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文化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研究

2021-02-25 06:56樊宝敏李智勇宋军卫刘世荣蔡登谷尹刚强江泽慧
生态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价值量物理量共生

汪 绚,樊宝敏,李智勇, 宋军卫,刘世荣,陈 雷,蔡登谷, 尹刚强, 江泽慧,*

1 国际竹藤中心, 北京 100091

2 中国生态文化协会,北京100091

3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91

4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91

森林具有生态、经济、文化等多种功能效益。其中森林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已经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并已经在国内外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核算体系[1-4]。在国内关于森林文化价值评估研究方面,2008年原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林业行业标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 1721—2008)中[4],仅对森林游憩功能提出了系统的评估方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森林文化价值评估。

在国外相关文献中,森林文化价值通常表述为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迄今为止,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2]、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和粮农组织(UNECE/FAO)公布的《森林非木质林产品和服务》报告[5]以及英国林业委员会的《苏格兰林业经济和社会贡献评估》[6]等文献对森林文化价值评价指标、分类和定性评价,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其价值评估方法和评估范例至今仍无定论[7]。

综合相关文献可以看出,国际国内关于森林文化价值评估研究,定性的多而定量的少,并没有形成社会大众对于森林文化价值的普遍认识和支付意愿基础上的实质性认同[7-9];而森林的文化资源本体调查又是以森林资源实物量为基础,森林文化价值大量混淆于森林价值评估的其他类别,难以用相对准确的概念和科学的方法,将其剥离并加以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

1 森林文化价值概念界定及内涵、评估原则和方法选择

1.1 定义及内涵

1.1.1森林文化及森林文化价值的概念界定

森林文化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起源、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态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人类与森林生态系统之间建立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生共融(荣)的自然人文关系,以及由此而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人类作为森林的文化主体,其社会属性则归于自然基础上的人类社会系统。森林生态价值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生态系统;而森林文化价值服务的主体是人类社会系统[1]。森林文化价值,是人类从森林文化中获取和享受的多种效益,也是自然给予人类福利的重要部分[10]。森林文化价值包括生产和消费两部分,是一个区域内森林的文化体系为人类提供最终产品和需求服务价值的总和。

1.1.2森林文化价值内涵

人类作为森林的文化主体,其社会属性则归于自然基础上的人类社会系统。森林生态效益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生态系统;而森林文化价值服务的主体是人类社会系统。森林文化价值是人类与森林生态系统直接或间接地交往互动中,所发育形成并不断发展创新的文化形态、文化现象及其对于人类身心修养、审美体验、思想意识、行为取向、制度规范和社会文明建设等的价值。即森林的文化满足人类需求,对人类的地理历史、游憩康养、科研教育、民族习俗、精神信仰、审美感知及其艺术创造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给予人类文明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滋养、培育和支撑的服务功能和能力的价值。因而需要对森林的文化作用于、服务于人类生产生活、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文明建设等方面,所创造出来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进行价值评估。

1.2 评估原则

森林文化价值评估,所评价的是森林与人交际中所产生的文化现象,是从价值的角度评估森林对人的服务能力或者满足人的需求的能力。这涉及到以下相关理论:

时间价值理论。森林文化价值,与人在森林中停留、互动共生的时间成正比。时间越长,表明森林文化价值越高。

劳动价值理论。森林中,凝结有人的劳动,人的劳动也是森林文化价值形成的重要因素。

自然价值理论。森林文化价值是自然价值的重要体现,价值的高低与自然力的作用、自然要素的组合都有密切的关系。

协同理论。森林文化价值作为一个价值系统,由诸多子系统构成,它的价值并不是各子系统价值的简单相加,而是整体协同的结果。

梯度理论。森林文化价值的高低主要受森林地理、公众需求和经营水平等因素影响,每种因素都具有相对性、可变性。因此,在不同区域的森林中,森林文化价值存在梯度差异。这些理论为评价和发展森林文化价值提供了理论基础。

