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师惩戒权的权力性与规范

2020-12-07 08:46吴岱
魅力中国 2020年3期
关键词:教育权行使惩戒

吴岱

(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一、前言

“教师惩戒权”主要是指教师拥有可惩处那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生的权力,既是“以生为本”思想的有机体现,又是教师依法行使教育权的必然,故教师惩戒权的存在是有必要的,教师惩戒权是一种权力,但需要有效规范,否则的话,就会出现以惩代教、惩戒无度、惩戒过度等问题,本文就教师惩戒权的权力性与规范进行探讨。

二、教师惩戒权应有权力性的来源

(一)源于宪法对国家教育权的授权

国家教育权的直接依据是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有责任来管理全国范围内的全部教育机构,而且还可有效管理这些教育机构所开展的全部教育活动。国家教育权反映出来的是政府教育职能的行政作为,而教师所开展的教学管理工作则是国家教育行为的具体化表现。从微观层面来看,教师也是代表着国家来具体开展教育活动管理与监督的人员,那么也拥有国家教育权的授权来对学生开展惩戒行为,这实质上是国家教育权的延伸。由此可见,应该将教师惩戒权定义为权力性的属性。

(二)派生于教育法律中的教师教育教学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第三条、第七条等处都对教师的权利进行了明确说明,可将其全部纳入到教育教学权的范畴之中。教师除了有教学权之外,还要对整个教学活动予以控制,学生管理就是其中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第八条第五款指出教师应该要妥善处理那些对其它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行为。从法律属性来看,教育教学权与教师惩戒权是共通的。教育教学权是派生于教育法律中的教师教育教学权,具有不可推卸性,若不认真予以履行,那么还有可能会违背了法律法规而受到制裁,当然,教师在具体行使教师惩戒权的时候还是拥有一定程度的自我选择权。

三、教师惩戒权运行中的权力与权利关系

若要对教师惩戒权的权力与权利进行准确认识,那么就需要对教师惩戒权的外延与本质进行妥善理解,有学者认为教师惩戒权同时兼具权利性与权力性,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复合属性。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授劳凯声认为惩戒权实质上是教师职业性权力的主要组成之一,是随着教师的身份而产生的权力。此外,教育性一直以来都是教师惩戒权运行的首要原则,不同的学生有着不同的情况,故教师的惩戒行为也应该存在着差异化,要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合理选择适宜的惩戒方式,绝对不能简单套用,否则的话,那么就很难将寓教于惩的效果予以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

四、教师惩戒权应有的规范性

教师惩戒权是一种具体的公权力, 若不加以适当的约束,那么很容易会出现权力滥用、乱用的情况。教师在具体实施惩戒权的过程中通常会有2种潜在角色, 分别是个人角色与教育者角色,教育者角色是指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实际是代表着学校和国家,若只是单一地从个人利益得失出发,那么就很容易会过渡到个人角色,进而出现权力滥用、乱用的情况,故需要对教师惩戒权予以规范。

(一)教师惩戒权的合法行使

首先,应该在法律层面对教师惩戒权予以明确,让教师在具体实施惩戒权时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律可循。从目前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已经颁布出台了20多年的时间了,但截止到现在都没有明确将“教师惩戒权”列入其中,导致问题颇多,所以我们认为应该要将教师惩戒权在法律条文中予以明确。

其次, 应该要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用法律细则的方式来保障广大教师能够合法实施教师惩戒权。即便在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确认了教师惩戒权,但也不会具体说明如何来开展教师惩戒权。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管理部门应该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来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一系列的实施细则,细则中要明确规定教师惩戒权的内容与操作程序等。

(二)教师惩戒权的合理行使

首先,教师惩戒权能否得到合理行使的根源还是在于人,无论法律法规制定地多么完善、多么具体,若不能落实到每一位教师,那么势必也很难发挥出效果。第一,应该要让广大教师能够在头脑中形成正确的惩戒观,惩戒绝对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不能将惩戒视为维护教师权威的“利刃”;第二,应该要让广大教师提高法律意识,知晓个人在实施惩戒时的权利和义务,唯有如此,才不会形成社会热点矛盾。

其次,妥善开展权利制衡权力。教师惩戒权的规范离不开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应该要让广大学生也能够参与到教师惩戒机制中。政府、学校应该鼓励学生参与到教师惩戒内容、惩戒程序等的制定之中;教师应该要对学生的抗辩权、参与权、申辩权予以尊重,在惩戒事件中决不能搞“一言堂”,教师在实施惩戒行为之时,务必要向学生说明为什么要惩戒,这样一来,有利于理性化行使教师惩戒权。

再次,同样的惩戒行为却能够产生出不同的效果,故教师在实施惩戒权时需要对受惩学生的性格因素予以考虑,可结合其性格特点来有选择性地开展惩戒。若学生的性格偏内向,那么惩戒应该要选择间接迂回方式,不可过于激烈;若学生的性格偏外向,那么可让他自行选择到底是罚跑步,还是罚值日……,这样一来,就能够让学生自由选择惩戒方式,同时还能够起到较好的以一儆百效果,让全体学生均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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