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晋城市地下水超采治理

2021-03-14 09:01张国文
山西水利 2021年8期
关键词:晋城市岩溶供水

◎张国文

(作者系晋城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1 前言

岩溶水是晋城市的重要供水水源,在支撑晋城经济社会发展与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长期无序大量开发利用岩溶水使晋城市岩溶地下水位出现持续下降和水环境恶化等现象,地下水超采已成为我市水资源管理面临的一大挑战。据统计,自20 世纪70 年代后期起,晋城市市区、高平、巴公等岩溶水集中开采区均出现了地下水位下降的现象,下降幅度达到50~80 m。同时,硫酸盐、总硬度等水质指标也呈逐年增加态势,直接影响饮水安全。2016 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23 号),在重新划定晋城市2 个岩溶水超采区的同时,要求进一步落实地下水管理和保护责任,严格保护地下水,改善地下水环境,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 晋城市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情况

2.1 治理工作思路

2.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建设美丽中国要求,坚持文明发展道路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资源保护的要求,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线,以建立水资源保护体系、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目标。同时,结合晋城实际,坚持水量、水质和水生态统一规划,统筹考虑地表与地下、保护与修复、点源与非点源等方面的关系,科学制定治理方案,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晋城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协调推进。

2.1.2 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总量控制原则。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计划用水及用水定额全过程监管。以晋城市水资源承载能力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与水资源保护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坚持科学规划、持续发展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强化可持续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水资源的资源属性,统筹水量保障、水质安全和水生态改善,保证超采区治理目标的实现。

坚持多措并举、久久为功原则。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以地下水取水工程集中区域为重点,综合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治理效果。并加强治理后管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防止恢复后的地下水超采区域再次超采。

2.1.3 发展目标

2.1.3.1 近期目标

地下水超采量得到有效控制,区域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的态势基本得到遏制和扭转;地下水资源储备能力显著提高;受损的重要地表水和地下水生态系统得到初步修复。

2.1.3.2 远期目标

地下水超采得到全面遏制;受损的重要地下水生态系统基本得到修复;建立较为完善的水资源配置与保护体系,保障水资源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2 主要措施与重点工程

2.2.1 工程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大水网建设。以张峰水库供水工程为龙头,建设骨干供水工程与张峰水库供水工程主干渠、一干渠、二干渠连通工程,形成井字型大水网。在此基础上对接区域水网与大水网,最终实现沁河水、丹河水、卫河水与各水源工程、供水工程的联合调度,有效改善晋城水资源分布不平衡现状,优化供水格局,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二是开展一批水源置换工程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专项资金6 500 万元,用于实施高平市南线水源置换工程、郭壁供水改扩建工程等治理工程,充分利用张峰水库外调水和三姑泉域外排水,实现超采区地下水的合理置换,促进超采区地下水水位回升;三是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区关井压采工作,减少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对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和超采区具备外部供水条件的水井予以关闭封存,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2.2 非工程举措

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研究,合理确定地下水超采区水位控制目标,结合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制定地下水水位及水量保护方案与措施。根据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地下水的功能特点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针对其利用与保护状况,制定不同地下水功能区利用与保护的目标,提出分区分类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修复的对策措施。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优化大水网骨干供水工程调度运用方式。通过节约用水、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联合调度等措施,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实现地下水的补排平衡,修复与保护地下水;对地下水遭到污染的区域加强保护与治理修复,根据水质状况和用水户的使用要求,合理安排开发利用;对有一定开采潜力和开发利用需求的区域,合理开采地下水,科学确定地下水开发利用规模;开采地下水造成环境地质问题或导致地下水状况发生恶化的区域,压缩开采量。

2.3 治理成效

2017 年以来,晋城市积极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以保证水资源水生态安全为目标,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为重点,坚持总量控制、节水优先,通过控采限量,有效提升了水资源管理水平和用水效率。2017—2020 年,我市共压采地下水开采量2 988.2 万m3,圆满完成了省水利厅要求的地下水压采任务。坚持系统治理,通过关井压采、水源置换、泉域保护等综合措施,实施全方位、多角度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以及强化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从用水情况来看,2020 年我市用水总量为41 655.96 万m3,低于省厅下达我市4.72 亿立方米控制指标目标,总量控制情况良好;从用水结构来看,2016 年我市用水总量为39 252.740 1 万m3,其中地下水量20 522.38 万m3,占总用水量的52.28%。至2020 年,我市用水总量为41 655.96 万m3,其中地下水量18 222.44 万m3,占总用水量的43.75%,在总量控制情况良好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了地下水开发利用比例。在用水效率上,通过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016 年晋城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6.48 m3/万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40.96 m3/万元,至2020 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1.21 m3/万元,比2016 年下降幅度达19.90%;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32.66 m3/万元,比2016 年下降幅度为20.2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8,比2016 年0.585 上升了0.003,用水效率有效提高。

