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 郭晓彤
在《看得见风景的房间》(ARoomwithaView,下文简称《房间》)出版50年之后,作者E·M·福斯特(E.M.Forster)曾发表评论,“这不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不过它可以称得上是我最好的(the nicest)一部作品”(Bradbury 2000:xvi)。(1)福斯特的散文“A View without a Room”曾发表在London Observer与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1958年7月27日),巫漪云译本附有本文翻译。福斯特所言的“好”并非指艺术成就,而是指美好的人物设定与光明的结局安排。《房间》记录了中产阶级少女露西由旅行引发的婚恋与成长,旅行既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叙事手段,又与成长的隐喻紧密结合。作为福斯特“第一次写小说的尝试”(Bradbury 2000:ix),《房间》是福斯特本人在意大利“教育旅行”的产物。福斯特将旅行中亲历的事件、遇到的人物经过艺术加工写入了小说(Bradbury 2000:xi),女主人公由旅行触发的所思所感正是基于福斯特本人在旅行中获得的思考。福斯特本人曾称自己为“人文主义者”(Martin 1974:53)。而作为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作品(2)福斯特先后写过两版“露西”小说,但直到1908年他才补写了小说中的英国部分并将《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出版,在出版顺序上这是福斯特的第三部作品。,《房间》展现了他人文主义思想的起源(3)根据艾布拉姆斯的《文学术语词典》,“人文主义者”(humanist)指文艺复兴时期专门研究人文学科的学者,而19世纪出现的“人文主义”(humanism)一词则指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传统的后世作家在“人类本性、普遍价值观以及教育理念上所持的共同观点”(艾布拉姆斯 2009:235)。“人文主义”作为一个宽泛的概念并没有具体的涵义,但最核心的是对人的价值关怀。许多学者都研究过福斯特的人文主义思想,笔者比较赞同的是Martin(1974:74)的看法,即“人文主义体现了在人际交往与人类之爱中对真理的极致追求”。福斯特将人与人之间的联结视为获得幸福的主要途径,因此他提倡突破人际交往间的壁垒,如阶级、宗教区隔。。最终主人公突破阶级、宗教壁垒,追求真爱的光明结局正是福斯特人文主义思想最乐观的表达。
尽管以“旅行”为叙事手段的文学或非文学作品已有上千年历史,但“旅行叙事”(travel writing)这一概念是20世纪后半叶才被批评家挖掘并探讨的。蒂姆·杨思(Tim Youngs)在《剑桥旅行叙事介绍》(CambridgeIntroductiontoTravelWriting,2013)一书的开篇,从旅行的功能出发界定了“旅行叙事”的概念:“旅行叙事在个体与民族的层次,并从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领域构建了我们关于‘你’与‘我’,‘我们’与‘他们’的概念”(Youngs 2013:1)。国内对于旅行叙事的讨论也不绝于耳,如张德明(2012:109)提出,“旅行是主体与他者在异域空间的相遇,旅行者在探索他者的同时也在探索着自己”。不难看出,两人都强调了“旅行”对“自我发现”的重要作用。事实上,自中世纪的“朝圣”(pilgrimage)以来,旅行实践一直与精神探索(quest)紧密相关,而始于17世纪的英国贵族青年的教育旅行(the Grand Tour)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教育旅行”在欧洲大陆由来已久,詹姆斯·布扎德(Buzard 2002:38)将这一时期界定为自1660年英国王政复辟以来至1840年维多利亚女王继位为止。