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感、疾病与创伤记忆书写

2021-01-03 10:20吕鹤颖
当代文坛 2021年1期
关键词:乔叶

吕鹤颖

摘要:《认罪书》带有潜在的伦理倾向,以显性、隐性两个叙事文本想象性地书写了历史中的罪责与创伤,并以泛化的罪感叙事在道德维度上展开对个体罪与责的审判与追问。同时,小说将过去的创伤历史意味深长地以癌症与死亡的形式重返当下,在因果逻辑中显现个体忏悔的乏力,喻指着过去被压抑的创伤正在演变成结构性的历史创伤,对当下并将对未来持续地产生困扰。

关键词:《认罪书》;乔叶;个体道德;疾病隐喻;结构性历史创伤

文学与创伤有着密切的联系。21世纪以来,部分年轻作家以隐喻的主题和形式构筑他们对过去的想象,如徐则臣的《耶路撒冷》、张悦然的《茧》、冬筱的《流放七月》、路内的《花街往事》等。在这类作品中,叙事主体(通常兼小说主人公)一般都是1970、1980年代或之后出生的青年一代,由他/她们来讲述其父辈甚或祖父辈在1950、60年代所经历的历史,立足当下回望过去,并立意于未来。“70后”作家乔叶的《认罪书》通过“80后”女主人公金金的复仇故事,牵出一个家庭横跨1960年代到1980年代的恩爱情仇,探讨了两代人创伤记忆的隐秘勾连。

一  个体认领的道德罪责

有论者认为,《认罪书》重新正视了曾经被忽视的、被泛化了的集体的罪感。小说凭借对“泛罪感”的发现和挖掘,展示了作者对历史与现实犀利的洞察力,捍卫了小说的道德。①其对《认罪书》中被泛化的罪感的指认,是非常贴切的。这种泛罪感指的是在面对不是法律意义上、而是社会文化层面上的“谁之罪责”问题时,将罪恶的主体(有罪者)普遍化为复数的“我们”。罪是《认罪书》的叙事重心,文本中的悲剧都是在群体之恶的“合作”中发生的;然而,当罪责问题被泛化时,就有可能出现无人有罪、无人对罪责负责的后果。因此,“我们”为何有罪以及谁来认领罪责,就是讨论泛罪感书写时必须思考的问题。

《认罪书》是在显、隐两个嵌套的叙事文本中展开的。显性文本用倒叙手法追忆了一位“80后”女孩儿金金——第一人称叙述人兼故事主人公——与梁知之间的恩爱情仇,以及其因爱而恨而报复的故事;同时,在报复的过程中,她先是无意发现、后又执着地窥探了一段早已被掩埋在过去的梁家家史。这个文本既是身患肺癌而不打算治疗,只安静等待死亡的金金对过去的追忆,又是她对梁家隐秘历史进行的勘探,既是她对自己短暂一生里所犯之罪的认领与辩解,又是发现其他“没有什么直接关系”②的人或因认识到罪恶而忏悔,或因各种理由否定、遗忘罪恶的过程。

而隐性文本的叙事时间是当下的,它以“编者按”的方式在小说开篇出现,交待了编者“我”与讲述者金金之间的关系,又以“编者注”的方式对金金在原稿中使用的方言和特定词汇进行解释,再以“碎片”的方式补缀小说的编者“我”基于个人的理解对金金的原稿所作的补充,使得隐性文本从外在形式上看类似于尚未完成出版流程的编辑审读报告。隐性文本这种形式上的未完成以及编者“我”的感想的插入极具深意,它既形象地呈现了显性文本中金金讲述的故事中所包含的罪与责与创伤都处在未完成的状态,因而小说是一个持续生成的文本,邀约他人的阅读与阐释,又喻指过去所具有的意义总是依赖于“事后补充”③。在这样双重叙事框架之中,一段充满反思的探罪之旅就此启程,围绕它展开的,是小说想要探讨的多层面的罪与责的问题、懺悔与救赎的问题,以及它们与历史隐秘的关联,历史的非亲历者试图探究历史在当下的存在形态与意义的创作意图便自然而然地浮现出来。

