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博物馆藏部分碑刻、拓本释考

2020-12-01 05:05黎文宗贲小梅
广西地方志 2020年4期
关键词:碑刻碑文会馆

黎文宗,贲小梅

(桂林甑皮岩遗址博物馆,广西 桂林 541000;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广西 桂林 541006)

2018年底,南宁市博物馆将原存放于粤东会馆的碑刻类文物整体搬迁至新馆库房中,并将库前区通道辟为临时暂存处,用于临时存放各类碑刻及建筑用石构件等文物。2019年3月,笔者曾对这批碑刻进行了大致的整理,共发现清代石碑7块,民国石碑2块,年代不详的石刻1块,相关的研究成果刊发于《广西地方志》2019年第4期中。[1]及至2020年5月,因消防需要,这批寄存于库房前区的石碑、石构件等被集体转移、安置,在层层相叠的石碑和石构件下,又发现4方碑刻。另外,通过核对档案,笔者又从相关档案中发现了1份碑刻拓本。这4方碑刻及1份碑刻拓本均为史料所不载,亦是2019年整理时遗漏且未著录的。这些碑刻(拓本)的内容多数与秦晋书院有关,也有两方碑刻与之前已释考的清代告示碑为同一组碑刻,互为上下文,正可考天后宫历史。这些对于我们了解南宁秦晋书院以及天后宫的历史都有着重要的价值。有鉴于此,笔者将这4方碑刻及1份拓本的碑文补校、释考如下。

一、清乾隆五十四年福康安颁告示碑

此告示碑分别镌刻于两方石碑上(暂名“首碑”和“次碑”),两碑均为青石质。其中,首碑已缺失下半截碑文,碑体还曾被嵌作墙体,局部碑面为现代瓷砖贴覆。首碑宽0.8米,残高1.06米,碑首未见题名,碑文则是楷书阴刻,题为:

御前大臣、经筵讲官、太子太保、内……

□□□等呈……批查田房产业总以……者,其粮税仍于册内开……匾立祠。及刘纯美等呈诉各……天后宫创建已久,并不始于明季,天……地亩粮税册内开载,北厢一图十……分零北厢一图十冬莫任奇户,坐……莞二县商民买受在后之据,则可……地税则是,庙内庙外,地基之税俱在,莫任……所。莫天久、莫任奇者,不知何人,定系当时……庙可立,创立会馆,遂将此户地税全行买受……有会馆以为缷货居停之所,秦晋齐鲁之商……关帝,闽广之商则供天后,而总名之曰会馆。今庙建在前,而地买在……姓者……年,地基粮税照册完纳,一百数十年以来……氏人……欲令南莞二邑商民将庙让出,即应将一……粮税……偿,方可谓之完结。此时不但势所不能,而……也,且……火租,庙貯货则何以?乾隆元年以前,庙基……莞二邑商……无一人出头呈控,直至此时始行訐诉耶?若……志开载,仓西门……馆之据,是则诚然,然府志内尚有与天妃……连开载之……

次碑的碑体则已断裂为两截,但两截碑文都保存完好,可拼合复原。最初,次碑断裂后,其上半截断碑为其它碑刻叠压,无法移动,故2019年笔者整理碑文时,仅著录了下半截残碑碑文。此次复得上半截断碑后,将两断碑拼合成完整碑文,宽0.8米,高1.55米,碑文楷书阴刻,题作:

