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留守儿童家庭语言状况研究

2021-01-15 00:48冀芳
西部学刊 2021年7期
关键词:西北地区留守儿童

摘要:通过对西北地区留守儿童家庭语言意识、语言管理、语言实践的调研发现:不同监护类型的家庭对留守儿童的语言状况均产生不同的影响。由祖父母监护的留守儿童,在普通话语言使用和语言管理方面要低于父亲或母亲一方监护、亲戚等监护的家庭;家庭域的语言在由多元向单一的方向发展,应重视方言在家庭域中的传承和发展;留守儿童家庭外出务工父母的语言意识明显增强,应加强与留守儿童的沟通交流,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促进留守儿童语言能力的发展。

关键词:西北地区;留守儿童;家庭语言政策

中图分类号:H1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7-0010-05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尤其是西北地区,由于户籍及入学条件的限制,许多儿童无法跟随父母而成为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期,父母监护教育角色缺失,“隔代教育”问题突出,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留守儿童问题成为近年来学界一直关注的问题,但是对留守儿童的研究多集中于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对语言状况、语言规划问题关注较少。本文依据斯波斯基[1]的家庭语言政策理論,对西北地区留守儿童家庭语言政策的核心内容进行调研。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调研方法采集数据,对留守儿童的家庭语言政策的语言意识形态、语言管理、语言实践三个核心方面进行分析,以期全面反映留守儿童的家庭语言状况,并为其语言发展进行合理规划。

一、调研情况

本研究主要采取调研中小学学生和入户调研相结合的办法,问卷分为家长和儿童两部分。先将1个乡的小学以及相关家庭作为预调查点,在反复修订研究问卷后再进行大规模调研。主要调研了陕西省商南县试马镇、赵川镇、金丝峡镇,山阳县漫川关镇,富县茶坊镇,府谷县孤山镇,凤县河口镇,勉县定军山镇,韩城市龙门镇,甘肃省榆中县小康营乡和马坡乡,甘谷县大庄镇和白家湾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州区黄铎堡镇和中河乡,青海省化隆县巴燕镇。调研时间为2020年6月至9月。一共发了9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827份,回收率为91.9%。经过调查,我们发现留守儿童主要有以下四种监护类型:隔代监护(主要由祖父母监护)、父亲或母亲一方监护、亲戚等监护。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以上四种监护类型,隔代监护所占的比例最大,为68.1%;其次为母亲一方为主要监护人,占19.1%;再次为父亲一方为主要监护人,占11.5%;有亲属监护的为1.3%。留守儿童家庭中父母双方外出打工所占比例最多,父亲或母亲一方监护中,留守儿童绝大多数由母亲来监护,父亲外出打工的比较多。部分留守儿童由于父母离异或其他情况由亲戚监护,总体数量不多。因此,本文主要针对前三种类型的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调查研究。

二、西北地区留守儿童的语言意识

(一)不同类型留守儿童家庭的语言意识

将隔代监护(主要由祖父母监护)记作A,由母亲一方为主要监护人记作B,由父亲为主要监护人记作C。调研发现,留守儿童的父母对子女学习与使用普通话态度在各个选项上基本一致,“非常同意”方面比例最高的是A类家庭的父母,B类家庭和C类家庭的父母,略低于A类家庭。祖父母对儿童学习与使用普通话的态度在“非常同意”“同意”两项的选择比例上要低于留守儿童父母。从整体上看,留守儿童的家长对子女学习和使用普通话持肯定态度,特别是A类家庭的父母,非常支持子女使用普通话,这可能与A类家庭父母外出务工有很大关系,自身使用普通话的需求增加,也会更加支持子女使用普通话。

