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特首协商论”引多方解读

2021-01-21 05:16叶蓝
环球时报 2021-01-21
关键词:行政长官梁振英基本法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

香港特首选举将在2022年展开。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提出的“协商论”近来受到广泛关注。

据香港《星岛日报》20日报道,梁振英日前在接受网媒采访时表示,《中英联合声明》及香港《基本法》均清楚列明,行政长官可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并由中央政府任命,“若明天宣布特首改由协商产生,英国人不能说我们违反《联合声明》”。19日,他在脸书再论特首产生办法称,《基本法》第45条规定行政长官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他以自问自答的方式写道,“香港近年的实际情况是什么?就是主要的反对派政治人物不认祖不归宗,坚持去中央化,否定中央的权力,继而勾结外国势力,成群结队去美国登堂入室,和美国官员勾肩搭背,甚至要求美国政府制裁香港。如果这‘实际情况导致美国政府的傀儡当选行政长官,我们还要选举吗?”

19日,现任特首林郑月娥在谈到特

首产生办法时表示,虽然从字面上看特首可以协商产生,但无论从历史发展角度,还是从现实一场选举为社会带来的效益,特首以选举产生是比较好的,应该沿用。她说,如果改用协商方式,必须修改《基本法》附件一,这是非常严谨的程序。林郑还谈到回归以来中央非常有诚意推动特首选举,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在2017年原本有机会通过一个广泛代表性提名委员会,再一人一票选特首,但“有部分香港人士阻止这个民主的进程。过了几年到了现在,香港的实际情况令人担忧”。

选举委员会是目前香港负责选出特首的间接选举团体,现有1200名成员,分别代表香港社会中的38个“界别分组”,其中300人来自工商、金融界,300人来自专业界,300人来自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其余300人来自政界,包括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以及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屠海鸣20日撰文认为,从两任特首的表述来看,“特首可民主协商产生”是有坚实的法律依据的,而且号称“民主灯塔”的美国近来发生的一切,令越来越多的人对其选举制度产生质疑。文章认为,《基本法》规定特首产生方式有“选举”和“协商”两个途径,是充分考虑了香港发展中的不确定性。社会稳定时,通过选举产生特首并循序渐进,最终达到普选,这样做是没有问题的;但在经历了政治动荡、持续暴乱之后,香港社会已被严重撕裂,“在这种情形下,特首以民主协商方式产生,亦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香港社会反应不一。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称,民主选举在制度上是好事,可加强政府的问责性,但近年选举有被骑劫的迹象,“为反对而反对,或者滥用《议事规则》拉布,甚至想利用选举机制推翻特区政府,逼行政长官辞职,已超越《基本法》可容许的范围”。她认为,梁振英的说法符合《基本法》。港区人大代表陈智思称,协商并非不可行,但特首施政需要有社会认受性。他认为正常情况下应通过选举选出特首,令施政更顺畅,除非出现特殊情况。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分析称,除非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选举委员会无法选出令中央信任的爱国者担任行政长官,甚至有可能选出中央不能接受或会危害国家安全的特首,否则通过协商产生特首的机会不大。他估计,中央修改特首选举办法特别是选委会组成的可能性较大。星岛日报网19日刊登的一篇文章援引一名重量级建制派人士的话称,中央认为香港经历过大乱,要长治久安,就要在制度上进行“大手术”,因此改革香港政制已势在必行,但如何改、改什么,目前仍在听取意见,梁振英在这个时刻提出“协商论”,或许只是试一试水温。文章说,在目前的政治气候之下,中央即使要对香港政制进行“大手术”也绝对不出奇。近年香港的乱局以及美国近期出现的严重分裂,都对“民主制度”的信心造成重大打击,甚至被认为是严重社会撕裂及政治乱局的源头,“如何整顿这个源头,是北京其中一个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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