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与环境统计工业源数据对比分析及建议

2021-03-11 00:38
绿色科技 2021年2期
关键词:危险废物污染源普查

袁 玥

(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22)

1 引言

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污普)和环境统计(以下简称环统)都是生态环境管理领域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对区域内排污单位生产活动情况和产排污情况的统计和调查,为各项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1,2]。污染源普查每10年开展1次,调查对象为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3],其中涵盖了所有环统调查对象。环境统计是在污染源普查基础上的动态更新,每年开展1次,其调查对象根据排放量在区域排污总量占比筛选。两项工作关联紧密,调查对象和技术方法上一致性较高。本文将武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工业源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2 数据比对依据及方法

2.1 对比依据

根据污染源普查和2017年度环境统计相关技术规定,污染源普查调查范围涵盖所有环境统计调查对象。环境统计调查对象筛选标准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降序排列占区域总量85%的企业;有废水重金属产生的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1万t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有危险废物产生的工业企业;地市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调查工业企业。

2.2 对比方法及标准

将武汉市污染源普查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进行对比,主要从废水污染源、废气污染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量等方面,通过对比其差异性进而判断数据的合理性(表1)(技术规定中对一般工业固废没有占比上的要求,在此参考化学需氧量、氨氮等4项主要污染源的判定标准)。数据来源分别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系统和“十三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均为2017年度的数据。

3 对比结果

各项指标对比结果如表2所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量对比结果合理;氨氮、氮氧化物、烟粉尘等3项指标环境统计中排放量大于污染源普查中排放量,较为不合理;废水重金属排放量环境统计占比不足10%,对比结果严重不合理。

表1 差异率与对比结果划分

表2 各项指标对比结果一览

4 对比结果分析

4.1 合理数据分析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产生量对比结果符合在相关技术规定下的数量关系,据分析其原因为:①核算方法成熟、系数全面。2017年度环境统计采用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产排污系数,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采用的是新版的系数,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是最早被作为总量控制对象的两项主要污染物,在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期间就已经制定了规范、科学的核算方法以及覆盖较为全面的产排污系数,在2017年度环境统计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中两项污染物的算法和系数较为一致。②管理严格到位。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工作十分严格、规范,有专门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平台定期收集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转运情况,对企业自身环境管理要求也较高,企业对危废数据掌握全面、清晰。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作为主要污染物,是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多项重要工作中的重点管理对象,对监督性监测、企业自行监测都有较高的要求,用于核算的基础性资料较为充分。

4.2 较不合理数据分析

污染源普查调查范围大于环境统计,而2017年环境统计中氨氮、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量大于污染源普查,较为不合理,分析原因如下:①系数调整。2017年环境统计中烟粉尘排放重点行业为钢铁行业,其排放量占环境统计中烟粉尘总排放量的80%以上,而在污染源普查中钢铁行业烟粉尘排放量仅占总量的20%不到,该项污染指标行业排放结构发生了改变,可见其系数调整程度较大,对对比结果影响较大。部分行业的氨氮、氮氧化物系数也有小幅调整。②填报误差。环境统计报表由企业工作人员填报,不同规模企业的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报表填报质量不平衡,污染源普查报表由专业的普查员填报,填报质量更加有保障;污染源普查调查体量相较环境统计更加庞大,存在大量生产环节不典型、难以按照规范划分的小微企业,这部分企业的报表存在一些不确定性[4]。

4.3 严重不合理数据分析

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对废水重金属的调查对象范围和调查方式的要求是相同的,两套数据应呈现较高的一致性,但实际差异率超过90%,污染源普查中排放量超过环境统计100倍,据分析原因如下:①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新系数中废水重金属的系数较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涉及到更多的行业和生产工序,导致污染源普查中排放量大于环境统计;②重金属在废水中含量极低,对监测水平要求高,监测结果不稳定、监测数据处理不规范都会导致排放量核算结果的突变。

5 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统计类数据的质量,加强数据的参考力度,结合数据对比及分析结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推进建立更加规范、严谨、科学、全面、统一的核算方法体系。目前钢铁、火电等重点排污行业的主要污染物已经有较为成熟的核算技术方法,核算结果质量较高,但对于总磷、总氮、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指标仍存在系数不全面、不精确的问题,导致排放量无法算、算不准,因此需要尽快开展相关研究,推动污染物核算方法体系尽快成熟[5]。

(2)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身管控要求。以武汉为例,近几年管理重点在钢铁、火电、石化、造纸等污染物排放大户上,这些企业现在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环境管理体系,且运转良好,因此企业具备了充分的技术力量和基础资料支撑,能够较高质量的完成这类报表填报工作。下一步应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倒逼企业提升自身环境管理水平,进而整体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数据的质量。

(3)持续加强学习与培训。建立学习与培训制度,定期参加和组织培训,积极学习每年新的工作要求和技术方法,吃准吃透,并及时全面、准确地传达到下级管理部门和被调查对象,做好指导、答疑工作,确保调查统计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能够有效执行,进而保障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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