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在光伏发电项目的应用及风险管控

2021-02-24 04:06田雪晴
中国民商 2021年12期
关键词:融资租赁风险管控

田雪晴

摘 要:本文重点阐述融资租赁在光伏发电项目中的实际应用,并且探讨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该类业务中所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希望能够为融资租赁公司进行风险管控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融资租赁;光伏发电项目;风险管控

太阳能是一种安全、清洁和近乎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可再生能源。我国的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特别是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在我国发展迅猛:2011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仅为2.7GW,预计2021年保守估计能达到55GW,新增装机连续8年全球第一,累计装机连续6年全球第一,与光伏发电相关的技术水平、生产制造产量和企业实力都全球领先;随着3060目标的提出,能源体系来到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阶段。各省“十四五”光伏发电装机目标相继出炉,伴随着国家及地方各项利好政策的出台,新一轮光伏发电的安装热潮已经到来。

一、光伏发电项目与融资租赁业务高度契合的原因

(一)融资租赁的定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和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用和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出租人和供应商三方签订《买卖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可以续租、留购或者返还租赁物。直接租赁是融资租赁最基本的交易模式,解决的最根本问题是承租人与供应商之间付款条件的问题。

融资租赁在国际上已成为继银行信贷、证券融资并之后的第三大融资工具,我国融资租赁市场规模已经稳居全球第二位。

(二)融资租赁天然契合光伏发电项目的原因

(1)目前光伏发电项目,特别是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普遍存在资金需求大、回收期长、资源持有方主体资质较弱等痛点,其融资模式主要有银行项目融资和融资租赁两种。银行资金价格低,但审批条件和提款条件较多,难以在项目前期介入;而融资租赁期限长,天然地契合能源建设项目,特别是直接融资租赁能有效解决建设期承租人资信差贷款难和无资本金痛点,用款方式灵活,可匹配用款需求搭建平滑的现金流,且抵税效应明显。

(2)基于设备资产的资金融通是融资租赁的核心特征,融资租赁的交易载体为有形动产,其交易活动具有债权融资+物权融资的双重属性。而光伏发电设备占项目总投资的70%左右,承租人通过融資租赁能够解决承租人的资金问题,且其权属清晰、真实存在、能够产生长期且相对稳定的电费收入,完全满足融资租赁对租赁物适格性的要求。

(3)光伏发电设备专属性较强,一般专用于特定项目,作为租赁物单独处置变现存在一定困难,但通过设定整个电厂股权交易具有较好的流通性。

(4)目前涉足新能源板块的融资租赁公司,多为能源产业集团的租赁子公司,具备行业背景,能够协助承租人在产业链上下游获取较好的资源,一揽子解决承租人融资+建设+运营+处置全流程的服务需求。

二、光伏发电项目融资租赁的主要风险

(一)信用风险

(1)在融资租赁业务中,融资租赁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承租人不能依照租赁合同按期支付租金的风险。一种情况下,承租人融资出发点并非项目建设,故意欺诈;或是承租人本身存在道德风险,在融资租赁业务实施后,承租人还款意愿差;另一种情况下,承租人因项目识别、经营不善、外部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造成资金短缺,无力偿还租金。

(2)供应商在融资租赁业务中也存在着信用风险。一方面供应商存在着与承租人串通挪用或套取资金,使得本应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未能得到保障,可能导致项目烂尾;另一方面供应商在采购、运输、交付等环节也可能因自身能力原因无法良好履约,导致项目建设出现问题对承租人正常偿还租金造成不利影响。

(二)建成风险

(1)资金未落实。融资租赁能解决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70%左右的设备部分资金问题,还有30%左右资金需要承租人自筹解决。若承租人恶意挪用建设资金或其筹资能力有限剩余建设资金未得到落实,极有可能影响项目建成导致项目烂尾。

(2)合规性瑕疵。光伏发电项目有几大核心手续,包括项目备案、符合要求的土地手续、电网接入意见、环境评价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短,且普遍存在边建设边取得合规性手续的情况,存在未批先建的风险。

(3)建设方能力。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建成依赖于建设方的施工能力和组织风险,如其本身能力不足或者资金挪用的风险,造成项目未能如期建成或质量不达标导致无法投产运营。

(三)营运风险

(1)设备本身存在的风险。设备机组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设备运作效力以及运作技术落后风险;目前光伏市场发展速度较快,如果项目使用的光伏设备是即将面临淘汰情形,就决定光伏项目发电上限的局限性大,项目所获得的电费收益也将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光伏设备的使用寿命、质量问题也会影响光伏发电的长期运作,不仅影响光伏项目的运作效率,也会增加光伏项目后期的设备维修成本,对于承租人维持光伏项目运营带来影响。而且运维团队的专业性不足也将影响电厂运营。

(2)电价调整风险。随着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的接入,电力消纳压力进一步加大。为解决消纳问题,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但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面临电量电价、辅助服务等多重降价因素,环境价值未得以体现。由于电价的不确定性,导致承租人足额偿还融资租赁租金的不确定性。

(3)电费补贴到位不及时。如融资租赁所涉及项目为带补贴项目,从近些年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到位情况来看,项目的补贴普遍都存在拖欠的问题,可再生能源补贴平均拖欠时间为2年。在人大执法检查组所提供的报告中显示,目前基金总额仅能够满足2017年底前已经并网项目的补贴需求。并且截止到2020年底,国网、南网和蒙西电网的经营区纳入补助的目录新能源存量项目拖欠的金额为1464.79亿元,未纳入补助目录的存量项目拖欠金额为1808.30亿元,合计共拖欠金额为3273.09亿元。