教育旅行的最初目的是让贵族青年接受欧洲古典文化的洗礼从而使其在回国后更好地承担自己的政治责任。但19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现代旅游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下层阶级也加入了教育旅行的行列,《房间》中的主人公露西和爱默生父子即属于此。
《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中露西的旅行经历实质是福斯特对“教育旅行”在20世纪初语境下的重新构建。如蒂姆·杨思所言,“对自我、内心的探索是现代小说的重要主题”(Youngs 2013:106),弗吉尼亚·伍尔夫(Virginia Woolf)的《远航》(TheVoyageOut,1915)和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自画像》(ThePortraitoftheArtistasaYoungMan,1916)都讨论了相似主题。福斯特的独到之处是在小说中引入他国文化为参照,促进人物对本国社会的思考,从而获得心灵的成长。这种模式始于《房间》,在《天使不敢涉足的地方》(WhereAngelsFeartoTread,1905)和《印度之行》(APassagetoIndia,1924)中进一步延续。尽管国内外已有学者从旅行叙事的角度对该小说展开分析,但往往在提及旅行与人物成长的关系上一笔带过,着墨不多。如许娅(2014)从教育旅行着手,分析了人物的反观光思想,但对于旅行的成长隐喻并未展开说明。美国批评家詹姆斯·布扎德(Buzard 1988)确实注意到了旅行叙事与成长小说的关系,但将露西的成长仅仅局限于性意识的唤醒,未免有失偏颇。那么福斯特是如何将外部的旅行实践与人物的内心探索结合起来的呢?主人公又是如何在旅行中确立人文主义思想呢?本文将从跨阶级交往、审美体验、自然探索三个角度分析这些问题。
在小说中,旅行打破了人物在英国社会原有的交往秩序,并在跨阶级交往中唤醒了主人公的阶级意识。安·艾德利斯(Ann Adris)曾指出,福斯特小说中旅行的目的是“为不同阶级的英国游客提供了交往的机会”,以“重新探讨国内的阶级、性别等身份问题”(Adris 2007:62)。在意大利这个“异托邦”,人物得以摆脱英国社会原有的阶级秩序,接触到不同背景、不同阶级的英国民众。不难发现,尽管小说第一部分的背景为佛罗伦萨,但进入故事主线、与主人公产生交集的人物几乎都是英国人。《房间》中的英国游客来自各个阶层,如中产阶级代表露西、夏洛特,“新女性”小说家拉维希小姐,代表英国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毕比牧师和伊格牧师,还有来自劳工阶层的爱默生父子。小说中主要的阶级冲突就集中在中产阶级与爱默生父子之间,女主人正是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意识到了阶级观念的差异。
贝尔托里尼旅馆是跨阶级交往的主要场域,可以被视为英国社会的微型缩影。旅馆墙上挂着维多利亚女王和桂冠诗人丁尼生的画像,房东太太有着伦敦东区口音,供应的是英国传统饮食肉汤,以至于女主人公会发出“我们好像就在伦敦”的慨叹(Forster 2000:3)。(4)本文出自该书的引文均为笔者翻译,部分参考了巫漪云译本(2020)。以下引文只标注页码。旅馆内部秩序是英国社会阶级的再现,大多数中产阶级本不愿与“低一阶级”的爱默生父子为伍,但同处异国,又在一个屋檐下,民族身份暂时超越了阶级身份,他们不得不与爱默生父子保持表面的礼貌与友好,如毕比牧师所说,“我们相处友好,大家在旅馆都这样”(7)。然而在这样的“被动”交往中,阶级间的观念差异被放大,冲突也不可避免地被激化。“换房间”事件集中展现了中产阶级“礼貌至上”行为规范与爱默生父子“真诚待人”行为准则间的冲突,促使女主人公开始反思中产阶级行为规范的合理性。