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下税法课程改革探析

2020-12-07 03:30
魅力中国 2020年32期
关键词:税种税法院校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0)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

(一)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于1799年诞生于英国。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建立和发展如下:1980年9月颁布《个人所得税法》;1986年1月颁布《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1986年9月颁布《个人收入调节税》;1993年10月三税合并的基础上,颁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9年8月,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第三次修正;2007年6月,第四次修正;2007年12月,第五次修正;2011年6月,第六次修正;2018年6月个税迎来了第七次修正,也被称为“一次根本性变革”、“力度空前的个税改革,此次个税改革是针对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

此次的个税改革由原来的分类税制改为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和稿酬所得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将起征点由原来的 3500元/月调整为5000元/月;综合所得的税率由原来的九级调整为七级,扩大了低税率级距,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支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在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下,确实惠及了广大民众。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影响

1.减税总额显著。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个税改革累计减税1686亿元,人均减税855元。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激发市场活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助力。综合征税体现税收公平,调节收入分配。专项附加扣除兼顾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好地实现民生保障。

2.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政策的指向性、规律性开始显现。以年龄区间为例,36至50岁的人群是政策享受主力,占比达5成,绝大多数集中在赡养老人、住房和孩子教育,人均月新增减税348元,是获益最大的群体。35岁以下的年轻人群体,六成集中在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支出,人均月新增减税249.6元。50岁以上群体,特点也很鲜明,以赡养老人居多,人均月新增减税229元。房贷利息、房租抵个税,减轻房贷压力和减少个税,也刺激购房需求。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保护中产的利益。

二、税法课程定位

税法课程是高职院校会计类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核心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税法课程对于会计专业学生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其课程是会计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与会计专业其他课程如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经济法有着交叉的内容。同时,在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会计职称考试中,无论是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还是注册会计师等考试中,税法知识的占比都非常高。因此,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学科,而是涉及多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学科。

三、“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下高职院校税法课程教学存在问题

(一)教材更新速度无法与税制改革进程同步

在税制不断改革的背景下,如我国在2016年5月开始实行全面“营改增”之后,又先后出台了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税率由原来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实行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2018年又对个人所得税进行较大的改革……。纵观这几年税法内容的不断变化,由于税法教材的编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够完成,而且由于现实生活中的税制的改革变化莫测,导致教材的编写及征订往往是很难跟上其变化的步伐,无形之中加大了教师的教学任务,增加了税法课程的教学难度,授课教师需要在课前查阅大量的资料才能将最新的理论传授给学生,而学生往往也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去做笔记,以便更新内容,使得教学效果和效率大打折扣。

(二)学生基础薄弱,教师教学方法单一

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基础普遍薄弱,而高职院校税法课程具有税种多、规定繁杂而且多变、内容繁琐、实用性强的特点。我国现行税法涉及到18税+1费的模式,除了流转税类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外,还有所得税类中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税是目前我国的四大税种,还有一些小税种,且每个税种都将从各税制构成要素加以规定,知识点广。所以,学习税法课程对于基础普遍薄弱的高职学生来讲难度可想而知,使得学生在学习税法课程时偶会出现力不从心的现象。

除此之外,由于税法课程讲授内容多、理论性强、知识点分散,在不断改革的税制环境下,教师往往自己还刚刚适应旧的税改,就要更新新的知识体系,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内,只能采用传统的讲授为主,借助课本,借助课件和教案,还处于一种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学生被动的、机械式的接收教师所授的知识点,是很难以带动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个人所得税改革”背景下税法课程改革的具体方法

(一)及时更新教材内容,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教材是教与学的主要依据,一本好的、适合的教材是教学的关键,为保证教学质量,首先是要选好税法教材,教材内容不仅要紧跟当下税法政策,同时还要确保无差错,选择最权威的教材。

当然,为了避免教材内容的滞后性,教师也需要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时刻关注当前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教师不仅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获取一些税法知识外,及时教学内容,使学生获得是最新的知识。还要了解税法制定的原因和背景,以便学生对新旧知识的更替容易理解和学习。

(二)灵活运用教学方法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税法的目的是主要是熟练掌握计算各税种应纳税额、熟悉各税种纳税申报流程、掌握各税种纳税申报基本要求。归根结底重要的是更要注重实务,课程理论性太强。针对高职院校学生学习基础薄弱的现象,随着我国税收制度和税法体系的不断变化,在税法课程的教学时教师不仅需要适应变化的形势掌握最新的理论知识,同时还需要根据时代的转变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应对税收环境的变化,需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加授课的趣味性,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采用多媒体教学方式外,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教学,合理利用网络资源与学生进行课后的互动,以便及时为学生答题解惑,使得学生的学习兴趣不断提高。

根据笔者多年税法课程的心得总结为,在讲授税法课程时,融入最新的税收法规;案例教学贯穿本课程的始末;实践环节增强同学的感性认识;趣味教学以调动学习积极性。

当然,为了让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高职院校可以鼓励教师“走出去”,根据实践经验进行的课程设计,才能更好的组织课堂教学。高职院校还可以建设以真实的税务会计的税务模拟实验室,让学生脱离枯燥的书本,在一个真实的环境下体验,以增强学生学习的信心,为其今后从事相应的工作打下基础。同时,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开展多元化的学习,制订会计职称考试计划,通过考证的复习让学生对税法课程有了一定的认识,还可以让学生夯实基础。只有基础扎实了,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容才能够从容应对和接受。

猜你喜欢
税种税法院校
2020年部分在晋提前批招生院校录取统计表
2019年—2020年在晋招生部分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录取统计表
2019年提前批部分院校在晋招生录取统计表
2019年成考院校招生简章审核对照表
公立医院税收问题的探讨
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对策及相关问题研究
税制结构发展、分类与描述
房地产税法正式列入立法计划
浅议税法效力及其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