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存书破万卷,惊觉不是读书人

2021-01-15 05:34周少华
方圆 2021年24期
关键词:旧书摊托运法学院

我常常想,等自己退休了,再也没有为了应付考核而不得不码字、求发表的压力,一定要散尽如今“有用”的那些藏书,用自己喜欢的那些“无用”的闲书重新填满书柜。那时候,我或许可以说:从此做个读书人

当年读大学,虽然学的是法律,但是一直到毕业,我都没有对专业生出丝毫热情。那个时候,文学在校园里尚有余热,北岛、顾城、舒婷们已经流行过了,正在流行的是席慕蓉、汪国真、路遥、余秋雨。不过,我迷恋的却是海子、泰戈尔、纪伯伦,每日躲在蚊帐里读得神魂颠倒,以致有一种选错专业的懊悔感。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诗人,而不是成为一名法官、律师或法律学人。所以尽管常常从每月不多的生活费中挤出一些钱来买书,却没有买过一本法律方面的书。所买的书几乎都是文学书,以及那个年代流行的哲学、社会思想类的书籍,还有就是《星星》《诗神》《诗歌报》等几种我比较喜欢的诗歌刊物。但毕竟是囊中羞涩,很多喜欢的新书无力购买,于是就常常到书店里去蹭书看。

回想起来,那真是一个美好的时代,大学校园里人人都是一副爱读书的样子。学校周边云集了十几家小书店,甚至在校园里面就有书店,不是没有原因。那时,我们学校周边还是一派偏僻郊外的模样,没有热闹可看,打发周末无聊最好的方式就是逛书店。那些小书店个个品位不低,而且各有特色,有的专卖文学书,有的则以三联、商务、学林等名社出版的学术书为主。一家接着一家地一路看下去,千挑万选之下,总还是忍不住要买一两本的。书店的老板们,侃起书来也都是头头是道,聊得开心了,不买一本书都不好意思。

不过,在买书这件事情上,更容易获得满足感的还是到旧书摊上去淘货。那时候,西安南郊的文艺路和师大路都有很多旧书摊,尤其是师大路,与我们西北政法学院不过一路之隔,周末去那里逛逛旧书摊简直就是过节的感觉。更重要的是,常能在那些旧书摊上发现好书,我淘到了很多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的作品,以及几乎全套的“走向未来丛书”。有一本《西方美术史话》,也是从旧书摊上得来的,简直是爱不释手,一连读了好几遍。这本书,不光是能让人欣赏到众多世界名画,而且也算得上是一部西方思想史,可以了解到从古希腊、古罗马以来一直到近现代西方思想的变迁。受这本书影响,后来我注意到旧书摊上有《外国美术》杂志,就开始全力搜集,竟然慢慢地找到了好几十期。

每年,学校图书馆都会定期处理一次过期杂志和淘汰的旧书,这又是一个淘书的好机会。每当这个时候,舍友们纷纷相约前往,将《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人民文学》《读者》等著名期刊如获至宝地整套整套搬回宿舍,就有了一段美好的阅读时光。

大学毕业实习的时候,实习单位离陕西人民出版社很近。有一天,我发现那里开出一间门店,在处理出版社自己出版的书,大多是中国历史、中国古典文学方面的,价格相当实惠。所以在实习的两个多月里,一有空我就到那里去翻书,买到了不少值得收藏的书,如《幼学琼林》《人间词话》《古文观止》以及多种唐代诗人的诗词赏析类著作。其中一本《苏曼殊诗文集》,无论是里面的诗词,还是半文言小说,读后都喜欢得不得了,索性又跑去将店中剩余的几本都买了回来,陆续送给了几位同好者。

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少华与他的藏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就这样,等到大学毕业的时候,我积攒的书刊已经装满了七八个大纸箱。对于一名穷学生来说,这点藏书已经算是相当丰富了。等到参加工作之后,尽管工资不高,在买书上毕竟有了更多自由,遇到真正的好书不用再因为价格而忍痛割爱。逛书店仍然是最大的乐趣,书自然也就越来越多,日积月累,如今房间里已经书满为患了,说是“半生存书破万卷”,没有丝毫夸张。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自己30年以书为伴的生活,我首先想到的一句话是“带着书箱去流浪”。是的,我的那些书,实在是经历了太多的漂泊。

第一次,是大学毕业的时候。当时想着是要回老家工作,于是趁着父亲单位有车到西安出差的便利,将几大箱书提前托运回了宁夏老家。可是最后,我却阴差阳错地留校工作了,那些书跟我一起在老家过了一个暑假,然后又被我带到了西安。

