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孙子对《司马法》军事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2020-12-05 07:26荣敦宁
孙子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士卒孙武士气

荣敦宁

《史记·司马穰苴列传》云:“至常曾孙和,因自立,为齐威王,用兵行威,大放穰苴之法,而诸侯朝齐。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即《史记》指出,战国时期的齐威王用兵打仗仍然效仿司马穰苴的做法,他还派大臣研究讨论古代的各种“司马兵法”,并把司马穰苴的兵法也附于其中,定名为“司马穰苴兵法”(即《司马法》),从而流传至今。这表明现存的《司马法》一书不仅包含了古代《司马兵法》的思想内容,还包括了司马穰苴的兵学理论以及他对古代《司马兵法》的诠释。同时,当时的齐国大夫在编纂《司马法》的过程中,也会将自己的一些兵家语言加入其中。因为齐威王用兵打仗极力效仿司马穰苴的做法,当时的齐国大夫加入《司马法》中自己的兵家语言,都一定符合司马穰苴的军事主张和观点。作为同是出自田氏宗族而先于孙武的大军事家司马穰苴,其军事思想一定会对孙子产生深刻的影响。例如,《史记·司马穰苴列传》描述“穰苴斩贾”的情形:面对齐景公要求赦免庄贾的命令,司马穰苴指出:“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坚决斩杀了庄贾。而《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孙武也以同样的说辞,拒绝了吴王阖闾的说情,斩杀了吴王阖闾的两个宠妃。两者的区别仅仅是在“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一句话的前面,孙武又加上了一个限定语“既已受命为将”。 所以,《司马法》虽后出,但孙子实际上早已全面继承了此书所反映的司马穰苴兵法的思想。本文拟就此作以下探讨,希往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孙子继承了《司马法》“慎战”“重战”的思想,进一步阐述了如何做到“慎战”“重战”

《司马法·仁本第一》指出:“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表现了《司马法》既反对战争,又不忘备战的进步态度。要求人们时刻保持正确的战争观,谨慎对待战争,即“慎战”。既不能因为国家强大而穷兵黩武,又不能因为天下安定而松懈、忘掉战备。要求人们时刻注意保持战备,做到“天下既平,天下大恺,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司马法》不仅强调慎战,要求做好平时的战备,还要求战争指导者在战前要从多方面进行谋划,创造取胜的条件。《司马法·定爵第三》指出:“顺天、阜财、怿众、利地、右兵。”即要求在战前一定要把握有利的天时和时机,做好充分的物质准备,使部队有高涨的士气,选择有利的地形,有精良的兵器和对各种兵器的搭配使用。《司马法·定爵第三》还指出:“将心,心也,众心,心也。马、牛、车、兵、佚、饱,力也。教惟豫,战惟节。”要求战争指挥者在战前一定要使将帅的意志和士卒的意志达到统一,把马、牛喂饱,让士兵休息好,把车辆、兵器妥善保养好,才能使军队有很强的战斗力。

孙子不仅继承了《司马法》慎战、重战的思想,还进一步提出如何做到慎战,并将其上升到国家政治层面。孙子在《孙子兵法·计篇》中明确提出:“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要求在战前对是否发动战争、参加战争,一定要认真考察、研究和论证,且不可以自己的喜怒、好恶而轻开战端。即使不幸卷入战争或不得不发动战争,也要尽可能快速结束战争。对此,《作战篇》进一步指出,“兵贵胜,不贵久”“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同时,孙子明确提出“兵者”乃是“国之大事”,表明孙子明确将战争决策提高到了国家政治层面,要求从国家战略决策、谋划层面,慎重对待战争问题,做到“慎战”。对于如何做到“慎战”,孙武在《计篇》中明确指出要做好战前的“庙算”,其云:“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即战争的胜负首先取决于战前的“庙算”,也就是孙武认为慎战首先表现为做好战前的“庙算”。孙子不但将“慎战”问题上升到了国家政治层面,还将“慎战”思想贯彻到具体的战略、战术中。孙子并不崇尚武力,而且反对穷兵黩武。《谋攻篇》云:“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怎样才能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呢?孙子在《谋攻篇》中指出,“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即认为最高的战争境界是通过运用谋略挫败敌人,其次是运用外交手段挫败敌人,而不是用真刀真枪的武力对抗。他要求制定作战方针、计划,要以尽量减少牺牲为出发点,尽量做到非战、非攻。