露西因为房间看不到风景而闷闷不乐,老爱默生因为不在乎风景便提出可以把自己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换给她们。然而,他“有一说一、实事求是”的态度却被他人解读为缺乏教养,夏洛特甚至认为爱默生父子是有意结交他们,谋求好处。即便是随和宽厚的毕比牧师,也将爱默生评价为“一个奇怪的人”,并坦言,“他们必须认清自己的位置”(35)。“奇怪”是因为爱默生父子简单直接的沟通方式不符合中产阶级虚伪做作的社交礼仪。福斯特准确又略带讽刺地将其礼仪描述为“通常在旅馆人们都要观察周围人一两天再开始社交,经常是别人走了才发现他们值得交往”(4)。于是,在旅馆众人的排斥下,爱默生父子俩的座位也被房东太太从两排英国人之间移到了角落,象征着二人被英国主流社会的放逐。
旅馆众人对爱默生父子的排斥源自中产阶级习性。布迪厄(Pierre Bourdieu)(2003:80)将“习性”(habitus)定义为一种“持久的、可转换的潜在行为趋向系统”。不同的集体会形成相似的习性,当“习性”一旦形成,又会强化所属集体与他者的界限。如阶级习性成为强势阶级排斥其他阶级的强有力工具。在《房间》中,行为规范被构建成中产阶级习性的具体表现,当他们遇到不符合这套规范的人群时,往往刻意营造自己行为的“得体、典范”而将他人的行为贬斥为“低俗、野蛮”,(5)福斯特不无揶揄地描绘出夏洛特形容老爱默生“野蛮”(brutality)的状态。借此实现阶级之间的区隔。整部小说都贯穿着中产阶级自以为是的“正统”感,但在20世纪初的语境下他们所坚守的正统变成了作家嘲笑的对象。(6)奥斯汀对福斯特影响颇深,他的这部早期作品可以说是对奥斯汀“风尚喜剧”的模仿。但与奥斯汀小说中对乡绅正统价值观的维护不同,福斯特笔下代表英国社会主流价值观的中产阶级的“正统”和“得体”往往是讽刺的对象。然而,对个体而言,习性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社会化过程中不断通过识别、选择、调整才最终形成。个体最终可能融入所属集体也可能会产生变异。也就是说,个体有超越所属阶级局限性的可能。对于年仅18岁的露西而言,她的阶级习性尚未完全被确立。她之前在家乡时只与本阶级的人交往,很少接触过本阶级之外的价值观,也无须在不同的价值观之间做出选择。而意大利之旅则使她暂时摆脱了家庭的监管,开始对原本习以为常的阶级规范进行审视。看到爱默生父子受到众人的轻视,她第一次对夏洛特奉行的中产阶级行为规范产生了质疑,意识到自己原本认为“理所应当”的阶级规范的缺陷。夏洛特等人虽然表面彬彬有礼,但实际缺乏爱默生父子的真诚,只以得体的礼仪为借口排斥他人。而作为福斯特人文主义思想代言人的爱默生父子则待人友善,真诚直接。露西在处事时并不完全参照阶级规范,而是以善意关怀他人,不希望自己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这与爱默生父子不谋而合。换房间事件唤醒了露西的阶级意识,并让她从习以为常的中产阶级行为规范中抽离,开始形成自己的独立判断。而她思想中暗含的人文主义倾向,将在对宗教的思考中进一步深化。
除了从跨阶级交往的角度刻画旅行对人物的启蒙作用,福斯特还强调了审美体验对人物自我意识的唤醒功能。这一过程主要发生在圣十字教堂。这座教堂不仅是基督徒们的朝圣地,更凭借其文化资源如乔托壁画等吸引了大量的观光客。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的著作《佛罗伦萨的早晨》(MorningsinFlorence,1875)就有一章专门描写了这座教堂。但福斯特笔下的英国游客缺乏必要的教育背景与艺术修养来从专业角度欣赏这座教堂,他们只能从自己的内在习性出发本能地选择审美对象、阐释艺术作品。教堂被塑造成不同价值观念的碰撞场所,而主人公在选择、识别不同价值观念的过程中,进一步确立了自我意识。