第二次,是2005年脱产到北京读博士,因撰写博士论文以及完成当时承担的司法部课题需要,我陆陆续续将几百本书从西安的家中背到了北京。其间,在北京又购买、复印了很多书,等到博士毕业返回西安的时候,又装满了十几个纸箱托运回西安。尽管很折腾,但这些书却立下了大功劳。三年间,我利用这些书顺利完成了司法部课题和博士论文的写作,形成了《刑法理性与规范技术》和《刑法之适应性:刑事法治的实践逻辑》两本学术专著,分别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出版。前者后来获得了司法部优秀成果奖,后者后来获得了教育部优秀成果奖。

第三次,是2010年我离开工作了18年的西北政法大学,到东南大学法学院工作。想着以后就要定居南京了,于是将所有藏书悉数装箱打包,总计50余箱,托运到了南京,光运费就花了6000多元。这些书,一部分放在学院分配给我的办公室里,一部分放在家中书房里,还有一部分实在没处摆放,就没有拆箱暂时存放在地下室。后来,因为下大雨,水淹进了地下室,放在那里的书被水浸泡,损失了不少。

第四次,是2016年夏天,我重回西安工作,又将全部藏书打包,连同家具一起托运回西安。人的命运也如同书的命运一样,充满了不确定性。我其实很喜欢南京这个城市,所供职的东南大学法学院氛围也很好,且那几年发展迅猛。但可能是因为自己有一种怀旧情结,离开生活了20多年的西安、離开了母校之后,内心总有一种漂浮之感。在南京生活的几年里,一直找不到在西安曾经有过的那种归属感,于是就起了重回西安的念头。恰巧那个时候,家中发生了一点变故,原本可以照顾父母的二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不幸离世,想着西安离老家近一些可以常回家看父母,便终于下决心回到了西安。书,自然也是要带回去的,60余箱书,又跟着我漂泊了一回。

回到西安,在西安交大法学院工作两年之后,好友张泽涛教授受聘担任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邀请我一起加盟。为了乡愁回到西安的我,本来哪里都不想再去了,就想在这个熟悉并热爱的城市安静生活,慢慢变老。但最后还是没能经得起友情加待遇的诱惑,选择到了广州大学。于是,我的书又有了计划外的第五次漂泊。不过,这次我并没有把全部藏书都托运到广州,而只托运了可能经常会用到的一小部分。

“带着书箱去流浪”,听起来很浪漫,实则是一件极辛苦的事。书在书柜里整齐摆放的时候,只觉得赏心悦目,一旦从书柜里清理出来准备打包搬运,才发现它们的数量比自己想象得要多得多,变成了一件忧愁事。由于书的开本大小极不统一,为了确保书不会在运输过程中受损,装箱打包需要格外用心。前面所说的几次书的漂泊史,还只是长途跨省搬运的情形,没包括在同一地方搬家的情况。实际上,这么多年来,我曾在西安搬家5次、南京搬家2次、广州搬家3次,深觉搬家最大的麻烦和劳累,就是来自书。这样搬来搬去的,那些沉默不语好耐性的书,怕是也该厌倦了漂泊吧?

经历了如此多的流浪之后,我的藏书不可避免地走散了:一部分存放在现在的办公室,一部分安置于广州的家中,大多数则还留在西安的家中。以至于有时想要找一本书,怎么也找不着,不知道它究竟流落在何处。

年轻的时候买书,总觉得以后有大把的时间读书,所以很多书欣欣然买来,乐滋滋收藏。及至书越来越多,塞满了屋子,才发现书成了负累。每次搬家,妻子都劝我扔掉一些书,可是挑来拣去,总是舍不得。每次只能淘汰很少的几本,完全起不到减负的作用。

数次为书打包、拆包、整理的过程中,装箱技术越来越老练,内心却越来越惶恐。因为我发现了一个无情的事实: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读书人。

