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购买服务的验收原则、路径和结果应用

2021-01-28 10:03黄怡然陈永清刘丽琴
实验室研究与探索 2021年8期
关键词:服务项目学术主体

黄怡然, 陈永清, 刘丽琴

(苏州大学a.红十字国际学院;b.国有资产管理处;c.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江苏苏州215021)

0 引 言

高水平的学术支撑服务是高校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基本职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在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为了支持基层学院和师生心无旁骛做好本职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高校面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频次和规模呈现上升之势。然而,相较于货物、工程类采购项目,高校在服务类采购项目的验收方面普遍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实施中的薄弱一环。为了加强结果管理、保证采购质量、形成管理闭环,高校亟需结合理论创新和经验总结,进一步规范购买学术支撑服务项目的验收工作。

1 验收的原则

明确原则是高校开展学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基本前提。唯有以原则为导向,才能正确理解问题的核心与关键,将相关价值维度和关键要素融入工作,从而确保业务流程和内控体系的设计和建设不跑偏、不走形。

1.1 统筹规划与分类实施相结合

学术支撑服务包括高校基层学院、科研单位开展教学科研所需的保险、会展、租赁、维保、印刷、出版、加工等内容。有鉴于其多样、复杂的特点,高校一方面应注重验收工作的系统性、全局性、协同性,以领导机构、制度体系为“纲”,做好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另一方面要着眼于不同项目在性质、金额、受众上的差异,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为“目”,做到突出重点和共性、兼顾一般和个性。“纲举目张”,意味着验收工作的相关各方要放眼全局谋一域,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做好分类实施,把控制措施延伸至验收工作各环节。

1.2 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验收通常被视为采购管理全流程下的业务事项之一。采购管理是高校内部供应链的一部分,即高校内部对信息、物资和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肩负职责的所有职能部门及单位共同形成的整体系统与过程[1]。因此,验收应纳入内部控制体系的范畴。高校要通过精准识别风险、明确控制目标完成流程再造,进而建立一套程序化、标准化、系统化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2]。为此,①出于实现控制关口前移的需要;②出于多元参与主体背景下引入外部监督力量的需要,高校因引导服务的直接对象、第三方专业组织参与对所购买服务的评价,为验收提供多层次的审查视角。

1.3 过程导向与成果导向相结合

有别于即时交割的货物类采购项目,高校购买的学术支撑服务项目通常周期较长,具有验收全流程除事后成果考察,还应包括事中过程监督。因此,①从过程着手解决“能不能”的问题,即通过及时了解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服务效果等,第一时间发现并反馈存在的问题,保证购买的服务能够实现预期价值[3];②从成果着手解决“好不好”的问题,即通过采用公正规范的评审方法和科学合理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优化验收结论的质量,并以之推动高校完善采购方法、推动服务承接方提高服务质量,使后续购买的服务更加“物有所值”。

1.4 刚性要求与弹性指标相结合

学术支撑服务之成效的非实物属性昭示着验收工作必须“刚柔并济”。①高校要基于明确、合理、积极的预期,准确把握购买服务项目的应然价值,通过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提出所购服务项目全面而刚性的基本要求[4];换言之,即明晰服务收益的底线所在。②高校要以“立德树人”的实现为终极价值旨归,以人为本,正视部分需要长期持续投入才能有所产出的项目在效益体现上的滞后性[5],正视部分创造性服务在效益体现上的不确定性,进而探索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提高验收评价指标的适用性、灵活性[6]。

2 验收的路径

原则决定方法,方法决定成效。为切实推动高校购买学术支撑服务项目验收工作的进一步完善,高校内部的相关各方要以审计、巡视、内部控制建设等事项的整改为契机,以重新梳理验收中必须要素为抓手,辨明正确的验收路径。

2.1 明确验收主体,引入多元视角

当前,高校购买学术支撑服务项目的验收主体,即对服务承接方和服务本身出具评价或考察意见的单位主要为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职能部门。然而,职能部门通常还身兼购买主体、受益主体等多重角色,在独立性上先天不足。为避免因单一主体“独断专行”引发的审计或廉政风险,高校要推动代表多元化、差异化利益诉求的其他主体参与验收工作,促使验收结果愈加公正、全面、平衡。有鉴于学术支撑服务的效果和质量始终取决于服务对象,即师生群众的认同、期望实现和满意[7],因而高校应当将其引入验收主体范畴。此外,包括专业机构、同行专家、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等在内的第三方亦值得视情况加以考虑。唯有构建归口部门牵头、多元主体参与的综合性评审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验收工作的公信力。

