复杂的关系又恰恰加剧和维护着后真相时代的瓦釜雷鸣。新闻真实的探寻在众声喧哗下演变为新闻发生的个人化推理,依据社交媒体中的不确定性信息,人人都迫切对新闻真实进行“合理化”推断、还原、想象、假设。本文将这种个人化的,急切的对新闻真实加以推断的过程称之为“探轶”。

以“江歌案”为例,因江歌母亲在微博中曝光涉案人员刘鑫和亲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呼吁联名三十万网友惩治凶手陈世峰,引发新京报旗下“局面”等媒体的关注和跟进,2017年11月9日“局面”发布的刘鑫和江歌母亲等25个采访视频,引爆舆论热点。社交媒体中的受众纷纷跨国“舆论审判”这起“罗生门”式案件。这起案件中,媒体的舆论焦点包含两个关注点:一是追逐声讨涉案人员刘鑫,二是关注同态复仇即让陈世峰一命抵一命。网民所表达的朴素和传统的伦理道德观——谴责忘恩负义、力主同态复仇——构成了空前的道德义愤浪潮。

正是基于网民的情绪表达,“江歌案”中媒体、受众、受害人家属等对真相的追寻如同一场“探轶”。定义事实的角色发生了转变,掌握舆论发声权的不仅仅有专业媒体,还包括一批具备一定批判能力的网民。由于真相的定义者角色多元化,当他们在进行事实阐述和二次传播时,就有可能诱发滋生虚假信息,毕竟,对于探索真相而言,当一个人置身于一个完全陌生的信息领域,他最开始获取到的信息可能是局部的,要达到对一个事件全局性的认知和理解,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进行实践调研,而网络信息传播的迅疾却往往等不及让事实“再飞一会儿”。

3.空间接近向心理审判转向。传统新闻价值观往往强调空间接近,所谓空间接近指的是在本地发生的,与受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新闻。传统新闻生产受到信息传播条件的限制,编辑往往会注意筛选与本地居民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凸显新闻事件的空间接近性。但是互联网的出现让整个世界成为了一个紧密相连的“地球村”,进一步影响了传统意义上的新闻生产价值标准,空间接近性强调以不同类型社会空间为新闻价值的评判标准,由于网络社群呈现出极强的线下隐秘和线上鲜活,从而逐渐消弭了社会空间边界。受众从社会空间的地理区域同场,开始向网络社群組织心理结构同场转变,即空间接近向心理接近发生“流变”。心理接近指尽管某些事情发生场域具有一定的距离,由于受众在经济、文化、人事等方面与其具有密切联系,远方发生的事情会引起公众感情、心理上的共鸣。在社交媒体时代,由于受众接收信息的主要载体由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转移向了手机,手机屏幕的窄小限制了受众接受信息的数量和长度,为了在极短时间内吸引受众关注,编辑在内容、图片、标题制作上更注重突出以情感为导向,强调新闻事件中信息和人之间的关系,因此造成了受众在接触到与自己有类似遭遇的新闻事件时,往往会主动代入自己的经历和情感。

以“王凤雅事件”为例,2018年4月9日,微博“作家陈岚”声称王凤雅疑似被父母虐待致死,并“爆出”王家重男轻女、诈捐。随后多家自媒体纷纷发声,一时间,王风雅再次被网民“舆论消费”,“重男轻女”“诈捐”等声音甚嚣尘上,部分网民在网络上讲述自己童年被亲人虐待的经历获诸多认同,公众情绪的表达来自于强烈的代入感,非理性的谩骂占据了主流。但事后经过《中国新闻周刊》、新京报“局面”等媒体的跟进,真相浮出水面,王家从未虐童也没有放弃过给孩子的治疗。

这起网络舆论事件,个体生命的悲愤与困顿被放大,置于广大受众“以道义之名”的宏大评议中。在社交媒体中,受众从社区场域转向网络场域,实现了自我同理心的转移。受众的情感与心理在社交媒体中得到极大的释放满足,网络空间带来的“表达”与“安置”,以及不设防的“宣泄”,强烈刺激了受众的“心理接近”。新闻价值的判断标准也在受众同理心的影响下,发生了地理空间到心理接近的转变。

