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治理及安全建设现状浅析

2021-01-16 00:27陈文涵舒昊石乘齐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环球市场 2021年21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网民网络安全

陈文涵 舒昊 石乘齐 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随着国内网络普及率不断升高,网络逐渐成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行业发展如日中天的同时,大量色情信息、钓鱼网站、无效垃圾信息、黑色产业信息等不良内容在网络中肆意横行,荼毒网民思想,威胁网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侵害网民的合法权益,如此一来,严重扰乱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污染网络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中重要指出:“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1],可见,对网络空间进行强力整治,建立互联网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是人心所向,本文针对该主题展开分析研究。

二、网络环境治理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一)网络环境治理现状

目前政府部门对网络空间进行了强有力的整治,网络生态环境已有很大程度的改善,但网络信息技术手更新迭代较快,不良信息仍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这些网络不良信息在网络各平台肆意传播,对相关网络监管部门造成了较大的负担,监管工作的难度大幅提升,现有的监管技术、监管方式与手段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

此外,现行治理模式下,政府占据监管的主导地位,但在监管企业过程中对行政手段的依赖性较强,重视治理结果而对治理过程关注度不足,政府治理被动性较强,在网络治理领域可利用的技术手段和人才配置有限,导致当前政府的互联网治理普遍存在偏差与治理不及时的问题。

同时,市场经济体制下受机会主义的影响,部分互联网企业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自身的治理责任,过度依赖网民举报和社会舆论导向,承担治理成本的意向较低,甚至在一些互联网企业与用户之间形成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隐性协议。

(二)目前网络环境治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1.当前互联网违规信息量庞大,治理难度大

当前网络空间违规信息、不良信息内容种类多,数量庞大,且增长速率较快。根据统计数据,2020年,全国各级网络举报部门共受理举报16319.2万件,较2019年同期(13898.6万件)增长17.4%,国家信息安全共享平台收集整理信息系统安全漏洞20721个,较2019年同期(16193个)增长28.0%[2]。不断增加的网络违规信息为监管工作的开展造成更大的负担,且各省市相关网络监管部门在人力资源、技术条件一定程度上有所受限,监管效率也亟待提高。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网站数量为 443万个,域名总数为4198万个;网民中使用手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的比例分别为99.7%、32.8%、28.2%和22.9%[2],网络信息数量的庞大以及网民上网方式的多元化也意味着网民更易受到不良信息的侵害,以及治理难度的增加。

2.网民群体对网络安全关注度不高,防范意识薄弱

2021年3月13 日,笔者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法,对网民安全意识和社会大众对当前网络治理现状的感受进行调查,在三周时间内收集到了481份有效的调查问卷。结合回收的数据,经分析得到以下几点。

(1)仅少部分调查对象能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且对具体提高用网安全的手段了解不足。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后,只有42.73%的调查对象认为网络安全十分重要,86.54%的调查对象对当前可以利用的治理手段了解不足。

(2)对于当前互联网不良信息治理现状不满意。86.78%的调查对象认为上网过程中不良信息的出现给自己的带来了消极影响;且只有24.62%人的表示对当前的网络生态治理现状表示满意,75.34%的调查对象则期待未来有更好的治理手段。

综上可见,大多数网民群体缺乏网络安全意识,虽在上网过程中受到了网络不良内容的干扰,但对现行自身可利用的治理手段认识不足,抵御网络不良信息侵害的能力较差;防范网络风险的意识较薄弱。

3.现有网络内容监管技术效果未达期望要求

目前新滋生的网络不良信息以隐蔽的技术手段泛滥传播,使得网络空间净化工作变得更为困难。例如,单针对不良网站(如色情网站等)的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如下几个。

(1)发现难、封堵延迟。当前,网站技术更新迭代快,不良网站利用技术进行长期潜伏,增加检测难度,一个不良网站从出现到发现往往历时多个月或更长时间,其间或已产生恶劣影响。

(2)难以根治。不良网站一般使用多个站点,存在大量潜伏域名,当旧域名封堵后,非法人员会启用潜伏域名,导致无法彻底封堵。且因当前监管部门所应用的网络监管技术具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以及市场中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未充分满足网民的需求,对于开发更有效的网络监管技术的需求越来越大。

三、针对所存在问题提出的可行性建议

(一)政府管理层面

1.政府鼓励政策推动

在网络空间的治理与净化中投入更多的财政支出,对高新技术产业中主营信息技术开发的企业给出更多的鼓励政策,促进网络治理新技术,新手段研发,积极促进政企合作,开展网络空间净化工作。同时,新时代下解决网络治理的难题,人才是关键因素之一,对于信息技术类的高端人才也应给出更多的鼓励政策,促进高素质、高水平信息技术类的人才引进。如早在2016年,江苏省通过实施《江苏省“十三五”互联网产业人才发展规划》,深入推进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引进包括互联网安全保障型人才在内的不同类型互联网领域人才;有力促进了地区互联网经济发展安全、稳步提升。