三、应对新能源项目中融资租赁风险的主要措施

基于上述对光伏发电项目中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所存在的风险分析,融资租赁公司在光伏发电项目实践中风险控制措施主要有:

(一)事前風险控制

(1)针对市场设定目标客户的准入门槛,一般涉及客户经营规模、经营年限、实际控制人、核心团队的从业年限、负面信用清单等要素;针对行业的市场情况设置项目准入条件,一般涉及项目手续取得要求、投资收益要求、租赁期限要求、偿债覆盖要求、对建设方资质要求、项目融资额度要求等;针对项目技术条件设置基本要求,一般涉及规模要求、所处地区光资源及消纳情况、主要设备厂家要求等。

(2)通过设计合理的融资租赁交易结构来确保对项目现金流的控制权和电站处置的主动权,在方案中主要设置并在合同中落实以下内容:

第一,承租人以项目中全部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承租人100%股权质押担保;

第三,承租人以项目中的租赁物动产提供抵押担保[2],以升压站土地使用权及其附属建(构)筑物(土地产权证明取得后)提供抵押担保;

第四,有担保能力的保证人(承租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与连带保证担保;

第五,项目建设期需投保工程一切险,运营期需投保财产一切险和机损险,第一受益权人应为融资租赁公司;

第六,承租人自持项目资本金需先于我融资租赁款且同比例到位;

第七,设置电费归集账户及重要证章照监管;

第八,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合规性手续取得情况,设置合同签署条件和分次付款条件;

第九,项目各方签订《项目授权处置协议》,约定承租人还款发生逾期,且在有效时限内通过其它还款来源支付仍无法满足时,则授权出租人对电站进行全权处置。

(二)严格履行尽调审查

通过资料收集分析和实地现场调查,重点分析判断以下情况:

(1)首先项目本身资源禀赋是最有保障的偿债来源,需要通过资料查阅和现场调查充分摸清项目禀赋(包括光资源情况、项目电价政策、项目所在地消纳情况、项目设备的市场价格水平和项目实际造价、项目合规性手续等)、成熟项目的运营成本、税费政策等情况,如为带补贴项目,还应充分考量补贴到位时间,进行压力测试审慎预测,

(2)对融资主体情况进行多方调查,交叉验证。主要通过审阅文件资料(包括公司工商注册材料、财务报告、业务文件、法律合同等资料)、收集外部资料(通过网络、行业杂志、业内人士等信息渠道)、企业实地调查(查看企业办公地点、员工工作情况等)、人员访谈(企业内部各层级员工、商务合作方、政府机关等)多渠道沟通,以有效解决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对融资主体进行充分的考量。承租人的还租能力越强,则融资租赁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越低。因此,对承租人进行深入的租前评估是融资租赁公司控制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

(3)对供应商进行摸底。根据掌握的市场行情,合理评估租赁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和价格,考察主要设备厂家的行业水平及履约水平、融资款项的付款方式要求、付款节点与工程建设的匹配度等情况。目前涉足新能源项目的融资租赁公司大部分都有央企背景,在业务中多与各自集团内施工企业合作,强强联合,有效防范因EPC方建设经验及能力不足无法按期建成和资金挪用的风险。

(三)事中风险控制

(1)设置完善的合同条款。通过与承租人、供货人、担保人等当事人就相关合同条件进行详细约定,将风险控制措施、放款条件融入合同。

(2)落实放款条件。根据合同文本,对放款条件进行逐条落实,包括但不限于跟进工程进度及手续办理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控制付款节奏;落实各项抵质押手续办理、约定保险的购买、中登网登记公示等。

(3)及时进行租赁物交付。光伏租赁物并非是一次性全部交付,而是根据项目建设本身的施工进度进行批量交货,因此需要特别谨慎的对承租人项目施工建设过程、租赁物发票明细和实际交付租赁物数量进行核对,及时办理并取得交付文件,完成租赁物特定化的相关工作。

(4)关注收购进展

目前行业内光伏发电项目多在建成后进行股权转让,因此需关注已锁定预收购方的市场地位、经营状况,及时跟进并获得预收购方的确认文件,并且需提前做好收购预案,提前安排资金置换工作。

(四)事后风险控制

(1)持续关注项目建设、收购进展、各项合规性手续办理情况及承租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租后巡查并取得相关佐证资料;

(2)在项目取得土地证后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手续,在购售电合同签订后及时更新电费收益权质押合同并更新登记手续,项目建成后及时为租赁物购买约定的保险;

(3)加强证章照和电费归集账户的有效监管,有效防范承租人法律风险和电费被挪用致使租金无法偿还的风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于本文对于融资租赁公司在光伏发电项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存在的主要风险分析,并根据这些风险的探讨与研究,找到控制风险的实际方法,以高效、融合且针对性的措施来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随着行业形势的变化,光伏发电项目融资租赁方面的风险管控仍旧面临着新的考验,但主要风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基本相同。因此需时刻关注行业变化,完善风险控制措施,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标,保障融资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范艳.刍议新能源产业国际融资租赁的外汇风险管理[J].财讯,2019,000(029):P.1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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