二、孙子继承了《司马法》“以战止战”“兴甲兵以讨不义”的思想,进一步提出了“不战而屈人之兵”“以全争于天下”的全胜思想

《司马法》虽然主张“仁义”,反对穷兵黩武,但认为如果通过“仁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要使用“权变”的措施,而战争就是一种权变的措施。《司马法·仁本第一》明确指出:“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认为通过正常措施达不到目的时就可采取战争等非常手段去实现,可以用正义的战争消灭非正义的战争。《司马法·仁本第一》云:“贤王制礼乐法度,乃作五刑,兴甲兵以讨不义。”认为贤明的君主可以动用军队以武力去征讨不合乎正义的行为。《司马法》要求在战争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人民财产等方面的破坏,最大限度地消减对方军民的敌对情绪,使之心悦诚服。如《司马法·仁本第一》云:“入罪人之地,无暴圣祗,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

孙子继承了《司马法》“以战止战”“兴甲兵以讨不义”的思想,进一步提出了“不战而屈人之兵”“以全争于天下”的全胜思想。《孙子兵法·谋攻篇》明确指出:“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要求不通过武力对抗,不损一兵一卒而使敌国、敌军整体降服,这是孙子对战争的最高理想境界,其中心思想在于减少兵力的损耗,保全战力,以“不战而屈人之兵”获得全胜为目标。即如《谋攻篇》云:“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孙子的“全胜”战略思想,主张通过“伐谋”“伐交”的非暴力手段去解决政治争端,避免战争,力促和平。同时,孙子认为,为了解决政治争端,在不得已时也可以使用战争手段,但要尽量减少战争的破坏。因此,孙子一方面反对穷兵黩武,要求慎战,另一方面又强调积极备战,时刻做好充分的作战准备,使己方首先立于不败之地,对敌方形成威慑,能够用正义的战争消灭非正义的战争,做到“唯民是保,而利合于主”。

三、孙子继承了《司马法》“士不先教,不可用也”的治军思想,进一步提出了“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治军思想

《司马法》强调对士卒的教育、训练,指出:“士不先教,不可用也。”主张在平时加强对士卒的教育、训练。孙子继承了《司马法》的这一观点,提出:“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行军篇》)孙子认为,平时以严格军令法规来教导士卒,到了战时士卒才能发挥出其战斗力。对于如何对士卒进行教育训练,即教育训练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司马法》讲得非常简单。如《司马法·天子之义第二》指出:“以礼为固,以仁为胜。”认为持守礼制军队就能巩固,以仁爱为宗旨就能战胜敌人。《司马法》强调对士卒的教育仍然坚持古代军礼“礼”和“仁”的思想,重视对士卒的思想教化。《孙子兵法》的治军思想不但重视对士卒的思想教化,而且进一步提出用“军纪军法”来约束士卒。《孙子兵法》指出:“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行军篇》)主张治军要文武兼施、刚柔并济,既用道理说服部队、教育士卒,使之自觉地执行命令,同时还要用军纪军法来统一步调,强制执行,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孙子不仅在理论上明确提出“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主张,还在实践上创造了一个“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成功案例,即“吴宫教战”。在“吴宫教战”中,面对180 名宫女组成的军队,孙子首先“令之以文”,多次向她们宣布、解释动作要领和军法军纪,但孙武的军令仍没有得到贯彻执行。于是,孙武毫不犹豫地斩杀了担任队长的吴王阖闾的两个宠妃,使用了“齐之以武”,从而使得在之后的训练中,“妇人左右前后跪起皆中规矩绳墨,无敢出声”。然后,孙武向吴王阖闾进言,认为如此训练出来的士兵才可以实现“唯王所欲用之,虽赴水火犹可也”(《史记》)。可见,如果不使用严格的军纪军法约束,一味采用“礼”和“仁”,有时会把士卒养成“骄兵”,出现“爱而不能令,厚而不能使,乱而不能治,譬如骄子,不可用也”的局面。到战时,则会陷入“骄兵必败”的境地,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