不仅如此,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对子女学习方言的态度上略有差异。A类家庭的父母持“同意”的比例最高,其次是“非常同意”“说不上”。B类家庭的母亲持“同意”的比例要低于A类家庭的父母,持“非常同意”“说不上”的比例与A类家庭差不多,C类家庭的父亲对方言的态度与B类家庭类似。在反对子女学习方言的态度方面(即“不同意”与“非常不同意”数值之和),B类家庭母亲的数值最高,为24.8%,而C类家庭的父亲持反对态度的数值略低于B类家庭的母亲。若将“说不上”“不同意”及“非常不同意”数值之和视为监护人对方言持保守态度,则发现B类家庭持反对意见是最高的,持反对意见最低的是A类家庭的父母。A类家庭的祖父母对留守儿童学习方言的态度持“说不上”的比例最高,为67.3%,显著高于A类家庭的父母、B类、C类家庭;祖父母持反对态度的数值最低,为13.5%,显著低于三类家庭的父母。“非常同意”占比最高的是A类家庭的父母,其次是B类家庭的母亲,C类家庭的父亲虽然低于前两者,但是比例差异不大。绝大多数留守儿童的父母对子女学习英语的态度是肯定的,持反对态度的比例很低。祖父母对于留守儿童学习英语的态度持肯定的也较多,但是总体是在赞同方面要低于父母的选择。通过统计发现,留守儿童家庭的监护人无论是父母还是祖父母对于孩子学习英语的持肯定态度的比例是最高的,其次是普通话,最低是方言。

(二)留守儿童对待普通话、方言的态度

受访儿童的语言情况,常常会受到家长语言意识的影响,家长语言意识的形成有着多方面的因素,比如情感、社会环境、教育和文化背景等。结合Sabine Little[2]的家庭语言模型,分为四个维度,“情感”类分为“社会情感”“个人情感”,“实用”类分为“语言作为日常生活的工具”“语言作为实际便利的工具”。结合留守儿童的语言状况和语言环境,依据Sabine Little将“情感”类中的“情感幸福的工具”分成“好听”“亲切”和“友好”三类细分项,将“情感”类中的“社会情感的工具”分成“受认可”“平等”“礼貌”三类细分项,将“实用”类中的“日常生活工具”分成“基本交谈”“准确表意”两项,将“实际便利工具”分成“方便”“有用”“使用范围”三项。

1.留守儿童对普通话、方言“情感幸福”的评价

留守儿童对普通话的情感评价整体程度较高,从“好听”“友好”“亲切”的评价维度看,若将“非常同意”与“同意”的比重合计,留守儿童对普通话“好听”“友好”“亲切”的正面评价均超过70%。留守儿童对普通话“好听”“友好”的两个情感细分项正面评价更高,认为普通话比较“好听”“友好”,但是对于“亲切”选项的正面评价低于其他“好听”“友好”两项。比如:“好听”在“同意”“非常同意”的比重很高,分别为31.2%和43.3%;“友好”和“亲切”的表现与“好听”较为类似,只是认同的比重略低于“好听”,而“亲切”又略低于“友好”。对普通话在“情感幸福”的评价整体上都比较高。

留守儿童普遍认为普通话更加“好听”“友好”。方言“好听”方面“非常同意”与“同意”的比重分别为33.6%与20.7%;方言“友好”方面“非常同意”与“同意”的比重分别为35.3%与22.1%,这些方面的数值都要显著低于普通话的数值。在方言的“亲切”评价上,选择“非常同意”与“同意”的比重分别为40.8%和28.7%,二者累计为69.5%,要高于在“好听”和“友好”方面的表现。在“好听”与“友好”的评价上,负面的评价数值不低,即较多一部分儿童选择“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其中,在“好听”的评价上,选择“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的比重分别为15.2%和8.9%;在“友好”的评价上,选择“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的比重分别为16.3%和11.6%。

从情感角度来看,留守儿童认为普通话比母语方言更为亲切,要略高于对方言的亲切态度,这从普通话和母语方言的使用频率也可以看出,虽然留守儿童与家人和朋友等交谈时更加倾向于使用方言,但是随着普通话的普及,入学后的留守儿童使用普通话的频率明显提高,甚至相当比例的留守儿童只会讲普通话。加之,留守儿童的父母在外打工,接觸普通话较多,更倾向于自己的子女使用普通话。这不同于流动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语言态度,我们曾对流动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对母语方言的亲切程度做过调研,这两类人群的对母语方言的亲切度明显要高于普通话。李琼[3]调研发现西安市外来农民工认为家乡话最为亲切。其原因,一是与普通话的推广普及有很大关系,一是留守儿童一直在家乡生活,并未长久外出,所以对方言的亲切度感知上没有那么深刻。