无论是认罪还是忏悔,抑或否定和遗忘,《认罪书》首先处理的就是对罪的认知。显性文本的叙事者兼主人公金金甫一出生,就带有“野种”的身份原罪(金金的母亲丈夫不幸早逝,独自带着一帮孩子。在1960年代初期的艰难日子里,她得到村子里一个哑巴的帮助并生下金金)。在既有的文化意义和社会秩序中,“野种”指的是父亲身份不确定、生命来源模糊不清、缺少合法性的孩子。对幼年的金金来说,身份原罪的烙印带来的耻感是无比痛苦的情感体验,而当她模糊地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村里的哑巴时,她感到“污泥一般的耻辱”④。金金无比憎恨哑巴父亲,甚至趁着四下无人,在他弯腰打水的时候将他朝井里推去,还用脚拧着圈儿狠狠地踩他扶着井沿的手。这次未成功的弑父类似于创伤心理的积极防御,将身份原罪的耻感转移到哑巴父亲残疾的耻感上,金金行为的逻辑就是:“当我们感知到自身的道德秩序受到威胁时,我们通过污名化将危险归罪于特定他者,污名化不仅为我们提供了顺手可及的替罪羊,而且将我们针对污名化他者的暴力合法化。”⑤对残疾的矮化使金金在心理上让渡了身份原罪,然而,将哑巴父亲的残疾视为自身耻感的替罪羊,并不能抵消幼年金金弑父带来的道德阴影,实际上它恰恰造成了金金人格的畸变。值得仔细玩味的是:在这个金金出生的事件中,几乎所有当事人的行为(哑巴对于金金母亲的帮助、金金母亲出于报答与哑巴的性关系以及金金对哑巴的恨)都是无可非议的。那么,到底谁才是悲剧的制造者?

金金的身份原罪并不是她的个人之罪,而是打上了特定历史时代的印记。但金金并不能理性地分析和看待这一切。从而周围环境带给金金的伤害无法得到理性化解,而是聚集为她极度的自尊中夹杂的自卑以及强烈的报复欲。因而,当她深爱的、也是深爱她的情人梁知提出分手要求时,金金产生了强烈的、不可遏制的报复欲望。她怀着梁知的孩子却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梁知的同母异父的弟弟梁新(纯粹为了报复),并不断追索梁家人都极力回避的家族历史:从刨根问到底追问与自己样貌相似的梅梅的踪迹(在此过程中享受梁家人的狼狈、尴尬与痛苦),到窥探到梁家上代人(粱知的母亲张小英,梁新的父亲梁文道、梁文道的第一个妻子也即梅梅的母亲梅好等)之间在1960年代的一段被打上了深刻时代烙印的悲剧,个人的爱恨情仇通过被揭开的家族故事与更深远的过去衔接了起来,从而将一个略显俗套的现代都市言情故事、家庭伦理故事,导向了对大历史中个体罪责的探询。

这本谈罪之书由金金与梁知的偶然发生的情爱故事引出梅梅的悲剧,再在回环式叙事结构中引出梅梅的母亲梅好的悲剧。梅梅母亲梅好的疯癫与死亡是典型的被毁坏的“美好”。梅好原是一个漂亮娇美的豫剧团演员,为了替被批斗的父亲求情而受到造反派小将王爱国、钟潮们的侮辱而疯癫。很明显,她的疯癫是特定年代的暴力所形成的精神压抑的产物,是与跟社会情境之荒诞同构的。⑥如果说梅好的疯癫是典型的象征,那么,在梅好的疯癫与死亡之间,诸如梁文道、张小英等都不是直接施害者,却出于各种自私的原因旁观了疯癫的梅好走入群英河,而没有任何阻止或挽救。实际上,他们共同助推了梅好的死亡。小说把直接施害者制造的悲剧呈现给人看,同时也把悲剧的旁观者、助推者的人性之恶呈现给人看,继而指出“人性中的残忍、冷漠、嫉妒等恶德所聚合而成的恶,是比现实暴力更为可怕的力量”⑦。