4.个体体验向公共话语转向。传统媒体里,个体生命难以直抵公共空间的核心,个人话语无法与公共话语实现同频。这样就认为个人与公共是割裂的吗?人们私人生活里的或陷阱或跳板的想法行为,“正是全世界各个社会的结构本身发生的那些看似非个人性的变迁。”依照米尔斯的思路,个人与社会有着错综复杂的关联。用这样的思路来观照被称为“传声筒”的公共媒体,尽管传统媒体与社交媒体本质上均是传递表达话语的机构,由于两者的传播形态有所区别,产生的传播效果也有明显差异。新传播技术的出现给予广大网民以更广泛的发言权,信息生产及传播不再依赖于单一的新闻媒体供给,专业化媒体和受众共同参与构筑了一个崭新的话语场域,这也让新闻媒体对公共事件的判断有了更新的量化指标,如受众的点击率、转发量、评论数和点赞数等量化指标越高,说明该事件、该人物也愈发为受众所关注。在“后真相时代”下,以往由精英人士垄断话语权的局面被打破,媒体从选材定位到叙事文风上,追求的是更接地气、更加大众化的叙述方式,受众不仅关注国家动态发展,同时关乎百姓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软新闻也更能吸引网民的点击。

2017年12月11日“江歌案”庭审,开庭前凤凰卫视着手报道策划,派出了记者出庭旁听并对案情审判进行报道。凤凰网视频开设直播间全程直播审判进展,网站编辑人员同步上传庭审速写图和文字解说,进一步增强了现场感,直播间还开设了评论板块,网络的便利性方便了广大受众能够实时了解该案情的进展状况。“江歌案”舆论导火索是江歌母亲爆料涉案人员个人信息,并在社交媒体联名网友惩治凶手,以此期望舆论倒逼推进案件进展。这其中,江歌母亲借助社交媒体抒发个体话语,引起网友、公共媒体的关注,借助社交媒体个体话语实现了向公共场域的流动。在后真相时代下,站在舆论风暴中的未必都是著名人物或事件,小人物或者日常事件同样也能够因为利益冲突、心理贴近,借助网民的讨论、媒体的聚焦而放大,进而演变为小群体之间观点、利益之争的隐喻。

三、结语

赖特·米尔斯告诉我们要厘清人和社会的关系,需要运用想象力结合更广泛的社会现实,来理解我们自身的现实。各式各样具体情境中的体验往往由结构性的变迁所导致,要想对社会结构的观念有清醒的认识,就要有能力透过纷繁多样的情境捕捉到这类联系。当互联网以变革社会结构的磅礴浪潮席卷新闻传播业时,以互联网传播为载体的社交媒体等社交媒体以压倒性之姿傲视传统媒体,社会结构的底层人际关系也在被重构。拥有强大传播能力的互联网弥漫着真相难辨的不安和焦虑,公共话语、社会道德、輿论情绪被肆意践踏,经由这种机制选择出来的信息更容易实现大范围传播,并没有抚慰拥有更广泛话语权力的底层用户。互联网为载体的社交媒体传播看似是一场“舆论的胜利”,实则构筑了一个更大的“信息茧房”。起初,相当数量的用户相信互联网具有“自净”能力,这时,公众舆论迫切需要代表“公众立场”“国家声音”的传统媒体以正视听。

受互联网迸发的新传播媒介影响,后真相新闻所反映的新闻价值的标准正是基于这样的传播环境,在公众舆论的互动与敞开中建构了新的价值判断。然而后真相新闻的土壤却并不能够滋养刚刚完成话语结构性变迁的底层公众,最后发现后真相时代下的“公民记者”新闻仍需传统媒体的“职业记者”引导舆论、匡扶守正。难道说后真相时代下判定新闻价值的标准又倒退到传统媒体为大的时代了吗?显然这与事实并不相符。新闻价值标准的流变过程需要进行反思,且需要考虑当下新传播形态和身处其中的公众、媒体和新闻传播业。

后真相时代如果对社交媒体泛滥的假新闻等进行纠偏补弊,而不对个体困扰到公众议题的传播路径进行反思,进而对新闻价值标准的流变不去反思性总结,那么必然会受困于社交媒体等新传播媒介的渔网里。新传播媒介构建的硕大的“信息茧房”,必须依靠媒体与公众共同破除壁垒,在实现更高新闻价值的过程中,守正新闻媒体对人与社会的重大责任。

作者单位 南宁师范大学

本文受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社交媒介语境下广西少数民族村落文化转型研究”(项目编号:18CXW002)的资助。

参考文献

[1]胡翼青.再论后真相:基于时间和速度的视角[J].新闻记者,2018(08).

[2]潘忠党.在“后真相”喧嚣下新闻业的坚持——一个以“副文本”为修辞的视角[J].新闻记者,2018(05).

[3]陈凯.从美国大选看后真相时代社交媒体的乖张[J].传媒,2017(01).

[4]全燕.“后真相时代”社交网络的信任异化现象研究[J].南京社会科学,2017(07).

[5]易燕刚.“后真相时代”新闻价值的标准之变[J].青年记者,2017(02).

[6][美]C.赖特·米尔斯.李康,译.社会学的想象力[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

[7]丁柏铨.论新闻的双重价值标准[J].新闻界,2000(08).

[8]展江,刘亚娟.江歌命案何以成隔海打牛的“舆论审判”?[J].新闻界,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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