首先,福斯特有意安排了露西独自游览教堂的情节,以保证人物直接与教堂互动,获得最真实的审美体验,从而唤醒自我意识。如萨默斯(Claude J.Summers)所言,露西的价值观与审美观尚未形成,她还在通过他人的评价来看待艺术与生活(Summers 1987:168)。在小说中,旅行指南(Baedeker)与约翰·罗斯金的《佛罗伦萨的早晨》对于露西而言都是他人评价,只有摆脱了两者,露西才能在旅行中进行独立的审美选择与价值判断。在圣十字教堂,露西既在基督教信仰上不够虔诚,也在艺术修养上缺乏足够的积淀,所以不仅难以在宗教上获得启迪,也无法从审美上真正欣赏乔托壁画等艺术作品。她在失去旅行指南后甚至忘记了“教堂到底是由方济会还是多明我会建造的”(19)。可见,一开始旅行对于露西的意义只是不断验证他人观点(许娅 2014:70),她并没有自己的价值判断。但在独自游览教堂的过程中,露西渐渐形成了对于教堂的个性化理解。尽管她认为“这是一座了不起的建筑”,但最直观的感受却是“它真像个谷仓!好冷啊”(19)。这样一来,对于露西而言,教堂传统意义上的宗教价值、文化价值都被解构了。而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露西对于广场上婴孩雕塑的关注。露西觉得“任何廉价的复制品都难以再现其光辉”(17)。同样,当她将目光从不能理解的教堂投向周围的人与物,比如“禁止带狗入教堂”和“不要随地吐痰”的告示,还有鼻子冻得像旅行指南封皮一样红的游客,她才真正体会到了旅行的乐趣。可见,露西真正感兴趣的是生命而不是她并未真正理解的古典文化艺术,她真正关注的是现世生活而非基督教强调的“永生与来世”。对人的关注构成了人文主义思想的核心,而露西在旅行中的成长正是从基督教到人文主义思想的观念转变。
基督教与人文主义思想的冲突集中展现在了对于乔托壁画“圣约翰升天”的阐释中。伊格牧师要求信众从宗教信仰的角度欣赏乔托壁画,称其是“在中世纪的宗教狂热中由信仰造就的”(22);而老爱默生却反驳,“由信仰造就?那不过是工人们没有得到合理的报酬的托词”,并从朴素唯物主义的角度指出其画作的不合理性:“我看不出任何真实性。看那个穿蓝衣服的胖子,他看上去和我差不多重,却像热气球一样升天了”(22)。伊格牧师的解读代表了传统、主流的维多利亚道德观,只从美学与宗教的角度阐释艺术作品,但缺乏对艺术作品背后的工匠的生命关怀。而老爱默生的言论则从工匠的角度出发,关注他们的劳动是否得到了回报。在教堂这个神圣空间,他的言论不仅被他人视为“渎神”,更是对主流价值观的挑战。与在贝尔托里尼旅馆的情况类似,露西必须在两种价值判断间做出选择。露西的反应再次显示了她与其他游客在阶级习性上的不同。露西尽管也觉得“不该和他们(爱默生父子)再在一起”,但“他们好像给她施了魔法一般”(22)。这意味着露西其实已经站到了爱默生一边。尽管在20世纪初的英国,宗教影响式微,甚至可以说名存实亡,但基督教仍然作为英国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宗教的具体教义已经不再对他们有信仰上的指导意义,而转变成了阶级规范、行为准则的一部分。在福斯特看来,基督教已经失去了引导个体向善的功能,反而成为个人获得发展必须超越的障碍。(7)自维多利亚时代以来英国社会一直面临宗教信仰的危机,许多知识分子纷纷放弃基督教信仰。福斯特本人在剑桥大学求学时也放弃了家庭的基督教信仰(Martin 1974:47-49)。在家乡时,露西从来没有主动思考过宗教信仰对她个人的意义,只是将其视为一项必须履行的家庭传统与社会规范,即外部强加给她的阶级习性的一部分。这意味着她的信仰缺乏基础,也易于转变。当她摆脱了家庭的约束,自己开始做出对于宗教的独立判断的时候,她也就开始质疑宗教本身的价值。露西在见证伊格牧师、爱默生两人对立的信仰的过程中,无意识间已经对爱默生产生了认同。尽管伊格牧师嘴上宣传着“充满内在同情心……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兄弟情谊”(24)等基督教教义,但所作所为却与此背道而驰,他不断排斥并中伤爱默生父子。而老爱默生尽管是无神论者,却真正践行了基督教教义。他为影响了伊格牧师的布道而感到愧疚,真诚道歉,即使被伊格牧师刻意轻慢也不心生怨恨。露西始终抱有“人性本善”的天真想法,因而见到爱默生父子一再被伤害心生同情,而对于言行不一的伊格牧师等人也心生不满,曾经直言不讳地说“我讨厌他”(I hate him)。露西开始用新的标准衡量伊格牧师等人的行为,却发现“他们并未达标”(49)。这新的标准就是人文主义思想。露西在解决问题时避免伤害他人情感而不是一味讲究阶级规范,她对于世俗生活和现世幸福的关注远胜于她无法真正理解的宗教与艺术。不难看出露西的思想中本身就有人文主义倾向,而在旅行中,她得以暂时摆脱家庭、社会的监管,并受到爱默生父子的影响,进一步确立了她的人文主义信仰。