1.3 评估方法

1.3.1指标评价法

科学定义森林文化价值的内涵和边界,以此为标尺,多目标贴合森林文化价值实际,剥离分解、分类分级,筛选出属于或关联森林文化价值的类别、指标及其因子[2, 11],构建“森林文化价值评估的指标体系”,核定综合指标系数。

1.3.2案例解析法

一是根据我国森林分布和森林的文化分区,确定典型案例的地点类型和内容;二是专业团队实证调研,采用主观意愿调查和动机研究等方式,借助抽样、问卷、案例调查等形式,随机询问受访者对森林文化价值的认知、认同,及其对享用森林的文化无形效益的价值评价和支付意愿,解析典型案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论证、筛选森林文化价值评估的分项指标及其包含的具体因子,界定各项指标在价值评估中的权重;三是综合典型案例实证研究成果,修正完善、统筹调整森林文化价值评估边界、评估指标及其评估因子,最终确立具有普遍指导性和适用性的“森林文化价值评估三级指标体系”[12-13]。

1.3.3“共生时间”价值评估法

研究发现:“人与森林共生时间”是森林文化价值评估量化转换的主导元素,并以此为核心,链接评估指标体系综合指标系数,创建森林的文化物理量和价值量的核算方法[14-16]。

2 森林文化价值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及作用

2.1 森林文化价值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在之前研究基础上,研究归纳设定了8项价值评估类别为一级指标,22项评估指标为二级指标,53项评估指标因子,具象评估指标的内容(表1)[2,7-9]。其中,融合了“森林资源本体文化价值评估”:历史的悠久度、级别的珍贵度、影响的广泛度、文化的富集度、文化的贡献度(关联度、利用度、依存度)等五大要素。

表1 森林文化价值评估指标体系

2.2 指标体系转化

通过层次分析、专家判断打分、多目标决策中的权重评估,针对被评估对象评估指标所具象的指标因子重要程度,核定该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权重系数,确定了一级评估类别和二级评估指标的各项权重。适用于森林文化价值定性评估等级划分。

利用数学方法对其多项指标权重系数进行综合提炼,根据各项指标权重总得分,确定森林文化价值的综合指标系数为α“取值为0—2”的标准化系数。即:森林文化价值的综合指标系数取值“标准化系之间,其平均值为1。采取综合指标系数链接法,将该系数作为重要因子,纳入森林文化价值评估公式之中,使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现价值评估与价值货币化转换有机链接。

3 “人与森林共生时间”理论和森林文化价值评估方法创建

森林文化价值量评估,是从价值量化的角度评估森林的文化对人类的服务能力或满足人类文化需求和文明建设的能力。为此,本研究提出了“人与森林共生时间”的核心理论和森林文化价值评估方法,用于森林文化价值量评估。

3.1 人与森林共生时间

一般来说,森林文化价值与人在森林中停留、互动共生的时间成正比;其价值高低,与自然力的作用、森林资源要素和环境结构密切相关;而人与森林的共生时间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是变化的而非停滞的;不同区域森林文化价值存在梯度差异[16-17]。

3.2 物理量测度

物理量是评估森林文化价值的基础,是森林文化价值实现过程中发生的时间流量。即:用一年内人与森林产生文化互动的共生时间(以下简称:人与森林共生时间),来体现森林的文化作用于、服务于人的时间流量。

3.3 价值量评估

基于“人与森林共生时间”的核心理论,将森林文化价值量核算对象,划分为: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区域,园林区域,非森林为主体的游憩区域,省(区市)级、地级、县级行政区域等四种类型区域,并相应设定了其物理量和价值量评估的四种方式。

4 森林文化价值评估方法

4.1 自然保护地森林文化价值量评估

参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职能界定,本项目所指的自然保护地区域,是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地、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等类型区域[18]。

4.1.1自然保护地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

自然保护地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Cultural Physical Values of Forests in Nature Reserves,Vrp)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

