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及其预防机制研究

2021-03-07 17:48郭红
快乐学习报·教师周刊 2021年43期
关键词:乱象新媒体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因其具有便捷性、时效性和交互性而得到广泛应用。然而,由于新媒体存在传播主体复杂多元、传播内容失真、管理滞后缺位等乱象,导致新媒体上的不良信息对青少年产生了价值观迷失、人际关系淡漠等诸多消极影响。暴力、色情、犯罪等不良信息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加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的引导提升其媒体素养、建立信息审查和信息分级机制以优化新媒体环境、完善新媒体服务商的信息管理责任立法、立法加大对制作和传播含青少年不良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措施已成为新媒体时代预防青少年犯罪机制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新媒体;青少年健康成长;不良信息;乱象;预防机制

新媒体,又称数字媒体,从其本意来讲,是一个技术概念。新媒体的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是伴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产物。说到新媒体,我们不禁会联想到传统媒体。我们对它们类别上的定义达成了共识:传统媒体是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新媒体是互联网、移动网络、IPTV等数字媒体。通过互联网等渠道,以计算机、手机等终端,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具体而言,我国的新媒体主要以互联网、智能手机、微博、微信、QQ群、百度贴吧、人人网、土豆网等为代表。

一、新媒体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消极影响

新媒体上的暴力、色情和犯罪方法等不良信息可统称为越轨新闻,有学者根据功能主义学派罗伯特·金·默顿提出的功能分析范式对越轨新闻的反功能(即消极影响)进行了分析,认为越轨新闻的反功能主要表现为:价值导向功能发生偏差;消极的犯罪示范功能。沿着该分析路径,可对新媒体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消极影响展开论述。

1.影响青少年的教育工作。依靠新媒体的多样化功能,青少年可以随时随地接收信息和查阅数据,从被动教育到主动学习,极大的丰富了他们的知识储备,开阔了他们的视野。但是,青少年还处于心理成长阶段。对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来说,使用手机传播落后腐朽的思想、文化和虚假的欺诈信息,使青少年无法准确把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这将导致价值观的扭曲和信仰的削弱。尤其是网络游戏、暴力色情等内容很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甚至导致青少年去实施盗窃、抢劫、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

2.影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年轻人乐于积极思考和追求新事物,与物质需求相比,他们更倾向于追求精神需求。但是他们不了解网络世界的复杂性,容易受到网络上消极思想的侵蚀,抵御诱惑的能力较差,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也易被负面影响所左右。尤其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过度使用手机。他们在虚拟世界无法自拔,很容易引起一些生理和心理上的不适。这将很大程度上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3.易使青少年价值观迷失。新媒体时代,新媒体的形式越来越丰富,网络新媒体和自主创新媒体都是新媒体的重要类型。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青少年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了很多便利,但也会对青少年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新媒体对青少年思想的冲击上。世界文化的交融与传播,对我们的传统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快餐文化的迅速发展也暴露出不少弊端,而青少年深受这些文化影响,在经济文化全球化的背景下,世界文化、快餐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这使得青少年无法准确地评价自己。在成长过程中,他们容易缺乏自信心,不能接納自己,严重的会使价值观有所扭曲。

4.易造成青少年人际关系淡漠。信息时代改变了青少年的生活及思维方式。网络世界已经很大程度脱离了现实生活,文字可能被加工修改,甚至信息本身就是虚假的。青少年容易迷失在网络世界中,对现实的人际交往缺乏正确的认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过度依赖手机,用交互软件代替面对面的交流,逐渐脱离了人际关系的现实,甚至出现了无法脱离手机进行面对面交流的尴尬局面,造成了青少年人际关系淡漠化、真实情感交流弱化等不良后果。

二、新媒体时代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机制

要达到促使青少年远离犯罪的目标,必须让青少年在与新媒体信息的接触中树立的正确价值观、人生观和是非观。至于具体的实现路径,可以借鉴新闻传播学的涵化理论。涵化理论关注的是人们长期接触整个信息系统后形成的某种认知,进而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影响。涵化理论的核心在于媒介长期一致的信息内容和受众持续的媒介接触。新媒体涵化青少年健康行为的关键要素可分为两个,其一是新媒体中形成的健康讯息系统,其二是青少年对新媒体中的健康信息的持续接触。涵化理论只是为了我们指引了努力的方向,要发挥作用还必须转化为具体的举措,具体来讲,可以从如下方面着手:

(一)加强校园和家庭的合理引导,提升青少年媒介素养

由于新媒体的开放性和共享性,作为受众主体的青少年被各种爆炸性增长的信息所淹没。要想达到既让青少年能够利用新媒体获取有益信息的巨大优势,又减少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误导侵害,就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的合理引导,提高青少年个人媒体素养,使其能够对信息进行自主的理性甄别判断。青少年成长的主要环境是学校和家庭。具体而言,对于学校来讲,就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学校要加强对在校期间新媒体使用的监管,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青少年在学校有良好的学习氛围,能够集中精力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另方面,学校通过定期的思想教育讲座、公告栏、广播等形式,加强青少年对新媒体的正确认识,积极引导青少年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各种信息和知识形成自己独特的个人见解,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新媒体的掌控。对于家庭来讲,父母对青少年子女使用新媒体工具既不能完全禁止以防激发青少年更强的好奇心,同时也要通过安装过滤软件等方式因势利导,逐渐培养青少年对新媒体信息的自我判断能力。

(二)建立信息审查和信息分级机制,优化新媒体环境

青少年由于心智尚不成熟,既缺乏对信息内容的甄别能力,同时也缺乏抵御信息干扰的能力。因此,在政府监管层面,建立相关的信息审查和信息分级机制进而从源头上控制青少年获取的信息,优化青少年接触的新媒体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来讲,可以借鉴国外关于电影分级的管理办法。针对电影、电视等便于统一监管的信息,在进行审查以后,如认为可能包含的暴力、情色或者犯罪内容,根据不同的程度和青少年的年龄段,划分为青少年禁止接触、限制接触、成年人陪同指导下接触等类别。对于青少年能够接触的信息中包含的不良信息,也要在提供信息的同时进行必要的提示,如本影片中的盗窃、吸毒等行为属违法犯罪行为,请勿模仿。对于电影、电视以外的其他信息,则可由行业自律机构和制作机构作出类似的分级管理机制。此外,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鼓励新媒体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动画片、微电影等形式创作对青少年有吸引力的健康向上的节目,向青少年传递正确的价值观。

(三)强化新媒体服务商信息管理责任立法

新媒体服务商作为媒体信息的制作者和传播者,压实新媒体服务商对信息的管理、过滤、屏蔽责任对净化信息环境十分必要。因此,必须加强新媒体服务商信息管理责任立法,完善服务商在信息制作、审查、传播、屏蔽等各环节的具体责任,促使服务商自觉加强信息的源头监管和不良信息的举报监督机制。

(四)立法加大对制作和传播青少年不良信息的处罚力度

不良信息,尤其是青少年暴力、色情、吸毒等不良信息对于青少年会产生极坏的示范误导作用。因此,法律在打击所有不良信息制作、传播行为的同时,对于制作、传播青少年不良信息的行为,要重拳出击,规定比一般不良信息更重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从而对不法者形成强大的威慑,彰显立法对青少年的特别保护。

(五)加强青少年的性教育不容忽视

基于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的下来的对性讳莫如深的保守主义传统,青少年的性教育往往处于空白状态。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对自身生理结构和异性的好奇,是青少年正常的生理和心理规律。如果学校和家长对于性都是避之不及的态度,这就会促使青少年在好奇心的驱动下通过不正常的途径去探究答案,于是就很容易被新媒体上充斥的不良信息带至歧途。因此,学校和家长应该通过课堂、书籍、视频等方式,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对青少年进行必要的性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的认识自己和认识异性。

作者简介:

郭红,性别:女,籍贯:重庆云阳,民族:汉,出生年月:1978.12职称: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2135501186368

猜你喜欢
乱象新媒体
饭圈乱象:历年竞技类综艺节目的赛制分析与思考
整治“饭圈”乱象
名人文化遗产开发乱象分析
乱象(双语加油站●时事新语)
新媒体背景下党报的转型探析
对农广播节目的媒体融合之路
新媒体语境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综述
全媒体时代地市党报媒体融合的四个着力点
新招数化解新难题:新媒体环境下防止报道差错路径探析
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