显然,《认罪书》在书写梅好梅梅母女俩的悲剧时,对于时代环境的追问基本缺位,而将悲剧原因归于个体的自私(梁文道、张小英、梁知、梁新等)或邪恶变态(王爱国等,王爱国折磨梅好的动机是自卑和嫉妒),即归于人性之恶。这样,与此前的伤痕文学、反思文学不同,《认罪书》的罪与责的书写重点不是指向社会层面的反思,而是落脚于个体的道德拷问。小说在显性文本与隐性文本的互文性阐释过程中,其所描绘的罪恶的发生都源于个体的私欲、私利、私心或变态心理,源于“人的本心里都有那么一股子毒性”⑧,却忽略了人性与培育人性的社会系统是密不可分的,进而只能乞灵于个体的道德来给出答案,这是小说将罪责归为个体来承担的逻辑起点,也是小说“泛罪感”之由来的缘由之一。

梁知们的罪并不是触犯了法律的刑事意义上的罪,而是更广泛意义上的应受道德与心灵审判的道德之罪。刑事上的罪与道德上的罪二者是有根本的区别的。所谓刑事意义上的罪,指的是个体对自己触犯法律的行为负责,其正义是基于犯罪事实的法庭的审判;而道德上的罪,指的是“我”对自己的所有行为都负有道德责任,但没有直接触犯刑法(比如小说中除了王爱国这个非主要人物,没有一个人直接杀死了梅梅、梅好,而只是冷漠、自私、目睹其自杀而见死不救甚至乐见其死)其审判源于自我的良知,是个体对罪责的认领。⑨这种认领是个人良心、良知的自省与自我审判。然而,一个缺乏道德自觉的个体,是无法自省、无法主动承担道德责任的,就如“只有认识到上帝在我们身上的体现才能承认上帝的存在一样”⑩,这种个体认领的罪责能否以未来之名抵达历史记忆的深处,仍然是未知的,其救赎的可能性更是大可怀疑(梁知和梁新的死就是证明)。在这个角度上说,《认罪书》的罪感叙事一方面强调了个人对群体之罪的认领,但是同时又通过梁知梁新的死表达了这种认领的失败。

二  疾病的隐喻与乏力的忏悔

作为非亲历者的想象性书写,《认罪书》在主观上努力地追问历史上各种复杂纠缠的诸种罪与责,是当下“罪感文學”书写的一个重要尝试。这里的罪感主要指向道德反思层面的忏悔意识,“是对良知责任的体认,即对无罪之罪的体认”11,这种体认体现在显、隐两个叙事文本的互文是从“与我有关”的立场出发,是从过去、现在和未来彼此相关的态度出发,对被泛化的罪与责的体认,其中的忏悔意识可以“把忏悔者从自我迷失中唤醒,使之产生反省和产生对更高心灵原则的领悟”12。在这里,忏悔意识是对罪的认识与认领,是弥补、偿还和赎罪的开端。小说中具有忏悔意识的认罪者(几乎包括梁知、梁新、张小英以及金金自己等所有主要人物)面向的是曾经的受伤害者(主要是梅梅和梅好),或个体形而上的道德自我。

然而,小说在一定程度上又隐含着这样的结论:认罪者无论是向受害者忏悔,还是向道德自我忏悔,都必须是主动、自觉的,而不能是被动甚至被迫的。《认罪书》中几个主要人物(金金、梁知、梁新、张小英等)的忏悔与罪感认知,都是金金的一再逼迫之下才逐渐被迫开始的,而不是出于他们的自觉自愿。更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别有深意地给所有这些人都安排了猝死、自杀或罹患绝症而死的命运,使小说平添神秘而惊悚的色彩:梁文道心脏病突发而亡,梁新在得知梁知和金金的关系真相后驾车惨遭车祸而亡;梁知出于对弟弟梁新的愧疚切脉而亡;张小英患了绒毛癌而亡;金金本人患了肺癌而亡……所有这些在弥漫性的罪恶中有过失的人,一方面一直不敢直接面对自己的过失,采取回避、遮盖和遗忘的鸵鸟策略;另一方面又不可能彻底摆脱过去的阴影,而生活在罪感的纠缠之中(因此,一旦面对金金坚持不懈的刨根问底的追问,就一个个惊慌失措、败下阵来)。这意味着小说倾向于认为:这种追问之下被迫的忏悔和反省,并不能真正治疗个体过去的罪与责,更不能在集体层面社会层面真正反思和告别灾难。与此同时,小说中有一个与主要情节基本无关的人物,即那个每天在公园里的马路上写书法的路人“扇子”,他曾在1960年代的运动中推了老师一把,后来向老师当面道歉并获得了原谅。相比之下,扇子的忏悔显得自觉而彻底。这样一个正面人物的安排(从小说艺术的角度看并不成功)应该不是无意为之。