式中,Vrp为一年内自然保护地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单位:文年(Cultural Year,简写cy)[16];Pri为第i个自然保护地森林的文化年受益人数(People of beneficiaries of forest culture in nature reserves);Tri为第i个自然保护地年人均人与森林共生时间(Symbiosis time between man and forest),单位:h;8760为1年的小时数。

其中:

(2)

式中,Tr为自然保护地年人均人与森林共生时间,单位:h;Trti为第i个自然保护地中年人均游憩时间,单位:h;Fi为第i个区域内林木覆盖率或森林覆盖率(Forest cover rate)。

4.1.2自然保护地森林文化价值量

自然保护地森林文化价值量(Cultural Values of Forests in Nature Reserves,Vr)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3)

式中,Vr为一年内自然保护地森林文化价值量,单位:CNY;Vrpi第i个自然保护地一年内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单位:cy;αi森林文化价值综合指标系数(Comprehensive index coefficient of forest cultural value),根据“森林文化价值指标体系”各项指标权重总得分,获得0—2之间的标准化系数;Gi为第i个自然保护地所在区域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或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PCDI),单位:CNY。

4.2 园林区域森林文化价值量评估

4.2.1园林区域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

园林区域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Cultural Physical Values of Forests in garden area,Vgp)计算公式如下:

(4)

式中,Vgp为园林区域年均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单位:cy;Pgi为第i个区域内园林区域园林年度游憩人数;Tgi为第i个园林区域中人与森林人均共生时间,单位:h;8760为1年的小时数。

其中,园林区域中人与森林人均共生时间(Tg)的计算公式为:

(5)

式中,Tg为园林区域中人与森林人均共生时间,单位:h;Tgti为第i个园林区域中人均游憩时间,单位:h;Fi为第i个区域内林木覆盖率或森林覆盖率。

4.2.2园林区域森林文化价值量

园林区域森林文化价值量参考森林文化价值量计算方法,园林区域森林文化价值量(Cultural Values of Forests in garden area,Vg)计算公式如下:

(6)

式中,Vg为一年内园林区域森林文化价值量,单位:CNY;Vgpi为第i个区域一年内园林的文化价值物理量,单位:cy;Gi为第i个园林所在区域内人均GDP或PCDI,单位:CNY;αi为森林文化价值综合指标系数,根据“森林文化价值指标体系”各项指标权重总得分,获得0—2之间的标准化系数。

4.3 非森林类型游憩区域森林文化价值量评估

非森林类型游憩区域一般指:道教名山、佛教名山、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游憩区域。该区域森林文化价值核算,以森林的文化受益者比例(即:以森林树木和野生动植物自然人文景观为休闲游憩、康养、科考、历史研究、科普教育等,为主要动机和偏好的游客所占比例)为主要衡量因子,剥离了与森林文化价值无关的部分。

4.3.1非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游憩区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

参考森林文化价值量计算方法,非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游憩区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Cultural Physical Values of Forests in non-forest ecosystems, Vep)计算公式如下:

(7)

式中,Vep为一年内非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游憩区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单位:cy;Pei为第i个区域内森林的文化年受益人数;Tei为第i个区域人均停留时间,单位:h;8760为1年的小时数。

其中,Pe的计算公式为:

(8)

式中,Pci为第i个区域文化年受益人数;Bi为第i个区域内该年森林的文化受益者比例。

区域中人与森林人均共生时间(Te)的计算公式为:

(9)

式中,Te为区域中人与森林人均共生时间,单位:h;Teti为第i个区域中人均游憩时间,单位:h,Fi为第i个区域内林木覆盖率或森林覆盖率。

4.3.2非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游憩区森林文化价值量

非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游憩区森林文化价值量(Cultural Values of Forests in non-forest ecosystems,Ve)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0)

式中,Ve为非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游憩区森林文化价值量,单位:CNY;Vepi为第i个区域内一年内非森林生态系统为主体的游憩区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单位:CNY;αi为森林综合指标系数,根据“森林文化价值指标体系”各项指标权重总得分,获得0—2之间的标准化系数;Gi为第i个自然保护地所在区域内人均GDP或PCDI,单位:CNY。

