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障碍及创新路径研究

2020-12-14 03:41王华王阁
山西农经 2020年20期
关键词:金融创新农村金融

王华 王阁

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发展战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以乡村振兴为背景,对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障碍及创新路径进行了研究,发现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仍然存在制度障碍、体系障碍、产品障碍、政府扶持障碍、金融机构内生动力障碍和农民金融素养障碍。这些障碍已经成为乡村发展的瓶颈,破解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障碍需要依靠创新。政府是关键、金融机构是保障、农民是基础,农村金融创新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以及农民合力完成。论述了乡村振兴视角下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特征和农村金融供给现状与障碍,提出了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路径。

关键词:农村金融;鄉村振兴;金融障碍;金融创新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20-0163-03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志码:A

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我国历来重视农村经济发展。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均聚焦“三农”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两份重要文件,标志着乡村振兴大幕正式拉开。

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舒尔茨认为,传统农业普遍存在资金、技术和制度等方面的缺失,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是资本高度稀缺,只有解决农村资本稀缺问题才能实现乡村振兴。乡村振兴资金需求量巨大,仅靠财政资金难以实现,还需要依靠创新推动农村金融发展,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流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

1    乡村振兴视角下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特征

乡村振兴是一项巨大的系统性工程,会给农村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新业态随之产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农村原有的金融需求也会发生显著变化。

1.1    政府主导的乡村振兴释放巨大金融需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无论是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发达、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还是实现农村居民生活富裕,都离不开资金支持。何广文和刘甜(2018)[1]认为,要想实现乡村振兴战略重点规划任务,至少需要投资20万亿元人民币。巨额的资金投入势必产生巨大金融需求。

1.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呈现新特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量更大,中长期融资需求更多,金融需求也更加综合。乡村振兴时代,传统小农经济逐渐向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产业经营呈现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特征,农村经营主体由传统农户逐步转变为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村承包经营户相比,新型农业主体经营规模更大、专业化程度更高,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发展休闲农业的各个环节都需要更多生产要素投入,加之农业设施建设和农业技术设备采购都需要资金的长期支持,必然会产生长期信贷需求。

1.3    农民原有金融需求逐步衍化、变迁

在小农经济时代,农村处于半封闭状态,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比较低,金融机构在农村的覆盖面较小。农民的投资理财意识不足,金融需求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由于贷款受限,很多农民仅办理存款业务,金融需求明显不足。在乡村振兴时代,国家势必会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更多资本、人才、物资会流入农村,农村将更开放。农民收入水平和受教育程度会不断提高,接受金融服务的意识会不断增强,金融服务的需求会更加广泛。除了传统的存贷业务需求,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还会产生保险、投资、理财、证券等综合化金融需求。

2    乡村振兴视角下农村金融供给现状与障碍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发展,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涉及农村金融问题。农村金融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稳步增长、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完善、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入、金融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等。但是在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仍面临着农村居民和农村企业贷款难、农村资金向非农领域转移困难、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农村金融产品与需求错位等问题。因为农村金融发展存在诸多障碍,影响了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水平与效果。

2.1    金融制度障碍

美国经济学家Shaw和Mackinon是金融抑制理论的代表人物,他们认为政府对金融的过度干预会抑制金融体系的发展。我国存在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城乡之间差异明显,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基本照搬城市金融制度,农村金融在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矛盾和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制度障碍包括产权制度障碍、监管制度障碍、业务经营制度障碍等。产权制度障碍限制了农民合法取得抵押物,导致农民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监管制度障碍降低了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效率;业务经营制度障碍使金融机构无法提供合适的产品,难以满足农村金融的个性化需求。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制度制约了乡村发展,阻碍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难以满足乡村振兴的需要。

2.2    金融体系障碍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农村合作性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组织共同组成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现有的金融体系能为农村居民和企业提供基本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与城市相比,农村金融体系还不健全,主要表现在担保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及保险体系缺失。农民在缺少担保机构担保,同时又没有抵押物的情况下,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信用体系缺少使金融机构很难找到满足信贷资质的借款人,降低了金融机构放款的积极性。保险体系不健全导致信贷业务难以分散风险,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既要保证农民获取资金,又能弥补金融机构贷款损失,而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难以实现这一目标。

2.3    金融产品障碍

农村金融产品应该以农为本,以农村市场为导向,立足农村居民和企业,而我国农村金融产品单一,与城市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适应性差。以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为例,无论是对借款人要求的资信标准,还是需要提供担保或抵押物,都与城市无异。缺少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导致农村居民和企业很难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取资金。另外,我国农村地广人稀,农民居住分散,而金融机构基于成本效益原则,在农村的经营网点数量较少。截至2018年末,全国金融机构空白的乡镇仍有1 314个。农村金融机构稀少导致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较低,提供的产品种类少、适应性差,难以满足乡村振兴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2.4    金融扶持障碍