2.2 明确验收节点,延展评价周期

根据前文所述,服务类采购项目的验收节点要“因项而异”、精准设计。总体而言,高校要逐步将验收程序延展覆盖至服务全过程,即从服务的成果交付考察出发,积极探索在诸如关键节点考察、阶段成果考察、生命周期考察等节点的验收方法和评价内容,并明确验收的总目标和在各节点上的阶段性目标。通过划分合理的步骤进行分阶段验收:①可以分担一次性验收的工作量和责任风险,激发相关主体参与验收的能动性;②避免验收流于形式,降低问题发生的概率,以免问题长期存在而影响后期服务供给[8]。

2.3 明确验收内容,丰富考察层次

参考传统的公共服务供给理论,对公共服务的评价主要依靠审查服务效能:“效”是指服务承接方及其人员完成服务功能的效率、效益和效果,“能”是组织体及其人员履行职能并达成目标的能力、能量;“效能”强调的是能力、效率、效益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其中既有经济性的量化测度,也包括伦理性的价值判断[9]。高校购买学术支撑服务项目的验收不外如是。以之为镜鉴,高校应当结合约定在具体项目合同中的、需要一以贯之执行的目标价值,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开展多层次考察,建立包含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实绩、师生满意、职能部门信任、合同履行情况等评价内容的服务验收指标体系。

2.4 明确验收规范,提高法治水平

在全面依法治校的框架下,高校应当运用法治方法完善服务类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通过规范各项要素的内部运行路线,使验收程序有条不紊展开。具体而言,①规范验收主体权责,把监督衍生到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奖惩,实现验收主体和服务承接方的权责对等,以免因验收主体自由裁量权过大产生寻租空间[10];②规范验收实施工具,引导验收主体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运用成本效益分析、同类比较、因素分析、最低成本、公众评判等指定方法,遵循既定方案搜集、核实、分析相关素材[11];③规范验收结果载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其他具有指导意义的文件,按照验收制度、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形成列明各项指标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的验收报告。

3 验收的结果应用

结果应用是验收的核心要义和最终目标。如高校仅是将验收结果束之高阁,则不仅浪费了为完成验收产生的行政成本,更无助于提高所购学术支撑服务的质量,无助于回归“立德树人”大学本源。唯有实现验收结果同职能部门、基层学院和师生、服务承接方的协调联动,才能使之真正发挥应有价值。

3.1 实现同预算与采购的协调联动

预算与采购环节是服务类采购项目实施的前置步骤,决定高校是否购买、如何购买相应的学术支撑服务。将验收结果反馈至预算部门,有助于在高校资金使用显性化的前提下,回答资金在服务领域的投入产出情况是否令人满意的问题,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对性价比做出准确衡量[12],从而更加准确地编制后续相同采购项目的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验收结果反馈至采购部门,可以帮助其探寻在采购环节能够进一步释放的提升空间,从合理确定采购方式、科学编制采购文件、规范描述采购需求等方面入手,降低后续购买服务过程的不确定性,并避免由此导致的服务质量风险。

3.2 实现同财务与法务的协调联动

财务与法务环节是服务类采购项目实施的后续步骤,决定高校是否支付已购项目费用、是否发起争端处理。将验收结果反馈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可以发挥“防风墙”作用,将其同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13],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完整,通过会计系统控制防范资金流失风险的发生[14]。将验收结果反馈至法务部门,则对于服务承接方未能充分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验收不合格项目,高校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维护基层学院和师生开展教学科研的正常秩序和合法权益。

3.3 实现学院与师生的协调联动

学术支撑服务的公共性和指向性,决定了实际承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职能的基层学院和师生才是对其进行满意度评价和意见反馈的最佳主体,具体服务项目效果更多取决于师生的认同。将验收结果向基层学院和师生反馈,有助于其发挥监督和智库作用,为高校提高学术支撑能力建言献策。在校院二级管理体制下,对于部分在职能部门统筹安排下以“业务外包”形式呈现的服务事项,基层学院和师生对验收结果的知情和评议可以被视为高校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延伸,对职能部门强化行政能力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3.4 实现同服务承接方的协调联动

学校应在做好总体规划、建立购买服务需求瞄准机制的前提下,将验收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承接方,引导其更好承担服务产品设计、生产和提供的责任,促进服务供给和购买效率的提升。通过建立健全良性的信息互动机制,高校可以与服务承接方形成实现相互增值的可持续伙伴关系,从而降低行政和管理成本,满足保持服务一贯性和连续性的要求;可以在以竞争和效率为导向的市场原则的推动下,促进学术支撑服务市场的健康和繁荣发展,不断优化自身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4 结 语

依法加强购买学术支撑服务项目的验收工作是高校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博弈背景下做好优化服务措施、提高学术支撑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完善具有承前启后作用关键的管理体制机制,高校要把科学健全的验收流程和对应的监督机制嵌入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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