4.4 行政区域的森林文化价值量评估

森林的文化服务功能的水平高低与森林资源的丰富度及质量有密切关系,而且其服务具有溢出效应。即使人不进入森林,森林也会对附近的人产生一定的文化服务,如康养保健、艺术熏陶、文化创意等价值。

根据全国、省级、地级市、县级行政区域划分,区域范围内森林文化价值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本价值,即区域常住人口和与流动人口,人与森林共生时间所反映的价值;二是专项价值,即森林的文化活动过程中,人与森林共生时间所反映的价值。

4.4.1区域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

区域森林的文化物理量(Cultural Physical Values of Regional Forest,Vp)为区域中常驻人口与流动人口所受益的区域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Cultural Physical Values of Forests in Native and Outlander,Vpn,Vpo)之和。计算公式为:

(11)

式中,Vp为区域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单位:cy;Vpni为第i个区域中常驻人口所受益的区域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单位:cy;Vpoi为第i个区域中流动人口所受益的区域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单位:cy。

区域常驻人口所受益的森林的文化物理量Vpn计算如下:

(12)

式中,Vpn为区域常驻人口所受益的森林的文化物理量,单位:cy;Pni为本年度内第i个区域内森林常驻人口,单位:人;Qi为本年度内第i个区域内森林质量系数;Tf为区域内森林共生的基本生活时间,单位:h,根据国家统计局研究,基于森林共生的基本生活时间共计2h/d,约0.0833年[19],此外,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研究显示,2017年中国人每天平均休闲时间为2.27h[20],根据就低原则,取值2h/d。

其中:

区域内森林常驻人口(Pn)计算如下:

(13)

式中,Pni为区域内森林常驻人口,单位:人;Pi为本年度内第i个区域内常驻人口,单位:人;Fi为第i个区域内森林覆盖率。

森林质量系数(Q)为区域内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与全国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之比。计算公式如下:

(14)

式中,Q为森林质量系数,Mi为第i个区域内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单位:m3;Mt为全国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单位:m3。

流动人口所受益的区域森林的文化物理量(Vpo)计算方法如下:

(15)

式中,Vpo为流动人口产生的区域森林的文化物理量,单位:cy;Pt为本年度森林游憩人次数,单位:人;Tti为每次游憩时间,单位:h;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国家旅游数据中心发布数据显示,游客出游平均时长预计约为4.56d,约合0.0125y[21],因此Tti以该数据为准。

4.4.2区域森林文化价值量

结合森林公园的森林文化价值量计算方法,区域森林文化价值量(Cultural Values of Regional Forest,Vc)主要计算公式如下:

(16)

式中,Vc为一年内区域森林文化价值量,单位:CNY;Vpi为第i个区域一年内森林文化价值物理量,单位:cy;αi为区域森林的文化综合指标系数,根据“森林文化价值指标体系”各项指标权重总得分,获得0—2之间的标准化系数;Gi为区域内人均GDP或PCDI,单位:CNY。

4.5 我国各省区市森林文化价值核算结果

通过全国行政区域森林文化价值评估可以看出:

区域森林文化价值量核算公式中最后一位因子,采用了从生产角度的人均GDP,或从消费角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两种换算方式。通过对各省(区市)森林文化价值量进行累加,获得的全国森林文化价值分别约为:5.641万亿元(人均GDP)、2.445万亿元(PCDI),二者差距较大。我们认为,研究认为,从消费角度换算获得的森林文化价值量相对合理。如:森林文化价值量在国民生产总值占比最高的云南省,约占7.15%;其次为北京市约占6.97%,福建省约占6.93%。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相关数据,2018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48%。本研究的初步测试结果,具有较好的可比性。

森林覆盖率越高、森林常驻人口(区域人口乘以森林覆盖率)越多、森林质量越好、森林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越丰厚、森林游憩和森林的文化产业越发达、区域居民越富裕,森林文化价值量就越高。对森林文化价值量高低影响明显的指标依次为:森林游憩和森林的文化产业、森林覆盖率、森林常驻人口、森林质量、区域居民富裕程度等指标。