旅行不仅促进了露西对阶级、宗教等社会问题的思考,还激发了她对于英国社会传统性别规范的审视。露西在家乡时并未对这套性别规范产生不满,但意大利平等、自由、开放的社会环境唤起了露西内心对爱情的渴望,使其开始审视中产阶级性别规范。在“换房间”事件和露西独自游览教堂之后,露西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如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2015:259-260)所言,“内心空间和外在空间,永无止境地互相激励,共同增长”。主人公在意大利的实际旅行引发了她的内心变化,而内心空间的拓展又促使她在现实生活中寻求更大的生存空间。觉醒的自我意识外化到了她的行动上,她“渴望不凡的经历”,不顾其他同伴的劝阻,选择在夜间“城市漫游”。
她不能这么做(独自坐电车)。这是不淑女的。为什么?为什么大多数壮举都是不淑女的呢?夏洛特给她解释过原因。不是因为女人比男人低一等,而是因为她们不一样。女人的使命是鼓励男人实现一番事业,而不是自己有所成就。女人可以间接地依靠技巧和无瑕的名声有所成就。但如果她非要闯进男人的事业,她就会被谴责,被鄙视,最后被忽略。好多诗都说明过这一点(37)。
小说中夏洛特等人奉行的是过时的维多利亚性别规范,但对于身处社会转型期(8)《看得见风景的房间》的背景设置在维多利亚时代之后的爱德华时期(1901~1910)。、年纪尚轻的露西而言,“家中天使”(the Angel in the House)(9)这一短语出自维多利亚诗人考文垂·帕特莫尔(Coventry Patmore)的同名诗歌,之后被用以指代维多利亚社会中的完美妻子。“家中天使”这一形象强调女性的温驯、牺牲等品质,强化了维多利亚社会父权制下的性别不平等。的潜在角色定位越来越令其感到限制,婚恋自由才是更值得追求的目标。福斯特写道,“她的心中也燃起了奇怪的欲望……她意识到了心中的不满,而意识到这种不满本身就对她很新奇”(37-38)。对现有性别规范的不满正是露西自我意识觉醒的标志,短暂的“夜游佛罗伦萨”就是露西突破传统性别规范的大胆尝试。然而,这是一次失败的尝试。广场上两个意大利人的流血事件导致露西晕倒,而路过的乔治正好“英雄救美”。这样看来,露西并没有做好真正经历“不凡”的准备,她的自我意识仅仅停留在思想的层面,并不能真正将其付诸实践。露西的“晕倒”及乔治的“英雄救美”还是典型的维多利亚小说情节,福斯特安排夜游桥段的目的是在男女主人公之间建立联系推动其感情发展,而不是引发女主人公对城市的观察与思考。(10)露西夜游佛罗伦萨的情景令人联想到波德莱尔诗歌中的城市漫游者形象(flneur),后者往往是有闲阶级,游览往往没有目的地而只是都市生活的观察者。尽管露西符合这些条件,但作为女性往往不能随心所欲地漫游城市。这似乎在说明,仅仅靠个人的力量很难实现阶级习性的超越,女主人公要真正成长必须要通过婚姻。弗兰克·莫莱蒂(Franco Moretti)曾指出,在传统的成长小说中,以不相配的婚姻作为结局,本质是招募新成员,维护统治阶级内部的和谐(Moretti 1987:64)。结合最终的小说结局来看,福斯特无意突破奥斯汀以来女性成长小说的范式,仍然将婚姻作为主人公成长的最终标志。露西的自我意识的建立始终与其感情状态密切相关,她的两个爱人塞西尔与乔治分别代表了社会规范的选择和内心真正的欲望,只有当她直面乔治的感情,不再压抑自我,她的成长才算真正完成。