2.留守儿童对普通话、方言的“社会情感”的评价

留守儿童认为普通话“平等”的评价要低于对“受认可”与“礼貌”的评价。整体看,留守儿童对普通话“受认可”的评价程度最高,其“非常满意”与“满意”的比例分别为44.1%与38.8%;“礼貌”的评价程度略低于“受认可程度”,其“非常满意”与“满意”的比例分别为41.7%与36.6%。对于“平等”比例相对比较低的原因,在访谈中发现,留守儿童对于平等的意识并没有过多感触,周围生活的环境和语言环境比较单一,相对于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更能感到普通话或者优势方言对自身所持语言的冲击,留守儿童对“平等”的选择在“说不上”的比例为最多。

关于留守儿童母语方言的“礼貌”的评价,对“受认可”与“平等”相对较高。在“礼貌”方面,选择“说不上”的比重是最高的,为35.1%;其次是“不同意”,再次是“同意”,但二者的比重差异不大。通过数据可以发现,大部分留守儿童虽然认为方言在“礼貌”上的认可度不高,但是也不会觉得讲方言就是不礼貌的表现。对于方言的评价,留守儿童在“受认可”“平等”“礼貌”方面负面的评价较多,尤其在“受认可”与“平等”方面的负面评价要较高于“礼貌”。从“不同意”与“非常不同意”数据累计看,“受认可”的负面评价比重最高,为43.7%;其次是“平等”的数值,其比重为42.0%;“礼貌”的负面评价略好一些,但仍为35.9%。从访谈情况来看,在农村如果儿童只会说方言不会讲普通话,家长和孩子都认为这样的儿童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或者学习较差。

3.留守儿童对普通话、方言的“日常生活工具”的评价

留守儿童对普通话“基本交谈”“准确表意”方面的正面评价均很高。在“基本交谈”评价方面,选择“非常同意”的比重很高,为61.2%,选择“同意”的比重为22.2%,二者合计超过80%。在“准确表意”评价方面,“非常同意”的选择比重为60.9%,选择“同意”比重为21.7%,二者合计也超过80%,但比“基本交谈”的比重略低。在“基本交谈”方面,绝大多数的留守儿童认为普通话能够满足基本交谈和对话,这与我国长期以来进行推广普通话工作有关。在访谈中,我们也发现很多留守儿童家庭的父母是可以讲普通话的,祖父母虽然不会讲普通话,但是大部分可以听懂,因此,在这样的语言环境中,普通话对于满足日常学习生活的交际对于留守儿童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在“准确表意”上略有差异。

留守儿童对于方言“准确表意”“基本交谈”两项正面评价的比重都要显著低于普通话。绝大部分留守儿童的选择为“不同意”“说不上”,如:留守儿童在“基本交谈”的“不同意”评价比重最高,其为44.7%,“说不上”的评价比重也较高,其为37.8%;留守儿童在“准确表意”的“不同意”评价比重最高,其为46.3%,“说不上”的评价比重较高,为39.7%,选择“同意”“非常同意”的比重都很低。留守儿童对“基本交谈”在“同意”的比重上要高于“准确表意”。在调研访谈中我们发现,绝大部分留守儿童可以听懂方言,但是对于一些方言词已经不会使用或者不太能准确理解词义了,这也许是“准确表意”比例要低于“基本交谈”的原因。

4.留守儿童对普通话、方言“实用便利工具”的评价

“方便”“有用”“使用范围”这三项留守儿童都持正面评价。将“非常同意”与“同意”的数值累计看,留守儿童对“方便”的正面评价最高,其比重为90.9%;留守儿童对“有用”的正面评价程度略低于“方便”,其比重为85.9%;留守儿童对“使用范围”的正面评价程度最低,其比重为73.3%。虽然“使用范围”在这三项中虽然是最低的,但是正面评价的比例仍然很高。