经过多年对超采区地下水位监测,我市高平小型岩溶水超采区和晋城市城郊中型岩溶水超采区目前水位均保持基本稳定。

晋城市城郊中型岩溶水超采区城区岩溶水井水位变化情况

晋城市城郊中型岩溶水超采区巴公地区岩溶水井水位变化情况

高平小型岩溶水超采区岩溶水井水位变化情况

3 治理工作经验与分析

晋城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绩,是各系统各部门通力协作的成果。晋城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经验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3.1 提高认识,纳入规划

把推进水资源保护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不懈抓好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同时,将超采区治理工作纳入晋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利“十四五”规划,对地下水超采区实行最严格的禁采和限采措施,以可开采量为控制,逐步退还地下水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全面实现超采区地下水位的止降返升,确保晋城市地下水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进一步保护好“华北水塔”,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夯实生态屏障。

3.2 总体布局,系统治理

地下水超采本质上是水资源不平衡不合理开发利用的结果,治理重点在于对水资源的科学管理、配置和使用。依照《山西省水资源全域化配置方案》要求,全市水利系统对市域范围内的水资源进行了统一调查评价、规划和调配。通过构建“井”字型骨干大水网,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努力破解水“少”、水“脏”、水“远”、水“漏”、水“失”等突出问题,优先利用张峰水库、郭壁供水工程等外调水源,限制开采地下水,积极寻找三姑泉域寒武系边界水等后备水源。

3.3 科学统筹,夯实责任

把地下水压采与超采区治理工作作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事项落实给具体部门、具体科室、具体人员,以考核压实地下水超采治理责任,既理清了地下水超采治理的目标和方向,又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心中有责、眼里有活的良好工作局面。

3.4 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3.4.1 法律保障

建立健全法规与执法体系,是依法保护水资源的前提。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晋城市市情水情的《晋城市延河泉域和三姑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并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完善了晋城市水资源保护相关的法规规章体系建设,坚持依法治水,实现法规体系和水资源保护的相互衔接。

3.4.2 制度保障

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为抓手,建立有效的治理体系和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细化管理责任,定期实施考核。成立晋城市水务局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把控,及时发现水资源保护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保证治理目标的实现。

3.4.3 资金保障

保证政府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资金使用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设立了专门的财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和合同条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同时,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财务支付程序。

3.4.4 科技保障

紧密结合“十三五”节水、治水、管水、兴水新思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水利,利用科技能力提高监测、治理、保护与管理水平;加大新型节水技术及设备使用,推动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建设;采用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实现基础数据的实时获取、传输、存储和处理,加快建设水文基础数据库。

3.4.5 人才保障

建立健全水利人才培养与发展机制,把水利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规划,积极推进干部业务交流机制,探索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管理档案,切实提升年轻干部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安排年轻干部参与重要岗位工作,促进年轻干部的锻炼成长、淬炼成钢。加大提拔使用力度,坚持培养一批、成熟一批、使用一批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年轻干部参加竞争上岗,提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

4 治理工作难点与重点

晋城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目前晋城市高平小型岩溶水超采区和晋城市城郊中型岩溶水超采区仍处于超采状态,影响晋城市城区、泽州县、高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存在三大难点与不足:

一是水资源承载能力与经济发展方式仍不匹配,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平衡不充分。以晋城市城区为例,根据《晋城市水资源公报》成果,2017—2020 年城区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 800 万m3,地下水实际开采量年均值为4 932.50 万m3,地下水超采量平均值为3 132.50万m3;2020 年地下水实际开采量为4 920 万m3,地下水超采量为3 120 万m3,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仍严重超载,而张峰水库至市区供水工程供水条件尚不完全具备,距离晋城市市区15 km 左右的郭壁水源地和围滩库区泉水也未得到充分开发利用。

二是水资源粗放利用的方式还没有根本改变。部分城镇输水管道老化,节水新技术、新材料、新器具普及率不高。同时,用水水平与用水效率偏低也是造成地下水超采的原因。以晋城市城区为例,2020 年晋城市城区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201.9 m3/亩,大于山西省全省水平189.0 m3/亩;城镇生活人均用水量119.6 L/人·d,大于山西省全省水平97.0 L/人·d。全市节水潜力仍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三是非常规水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我市目前中水处理规模较大的污水处理厂有山西兰花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市区镇源污水处理厂、金匠污水处理厂和北石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3 万t/d(8 400 万m3),各县(市、区)也具备一定的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但处理后的中水大部分都是简单排放,未得到充分利用。

5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全市水利系统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量水而行,以地下水采补平衡、良性循环为目标,分析地下水超采现状与原因,因地制宜制定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治理措施落地见效,有效控制、削减地下水开采量,改善供水结构,合理配置各种水源,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水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实现区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协同发展,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提供更大的水支撑和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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