自然空间对于男女主人公的感情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有学者指出,福斯特在解构了教堂的神圣性后,将叙事的情感、美学中心转移到了自然空间中,构建了自然空间的神圣性(Peat 2003:141)。自然空间的神圣性体现在它对人性与真我的保护。小说中的社会空间如贝尔托里尼旅馆、圣十字教堂往往等级分明,人与人之间相互排斥。而自然空间则对人们平等开放,人物在此感受到了包容与接纳,比如阿诺河、菲耶索莱山间,因而自然空间可以唤醒人物被社会规范压抑的欲望与自我意识。如赫兹(Judith Scherer Herz)所言,福斯特作品中的自然风景是主人公与真实自我相遇的场所(Herz 2007:145)。乔治与露西在菲耶索莱山间忘情的拥吻就是真我的自然流露,是身处异国,在春天感召下,二人暂时将社会规范抛却脑后的结果。而重返英国之后,社会规范的限制,他人的凝视让二人不得不压抑对彼此的感情,随之一起压抑的是露西的自我意识。回到英国后,对露西而言,自然空间连接起了意大利与英格兰、佛罗伦萨与萨里郡、菲耶索莱与神圣湖。人物与自然空间的互动都可以视为在意大利旅行的延伸。在平等开放的自然空间,人物得以暂时逃离外部限制,并继续进行自我探索。虽然露西已经离开了意大利,但意大利的自然风光带给露西的心灵启蒙却通过英国的风景延续了下来,如福斯特在小说中评论道,“她或许已经忘记了意大利,却越来越多地发现了英格兰”(103)。
神圣湖是露西回家后“再探索”的场所,唤醒了露西对于乔治的感情,从而复苏了被压抑的自我意识。梭罗(David Thoreau)(2006:213)曾在《瓦尔登湖》中写道,“一个湖是风景中最美、最有表情的姿容。它是大地的眼睛;望着它的人可以测出他自己的天性的深浅”。神圣湖对于露西而言是她天性的庇护所。它不仅连接着意大利,更连接着露西的童年。当她还是孩童,未被社会规范驯化时曾在这里洗澡,这标志着她与自然最为紧密的联结。然而当露西逐渐被社会规范驯化,她与自然的联结也随之割裂。当露西带着变化的眼光回来之后,神圣湖复苏了露西对于童年的回忆,并唤醒了她灵动、活泼的天性,帮助她识别了自己对于塞西尔、乔治的感情。乔治的人文主义思想与露西不谋而合,而塞西尔只将露西视为艺术品而不是平等的个体。露西渴求的是与身旁所爱之人的平等,她与塞西尔最终的分离在所难免。露西将塞西尔比作“看不见风景的房间”,既暗指了塞西尔内心的狭隘、封闭,也暗示了他与露西渴求更大生存空间的愿望的冲突。露西尽量避免与塞西尔同处自然空间中,是因为塞西尔只是她遵循社会规范的选择,与她内心真正的欲望相悖,她必须借助社会规范来压抑自己内心的欲望与真我。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露西与乔治在自然空间中的相处。塞西尔对“不可抗拒的激情”的设想恰恰是露西与乔治相处时的状态。两人几次单独相处都是在自然空间中,从阿诺河畔到菲耶索莱的山间,他们对彼此的感情流露正是真我的直接表达。当露西与乔治重逢在神圣湖边后,两人在意大利被打断的感情得以继续。她嫁给乔治,重返意大利,也就标志着她自我探寻之路的最终完成。
20世纪学者马斯特曼(C.F.G.Masterman)曾评价道,“‘看得见风景的房间’这个题目适用于福斯特所有的小说(11)马斯特曼发表这个评论时福斯特只出版了《天使不敢涉足的地方》(1905)、《最漫长的旅程》(1907)和《看得见风景的房间》(1908)三部作品。,它们都展现了压抑的社会空间与人物的内心愿景之间的冲突”(Masterman 1997:111)。福斯特在小说创作中借助旅行叙事的手段,以他国文化为参照,暴露了英国社会的阶级、宗教、性别等问题,从而促进人物的反思与成长。在《看得见风景的房间》中,福斯特从三个层面刻画了露西的成长之旅。旅行中的跨阶级交往促使露西对本阶级价值观进行反思,在教堂独自游览的经历帮助其进一步确立人文主义信仰,而自然空间则与男女主人公的感情发展息息相关。最终,人物在阶级、宗教、性别三方面的思考使人物的自我意识得以建立。露西个人的成长经历反映出20世纪初英国民众面临的精神困境,原有的阶级、性别规范和宗教信仰已失去效力,福斯特认为出路在于突破阶级、宗教壁垒,寻求人与人之间真诚的联结。小说光明的结局正是福斯特人文主义思想最乐观的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