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

2020-12-23 17:11李本富宋建英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20年12期
关键词:长三角一体化

李本富 宋建英

摘要:长三角区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创新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社会再生产过程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过程。产业与教育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构成要素,他们各自担负着不同的职责,两者共同促使社会再生产协调健康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需要产教的融合发展,可以采取战略联盟模式推进产教融合发展,从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关键词:长三角一体化;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产教融合发展

一、长三角一体化

2019年12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由中央印发。2020年4月,江苏省印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长三角的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也纷纷印发各自的实施方案。

20世纪80年代,“长三角一体化”提出后,首先从基础设施和旅游领域开始实施一体化,然后逐渐拓展至产业、社会、环保、文化等领域。长三角一体化的范围也从初期的16个城市,先期覆盖到两省一市(即江、浙、沪),之后再拓展到三省一市(即江、浙、沪、皖)。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的首届进博会上宣布,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并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开始进入了加速发展的快车道。

长三角区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创新活力最强的区域,经济总量约占全国的1/4,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但是区域内发展不平衡,跨区域共建、共享、共保、共治等一体化机制不够健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一体化基础不够完善;科创和产业融合程度不够,产业发展的协同性水平不足,行政壁垒严重,地方各自为政,市场体系尚未统一开放,与国际通行規则不能匹配衔接。这些因素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区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目标是: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有实质性进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基本实现一体化。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率先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2018年末,长江三角洲区域拥有法人单位485.3万个,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451.6万人。全国共有教育法人单位66.6万个,从业人员2230.5万人。按所占比例推算,长江三角洲区域教育法人单位约为14.8万个,从业人员约为496.2万人。每个教育法人单位服务约32个企业法人单位,每个教育从业人员服务约19个企业从业人员。

二、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

社会再生产过程是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过程。产业与教育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构成要素,他们各自担负着不同的职责,两者共同促使社会再生产协调健康发展。

产业是指从事物质产品生产(或劳务提供)的行业。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地创造社会物质财富。按照我国国家统计局的《产业划分规定》,教育也是一个经济社会部门,属于广义的产业部门,它具有独立的、特殊的职能,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必要要素。教育可以为产业(包括教育行业本身)提供“人力资源”这一“生产要素”。教育可以分为研究性教育与职业教育,研究性教育为社会提供“研究性人才”,职业教育为社会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自从凯恩斯出版《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之后,“就业”成为了国家对经济社会进行调控的重要抓手。教育可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人力资源”,同时促进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教育与产业(企业)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各有分工,相互促进。

教育(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应该是“融合发展”,“产教融合发展”需要厘清产业(企业)与教育的关系。产业(企业)创造社会物质财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教育(职业教育)应该为其提供配套服务。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时,应该考虑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与行业(企业)的产业的匹配,职业教育的课程内容与行业(企业)的标准的衔接,职业教育的教学过程与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的内在联系等,职业教育应该着力培养行业(企业)进行生产活动需要的应用型技能型的专门人才。

职业技能的塑造,需要经验的积累,需要在实践中体会,不能光靠背诵、记忆。职业素养的养成,也要有适合的成长环境,经过工作实践,逐步体会。现有的职业教育的教学方式不能满足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教育(职业教育)应该通过塑造人才质量,从而保证并提高行业(企业)的生产效率。发展教育(职业教育)时,应该考虑到,教育(职业教育)也需要土地、资本、劳动力和教育家等社会再生产要素。产教融合发展可以通过行业(企业)对教育(职业教育)进行投资,将社会再生产要素进行整合,产教融合发展,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社会效益。

产教融合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教育成本的问题。只有当教育成本小于教育收益时,人们才愿意在教育上进行投入,才能优化、提升整个社会的“人力资源”要素,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三、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深化产教融合发展

(一)以战略联盟模式推进产教融合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需要产教的融合发展,可以采取战略联盟模式推进产教融合发展,从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18年,我国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教育(职业教育)可以通过政府依法监管,行业(企业)举办的方式,采取股份制方式,举办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教育(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师应当从企业中招聘。专业教师应当定期到企业进行实践,并且每年至少1个月要在企业(或者实训基地)工作;行业(企业)与教育(职业教育)院校共建具有体现企业真实生产,反映实践教学功能的教育(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双方资源共享,充分进行产教融合发展。