表2 省级行政区域森林文化价值评估

5 讨论和结论

5.1 基于“共生时间”价值法的森林文化价值评估

近年来,森林文化价值评估逐渐成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的热点。其中以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中关于森林文化价值的指标体系最为著名,此后,相关学者也大多以该指标体系结合问卷调查和条件价值法来评估森林的的文化价值。Dou等人采用条件价值法对北京市城市绿地和水体森林的文化功能展开了评价,认为城区森林文化价值高于郊区[23];潘静等对迭部县森林文化价值展开评价,认为该县森林文化价值约为2343.90万元[24]。条件价值法的出发点通常认为,人们对这些非使用价值的认知是充分的,因而其支付意愿是通过充分权衡后形成的结果。但是,在调查过程中,受访者往往对问题本身及涉及的非使用价值的认知存在极大的不足。王朋薇等对内蒙古草原的生态服务功能开展问题调查发现,近70%的农户对生态价值缺乏理解,因而其支付意愿非常低下[25]。Rall等在对柏林城市森林生态效益研究也发现,由于森林生态效益的相关定义过于晦涩,受访者并不能准确的做出合理的支付意愿选择[26]。这些因素均会对森林文化价值评估准确性造成影响。

研究发现,森林的文化本身就是依托人与森林之间的关系,一旦有一方缺位,那么这一功能实际上就并不存在。而人与自然之间所有的关系,最直接的要素便是人进入到森林之中。而这一过程最直观的测度就是人林共生时间。当人进入到森林中,才能获取轻松、安逸的感觉,才能获得灵感的启发、才能与他人交谈,以维持社会关系,才能感觉到森林之美。因而,本研究中,森林文化价值评估方法的核心在于测算区域内人与森林相处的时间长短,并通过时间价值来评估森林文化价值。同时,考虑到一些区域并非完整的由森林构成,因而仍然需要将区域内森林覆盖率或林木覆盖率计算其中。而针对一些更加复杂的区域,如:非森林类型游憩区域,这些区域文化价值可能来源于其他生态系统或者人工建筑,如海岛、宗教圣地等,因而引入区域内森林的文化受益者比例对其文化价值进行剥离。

行政区域内森林文化价值评估更加复杂,与保护地等特定区域不同,行政区域内存在常住人口和参与森林游憩的人口,因而其森林文化价值需要分开统计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其中常驻人口与森林共生时间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而参与森林游憩的人口数据则采用国家旅游数据中心的数据。但是这些测算方法的核心均是基于人林共生时间测算获得。

通过对全国各省区的森林文化价值进行评估,可以看出来,采用“共生时间”价值法评估获得森林文化价值是目前比较可行的研究方法。从评估结果来看,森林文化价值受森林覆盖率和常驻人口的影响较大,这也符合森林文化价值基本内涵,突出了森林与人相互作用。

5.2 森林文化价值评估建议

本研究发现,“人与森林共生时间”的核心理论和森林文化价值评估方法,可以应用于区域森林文化价值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政绩评估、对现实森林的文化服务能力评价与未来发展战略的规划。一是可针对不同类型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试验区开展试算,深化森林生态系统文化服务功能的量化评价,进一步提升模型精度、细化不同类别的评价因子,不断修正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二是伴随森林城市群的兴起,森林小镇、美丽乡村的建设,以及国家自然保护地区划的不断完善,森林的文化福祉分享和社会公平问题,应当成为森林文化价值评估研究进一步深化的重点内容,为国家普惠政策制定提供基础依据。

5.3 基于“共生时间”价值法的森林文化价值评估展望

森林文化价值评估作为一种新方法,面对现实的复杂因素,在依据人与森林共生时间,并引入森林文化价值评估指标体系综合指标系数,反应森林文化价值梯度差异的同时,尚需要进一步在指标选择、参数构建等方面,深入细分和量化研究,使其逐步趋于完善、更加贴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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