此外,也有极少数留守儿童对于普通话在“使用范围”上持“说不上”的态度,既不同意也不反对,但是没有人持反对态度,其比重为19.2%,要高于“方便”与“有用”的数值。在农村的语言环境中,很多人还是使用方言,普通话在农村的使用范围并不是那么广泛,有些生活场合还是选择使用方言。

留守儿童对方言的“方便”“有用”“使用范围”的评价比较负面,整体上看,选择“不同意”与“非常不同意”的留守儿童较多,尤其以“非常不同意”的选择比重均为最高。将“不同意”与“非常不同意”的数值累计看,留守儿童对“使用范围”的负面评价最高,合计比重为69.6%;对“方便”的负面评价其次,合计比重为65.4%;对“有用”的负面评价略低于“方便”,其合计比重为59.3%。留守儿童在“方便”“有用”“使用范围”的“说不上”选择方面也有一定的比例,其数值分别为21.6%、22.2%和19.7%。

从留守儿童对普通话态度可以看出,留守儿童对普通话的正面评价非常高。访谈发现,随着普通话的普及,学校严格要求学生使用普通话,很多留守儿童的父母外出务工由于工作需要,普通话意识增强,这些都在影响留守儿童。但值得注意的是,留守儿童对方言的正面评价基本都低于普通话,特别是“亲切”程度,这与农村语言环境的改变有很大关系,周围很多是双语言(普通话和方言)的使用者,留守儿童对于方言的依赖程度在降低。

三、西北地区留守儿童的语言实践

根据“全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关于群体在不同语言使用领域的分类[4],我们将西北地区留守儿童语言使用的主要场合,分为“在家交谈”“在学校交谈”“平时与朋友交谈”“在公共场合交谈”四个场合,分别对应“家庭”“学校”“私人”“公共场合”四个场所。根据前期的调查情况,我们将“在家与家人交谈”分为两类,一是与“与父母交谈”,二是“与祖父母交谈”,在学校分为“与老师”“与同学”交谈。为了测评出留守儿童在不同场合、面对不同交谈对象时的语言使用情况和语言频率,根据里克特五级量表,即:“全部使用方言”为1分,“较多使用方言”为2分,“方言和普通话使用情况差不多”为3分,“较多使用普通话”为4分,“全部使用普通话”为5分,“没有上述几种情况”为0分。根据调研数据计算其均值,并进行如下界定,即:均值在1.5分以下为“全部使用方言”,均值位于1.5—2.5之间为“较多使用方言”,均值位于2.5—3.5之间为“方言和普通话使用情况差不多”,均值位于3.5—4.5之间为“较多使用普通话”,均值大于4.5为“全部使用普通话”。

西北地区前三类家庭留守儿童在普通话使用情况选择上是一致的,只是比例不同。留守儿童在学校学习使用普通话分值是最高的,无论是“在学校与老师交谈”,还是“在学校与同学交谈”,其次是“公共场合”,再次是“与朋友交谈”,最后是“在家与父母交谈”和“在家与祖父母交谈”。值得注意的是,“在家与父母交谈”和“在家与祖父母交谈”,虽然使用普通话的比例要低于其他场合,但是仍然很高。在访谈和观察中,虽然有的祖父母不会讲普通话,但很多留守儿童与他们交谈的时候仍然使用普通话。

按照不同监护人家庭类型分析在家庭场合中父母、子女语言使用情况。在前三种家庭类型中,无论是父母的语言使用均值,还是子女的语言使用的均值均处于3.5—4.5区间,可见父母与子女在家庭场合较多使用普通话。整体上看,普通话使用比例最高的是B类家庭,其次是C类家庭,最后是A类家庭。但是,父母使用普通话的比例按照从大到小排序分别为B类家庭、A类家庭与C类家庭,而子女使用普通话比例按照从大到小排序分别为B类家庭、C类家庭与A类家庭。由此可见,父母使用普通话的情况与子女使用普通话的情况存在不同家庭类型略有差异的状态。

