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在民办院校教职工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实施路径探讨

2020-12-21 03:52曹雪杨
科学与财富 2020年29期
关键词:企业年金

曹雪杨

摘 要:2015年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与企业单位逐步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均强制实施职业年金,但企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参与率依然较低。民办院校作教职工养老保障体系具有差异化特点,本文基于民办院校教职工养老保障现状分析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必要性,并对比不同经营管理模式,提出具有实践意义的方案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障体系;企业年金;经营管理模式

中国深度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养老金收支的矛盾。根据《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预测,未来30年制度赡养率将翻倍,我国养老金将在2035年耗尽,养老保障体系发展的可持续性问题正因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而受到猛烈地冲击,对此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建成可持续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任务目标。其中,加快推进企业年金建立、提升企业职工参与率是改革工作的一条重要支线。

一、企业年金概述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的定义,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发布的《2019年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公布了自2000年起截止至2019年年末,我国企业年金的参与基金运营现状。其中,已有95963家企业建立起企业年金制度,2547.94万职工参与其中,累计基金达17985.33亿元。而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国企业年金积累基金总规模为18645.98亿元,比2019年末增加660.65亿元。但是根据国家公布的相关数据,企业年金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效果并未达到预期。

二、民办院校教职工养老保障现状

近年来,民办院校稳定发展,教职工群体逐年扩大,2018年仅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就有教职工58.87万人。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第四项第十八条规定:民办学校应依法为教职工缴纳足额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按规定为教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改善教职工退休后的待遇。相关调查结果显示:为教师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分别为96.08%。从覆盖面来讲,调查结果较为乐观,但是保障程度不高。以四川省成都市某民办高校为例,教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为基数,保障程度处于较低水平,养老保险金替代率仅为20%,远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三、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必要性

鉴于目前民办院校教职工养老保障体系的不充分,为建设可持续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具有其内在必要性。

1、提高教职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由民办院校和教职工共同缴费建立的企业年金可以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的原因在于它进一步实现了职工参与院校管理和企业利润分配,将院校和教职工的利益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企业年金的分配方案可以是多样的、差别的,与绩效工资考核制度结合使用,是企业鼓励竞争、奖励忠诚和贡献的手段。同时建立企业年金可传递院校经营管理有道、发展前景良好的信息,这就成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手段,这在知识经济时代和人力资本价值不断上升的阶段尤其重要。

2、改善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

基本养老保险是满足职工退休后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平均水平的支付,个人储蓄对多数人来说可能力不从心,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则是改善老年生活的主要依托。2015年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与企业单位逐步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已经启动,根据新制度的设计,机关事业单位全员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并开始缴费,但企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参与率较低,参与率的巨大反差,有可能再次引发关于养老金公平问题的讨论。

3、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为进一步支持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2013年颁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在缴费环节和投资运营收益分配环节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至此,我国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进入“EET模式”,即“免税—免税—征税”模式。民办院校建立企业年金可在个税优惠政策范畴类,为教职工谋划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权益。

4、减轻政府负担

建立企业年金还具有减轻政府负担和基本养老保险承受力、促进劳动力市场完善、支持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社会意义。

四、企业年金经营管理模式

企业在选择年金管理模式和管理机构时需要重点关注安全与效率两大原则。其中安全指的是运营稳健,效率指的是操作简便。企业年金计划的基本运作模式包含全拆分模式和组合模式。

1、全拆分模式:“ 1+1+1+1”模式

全拆分是指法人受托机构不兼任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仅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受托管理职责,而将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管理业务委托给第三方法人机构承担。

2、组合模式:“2+2”模式或“1+N+2”模式

组合模式是目前企业年金运作普遍采用的方式。一般账户管理人与托管人捆绑,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捆绑,或同时选择多家投资管理人。

3、不同模式的比较

全拆分模式的优点是在该模式下每个基金管理人各行使一个角色,独立性较高,降低了企业年金运营的可能风险;其缺点是各运作主体间有可能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从而降低了运营效率,监管的分散化可能会使联合监管体系出现漏洞,各管理机构之间协调的工作量大、成本高。

组合模式的优点是流程相对简化,降低了管理机构之间协调沟通的成本,同时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的专业优势和管理积极性;其缺点是同一金融机构承担不同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职责,需要严密的防火墙、强有力的内控制度以及严格的外部监管。

五、结论

1、民办院校结合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势在必行

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响应国家政策建立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民办院校建立企业年金势在必行,但该年金计划必须结合绩效考核制度体现教职工福利的差异化。民办院校教职工兼具一般教职工的使命性和一般企业职工的竞争性,为推动院校长远发展均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企业年金作为一项单位福利制度就须与员工的贡献紧密结合,在制订计划时须分教师类别考量职称、横纵向课题研究、竞赛成果、社会服务、学生工作、教育教学等贡献程度的差异化与个人年金水平的相关性。

2、企业年金选择组合模式参与集合计划

从成本效益角度,组合模式更适合民办院校企业年金运营管理。对于专业的养老金公司而言,可以很成熟地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实现各家管理机构有效溝通,信息、技术共享,最大程度上为企业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

集合计划简化了年金建立程序,可以提高年金管理效率,能满足多数企业共性化的需求,也能形成投资规模效应,适合年金资金规模不大的小型企业。2019年,从在人社部披露的57支集合计划产品中,综合收益为7.06%;其中,泰康养老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实现综合收益9.36%,超行业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位列受托机构第一位。

参考文献:

[1] 杨书兴.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转移难点探讨[J].中国劳动保障报.2019(10)

[2] 郑秉文.扩大参与率:企业年金改革的抉择[J].社会保障制度,2017(6)

[3] 黄国俊.例解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J].财务与会计导刊,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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