□江西人之会馆,岂江西会馆可以载入志书,而南莞会馆即不准其开载乎?本爵阁部堂□□南宁,□蒐愽採,此项庙宇幸而归于南莞两县商民经管,此时榱楣钟鼎,尚能一律整齐,否则不但钱粮无著,抑且庙貌必致倾颓,神灵何以安侑?现在两造叠控不休,该府县左右互袒,终无定断,适足启讼师教唆之风、奸徒说事、撞骗之弊。□爵阁部堂秉公剖断此案,惟当以康熙、雍正、乾隆各年间油单为凭,何人完粮则何人执业,庙中香□修葺一切责成于于南莞二邑商民经管,宣化绅民不得妄思觊觎惟是,粮税则归执业。而神庥普□一方,且该处原系建庙在前,设立会馆在后。府县开载,天妃宫字样甚明,即不得榜以会馆字样,□南宁府督饬宣化县速即出示晓谕,南莞二邑商民毋许将庙门关闭,不听本地绅民出入,如逢朔望、神诞以及城乡报赛,有欲进庙拈香展敬者,管庙人不得拦阻,而本地无籍匪徒,若敢进庙作践滋事,亦许管庙人鸣官究治。其庙门匾额,饬令遵奉现在封号,榜为天后宫,将现在二邑会馆匾额移于右边二公祠之大门。其祠内所供徐、杨二公之木主,虽系该商报本情殷不忘所自,但徐、杨二姓不过商贩细民,其名字无可稽考,乃为设主崇奉,殊属越礼犯分,应饬该商等只于岁时自修祭祀,其木主即行撤毁,毋□等威。至庙前本有圩市,合郡民人俱赴此贸易,历来搭棚摆摊在所不禁,何得概行驱逐,致贫民逐利无所从。前该县给示驱禁,实属偏袒孟浪,嗣后仍令其于庙前摆市,俾复旧观止,饬地方官随时查察,使棍徒敛蹟不敢躁践吵闹,便足以尊崇庙貌,何至因噎废食,将多年古市一旦驱除耶?本爵阁部堂节制两粤,南莞与宣化民人皆吾赤子,何容丝毫偏袒。今详核案情,南莞商民从前买地修庙案据确凿,以后添祠设主,易匾驱市乃其愚妄错谬之处,经本爵阁部堂此番断定,如宣化绅民仍敢讹诈羁商推翻官断,则必将为首之绅民及教唆之讼师李出,严行究治,而南莞二邑商民亦应恪遵批断,速将匾额换易,木主撤毁,任听本地民人入庙烧香,赴□摆市,倘有延违,亦必饬拿惩治。该府县逐一饬遵办理,并将此批泐石永远示遵,并取具碑摹详送□□□部堂及各衙门存案毋违。

……拾肆年五月二十九日批示。

此次碑的下半截断碑碑文在此前笔者已做过释读和考证,判断其内容当是“宣化县商民与南海、东莞二邑商民因天妃宫及庙门前圩市的经营、管理问题而产生矛盾,由此‘叠控不休’,最后诉至两广总督处,由总督定断并行告示后泐刻”,并判断其年代“当在乾隆以后,或在嘉庆年间”[2]。今经补校全文,此碑实为两广总督颁布的一份诉讼案件的判定告示,内容主要是载南海、东莞商民与南宁本地商民间围绕天妃宫(天后宫)产生的一系列纠纷问题,以及两广总督对案情情由的断定和最终判决等。根据碑文所载,天妃宫的争端系由宣化县商民与南海、东莞商民而起,主要矛盾集中在天妃宫的产权问题上,时南海、东莞商民以天妃宫为南莞所有,欲将天妃宫改作二邑会馆(即南莞会馆),并禁宣化商民入庙瞻拜等,由此引发了宣化商民的争讼。两广总督鉴于案情,依据天妃宫早年地基税据由南莞商民所出、天妃宫内供奉的神袛(天后)为粤商所普遍信奉以及康熙、雍正、乾隆各年间香火油单凭证等证据判断,天妃宫确为南莞商民经营,故判决天妃宫仍交由南海、东莞商民经营和管理,天妃宫匾额仍题作天后宫,而不得改作二邑会馆,而二邑会馆移至天妃宫右侧二公祠(二公祠即南海、东莞商民私人祠堂,供奉徐、杨二公)处,南莞商民不得随意关闭天妃宫,更不准禁止宣化商民进庙瞻拜,天妃宫前圩市照旧,仍准各地商民入市经营。