小说中多次细描癌痛,还赋予疾病名称以情感的、社会的、文化的意义,如“绒毛癌,绒毛癌,我反复念叨着这个病的名字。它真特别。绒毛里的癌,该是多么微小的癌?但唯其微小更可怕,如同人心里那些鸡毛蒜皮的坏:小小的怯懦、功利、嫉妒、虚荣……”13,令人无法避免地将癌症、死亡之果与罪恶之因联系起来,将作为事实的癌症疾病转喻为罪恶之报应,进而“认定患者自觉对患上疾病负有责任”,“将罪咎归之于癌症患者”。14无处不在暗示着个体采取掩盖、回避过失的遗忘策略无法最终获得宽恕与解脱,甚至连梁知与金金的女儿安安也患白血病而亡,这使得小说中的罪感充满了由神秘的因果填充的在劫难逃的宿命幻象。

在苏珊·桑塔格看来,从未被美化的癌症总是被想象成压抑带来的报应,这种想象就如中世纪的麻风病人被看作社会性的文本——从中可以看到社会的衰腐——一样被赋予了疾病之外的东西。事实上,在桑塔格提出疾病的隐喻之前、之后,文学艺术中一直不乏从隐喻意义上对疾病进行的解读。桑塔格本人持续多年的癌症经历使她意识到,加诸疾病之上的象征意义的压力远比疾病本身的痛苦更加致命,因为疾病被复杂化地“以道德评判的方式使患者蒙受羞辱”15,而“任何一种病因不明、医治无效的重疾,都充斥着意义。首先,内心最深处所恐惧的各种东西(腐败、腐化、污染、反常、虚弱)全都与疾病划上了等号。疾病本身变成了隐喻。其次,藉疾病之名(这就是说,把疾病当作隐喻使用),这种恐惧被移置到其他事物上。疾病于是变成了形容词。说某事像疾病一样,是指这事恶心或丑恶”,而“把疾病视为惩罚的观点衍生出疾病是一种特别适当而又公正的惩罚的观点”16。为了“平息想象,而不是激发想象。不是去演绎意义,而是从意义中剥离出一些东西”,桑塔格“把那种具有堂吉诃德色彩和高度论辩性的‘反对阐释策略”17运用到真实世界,运用到身体上,她写下了《作为隐喻的疾病》和《艾滋病及其隐喻》这两篇文化批评文字,讨论疾病(主要是传染性疾病及恶性肿瘤)如何被从身体的病症转变成一种道德评判或政治态度,并通过疾病被当作修辞手法来细究隐喻性的思考方式。

在《认罪书》里,隐喻意义上的癌症和死亡很明显是对个体道德罪责的审判与惩罚。在小说充分描写了罪责与个体的关系后,当个体忏悔者等待死亡降临的时候,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的情节设置终究落入了因果报应的叙事窠臼,毕竟癌症隐喻“尤其显得粗糙。它不外乎是一种怂恿,怂恿人们去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亦不外乎是一种引诱,即便不把人引向狂热,也诱使人感到惟有自己才是万般正确的”18。癌症这个粗糙的隐喻用个体的生理疾病来对一个时代具有社会文化内涵的个体道德过失进行惩罚,必然导致文化反思的缺位,而陷入神秘的因果报应。张小英在与金金相处的过程中逐渐对金金产生好感,同时也逐步意识到自己的道德过失(尽管很不彻底),但最终仍然被作者安排了不得善终的结局,这似乎喻指着个体对道德罪责的最终认领依然是空泛无力的、不及物的。