因此,孙子的“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在《司马法》的基础上,又将我国的古代治军思想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孙子在强调、应用“令之以文,齐之以武”这一治军思想的同时,还在《孙子兵法》中告诫后世将领:“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他要求后世将领一定要先使用“文”的方法,使士卒亲附,然后才可以用严格的法纪进行管理。

四、孙子继承了《司马法》“权出于战”的思想,进一步提出了“兵者诡道”“兵以诈立”的兵学基本思想

《司马法·仁本第一》指出:“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认为古代以仁爱作为施政根本,以正义作为治理人民的方法,这是正规的举措。如果正规的举措不能如愿实现,就要采取权变的措施。这种权变只来自战争的需要,不是来自忠信和仁爱。即主张战争可以权变,可以机变行事。《司马法》虽然指出战争可以权变,却没有明确讲出在战争中如何权变;并且,《司马法》仍然保存了一些古代的战术原则,如“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成列而鼓”“争义不争利”等。这些原则与宋襄公在泓之战后所说的“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不鼓不成列”的精神是一致的。在作战原则上,《司马法》仍然主张舒缓地进攻,徒不趋,车不奔,保持严整的战斗队形,即使追逐逃敌,也不可逾越战斗行列。随着战争形式的发展,《司马法》的这些要求限制了军队在战场上的灵活机变,使用兵手段受到束缚。

孙子吸收了《司马法》的权变思想,针对战争形式由争霸战争逐渐转变为兼并战争这一重大变化,孙子明确提出了“兵者,诡道也”的军事思想。他认为,用兵是一种诡诈行为,可以使用欺骗手段造成敌人的错觉和不意,以便战胜敌人。从而突破了西周时期固有的“军礼”的束缚,确立了“兵以诈立”的诡道原则,深刻反映了军事斗争的本质和规律。对于如何实施“诡道”这一原则,《孙子兵法》将其具体表述为十二种方法:“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 卑而骄之, 佚而劳之, 亲而离之。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通过“诡道十二法”等措施,以欺骗和佯动,隐真示假,迷惑敌人,隐蔽企图,以实现军事行动的突然性,达到“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取得最大的战争效果。因此,诡道的精髓就是“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否则,就不是诡道,也就失去了权变在战争中的价值和意义。

五、孙子继承了《司马法》“以气胜”的治气思想,并将其发展为“避其锐气,击其惰归”的重要作战指导思想

“气”的本意是“云气”,泛指一切气体。在传统文化中,“气”又指人的元气,即人的精神状态。在冷兵器时代,士气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精神因素,是集体意志的表现,在战争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直接影响战争的胜负。《司马法》非常重视士气在战争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要求努力鼓舞军队的士气。《司马法·严位第四》指出,“凡战,以力久,以气胜”“本心固,新气胜”,认为作战靠实力就能持久,靠勇气就能取胜,靠士卒乐于求战的心理就能固守,靠战前鼓起的勇气就能取胜。但是对于士气在何时最旺盛,何时最衰竭,如何鼓舞我方士气,如何挫伤敌方士气,司马穰苴没有做进一步的阐述。

孙子继承了《司马法》的“治气”思想。他在《军争篇》中明确提出“三军可夺气”,就是要求想方设法挫伤敌人的士气,使其衰竭,从而军心瓦解,丧失战斗力。孙子的“治气”思想,不仅要求重视鼓舞我方士气,更求努力挫伤敌人的士气。为此,孙子进一步指出:“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避其锐气,击其惰归。”要求善于掌握军队士气变化的规律,准确捕捉战机。作战要避开敌人初来时的锐气,等待敌人士气衰竭时再去进攻,善于以拖待变,造成敌人疲劳沮丧,以削弱其军事实力。从而用自己士气高昂、精神饱满的状态去打击处于虚弱疲惫状态之中的敌人,以赢得战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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