碑文中提及的二邑会馆即南莞会馆,是由南海、东莞商民所建,“在城西三界坊街”[3],即在今壮志路一带。天妃宫则“在仓西门沙街(注:今解放路一带),向为敷文书院产业,今改归县自治会公产。”[4]由此不难判断,两广总督最终的判决是得到了落实的,天妃宫得以保留,二邑会馆则另置地而建,两处庙馆一在解放路一带、一在壮志路一带,间隔了一定的距离。天妃宫在民国时期已被当成“敷文书院产业”,应是清末以后宣化商民又从南莞商民手中将此经营管理权收回了。

此告示碑年款残缺,仅可辨识“……拾肆年”等字样,但碑文中又有“以康熙、雍正、乾隆各年间油单为凭”的记载,则其镌刻年代应在乾隆至嘉庆年间。又,若此碑刻于嘉庆年间,其年代当晚于嘉庆十四年,当载有嘉庆十四年前的油单凭据,但碑文仅提及康雍乾三代油单凭证,未提及嘉庆年间油单凭证,是可基本排除嘉庆年间,则其年代应正好在乾隆年间,或属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四十四年(1779年)、三十四年(1769年)、二十四年(1759年)、十四年(1749年)中之一年,而这五年中,两广总督分别是福康安、桂林、李侍尧(两度出任)、硕色。又,碑首题当任两广总督前的头衔为“御前大臣、经筵讲官、太子太保、内……”,而在福康安、桂林、李侍尧、硕色四人中,硕色未曾加封过太子太保,桂林是卒后才加封太子太保,首先可排除两人,即排除了乾隆十四年、四十四年;李侍尧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始授太子太保衔,则其首任两广总督时(1758—1761年)还没有晋太子太保,是可排除乾隆二十四年,而其前后所历任要职,也未见有加封御前大臣、经筵讲官衔,似亦可排除;福康安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擢御前大臣加太子太保衔,早于其任两广总督(乾隆五十四年任)前,且福康安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题于台湾台南海安宫的“恩溥天池”匾额中,署为“御前大臣、经筵讲官、太子太保、内大臣、钦议大臣、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兼兵部尚书、陕甘总督将军、一等嘉勇公福康安敬题”[5],其中前四官衔正与此碑同,又中国国家图书馆存乾隆五十三年《天后宫碑记》碑文中落款也有“前任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经筵讲官、太子太保、领侍卫大臣、署兵部尚书兼署工部尚书、正蓝旗满洲都统、云贵总督、四川总督、浙闽总督、一等嘉勇公、长白福康安拜撰”[6]款,都可证福康安在出任两广总督前已是御前大臣、经筵讲官、太子太保。综上,则此碑所署两广总督应为福康安,其碑镌刻的年代应为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嘉庆十四年(1809年)时任职两广总督的分别是阮元和百龄,两者都未曾受封太子太保,也可证此碑不可能属嘉庆年间,是又一佐证。

二、清嘉庆元年席鍊撰书《鼎建秦晋书院碑记》

此碑原存南宁市兴宁区解放路38~40号的两湖会馆内,为原秦晋书院留存下来的几方碑刻之一,2006年南宁市人民政府重修两湖会馆时始迁至南宁市博物馆原粤东会馆临时库房存放,2019年又搬至良庆区龙堤路15号南宁市博物馆新馆库房中。碑为青石质,呈长方形,长1.6米,宽0.82米,厚0.15米,碑首楷书榜题《鼎建秦晋书院碑记》八字,正文亦是楷书阴刻,作:

邕为西粤剧郡,商贾辐辏,较他处尤盛。我秦晋之货殖于兹也,自乾隆初,迄今数十年。然非我河东夫子,赫声濯灵,默佑其间,何以络绎不绝,桑梓必恭,有如此哉?缅夫子生而慷慨,淹贯春秋,心印尼山,后先比德,其正大光明,忠诚义勇,揆之二百四十二年之纪,载美不胜书。今圣天子景其流风,特加褒宠,诏令直省郡邑建祠设祭等诸頖宫典至钜也。矧我乡人,衣被已久,宁于邑独无以妥夫子之灵乎?虽然有志而未逮焉。乾隆乙未,程君必通,茹君怀,姚君续基至,而书院之设,有成议矣。除乐输外,凡到货,一起每值一两抽存一分,集腋成裘,计至得也,始有而渐为营运,遂少有矣。先是黄姓原置大安坊屋基一段,适出售,受焉。比因工费浩繁,剏不果议,由是可乎?子执事也,宜任勿诿。余不敏,谬承东命,义不可辞,爰与永记董君长学,恒升郑君世兰,合校积蓄,得若干数,相地诹吉,庀材鸠工,经始于乾隆甲寅之春,落成于嘉庆丙辰之夏。外而大门,旁开两巷,留余存宽也,内而戏台,耸以牌楼,翼以两廊,壮观瞻也,前为敞厅一座,肃威仪也,后为大殿一座,宅坚,形虽巍而体实厚,又非不可垂诸久者,所得同日语也。工既竣,咸慰余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虽琳宫梵宇,莫与京矣!余蹶然起曰:若知今日之焕然,若知乡先辈昔年筹画之功乎?若知我夫子灵爽式凭,浩气流行,维持而调护之泽以成此乎?咸曰然,微子言几忘之矣,是不可以不记。余固不文,谨质言颠末,勒诸石。是役也,继襄成者,泾阳赵君恺与有劳焉。若夫踵事增华,俾勿废坠,更有望于后之君子者。

关中泾邑席鍊达生氏谨撰并书。

嘉庆元年岁次丙辰季冬月上浣穀旦。

嘉庆元年即1796年。此碑为席鍊在秦晋书院落成时所镌,内容记载了秦晋书院创建的起因和经过。据碑文所载,秦晋书院的建立屡经波折。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程必通、茹怀、姚续基到南宁行商,始提议创建书院,并筹集捐款,又从所管辖的商行交易中,每价值一两货物则抽取一分为利,以作建立书院之费,积少成多。当时,恰逢一黄姓人士出售大安坊的房屋,便买作地基。然而,由于资费不足,当时并未能建立起书院。直到席鍊来邕之时,乃同董长学、郑君兰合校了历年的捐资和抽成之费,创建了秦晋书院。秦晋书院始建于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春,至嘉庆元年(1796年)夏落成,历时两年有余。秦晋书院,为“山西、陕西商人所建”[7],坐落于沙街(今解放路一带),即在今两湖会馆处。

两湖会馆位于解放路38、40号,总占地面积76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697.5平方米。整个建筑座东向西南,由前、中、后进组成,均为面阔三间、进深三间的抬梁式硬山顶砖木结构建筑,各进之间以天井相隔,总面阔15.5米、总进深45米,前、中进经后期改建,后进主体构架保存完好,其梁柱构件均体现了典型的清代中期南方建筑特征,其梁柱雕刻图案别具一格。两湖会馆,最初属三楚书院,是由旅居南宁的湖北、湖南籍仕商筹款购置的产业。约在乾隆年间,现解放路38、40号被转售与山西和陕西籍旅邕商人,并建起了秦晋书院。20世纪20年代,随着山(西)陕(西)商人的没落,秦晋书院又被两湖商人购回,并改为两湖会馆。1932年,当时主政的新桂系政府为发展南宁商业,曾将德邻路(今解放路)拓宽改建,当时就将两湖会馆的前进建筑拆除并后移重建,重建后又一并改建成为商店铺面,分别租作“大盛祥酱料杂货店”“广东谦德五金制造公司”“大光玻璃店”等。1934年,两湖会馆用部分房屋改办私立“湖光小学”。1954年,湖光小学与隔壁新会书院设立的冈州小学合并,更名为解放路小学。20世纪70年代,解放路小学为扩建教职工宿舍,陆续将两湖会馆的部分建筑拆除,致使大部分会馆建筑损毁不存。20世纪90年代,解放路小学为扩建校园,计划拆毁两湖会馆的中座及后进建筑,南宁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在得知消息后及时进行了制止,并于1999年4月聘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鉴定委员会对残存的两湖会馆建筑进行了鉴定。经专家鉴定,“现存(两湖会馆)后座和中座的封火山墙应为清代中叶遗存的古建筑,前座是民国时期的建筑”①注:原档案存南宁市博物馆。。2001年,南宁市人民政府将两湖会馆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南宁市人民政府对两湖会馆的一进建筑进行维修,并按原样修复了其二、三进建筑,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建筑的原貌。