三  重返的幽灵与结构性创伤

《认罪书》以罪责之追踪——通过金金带有报私仇性质(因为梁知“背叛”了她)的侦探行为——作为解开梁家秘史的密码。随着谜底的一个个解开,梁家几乎所有的人都被一网打尽,几乎无人能够逃离道德的谴责,在梅梅母女的悲剧中,在具有整体意义的历史创伤中,每个人都是、也都会是施害者。尤其是在小说的结尾,金金在最后一次看世界时,看到一个有着袅袅婷婷步态的女孩儿走过,金金说:“我是那么细致地看着她,就像看着自己。当然,谁都可以确定,她不是我。但是,我知道,我毋庸置疑地知道:——她就是我。”19金金在生命最后看到的女孩儿当然是与她不同的个体,只有与隐性文本结合起来,才能理解其斩钉截铁的“她就是我”指的是个体认领的道德罪责与忏悔的乏力是循环的,是会延续至未来的,这也象征了每个人都继承了带有罪感的过去,那些被压抑的、未被言说的创伤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共享的创伤,变成可以穿梭在时空中的创伤的幽灵重返,并传递给罪责与创伤的非亲历者。

凯西·卡鲁斯(Cathy Caruth)曾认为,弗洛伊德首先见证了20世纪创伤中死亡的影响力,并推动创伤理论从死亡驱动向生命驱动的变化,生命驱动不是简单地指向过去,而是以未来为据见证过去的。她认为历史不再在无意识地重温过去的死亡中再生,而是在经由死亡而见证的那部分行动中生成。弗洛伊德在《超越快乐原则》一书中提及这样一个走开/回来的游戏。在这个游戏里,18个月大的小男孩儿反复地把缠着线的木轴扔到床下再拉回来,并且对拉回的线轴感到非常开心,伴随着扔掉、拉回举动的,还有他大声的、长长的“哦哦哦”“啊啊啊”的发音。弗洛伊德认为,小男孩儿发明的这个游戏代表了孩子的内心世界,这是一个关于离开与返回的游戏,他把母亲暂时离开而不在身边的痛苦经验替换成一个戏剧化的、重复的游戏,这个游戏使他对母亲的暂时走开不会大惊小怪,并将她暂时的离开体认为感知她返回的那种快乐的前奏。20凯西·卡鲁斯则将这个故事置于战争损失的框架中重新进行了分析。她认为对于小男孩儿来说,母亲的暂时离开使他直面潜在的创伤性的损失,孩子反复地扔掉木轴的行为是对母亲离开的反应,孩子经历了母亲离开这个事件中尚未被捕捉的东西,即他在无意识中温习了母亲的死亡。在他无法理解的母亲的离开中,孩子的生命与他并未完全拥有的更大的历史联系起来,这是潜在的创伤性损失。而如果将这种潜在的创伤性损失带入弗洛伊德所描述的战争结束后已经返回家园,却反复在噩梦里重回战场的士兵身上的话,小男孩儿的游戏就具有了特殊的含义。他在游戏中反复扔掉并拉回的那个木线轴,有可能在再次拉回时消失,这会令他手足无措;而重返家园的士兵不顾一切地尝试让以往熟悉的世界重现,也可能需要面对熟悉的世界的消失以及这种消失带来的手足无措。也就是说,对于创伤的经受者来说,创伤是一种无法摆脱的、反复的重返与再体验。21

具有双重叙事结构的《认罪书》是一个敞开的文本。历史与创伤经由金金的不断讲述而再度重返。小说的讲述在此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它提供了一种“接近历史和记忆的模式”22。在金金的追问下,被掩埋的记忆以幽灵的方式重现,早已死亡的幽灵似乎再度归来,这种归来穿越了时间的裂痕,反映了未经清理的创伤过去在当下的盘踞纠缠。幽灵可能是一个具体可感的角色形象,也可能是一种感受和情绪,或者是具有象征性的疾病与死亡。

