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网约护士发展的实践路向

2020-12-29 11:55王懿程
大经贸 2020年7期
关键词:上海市

【摘 要】 网约护士是新的理念和技术手段在护理领域的产物,它既依托于传统护理服务体系,又是传统护理服务模式的突破和创新,作为“为患者服务”的新兴产业,可有效提升老年护理品质和患者的健康指数。然而,法律制度保障缺失、服务项目高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上海市网约护士的推行。网约护士的最终推行可通过完善相关法律保障、健全筹资机制等方式,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 网约护士 实践路向 上海市

2019年国家卫健委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其目的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护理服务相衔接,推进护理服务信息化,实际减轻患者的家庭负担[1]。由此,网约护士应运而生。网约护士主体为医疗机构中注册的护士; 服务对象包括罹患疾病、孕产妇及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 服务项目包括康复护理、基础护理等 11 项。网约护士不仅关系到患者的人身安全及个人信息安全,更关系到患者的身心健康。本文通过分析网约护士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政府、社会、市场、个人角度出发,为相关部门制定网约护士管理、服务政策等提供参考依据。

一、上海市网约护士发展的意义

从国家角度来看,我国目前在北京、上海等地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其主要针对失能、失智老人,覆盖面较窄,并未纳入社会保险且收费较高,且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无法满足家庭养老模式。“网约护士”的试点及推行,既可缓解患者就医时的压力及家属的负担,同时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推行具有很大的补充作用。

从社会角度来看,我国护士发展状况存在医护比例严重倒置、护士床位比例不合理、护理岗位不足及利用欠合理、人员严重短缺、学历较低及就业难等问题。“网约护士”的推行有利于减轻医疗机构的负担,同时多点执业有利于让护理人员充分实现自身的价值,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从个人角度来看,据统计,目前我国老龄人口已超过2.4亿人,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超过4000万人。受传统观念影响,老人更愿意选择居家养老,但对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巨大。“网约护士”上门服务,可减轻那些行动不便,需要定期输液、打针等的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的负担,减少医疗等待时间及路途的不便;同时可提高家庭护理水平,改善老人生活质量;此外能够让更多劳动力专注于自身工作中,也能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2]。

二、上海市网约护士试点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保障制度的缺陷导致医患纠纷

目前人們对“网约护士”的安全感主要来源于医患双方相互信任程度,基于预期与现实因素的影响,难免会产生医患纠纷。在医患矛盾突出的今天,护理人员迫切的想得到更多的理解及尊重。若权益得不到保障,他们很难全身心投入工作中,长此以往会影响其上门护理的意愿。

(二)服务项目价格高、医患信任感较低

根据有关统计,“网约护士”服务价格比医疗机构价格高出5倍左右,超过50%的居民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滋生不满意的态度[3]。同时,网约护士制度基于护士在业余时间上门为患者进行护理,护理人员无法全程跟踪患者的康复治疗,不利于患者后期康复,同时也会让患者存产生心理落差,降低患者与护理人员之间的信任感。

(三)缺乏激励及考核机制,护理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高

“网约护士”推行的服务管理目的是合理安排人员,保障需求群体可以享受到更为便捷、专业的护理服务。然而当前处于试点阶段的网约护士模式,缺乏公平、有效的激励及考核机制,使得在职护士的服务积极性较低。同时,在职医务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及职业素养参差不齐,使得护理品质的高低不下。

三、上海市网约护士的实践路向

(一)健全“网约护士”法律保障制度

首先,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对“网约护士”服务环节重点监控,加强对风险的防控,降低医患冲突事件发生概率,促进服务效率的提高;其次,加强护理人员卫生法规的学习,培养法律意识,并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尽最大可能减少医疗事故发生;此外,护理人员大多为女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上门服务的安全隐患,因此在服务前期,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机制。

(二)建立“网约护士”多元筹资机制

“网约护士”的收费应做到惠民亲民。为推进“网约护士”制度发展,应按照当地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服务项目确定相对合理的收费区间。此外“网约护士”应适当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内,以商业保险为基础,社会保险作适当补充。

(三)完善护士上门服务激励及考核机制

建立公平、有效的激励及考核机制,是提高“网约护士”服务意愿的重要手段和保障。一方面,国家应出台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政策。针对“网约护士”上门服务,制定一套可量化、可考核的评价方案,对护理人员上门服务的质量、次数等指标进行量化测评,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护理人员上门服务的积极性[4]。另一方面,通过构建适用于“网约护士”的绩效评价机制,并加强激励机制,提升其服务意愿。

(四)加强“网约护士”服务培训

“网约护士”不仅关系到患者的人身安全、患者个人信息安全,更关系到患者的心理健康。就培训内容而言,首先要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相结合,其次在技术上要依据服务项目内容对其进行培训;最后在职业素养上,要加强护理人员道德风险的防范,以提高其职业素养,从而建立严格的护理职业道德规范准则。

【参考文献】

[1] 杨茜,鞠梅,李雨昕,等.“互联网+”背景下的智慧护理建设初探[J].护理学杂志,2017,32(11):8-10.

[2] 春燕,郭海生,王灿.上海人口老龄化如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J].上海经济研究,2019(08):51-63.

[3] 谢陈漪,张瑾,尹小兵,等.新入职护士护理临床能力评价方法研究现状[J].护理学杂志,2019,34(02):98-101.

[4] 王青春,周娟,穆晓倩,等.基于“互联网+”的护理信息素养探讨[J].解放军护理杂志,2016,33(22):40-42.

作者简介:王懿程(1996—),男,汉族,山西阳泉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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