另据此碑记载,秦晋书院在建立之初即供奉“河东夫子”。河东夫子即关羽,也称关公,民间从商者多所崇奉,以其为武财神。秦晋书院实际是是山西和陕西商人共同组建的一个具有商业会馆性质的组织,兼有会馆和书院的功能,既供山西、陕西商人议事、聚会,又作书院予两省商民子弟读书,与新会书院的职能[8]类似。又,碑文载鼎建而成的秦晋书院“外而大门……内而戏台,耸以牌楼,翼以两廊……前为敞厅一座……后为大殿一座”,规模不小,主体建筑就有三进(门楼、敞厅、后殿),还附有戏台、牌楼和回廊等。1932年新桂系修筑德邻路(今解放路)时,拆除了戏台、牌楼,并将门楼整体后移,最终形成了今天两湖会馆的格局。

三、清乾隆年间秦晋书院买地碑

此碑来源已不详,档案缺载,或是出自秦晋书院留存的几方碑刻之一。碑为青石质,风化严重,下半部分已残缺,残长0.64、宽0.52米,厚0.14米,碑上首有题名,但已剥落风蚀,不可辨识,正文作楷书阴刻,可辨文字为:

……共计……买□姓院墙,四界分明,计长柒丈伍尺……九……用价银壹佰陆拾……买新会铺地一段,坐落上沙……会馆头门山墙,右至本书院,买黄姓……新□书院后,新城会馆转卖与本书院……前宽厚窄,湖□会馆前窄后宽,两相公议……相宜于乾隆四十五年十月内公立换立□契,任凭本书院筑墙起造,其后余□违,□首事经理。

以上所买价□□以及推粮等项共计价银……其局亦大可观矣,由是而初……

此碑碑文残缺严重,又无落款,已难以辨识其内容,但根据其残存文字综合判断,应是记载书院购置房地的地界、花费等内容。碑文中提及的“新会铺地”应是新会书院置办的铺地,其坐落的“上沙”即上沙街,位于今解放路,与下沙街、巩阁街等构成了今解放路的前身。“新□书院”或是指新会书院,与两湖会馆毗邻,在两湖会馆北侧,隔墙而建。新城会馆应即新城书院,“在石巷口左侧(大致位于解放路与石巷口交汇处的南侧,或在今董达廷商住楼一带),江西新城县商民所建”[9]。从这些只言片语中,不难看出,此书院所购置房地是从□姓商民、新会书院、黄姓商民、新城会馆等处分别购得。而从碑文所指“新会铺地”坐落上沙街,新会书院即在今解放路42号,原即属上沙街地段,应是此铺地离新会书院不远;又,书院还从“黄姓”商民购有房地,这和《鼎建秦晋书院碑记》所载“乾隆乙未,程君必通,茹君怀,姚君续基至,而书院之设,有成议矣。……先是黄姓原置大安坊屋基一段,适出售,受焉”所载相同,则据此两条判断,此书院应即秦晋书院,此碑应是秦晋书院买地碑记。碑无年款,但文中提及“相宜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十月内公立换立□契”,应是指碑文中提及的从各处买受的房地,要在乾隆四十五年十月前换立房地契,是则换契约之事还未发生,且碑文年代当与待换契约时间很近,故此推测,此碑当早于乾隆四十五年十月,或即镌于乾隆四十五年上半年。