我心目中的读书人,是那种可以随心所欲读喜爱之书的人,且读书就是为了享受读书本身的乐趣,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目的。然而迄今为止,唯一让我读得津津有味并且常常笑出声来的學术著作,是赫拉利的《未来简史》。毕竟,与这种好读的书相比,法学理论著作大多没那么好读,甚至可以说是相当枯燥、乏味的。在我看来,不仅以法律条文本身作为研究对象的学术工作多少有些无趣,纯粹思辨性的法学也很难做成能给人带来阅读快感的著述。坦率地说,虽然也出版了几本法学专著,在主流法学期刊上发表了几十篇法学论文,但从来没有感到自己是对法学理论研究感兴趣才写那些论著的。我觉得,自己不过是在尽自己的本分而已。既然冒着学者之名,既然是以学术为业,总得做一点研究吧?所以,尽管专业书读得毫无乐趣,理论文章写得痛苦不堪,多年坚忍下来还是积累了一点学术成果。我既不以此为傲,也不以此为最大的追求。

所以,在我的藏书中,包含这两种类型的书:一种是我真正想阅读的,能够给人带来阅读愉悦的那种;另一种仅仅是觉得“有用”的书,它们并不是用来“读”的,而是用来“用”的。法律专业书、与法律有关的一些学术著作,基本属于后一类。这些书买来,并不急着阅读,常常是用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翻阅,且只阅读当下即用的部分。也就是说,阅读这些书的目的不是为了享受读书的快乐,而是充满了目的性,闲情逸致的阅读已是奢望。

现实压力之下,读书也成了一件必须讲求实际的事。当发现“用”而阅读似乎才是读书生活的常态时,这样的阅读体验总体上是乏味的,辛苦的,无关乎心灵的,也实在没有太多的快乐可言。正因为读之无趣,有一些买来的书其实都还没有读过,而是长期地处于备用状态,有时候想想,也会耿耿于怀。30年来不停地买书,假装是个读书人,现在有了一屋子的书,却发现自己更多时候不过是个图书保管员。

作为一位诗心未灭而又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人来说,我常常感到一种分裂,因为法律离诗歌太远了,把诗人的头衔加在一个法律人身上,有很强的违和感。尽管法学院里也曾走出过不少诗人,但是,法学院不养活诗人。这意味着,我还是得靠法律吃饭。

多年前,我曾写下过一首名为《深秋》的旧体诗:

独听秋雨思渐远,未拾落叶情已荒。

为学常作稻粱谋,赋诗总因感时伤。

明志不须赖方物,怡心岂可凭繁章。

晚风陌上摇枯草,菊花开处有余香。

这首诗里面,即表达了我作为“诗人”与“法律人”所时常面临的那种内心冲突。好在,这种分裂感并没有让我真的分裂,人到中年之后,我已经慢慢习惯并且喜欢上在“诗人”与“法律人”两种身份之间来回穿梭的那种感觉。有一次,一位朋友看到我发在微信朋友圈里的诗,就鼓励我以后“少写论文多写诗”。我回答说:“不行啊!还得保饭碗呢。”

其实,我最想写的文章,是那种能够将诗性语言与法学思想有机融合起来的文字。这是一个理想,一个卡夫卡笔下的“城堡”,因为法律离诗歌真的是太遥远了。就像一位老同学多次对我说过的:法律不能抚慰心灵。

我有一个梦想:开一家茶馆,把自己喜爱的书都摆在里面。这样,茶馆也是书斋,飘荡着茶香、咖啡香的书斋。每天上午没有客人的时候,就自己坐在窗前写点与心灵有关的文字;下午和晚上,生意交给别人去打理,自己只是坐在某个角落里,看书、默想、听音乐、看客人们聊天。我觉得,这才是读书人正确的姿势。

现在看来,这个梦想只能是梦想了。为了生存,我还得继续读那些不喜欢读的书,写那些与心灵无关的文字。生活就是如此拧巴,不由自叹:半生存书破万卷,惊觉不是读书人!一间理想主义的书斋,还很遥远。

我常常想,等自己退休了,再也没有为了应付考核而不得不码字、求发表的压力,一定要散尽如今“有用”的那些藏书,用自己喜欢的那些“无用”的闲书重新填满书柜。那时候,我或许可以说:从此做个读书人。

(作者系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经过多次搬家,周少华的书分散在了不同的地方,但他依然坚持阅读。(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诗集全篇分为“词语的心跳”“独奏与清唱”“时光的声音”“花朵的忧伤”“街景与尘埃”五辑,总计103首。

本书基于法律的实践性特征,在实践理性的基础上,提出了“法律的适应性”概念。所谓法律的适应性,是指在一定的法律观念的支配下,通过各种法律(立法的和司法的)技术和方法的综合运用,法律在其运行过程中所具有的,能够使各种法律价值得到合理平衡、使法律的目的得到最大实现的一种内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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