在《认罪书》中,嫁入梁家的金金可以被解读为梅梅借助样貌相似的金金以幽灵的形式重返梁家,成为金金“来到梁家的隐形指挥官”23。她的重返既是向施害者的问罪,又承载着母亲梅好的悲剧,因此成为过去历史与当下现实的中介。梅梅的幽灵“凝结了诸多秘密,说不得嘴,见不得人,被他们以遗忘的姿态深深铭记,如同一个结痂的伤疤”24,而“鬼魂出没,常常代表着历史上沉默的或在文化上被排除的因素的象征性返回”,“代表了一种集体和文化困扰的形式”,鬼魂、幽灵出没的历史是“未解决的往事的痕跡”,历史中“那些死得太突然、太暴力以致没有得到适当哀悼的鬼魂”无法按照通常的途径寻求和解,在“一段时间的潜伏和延迟之后重新出现”,“纠缠着那些正在寻求好好活着的人们”。25通过金金,梅梅的幽灵与历史深处梅好的秘密,携带着那些不被承认的、早已搁置的和未曾说出的真相纠缠与拷问着梁知、梁新、张小英、梁文道、钟潮和那些甲乙丙们。正是金金对梅梅、梅好故事的一再追问,促使梁知、钟潮们回忆过去,这些回忆从不同角度呈现了过去的真相(哪怕只是局部的真相),因为金金无比清醒地意识到:“一切似乎都正在被黑夜湮没。也只是似乎而已。我无比清楚地知道:湮没只是暂时的。”26

在《未被认领的经验:创伤、叙述与历史》(Unclaimed Experience: Trauma, Narrative and History)一书中,凯西·卡鲁斯把“创伤”界定为对于突发灾难事件的压倒性(overwhelming)的经验,这种经验中对该事件的反应通常是延后的、无法控制的、重复的幻觉呈现的。27因为创伤事件的发生是突然而压倒性的,当事者是毫无准备的,在创伤事件发生的当时,受创者很难即刻经验到创伤,创伤往往通过其对受创者的反复控制——通过噩梦、闪回、幻觉等方式不断返归——而被经验到。因此,创伤是那些在时间中丢失的、无法定位、无人认领(unclaimed)的经验,是在时间之外被经验到的。回归的创伤梦魇或其他侵扰性反应是与创伤事件经历者的意志相反的一种强力回归,它不可控制,也无法抵抗。正是“这种难以摆脱的顽强回归(insistent return)建构了创伤,并指向其费解的内核:认知甚至观看时的延宕和未完成性(the delay or incompletion in knowing or even seeing)”28。《认罪书》借助历史幽灵的重返,为金金的复仇故事引入了公共维度,使之超越了单纯的私人情爱,与超出了编者“我”的阅读常规的那些“能读懂却不好理解,难以接受却并不厌恶,无法评价却也心怀戚戚”29的陌生而遥远的内容融合在一起,这是罪感与创伤得以有效地传递的体现,也是卡鲁斯所言的对创伤进行认知和观看时创伤的延宕与未完成。

而针对历史创伤发生的延迟性与建构性,多米尼克·拉卡普拉用缺乏(absence)和丧失(loss)区分了历史性创伤和结构性创伤的不同30。丧失所代表的是确定的失去,与它联系在一起的是特定的创伤性事件,如受虐待、家庭暴力、战争、纳粹大屠杀等,它不是每个人都一定会经历的。缺乏代表的则是原本就不存在,它是时间维度之外的、超历史的、根本性的缺失,它不受特定的创伤事件的影响,更类似于一种因期盼而不得所可能产生的创伤性情绪。丧失代表的是历史性创伤,由具体的、甚至有日期可查的事件引发,而结构性创伤是与人的本体存在有关,更像是一种精神气质。31缺乏代表的是结构性创伤,历史性创伤可以被讲述和重构,并可能在讲述中被建构为结构性创伤。拉卡普拉认为凯西·卡鲁斯、费修珊(Shoshana Felman)等人对创伤不加区分的使用会导致特定的历史丧失的泛化、模糊化、示例化。他以纳粹大屠杀这个具体的历史性创伤被泛化而出现了我们都有罪的说法为例,说明历史性创伤的结构性泛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创伤事件的独特内涵。

在《认罪书》里,与梅梅的幽灵伴生的还有符号化的历史的幽灵,游荡在文本的很多细节里。很显然,历史性创伤已然符号化为历史的创伤情绪,泛化为结构性创伤。个体认领的道德罪责,疾病的因果与忏悔的乏力,都使得小说在被泛化的罪感与创伤事件的独特性之间,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龃龉,进而演变为一种语境简化的阐释结构性历史创伤情绪的模式。但另一方面,当某一个历史性创伤事件转变成结构性历史创伤时,也意味着创伤业已渗透到社会文化的肌体之中,不管是碎片的还是片面的,其幽灵将从过去反复回到当下与未来。

