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 高效运行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

2020-12-08 10:10
魅力中国 2020年27期
关键词:法律援助公证全市

(龙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山东 烟台 265701)

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秉承“法治惠民.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全市的社会和谐稳定、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搭建平台,全面覆盖,努力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在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上,突出提升实体平台建设水平。经多方考察论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选址和立项,争取市财政出资230万元,在东城区建设高标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总面积2500 平方米,2017 年11 月顺利完工,并投入运行。中心分别设立“四个功能区”,一楼为法律援助中心、二楼为公证服务中心、三楼为社区矫正中心、四楼为人民调解中心。中心一楼还设立了综合服务大厅,设有法律援助、律师服务、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等五个接待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在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上,突出强化组织队伍建设。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全市14 个镇街区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100%。依托工作站加强镇级调解组织建设,今年以来,镇级调委会聘请专职调解人员32名,聘请兼职调解员65 名,共调处疑难纠纷162 件,避免纠纷激化案件11 起,为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提供了人力支撑。

在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上,注重职能优化整合。在工作室内设置纠纷调解室,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在工作室内外打造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依托工作室及时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做好社区内重点人员管控,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全市600 个村居均已建立起司法行政工作室,解决了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上,做到“三到位”、“三规范”和“三结合”。“三到位”就是人员配备到位、职责任务到位、工作保障到位;“三规范”就是规范工作台账、规范信息交流、规范检查评估;“三结合”就是将法律顾问工作与镇村调解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法律管家”建设相结合、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相结合。通过不懈努力,目前全市600 个村居全部配齐了法律顾问,坚持每半月到村居服务4 小时,实现了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128 个,即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如有特殊情况随叫随到。统一公开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实行司法行政机关和镇街区“双考核”。两年来,共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500 人次,办理各项法律事务3140 件,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70 件,极大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优质服务,多元供给,不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实效

精准服务惠民生。积极开展“情系百姓·法惠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集中为群众办理10 件实事。结合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组织对全市的9 个律师事务所、103 名执业律师和18 个法律服务所、85 名法律工作者集中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法律服务机构的案卷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人员职业素养,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全面实施公证“七个一”规范,推行了延长下班时间办结公证的“延时服务”、为老弱病残上门公证的“上门服务”、节省办证等待时间的“预约服务”。两年来,公证处共受理公证业务10545 件,其中,国内民事业务8011 件,国内经济业务21 件,涉外业务2466 件,涉港澳台 68 件。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活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案件审批程序,缩短受援人员维权周期。两年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54 件,其中刑事案件37 件,民事案件817 件,办结756 件,结案率88.5 %,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300 余万元。

跟踪服务促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全力护航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做到重点工作进展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有效保障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打造“枫桥经验”龙口特色,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620 件,成功调处 1540 件。芦头法律服务所依托镇商会建立的商会调委会,开创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与人民调解组织相结合的先例。商会调委会成立以来,共化解涉企纠纷460 件,涉案标的1300 多万元,其经验被省司法厅在全省推广。

专业服务强法治。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理念、机制和载体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成效。深入实施“宪法进万家”和“普法惠民”工程,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宣传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和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让法治深入千家万户、惠及民生。不断深化“法德共进”活动,推进法德讲堂、法德共促会、法治文化教育阵地等“一堂一会一阵地”建设。联合电视台开设了《案件聚焦》专题栏目,从法德两个方面入手,细致剖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党员法律服务志愿队开展送法治文化下乡、送法面对面等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郁氛围。

三、党建引领,规范运行,不断开创公共法律服务新局面

坚持党建引领。以提升党建组织力、政治带动力、行业凝聚力、整体发展力为抓手,以“党建先行”、“党建辐射”、“党建牵引”三大工程为载体,在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广泛开展“党旗飘扬·法治先锋”创建活动,确保法律服务行业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活动中,19 名党员律师和15 名党员法律工作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便民惠民先锋,争做行业自律表率。在他们的带动下,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群众满意率显著提高,去年以来,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实现“零投诉”,公证处党支部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党支部作为烟台市公证行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示范点接受了全市的观摩。

坚持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来信来访接待、解答咨询、受理申请、登记归档、投诉处理等工作规范,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制度,确保每一名来访群众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出台《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跟踪进度管理办法》,对各级实体平台推行目标管理,完善奖励机制,实行周督促、月督查、季度通报、年底统一考核,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齐抓共管。龙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16 年5 月,烟台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后,龙口市委书记韩世军指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事关民心福祉、民心所向,必须率先走在前面。我们积极争取把平台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为平台建设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格局。市财政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落实经费保障。市领导多次莅临视察、调研,有力推进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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