四、民国范椿年撰、段士珍书《重修秦晋书院碑记》

此碑仅见拓本,原碑仍嵌于两湖会馆天井一侧的廊墙上。原碑是2006年文物部门修缮两湖会馆时发现,拓本则是由当时南宁市博物馆老一辈文物工作者拓取。由拓本判断,原碑呈长方形,已断裂为三块,但基本完整。碑心阴刻复线长方形开窗,开窗内再楷书阴刻碑文。碑文右首楷体直书《重修秦晋书院碑记》,正文题作:

夫以踵事增华,俾勿废坠,前人之期望于后人,由来久矣。我秦晋人士,自前清乾嘉间建筑书院于此,乡先达程、茹、姚诸公建议经始,董、郑、赵诸君筹画落成,由乾隆乙未迄嘉庆丙辰,不知费几许,经营始克,美轮美奂,得祀河东夫子于其间,虽由前人之乐□,实赖圣神之灵庇,桑梓必恭,诚盛举也。□□□□□□□,虽庙貌依然而梁栋已朽,墙垣将颓,触目惊心,何以慰乡先达?俾勿废坠之期望哉!□□民国法令,以我河东夫子忠义参天,得与岳武穆同享祀典,可见正气英灵,千古不磨,至今有耿光焉。秦晋人之游斯土者,宁毋仰止高山,崇拜先圣也乎。今有张君复□、田君次莲、范君芝□、段君筱亭、张君襄甫、白君星垣诸同乡,不忍书院之废坠,□□前人之盛举也,爰议修葺,合力输费,经营年余,表里巩固,虽未能踵事增华,亦非同因陋□□,庶几神灵以妥,祀典以在,桑梓联合,亦聊得我所矣。秦晋人士后有成名于邕南者乎?则□此书院是视!

广西银行总经理范椿年谨撰,广西银行协理兼驻邕□□□理段士珍谨书。

经理人田□□、张明善、范椿年、□□廷、□士□、□□□、□□□、□□□、□□□谨志。

正文后还有4列小字,大多已模糊难辨,可辨文字为:

本书院地基长□界限,查前人创建时……被风雨……重修……刻于左□间,第一进自头门滴水至二进滴水,计长……五寸,阔……墙内……二尺七寸,□包墙三丈六尺四寸。第三进自大殿滴水……后天池,计长□丈,阔包墙□丈七尺二寸。前后三进共长一十八丈九尺二寸。本书院正殿厨房壹所,宽包墙八丈,深包墙三丈,现租梁……

此碑是由时任广西银行总经理的范椿年撰、广西银行协理兼驻邕分行经理段士珍书,内容记载了民国时期范椿年等重修秦晋书院之事,此外还附载了秦晋书院房屋的四界范围。此碑碑文记述简单,先是叙述了秦晋书院的建立历史,即是由“程、茹、姚诸公建议经始,董、郑、赵诸君筹画落成”,历“乾隆乙未迄嘉庆丙辰”始落成,后又在感慨之余,念及今“庙貌依然而梁栋已朽,墙垣将颓”,遂与“张君复□、田君次莲、范君芝□、段君筱亭、张君襄甫、白君星垣诸同乡”共同倡修了秦晋书院。关于秦晋书院建立的历史,此碑所载可与《鼎建秦晋书院碑记》相互印证,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此碑载秦晋书院是由“程、茹、姚诸公建议经始”,与《鼎建秦晋书院碑记》载“乾隆乙未,程君必通,茹君怀,姚君续基至,而书院之设,有成议矣”同,是同载秦晋书院之设始于程必通、茹怀、姚续基等人的建议,而“董、郑、赵诸君筹画落成”则是述董长学、郑世兰等人最终筹划鼎建起了书院之事,也与《鼎建秦晋书院碑记》所载相同。但是,在秦晋书院建立的时间上,此碑谓“由乾隆乙未迄嘉庆丙辰”,概是将程必通等人提倡创建书院时间作为书院建立的起始时间,较为笼统,而《鼎建秦晋书院碑记》则详细说明,乾隆乙未年(1775年)时,程必通等是先倡建书院,但是困于经费不足,只能采取积年累捐和货殖抽成的办法筹备资金,一直拖至“乾隆甲寅(1794年)之春”才得以真正兴建书院,至“嘉庆丙辰(1796年)之夏”书院方始落成。又,涉及鼎建秦晋书院诸人,此碑谓“董、郑、赵诸君筹画落成”,其中董为董长学,郑为郑世兰,但赵为何人,不详。然据《鼎建秦晋书院碑记》载,嘉庆元年创建秦晋书院乃是席鍊“与永记董君长学,恒升郑君世兰”合校经费后所建,并未提及“赵”姓士商。