结  语

《认罪书》的隐性文本里有这样一则“碎片”,写的是金金偶然遇到了正在偷情的男友,她千方百计地非要把盖着他们的被子拽下来。后来她一直都在惶惑,想弄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一定要拽下那个被子,直到书写自己故事的时候才明白,她所在意的也许就是拽下被子本身,因为重要的不是拽下被子看看底下是什么,重要的是拽下这个动作——拽下遮盖物,是一如历史的非亲历者对历史的想象与虚构,这种想象和虚构坚持的,是“无论多大或者多小的事情,只要发生了,就该去追究一下。无论如何,去追究一下,这就是改变的第一步”32的理念,而这,或许正是《认罪书》隐秘的写作动机所在。随着时间的流逝,当那些鲜活的经验完全消失,也不再被讲述之时,经由历史真实而总结衍生出来的文学艺术的真实与情感将成为历史性创伤的叙事核心,成为未来功能记忆的储存地,等待被重新唤回到公共记忆之中,一如《认罪书》中对陌生的方言和特定历史词语的编者注,即是重新提炼其中所隐含的生活与生命。

注释:

①李遇春:《忏悔叙事中的复调诗学——评乔叶长篇小说<认罪书>》,《小说评论》2015年第3期。

②④⑧13192324262932乔叶:《认罪书》,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63页,第32页,第416页,第340页,第463-464页,第181页,第142页,第317页,第3页,第427页。

③[德]阿莱达·阿斯曼:《回忆空间:文化记忆的形式和变迁》,潘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49页。

⑤郭金华:《污名研究:概念、理论和模型的演进》,《学海》2015年第2期。

⑥梅好的疯癫所具有的批判性非常直白,自福柯回顾了中世纪以来的疯癫史之后,疯癫从一种医学现象转变为现代社会文明的产物与文化的问题,成为表征某种意义的符号,动物不会疯癫,疯癫“是人的感性本能受到过度压抑而不能承受这种压抑的反应,在此,重要的是压抑”,可参见余虹:《审美主义的三大类型》,《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

⑦沈杏培:《<认罪书>:人性恶的探寻之旅》,《文学评论》2015年第5期。

⑨此处关于形式意义上的罪、道德意义上的罪的讨论,采用的是雅斯贝尔斯罪与责的分类,可参考Karl Jaspers, The Question of German Guilt, trans. , E. B. Ashton, with a new introduction by Joseph W. Koterski, Fordham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 2000, pp.25-27。

⑩1112刘再复、林岗:《罪与文学》,中信出版社2011年版,第34页,第XIX页,第XIX页。

1415161718[美]苏珊·桑塔格:《疾病的隐喻》,程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年版,第77、44页,第3页,第53、40页,第1-2页,第75页。

20参见[奥]弗洛伊德:《超越快乐原则》,车文博主编《弗洛伊德文集》(第四卷),杨韶刚译,长春出版社2004年版,第10-11页。

21Cathy Caruth, Literature in the Ashes of History,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13, pp.7-17.

2225[英]安妮·懷特海德:《创伤小说》,李敏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4页,第6-7、13页。

27Cathy Caruth, Unclaimed Experience: Trauma, Narrative and History,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6,p.10-23.所引卡鲁斯对创伤的研究,引自陶东风编译的凯西·卡鲁斯《未被认领的创伤》(未刊稿)。

28Cathy Caruth,‘Trauma and Experience: Introduction, in C. Caruth(ed.), Trauma: Explorations in Memory,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5,p.5.

30对这个问题的论述可参见Dominick LaCapra, Writhing History, Writing Trauma, Baltimore and London: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1;[英]安妮·怀特海德:《创伤小说》,李敏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4-15页;朱荣华:《多米尼克·拉卡普拉对创伤理论的建构》,《浙江学刊》2012年第4期;林庆新:《创伤叙事与不及物写作》,《国外文学》2008年第4期。

31参见朱荣华:《多米尼克·拉卡普拉对创伤理论的建构》,《浙江学刊》2012年第4期。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人文学院、广州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本文系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当代中国大众文化的发生学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8WZDXM026;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朦胧诗论争文献整理与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9BZW1050)

责任编辑:刘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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