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提升国有企业财务内控有效性的思考

2021-01-17 17:03纪彦彦唐山曹妃甸热力有限公司
环球市场 2021年17期
关键词:企业财务国有企业财务

纪彦彦 唐山曹妃甸热力有限公司

为促进国企健康发展,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很多国企应新政策要求,制定了一系列《企业内控手册》,企业管理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但一些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财务内控方面尚有短板,内控有效性远没有达到预期水平。

一、提升国有企业财务内控有效性的现实意义

(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财务状态决定经营能力、生产规模。若财务管理问题多,无法为生产经营奠定物质基础,势必影响企业发展动力和发展前景。提升财务内控有效性,对财务行为进行制约,对经济业务发生进行控制,确保财务管理机制稳定运行,使岗位经济责任得到落实,便可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持续发展奠定物质基础。

(二)提高成本控制能力

国企改革的大环境下,国企走向市场化成为必然趋势。而当前市场竞争激烈,不仅要面对国内企业竞争,还要面对国际品牌挑战。要想赢得竞争,就要加强成本控制,塑造成本优势。国企提升财务内控有效性,通过内部控制措施规范资产流转,防范资产流失、浪费,盘活闲置资产,便可降本增效,提高成本控制能力,强化整体运营实力。

(三)强化风险防范能力

目前国有企业普遍都有大量债务,需对债务风险、融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一些风险事件的爆发,会影响国企资金链的稳定。国企提升财务内控有效性,基于财务管理对业务进行管控,提升财务决策正确性,强化短期偿债能力,避免“乱拆借、乱担保、乱投资”,使财务风险与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便可增强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二、国有企业财务内控的现状

(一)财务内控基础薄弱

目前多数国有企业对财务内控的必要性没有一个正确认识,多没有设置独立财务内控机构,没有完整的财务内控整体框架,财务内控工作的开展随意性强[1]。另外,内控制度制定与执行存在问题。所制定的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不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不符合国企转型升级需要,没有将预算管理、业务管理、资产管理、账面管理纳入其中,导致工作实际与管理制度脱节。而制度执行中相关岗位责任不明确,很多人员不主动履行自责,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使得财务内控基础薄弱,没有制度支撑。

(二)财务内控手段落后

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发展进入全新阶段,经济活动涉及数额越来越大,经济业务覆盖范围越来越广,财务管理环境发生变化,对财务内控时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财务内控模式逐渐不能满足管控需求[2]。然而,诸多国企没有信息化建设意识,仍沿用传统财务内控管理手段,采取单向沟通模式,财务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起配套的信息化沟通系统,使得信息沟通不畅,财务问题很多时候得及时不到处理,停留在事后管控。

(三)未对接业务流程

为使财务内控效能最大化发挥,对经济业务进行规范,就要提高财务内控的全面性,实施业财融合,财务对接到业务流程。然而,多数国有企业财务内控很少结合战略发展,将财务管理对接到业务流程中,导致内部控制体系与治理结构不匹配[3]。另外,未根据业务流程,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优化设计,内部控制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审批标准不够明确,使得内部控制与实际业务运行情况不相符,财务内控执行难度大,管控体系漏洞多。

(四)缺乏有效监督评价

财务内控有效性和监管力度有直接关系,对财务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内部控制措施实施,才能使财务内控有效执行[4]。然而,多数国企未结合财务内控执行要求、管理目标、管理流程,采取相应的内部审计监督措施,缺少针对性内控监管评价机制,没有配备专门的内审人员,针对财务内控的审计监督停留在喊口号阶段,过于表面化,使得财务内控工作开展中,违纪违规现象时常发生,内控职能被限制。

三、提升国有企业财务内控有效性的措施

(一)加强财务内控基础建设

首先,国有企业应正视国企改革给财务工作带来的影响,参照《会计法》,新《政府会计制度》,以及财务部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完善企业财务内控框架,做好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财产保全等方面工作的控制,编制《内部控制手册》,深入浅出讲解和指导财务内控工作的开展,帮助企业拓宽思路。其次,要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对财务内部控制程序、标准、指标进行规定,扩大财务内控范围,将:货币资金、筹资、采购、成本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等相关经济业务纳入财务内控范围,定期对现金流量表、财务负债率、资金流动表、资产流转表进行检查,使财务内控深入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将精细化内控进行到底。最后,要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岗位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在人员培训中要采取系统化的定期培训模式,对财务内控理论、财务内控法律法规、实践操作流程、会计报表解读知识进行学习。同时要进行职业技能考核,设立配套奖惩制度,通过正负激励结合方式,激发工作动力。

(二)革新财务内控手段

传统事后管控模式,无法满足国企转型升级的财务内控需求,革新财务内控手段和模式非常有必要。一方面,国企财务内控应从事后监管向全过程监管转变,以“审核原始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审核凭证、凭证录入、凭证复核、凭证过账、生成报表”为工作主线,对财务活动进行全过程控制。如,资产采购中,要事前核实采购方案合理性,结合物资需求实际情况,进行方案论证,确认申请合理性、合规性。采购中要实施“比价”机制,深入了解资产市场价值,并要求相关人员提供有效比价报告,比价报告中要注明: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性价比、供应商,增加采购透明度。在采购后,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实物验收,确认资产价值,检验经费使用效益,遏制营私舞弊。另一方面,为提高内控实效性,则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报销系统、收入申报系统、账务查询系统,在信息化系统中嵌入内控要求,通过信息化管理模式,提高信息交流效率,解决信息不对称风险。

(三)推进业财融合管理

为了使财务内控与业务对接,围绕业务运行发挥作用,就要积极推行业财融合。首先,要根据业财融合,对会计凭证编制,会计账簿登记、票据领用等方面提出新要求,基于业务发展角度来分析财务数据,合理优化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建立损益明细账,使记账、算账、报账与业务结合,确保账务与实际情况相符,让报表真实反映业务发展情况。其次,要实行“嵌入式”管理,设立BP岗位。BP岗位要深入了解企业业务,依据企业财务内控要求,对接业务线,持续跟踪业务数据,分析业务线的月度、季度、年度预算,向财务内控团队提供有效经济资料,为财务内控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最后,要深入分析企业发展规律,掌握财务与业务融合的控制关键点,根据业务流程,对财务内控体系进行优化设计,制定与业务配套的财务内控方案,减少管理盲区,使内控具体化、明确化。

(四)强化内部控制监督

若没有相应监督措施,内控就难以得到落实,制度的执行力就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国有企业要加强针对财务内控的审计监督。首先,要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构建独立内部审计部门,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明确审计责任,对内审方法、策略、对象、范围进行规定,划分权力、责任、义务,通过内部审计进行“追踪问效”,使相关人员重视财务内控,主动履行自身的岗位职责。其次,要开展绩效审计。国有企业要针对财务内控情况采取审计,确认岗位职责是否履行;财务内控是否存在未完成、未落实的关键点;是否符合新会计制度要求,若在审计中发现财务问题,要形成书面文件,及时上报,注明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建议,集中力量解决面临的新问题、新任务,持续优化财务内控体系。最后,为强化内部控制审计的权威性,可引入外部审计,通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经济业务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查,鉴定相关经济责任,弥补内审与内控的局限性。

四、结束语

国有企业市场化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面对新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国有企业必须提升财务内控有效性,强化财务管理能力,防范财务风险。目前国有企业财务内控多缺乏配套管理体系,财务内控手段落后,内控未对接业务,内控效果不乐观。因此,国有企业应树立财务内控意识,推进业财融合进程,革新财务内控手段,强化内部控制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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