另外,据碑文所载,此次对秦晋书院的重修,是由广西银行总经理范椿年主持。而广西银行乃是成立于1910年,是广西第一家省营的地方银行,由1903年成立的广西官银钱号改组而成。1921年,因无法应对挤兑,广西银行宣告倒闭。此后的1926—1929年、1932—1949年间,广西银行分别两次再建,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结束。1910—1921年间,广西银行总行是设于桂林,在梧州、南宁、龙州、柳州、上海、广州、汉口、衡州(即衡阳)、玉林等地都设有分行。[10]范椿年(1878—1951年),字芝寿,山西平遥人。1916—1921年间出任广西银行总经理。1934年入职中央银行,此后历任漳州、西安、宜宾等分行经理。著有《山西票号之组织及沿革》等。根据广西银行的成立时间及范椿年的履历推断,此碑的书镌年代应在1916—1921年间。

清代民国时期,秦晋商人(即陕西和山西商人)在南宁多从事票号、银行等金融业务。清代,秦晋商号有不少,仅见《鼎建秦晋书院碑记》中就有董长学的“永记”和郑世兰的“恒升”。民国时期,广西银行成为晋商在南宁最大的金融实体,在秦晋商人中影响力巨大,故作为秦晋商人会馆的秦晋书院的重修也是由广西银行组织。此次重修,除明确为广西银行总经理、驻邕分行经理的范椿年、段士珍外,其他与范椿年一起重修书院的“张君复□、田君次莲、范君芝□、段君筱亭、张君襄甫、白君星垣诸同乡”,应也都是任职于广西银行的职员。田次莲、张襄甫、白星垣等人虽未明其生平,但段筱亭可判断应即段士珍,筱亭为字,其余诸人或即是王靖夫从平遥请来的银行办事人员。“第一期(指1910—1921年)广西银行经理王靖夫、范椿年都是山西票号人,总分行经理处实际负责营业的主要办事人员都是王靖夫从山西平遥县招请而来”。[11]

结语

此次南宁市博物馆转移、安置库前区暂存的碑刻、石构件时发现的这4方碑刻及1份碑刻拓本,乃是2019年整理馆藏碑刻时遗漏而未著录的珍贵文物资料,它们的发现对于我们了解清代民国时期南宁的天妃宫和秦晋书院的历史有着重要的意义。这其中,两方残缺的告示碑,与2019年整理时发现的“清告示碑”为同一组碑刻,是两广总督颁布的关于南海、东莞商民与宣化县商民就天妃宫一系列纠纷的裁定和判决告示,其中详载了两地商民围绕天妃宫冲突的前因后果以及两广总督对案情的判定依据、最终判词。而根据考证,这通告示碑乃是由时任两广总督福康安颁布,其碑镌刻的年代应是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除了这两方残缺的告示碑外,剩余的三方碑刻则都与秦晋书院有关。《鼎建秦晋书院碑记》系由席鍊于清嘉庆元年(1796年)所作,内容主要是载秦晋书院创建的过程。买地碑的碑文残缺严重,仅据残缺文字判断,此碑或是秦晋书院创立前买受房地的记录,记载了买地的情况、范围和地价等,其镌刻年代或在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重修秦晋书院碑记》则追溯了秦晋书院创立的历史以及民国时期范椿年、段士珍等人重修秦晋书院之事,其镌刻的年代当在范椿年任职广西银行总经理期间,即1916—1921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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