主流凯恩斯主义者肯定了政府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为政府可以帮助农村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农业是弱质产业,风险高、收益低。王修华(2019)[2]认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与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双向促进的良性循环体系尚未形成,因此实现乡村振兴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在过去几十年,国家更重视城市发展,使城市集中了大量优质资源。国家对农村的扶持相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8》显示,截至2018年末,我国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为3.94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2.9%,农户贷款余额为9.2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为6.8%。两项关键涉农贷款指标处于低水平,表明政府主导下的金融机构对乡村发展的支持不足。

2.5    金融机构障碍

服务“三农”是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使命与责任。金融机构作为企业,盈利是其首要目标,因而容易造成农村金融机构为追求自身利益而与原有功能定位相背离,导致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不足。在以利润为导向的背景下,金融機构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项目中。涉农信贷业务风险高、收益低、手续复杂,金融机构往往避而远之。中间业务收入是金融机构利润的重要来源,主要销售理财、基金、保险、贵金属等金融产品。这些产品的购买群体大多为金融机构的中高端客户。农民收入水平低,并不是金融机构的目标客户。

除此之外,农村金融市场还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金融机构很难获取农户信息,降低了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意愿。

2.6    金融素养障碍

金融素养可以定义为个人理解并利用金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金融素养一般与个人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职业、年龄,户口所在地、金融机构覆盖率等因素相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发布的《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分析报告2019》显示,与城镇居民相比,我国农村居民的金融知识相对匮乏,金融素养水平普遍偏低。金融素养水平低直接制约了农民获取金融服务能力的提高。苏岚岚和孔荣(2019)[3]认为,农民金融素养水平低,抑制了农村金融需求,降低了正规信贷可得性,阻碍以互联网金融、土地金融为代表的新型资本市场的发育,还会影响农村居民对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3    农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路径选择

乡村振兴背景下,政府、金融机构、农民是农村金融的主要参与方,农村金融创新需要3方合力完成。

3.1    政府创新是农村金融创新的关键

政府要在土地制度、金融监管、金融体系、金融扶持政策等方面开展创新。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政策落地,赋予农村宅基地、承包地完整的用益物权,从根本上解决宅基地、承包地作为抵押物的法律障碍问题,同时加快土地流转中心、评估中心的配套设施建设,为农地抵押提供服务保障。实施差别化金融监管政策,适当降低涉农信贷资金不良容忍度,设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比例,将普惠金融服务情况纳入监管评价体系,围绕农户贷款设定增速、户数等监管考核指标,降低民间资本设立村镇银行的准入门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特别是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保险公司、担保公司、评估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服务下沉到乡村,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大金融扶持乡村振兴的力度,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继续坚持县域金融机构低存款准备金率政策,不断优化财政和税收惠农政策,设立乡村振兴担保扶持基金,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贴息、奖补、保费补贴等手段,支持农村金融健康发展。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取之于农,用之于农”,逐步遏制农村资金非农化倾向[4-5]。

3.2    金融机构创新是农村金融创新的保障

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信贷需求的特点,以农业产业链为核心,开发“农户+合作社”“农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户+农村合作组织”等多种新型贷款,积极探索“银行贷款+风险补偿金”、农业领域PPP、绿色金融与开放性金融相结合等模式,为农村田园综合体、绿色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稳步推进服务方式创新,推广“互联网+农村金融”模式,借助金融科技和农村助农取款点将金融服务下沉到自然村,加强业务协同,与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评估公司密切协作,为农村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创新信贷管理办法,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出台信贷资格认定办法,适当扩大抵押物范围,将农业生产设施和大型农业生产设备纳入抵押担保范围。优化涉农信贷流程,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宜企则企、宜社则社的原则开辟涉农信贷业务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提升审批效率。选派高素质金融从业人员到县域金融机构轮岗,要求新进员工到农村基层机构工作两年,充实农村金融人才队伍,为农村金融创新提供智力保障[6-7]。

3.3    农民是农村金融创新的基础

无论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是传统农户,主体都是农民,农民的金融素养制约着农村金融的创新与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农民应从自身出发,不断提升金融素养,增强主动获取金融服务的能力,助力农村金融创新和乡村振兴。政府应充分发挥县、乡、村3级金融服务体系在农民金融素养提升中的主体作用,推动金融知识进乡村、进农企,让农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高质量的金融培训服务。商业银行要以农村助农取款点为依托,扩大下沉服务的半径,积极组织员工到农村开展业务宣传和产品培训,增加农民与金融机构的互动,拓宽农民获取金融知识的渠道。农民也应增强主动学习的意识,依靠互联网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互联网+学习”,提升自身金融素养水平。

参考文献:

[1]何广文,刘甜.基于乡村振兴视角的农村金融困境与创新选择[J].学术界(月刊),2018(10):46-55.

[2]王修华.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撑研究[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9(3):35-43.

[3]苏岚岚,孔荣.农民金融素养与农村要素市场发育的互动关联机理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19(2):61-77.

[4]韩旭.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服务的深化与创新研究[J].商讯,2020(4):72-73.

[5]高鹏.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研究[J].对外经贸,2019(7):90-92.

[6]阮萌.“乡村振兴”战略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问题研究[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19.

[7]李媛,李依珊.乡村振兴与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方向与路径——基于国内外横向比较的视角[J].西部金融,2018(12):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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