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

2021-03-09 05:11
江苏年鉴 2021年0期
关键词:优抚对象模范军人

【优抚对象概况】2020年,全省实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40.8万人。其中: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4.6万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属”0.6万人,红军失散人员1人,年满60 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24.7万人,部分年满60 周岁的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1.5万人。年内,共完成38.18万名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及时清理、增减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全年新增优抚对象2.0万人,核减优抚对象3.2万人。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调整】7月1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7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30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江苏各地及时贯彻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省动态调整机制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在确保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以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参照基数,按照省定比例计发。按全省平均计算,调整幅度比较大的指标有:无固定收入的十级因公残疾军人定期抚恤金标准全省平均为15787元/年,高于国标71.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按照设区市参照基数的45%、40%、35%计发,全省平均水平分别达到每人每年44401 元、39468 元、34534 元,高于国标38.8%以上;抗战时期、解放战争时期、新中国成立后至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按照设区市参照基数的36%、33%、30%计发,全省平均水平分别达到每人每年35521 元、32561 元、29601 元,高于国标62.9%以上;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按照设区市参照基数的14%计发,全省平均水平达到每人每年13814元,高于国标64.4%以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按照设区市参照基数的13%计发,全省平均水平达到每人每年12827 元,高于国标64.4%以上;年满60 周岁的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全省平均水平达到每人每年7320 元,高于国标8.9%以上。全年,省级共下拨各类优抚资金3236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38651万元,占73.7%;省财政投入84968万元,占26.3%。

【优抚对象优待】年内,全省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均享受以下优待:减免或补贴家庭有线电视费、网络宽带费和生活用水、电、气等,平均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50 元;每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体检标准不低于300 元;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免费参观游览省内国有单位经营的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等旅游景点。综合考虑已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但未享受到国家抚恤补助金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面临的实际困难,全省统一规定在每年建军节、春节对这些人员发放专项慰问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 元。

【优抚对象尊崇】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全面提高2~6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紧急下达8223万元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制订《江苏省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优抚信访事项听证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向全国通报推广。年内,先后投入1680万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优抚事业单位集中供养对象和抗美援朝老战士老同志、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惠及近1.5万名重点优抚对象;指导各地及时发放“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 周年”纪念章、发放4109万元节日补贴,营造尊崇氛围。

【退役安置】2020年国家下达江苏省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人数占全国总数的11.0%,连续11年位居全国第一。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以机关、事业单位为主,其中,安置进机关(含参公单位)的比例为90.7%、进事业单位的比例为8.7%、进国有企业的比例为0.6%。全省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进事业单位的占37.2%,安置进国有企业的占61.3%,选择自主择业的占1.5%。全省接收军转干部随调家属72 名,退出综合性消防救援的消防员136 名。

【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全省退役军人党员“微党课”授课竞赛活动,6000 多名退役军人党员参赛,深入基层社区和企业单位巡回授课162 场次。开展江苏省模范退役军人和江苏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模范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表彰江苏省模范退役军人100 名和江苏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40个、模范个人35 名。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扬退役军人抗疫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总工会开展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活动,推荐上报创建对象157 家。

9月22日,首届江苏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在南京举行。董超标 摄/视觉江苏网供图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更好地满足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多样化需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年度新增退役士兵完成不少于3天培训。鼓励退役士兵参与高职扩招和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数千名退役士兵提升学历层次,近万名退役士兵提高技能等级。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退役军人通过培训实现就业创业。开展江苏省首批“省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习实训示范基地”和“国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评选推荐。开展“江苏省第二届百城联动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系列活动”,全省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452 场次。9月22日,“戎耀今生·江苏省首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在南京开赛,全省共有763个团队积极参与,136 支队伍进入省级决赛,5 支队伍参加全国决赛。11月30日,由省委网信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主办,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扬子晚报网承办的“戎耀今生·寻迹江苏退役军人创业先锋”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在南京启动,宣传20 名先进典型事迹。

【双拥共建】高标准做好双拥创建工作,年内,18个城(县)、1个单位和2 名个人受到国家命名表彰。10月22日,江苏省全国双拥模范表彰会议在南京召开。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集中座谈与登门入户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慰问抗疫一线军队医务人员家庭和军队医疗机构,落实一线军队医务人员子女教育采取照顾倾斜政策。全省各地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部队和“走边防看亲人”“城市与舰队”等活动,传递家乡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关心关怀。

【褒扬纪念】开展“致敬·2020 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举办“缅怀·致敬”清明祭英烈主题征文活动,建设“江苏崇尚 传承·英烈云平台”烈士纪念网络平台,组织“9·30 烈士公祭活动”“红色九月彪炳历史 照亮未来”主题宣传纪念活动、新婚夫妇向革命烈士献花活动等纪念活动,全社会尊崇军人,关爱退役军人的氛围不断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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