产教融合发展要进行要素的整合,采取“契约合作”的方式。双方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形成战略联盟。教育(职业教育)院校可以在学校中办工厂,在校园里进行研发,举办生产中心等。学生就地顶岗实习。企业可以在工厂中开办学校,学生参与企业劳动,进行经济社会实践,提升实践实际技能。教师也可以通过实践,理论联系实际,提升专业水准。教师与学生同时工学交替。教育(职业教育)为社会培育、提供“人力资源”,是产业(企业)人力资源的根本源泉。

行业(企业)利用资金、技术支持教育(职业教育)。教育(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培育“人力资源”属于“公共产品”,行业(企业)创造的社会财富属于“私人产品”,两者应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推动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

产教融合发展,应该充分发掘社会“人力资源”,促使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国家的职教实施方案指出:“企业应当履行依法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各种资源,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教育应当主动寻求校企合作,培养人才,为企业提供课程和师资等资源”。产教融合发展,应该“以战略联盟模式构建校企合作”。采取企业化的管理模式、企业化的质量控制方式,以提升产教融合发展的质量,进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的深入发展。

(二)强化经济功能弱化行政功能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应该强化经济功能,弱化行政功能。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需要破除行政壁垒,探索新的制度体系和路径模式,充分发挥区域内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深化市场化改革、探索利益共享机制,税收分享机制,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企业)的不断融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走“科创+产业”的道路,发挥研究性教育的作用,促进创新鏈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加强产业分工与协作,加快物质生产与服务业的内容、业态和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不断推进多领域的一体化,在交通互联、城市功能、产业合作、科技创新、要素市场、生态保护等领域,逐步消除市场分割等体制机制障碍。

建立一体化体制,创新一体化机制,消除行政壁垒,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形成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市场统一开放的营商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推动大学、大院、大所与行业(企业)全面合作、协同创新。共同推进教育(职业教育)的发展,构建一体化发展的平台。做大做强上海电子信息、江苏软件、浙江智能制造、安徽国际商务等联合职教集团,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在长三角区域,优化资源配置、拓展新发展空间,形成优势互补。筹划核心区域向毗邻城市进行疏解,共享发展资源与发展成果。进行法规制度合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逐步形成长三角区域的成本分担,利益分享的体制机制。

共同完善多领域合作机制,鼓励行业组织、专业性社会组织、产学研联盟开展跨区域合作,合作开发产业、协同进行创新、共同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市场配置、优化公共服务,合作制定区域内共同遵守的地方法规体系。促使“人力资源”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的自由流动配置,进行错位发展,强化分工协作。

经济区域与行政区域的目标是不一致性,应该以经济功能和经济社会联系为主,强化经济功能,弱化行政功能。在社会与经济、资源与环境、制度与体制等方面不断强化经济功能。从旅游一体化着手,基础设施一体化着力,不断提高生产要素一体化、提升市场一体化,最终形成产业一体化、制度一体化。建立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长三角区域共同市场,实现资本、人力、信息等各类生产要素的在长三角区域形成最佳配置,不断降低营商成本,逐步构建公平合理的创新收益共享机制和税收分享机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Z].2019-2-13.

[2]国家统计局.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Z].2019-11-20.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8:93-96.

[4]石伟平,郝天聪.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双元企育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07:93-97.

[5]席东梅.新时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下的行业贡献[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8,16:32-40.

[6]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N]. 新华社, 2019-12-01.

[7]江苏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N]. 新华日报, 2020-04-01(006版).

[8]陈年友,周常青,吴祝平. 产教融合的内涵与实现途径[J]. 中国高校科技,2018,08:40-42.

[9]洪银兴,王振,曾刚,滕堂伟,李湛, 王晓娟,郁鸿胜, 李娜, 张彦. 长三角一体化新趋势[J].上海经济,2018,03:122-148.(作者单位: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旅游与财经分院)

猜你喜欢
长三角一体化
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非遗保护的机遇和挑战
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党校干部教育职能研究
开放式创新视角下的盐城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长三角一体化下苏州市城市候机楼发展研究
重议城市边界的空间属性及其变迁
长三角一体化:省界毗邻基层政区治理的发展路径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协同发展
长三角地区商务发展情况比较研究
长三角一体化新阶段宁杭生态经济带发展思路研究
上海青浦: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开展未成年人考察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