这里与前文中不同留守儿童家庭父母的态度有所差异,A类家庭的父母最为赞同儿童使用普通话,但是实际生活中,A类家庭留守儿童普通话使用比例是最低的。儿童语言的使用受环境影响很大,A类家庭中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即使有强烈意愿要求子女使用普通话,但A类儿童从小接触最多的是祖父母,祖父母绝大多数都以使用方言为主,且很少会说普通话。因此,A类家庭的子女使用普通话的比例要低于其他家庭。

四、不同类型留守儿童家庭的语言管理

语言管理是指通过各种语言干预、规划或管理的方法来改变或影响语言实践的具体行为,是家长为了提高子女的语言水平,采取措施对实际行动进行干预,比如,纠正孩子的发音、有意提高某种语言的使用频率、参加课外辅导班、有意让孩子阅读某种语言的材料或收看收听某种语言的视听节目。如果留守儿童的家长对孩子的语言情况采取了实际行动,就视为对儿童进行了语言管理。前三类家庭中对语言管理实施较多的是B类家庭,但也有52.6%家庭对留守儿童没有进行语言管理,对于语言管理最少的是A类家庭。在这三类家庭中,对英语的管理占比最高,其次是普通话,最后是方言。A类家庭的祖父母对留守儿童普通话、方言、英语的管理都很少,A類家庭的父母由于常年在在外务工,没有时间照顾孩子,管理比例都显著低于其他两类家庭的父母。这与前面三类家庭的语言态度形成了反比,在对普通话的态度上,A类家庭的父母持正面评价的占比是最高的,但语言管理占比却是最低的。

五、结论与启示

从以上调研可知,不同类型的家庭中,留守儿童的语言意识、语言使用以及家长的语言管理都有不同。家庭域是儿童学习和传承语言的重要场合。调研发现,家庭域中的语言在发生变化,影响着留守儿童的语言状况。

首先,对于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祖父母的家庭语言意识是最为淡薄的。留守儿童家庭的祖父母语言意识都很薄弱,无论是对普通话、方言还是英语,对于儿童语言的学习和使用也疏于管理。祖父母大多不会普通话,但即便是方言,对于子女是否要习得,“说不上”的比例也是最高的。这类家庭的留守儿童普通话使用、普通话态度、语言管理比例都低于其他家庭,因此要特别注重提高留守儿童的语言意识,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也要积极要求和支持儿童使用普通话。

其次,普通话的语言意识增强的同时,要培养儿童对方言的传承意识。方言在农村具有其独特而深厚的文化特性,它承载了当地人们文化归属和深厚的情感。但留守儿童传承方言的意识并不是很强,甚至对它的亲切程度还略低于普通话,家庭域的语言在由多元向单一的方向发展。我们应在大力推广普通话的同时,重视方言的传承和发展,而家庭域是学习母语方言最好的场合。

最后,从前三类不同家庭留守儿童家庭语言状况看,即便有父母一方外出务工,由另一方父母监护照顾的孩子普通话语言使用和语言管理的比例都要高于由祖父母监护的情况,可见,在家庭中语言的使用和传承对子女语言的学习和发展有很大影响,李金凤等[5]发现父母经常督促监护人和子女使用普通话可以有效促进儿童使用普通话。因此,要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对子女语言的管理,经过调查,外出务工人员的语言意识明显增强,如果能够加强与留守儿童的沟通交流,多与孩子联系,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这样才能促进留守儿童语言能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博纳德·斯波斯基.语言政策:社会语言学中的重要论题[M].张治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32.

[2]Sabine Little.Whose heritage?What inheritance?: conceptua lising family language identities,International[J].Journal of Bilingual Education and Bilingualism,2020(2).

[3]李琼.西安市城中村语言使用状况调查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86.

[4]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外来务工人员调研报告[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2-3.

[5]李金凤,何洪峰,周宇亮.语言态度、语言环境与农村学前留守儿童语言使用[J].语言文字应用,2017(1).

作者简介:冀芳(1982—),女,汉族,山东济宁人,博士,长安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社会语言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项目“西北地区留守儿童家庭语言政策研究”(编号:YB135-100)有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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