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痕迹检验在交通事故鉴定中的运用

2021-03-16 16:26贾志鹏
中国应急管理科学 2021年9期
关键词:交通事故

贾志鹏

摘要: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促进交通建设项目的增多。近年来,在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国家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的背景下,为群众的出行、交通带来了较大的便利,但是在此背景下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呈现出急剧的增长,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在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过程中,想要得到精准、有效、科学的结果,那么则需要充分的运用到各科知识与理论,不难看出近年来国内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水平有着明显的提升,但仍然存在着部分待解决的问题,对此有必要加强对该问题的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进而更好的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本文就关于痕迹检验在交通事故鉴定中的运用展开探讨。

关键词:痕迹检验;交通事故;事故鉴定

引言

人们生活水平提升之后,拥有各类型车辆的家庭数量暴涨。车辆属于日常人们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在方便人们出行上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车辆增多后也引发了更多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鉴定中,现场遗留的痕迹是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明确事故车辆的关键性证据,也是保障交通事故结果公平性的重要依据。

1交通事故痕迹检验的内容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事故车辆之间会相互接触,形成一定的作用力,随之会产生一定的痕迹,可能是摩擦痕迹,也可能是撞击痕迹。根据痕迹的形象特征、附着痕迹及整体分离痕迹等,能够形成完整的“交通事故痕迹”。交通事故痕迹中的痕迹,具体包含广义的痕迹和狭义痕迹两个层面内涵。广义的痕迹,具体指的是交通事故中所产生的全部痕迹。狭义的痕迹指的是交通事故路面和人体、车辆等碰撞形成的表面痕迹,在痕迹检验中属于重要内容,也是交通事故痕迹检验中的核心内容。交通事故痕迹检验人员需要根据现场的情况,依照痕迹检验学的专业知识进行细致观察,明确痕迹与痕迹之间的关系,分析痕迹和责任人之间的关系。

2痕迹检验方法

2.1测量法

该方法是在测量工具的运用下,以事故现场车辆及可疑车辆为对象,测量车身的痕迹与痕迹间关系,其中包含车辆长度、宽度、角度等测量内容,在完成测量后需将获取的结果与事故车辆、痕迹特征展开比对分析。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事故痕迹可能会受天气、车身各部位及车辆位置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此类因素予以考虑。

2.2比对法

相对于痕迹勘测工作来看,对比分析工作更加重要,在工作开展期间,需要由专业机构、人员根据痕迹勘测工作所得到的资料、记录等展开对比分析,其中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状态、人证、物证等,在此基础上得到尽可能合理、精准的结果,避免因为勘测结果的不精准而对后期的责任界定产生影响。

2.3重叠法

该方法是以车辆碰撞分离标记为根据,将车辆碰撞分离区段线与横截面线互连,对两者间的差异展开对比分析。该方法的具体应用中,要对光强接近光的反射度予以关注,确保光的方向与截面线间呈直角,这样能为寻找可疑车辆提供帮助。

3痕迹检验在交通事故鉴定中的运用

3.1车体痕迹分析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部门重要的工作内容,需要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对交通事故诱发的原因、责任等进行分析。科学合理的痕迹检验技术应用,能够还原事故现场的真实情况,对责任的准确划分可产生重要影响。车体痕迹分析,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形成的第一痕迹,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会马上呈现。机动车上的车体痕迹会相对比较显著,在碰撞或者剐蹭的情况下便会呈现出来。交通事故发生之前,通常机动车驾驶速度较快,在快速的情况下形成碰撞或者是剐蹭,则会受到力的作用影响,车体痕迹也会相对比较明显。特别是很多驾驶员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转动方向盘,机动车可能会出现转向或者是侧翻的情况,加重剐蹭痕迹或再次发生碰撞。不管是摩托车还是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的稳定性均相对较差。尽管是较小的碰撞,也可能会影响其状态,易于发生二次车体痕迹。根据初次车体痕迹能够判断事故发生的瞬间情况,比如车辆的具体位置,机动车驾驶的状态等。检验初次车体痕迹且进行鉴定,能够判断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通过第二次车体接触痕迹,能够观察到机动车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形式情况、位置等,对交通事故的变化及后果进行判断。

3.2事故现场散落物检验

仔细勘验事故现场,收集现场遗留的可疑散落物。根据散落物的种类特征(如材质、形状、颜色等)进行分类;对同种类的散落物进行拼接、整复,分析其可能的断裂、脱落部位;在事故车辆、肇事嫌疑车辆上寻找散落物的断裂、脱落部位;应用特征对照、特征结合等方法对散落物与车辆对应部位的固有特征、附加特征及分离线(面)进行比较检验。

3.3轮胎痕迹检验

轮胎痕迹辨识性往往较大,能帮助工作人员对肇事车辆型号、轮胎安装规律性及逃逸方向等准确判断,同时根据轮胎痕迹能将车辆受损情况明确,且轮胎轨道变化能将事故发生前后车辆运行过程及碰撞发生位置明确。此外,通过对轮胎爆胎、侧滑的检验,能将事故发生原因确定。

3.4心理痕迹分析

心理痕迹检验和其他痕迹检验的方式具有显著区别,主要是根据现场关联物质、痕迹等进行判断,对交通事故发生期间多方的心理状态进行判断。心理痕迹分析需要应用犯罪心理学的原理,对现场物证进行分析,研究肇事者的心理状态,据此评估交通事故是否真实存在,肇事者陳述的内容是否可信等等。心理痕迹检验在交通事故鉴定中的应用,可以作为有效辅助形式,便于交通事故鉴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心理痕迹分析不能作为交通事故鉴定的最后结论,可以将其视为辅助判断的方法。

结语

综上所述,日渐增长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加大了交通管理部门工作压力。而通过痕迹检验的运用,能取得效率更高的交通事故鉴定工作。所以,交通管理部门有必要着重关注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确保各个人员能将此项技术熟练把握,从技术方面奠定快速、准确侦破交通事故案件的基础,确保交通事业发展的健康与可持续性。

参考文献

[1]李祖健,曾华安,崔恒晖.基于车辆痕迹及法医物证鉴定综合应用——还原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真相1例[J].法制博览,2020(30):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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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温璐.浅谈痕迹检验和微量检验在交通事故中的应用[J].法制与经济,2020(8):91-93.

24965005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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