2.加大网络违法行为惩治力度

互联网最早发源于发达国家,在数十年的发展过程中,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在互联网治理领域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以欧美为代表的主要发达国家均出台了网络安全领域的法律和制裁措施,除了强调维护个人层面的网络安全,也针对公共领域如网络言论进行专门立法,近年来其在促进相关法律不断细化的同时对网络违法行为重罚趋势加强,力求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维护网络安全。

就国内而言,现有的针对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打击力度有限,应进一步加大对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成本和代价,同时明确网络生态治理中各大主体的责任,权责划分明确,在网络内容治理领域真切落实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让法律成为广大网民坚实的维权后盾,以法律的威慑性遏制网络不良内容的蔓延与传播。

3.政府主导治理,促进治理能力开放共享

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政府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而作为社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互联网生态治理也应充分遵循政府主导这一重要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治理,在充分发挥行政强制手段、技术控制限制手段威慑力量的同时,积极推动治理数据共享,公开发布治理报告,充分发挥第三方的治理潜力,促进政府与行业组织、互联网企业、舆情领袖、普通网民等主体间的协同配合与治理能力整合。通过搭建多元主体,凝聚集体共识,提高治理效力,各主体携手推进网络治理体系的发展。

(二)企业发展层面

1.加大科研力度——新兴技术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保护伞

对于网络信息技术开发类企业,应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迎合市场需求,研发网络信息监管、信息过滤、信息安全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同时,基于市场调查情况,要满足当前网络环境治理的需要,新的技术产品将可能具有如下优势。

(1)指向性强。相比于目前市面上相似的产品,新的技术产品应更加专业细致,专门针对不良内容进行拦截封堵。

(2)技术先进,实用性强。能够精密准确地研判不良信息内容并及时上报信息给政府网络监管部门。

(3)丰富的信息储备,坚实的检测基础。与现有的产品服务相比,不良信息检测可基于更大容量的数据库。

(4)引入大数据、AI系统。新的技术系统应尽可能拥有可以通过人工智能学习算法,不断优化性能,提高应对威胁的能力。

如网易集团、阿里巴巴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依托于自身的安全经验以及云计算、人工智能方面的积累,积极开发出网易易盾、阿里云、腾讯云等网络安全领域的产品与服务;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企业合作——共同打造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体系

网络信息技术开发类的企业之间应在不损害各企业自身的核心利益的基础上,以服务社会为目标,良性竞争,促进合作,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共同开发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类新产品和新服务,努力实现企业与企业共同获利,企业与消费者各享益处,两个“双赢”,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网络信息安全服务体系。

(三)社会层面

1.加强高端信息技术人才培养

对于以信息技术类为优势发展学科的高等院校,应更加重视对于高端信息技术类人才的培养,在此方面投入更多的教育资金,对信息技术类人才进行专业素质上的高质量培养,强化高端信息技术类人才的“造血功能”,源源不断为营造绿色健康、和谐安全的网络环境输送“新鲜血液”。

2.促进网络安全教育和网络空间道德建设

筑牢网络安全防线,第一步,就是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相关社会行业组织应发挥自身优势,分担网络安全教育的责任,面向不同社会群体有的放矢,开展形式丰富的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大力推动网络安全基础知识普及,引导网民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民对网络违法有害信息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辨识和抵御能力。

网络空间虚拟化和匿名化的特殊性更易导致网络行为主体的道德失范行为,因此加强网络空间道德标准建设十分必要,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网络道德规范,发挥习俗风俗、伦理守则等现实道德规范对网民的约束教化力量,协同推进现实社会与网络空间的道德建设。

3.社会群众监督共治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截至2021年2月,我国网民已经达到9.89亿的庞大规模;网民群众基数优势形成的网络治理合力不容小觑。网络上信息庞杂,部分利益至上的网络不良信息传播者无孔不入,无处不在,仅依靠监管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社会群众应转变思路,化被动为主动,强化网络生态治理的主人翁意识,自觉担任网络生态“监督员”,合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监督举报,为净化网络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同时,广大网民群众不仅是网络环境的监督者,也是网络安全规范的执行者。作为网民也应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从自身做起,提升网络文明素养,自觉净化网络空间,共同建设网络精神家园。

四、结语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辅相成的。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1]。只有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法律规范、技术保障、网民自律和社会教育为辅助的多元治理模式,构建多方参与,多措并举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才能真正建立起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推动我国互联网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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