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路径研究

2021-03-18 02:10刘伟陈晨浙江省嘉善县委党校
环球市场 2021年2期
关键词:嘉善科创长三角

刘伟 陈晨 浙江省嘉善县委党校

一、研究缘起与基础

从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区域经济集团化的演变进程来看,科技创新日益成为区域经济新增长点、区域竞争新重心与区域合作新范畴。构建科创共同体是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长三角区域创造新消费点与新产业,优化区域资源分布,在全球产业分工链条中争夺优势位置。多年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共建区域创新体系,拓展资源共享。2018年10月,三省一市签署《长三角地区加快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战略合作协议》,合力推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品牌联动与空间接轨,共同构建长三角双创生态体系,开启了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建设新征程。2020年6月,三省一市科技部门签署《共同创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框架协议》,开展多角度科创一体化先行先试,进一步提升区域整体发展和协同创新能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为其他区域一体化发展探索路径和提供示范。省委省政府表示“举全省之力支持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嘉善片区建设”,共同答好示范区建设“联考卷”。面对加速崛起的重塑性机遇,嘉善应坚持以创新为统领,科技为支撑,人才为保障,加速科创要素聚集,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

区域科技创新共同体是当前提升科技实力的全新组织方式,是一定地域内各创新主体要素合作创新、科技设施互联互通、创新链产业链融通而形成的有机整体。国内学者从多个角度对长三角科技创新进行研究,主要有区域协同创新、科技服务体系、科技创新协作机制等多领域。

关于区域协同创新,毕亮亮(2008)深入分析长三角各城市的创新力,提出构建“区域科技创新圈”设想。嵇尚洲(2017)侧重强调创新主体的力量,认为构建一体化的科技创新网络,应形成以科研机构为核心层,科学技术创新、企业创新相融合的创新网络。钱锋(2019)基于江浙沪皖的科教资源集聚、链条完整和区域合作先行的比较优势,认为长三角城市群已具备良好的科技协同创新合作基础。

关于科技服务体系,王小绪(2014)深入分析阻滞长三角地区科技服务合作体系的主要因素,提出应构建长三角地区的科技合作服务体系发展总体规划与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周正柱(2020)以协同创新视角,探讨了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的现状与问题,长三角应加强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机制、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试点设立自主创新专项基金与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关于协作机制,张颖等(2020)通过建立协作发展的演化博弈模型,推导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等区域一体化协作机制是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一体化协作发展的稳定策略。刘亮(2017)提出长三角地区的科技创新协同要完善合作机制,实现从事务性合作向政策性对接转变,从阶段性合作向长期制度安排转变。曾刚(2019)从人才视角分析了长三角科技一体化基本情况,认为应构建多主体联动的人才区域合作协调机制、载体和服务体系。

二、嘉善县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现实基础

(一)国家战略规划的导引推促

示范区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其总体布局、功能定位、成长路径显然受到国家顶层设计这一因素的作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精准定位示范区发展方向:依托优美风光、人文底蕴、特色产业,集聚创新要素资源,打造国际一流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构建更大范围区域一体的产业创新链,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要从中可以看出,科技创新是示范区“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府际合作、政企合作、政校合作、校企合作等传统相对单一具体的科创合作内容相比,示范区科创合作的领域更广、层次更深,其演示价值更强更高更大。《浙江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在《总体方案》框架下规划省域层面发展目标,示范区要“建设创新活力新引擎,构建高质量科创产业体系”。嘉善在示范区建设中推进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是对《总体方案》《行动方案》指向的具体贯彻。由此看来,《方案》提供了长三角建设科创共同体所需顶层设计的基础(见表1)。

(二)外部科创合作基础扎实

区域空间布局、区域资源条件、区域科创发展程度,是影响嘉善科创发展的关键因素。就长三角层面来看,这些外在要素为嘉善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赋予良好的基础条件支撑。具体来看,一是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科教资源最为集中,创新活力和科技竞争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拥有全国20%的985高校和25%的211高校。二是拥有良好的区域合作实践基础。2003年江浙沪三地签署《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协议书》,开启了长三角区域科创协作新里程。随着区域一体化进程加快,长三角城市间签署了《沪嘉杭G60科创走廊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等多项科技合作战略协议。尤其是2018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三省一市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试行科技创新券长三角通用通兑等科创范畴内形成众多合作硕果。长三角在科技创新领域,积累一批共建共享经验,这对嘉善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借鉴。

(三)自身科创发展的良好前景

近年来嘉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参见表2),大力推动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借助地缘优势,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上海建设全球卓越城市、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等重大历史性机遇,今年1-9月,全县研发费用支出位29.98亿元,同比增长41.7%;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120.39亿元,同比增长29.4%。一是共建科创平台。引进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造以产为主、产城融合”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在上海虹桥商务区建立嘉善国际创新中心(上海),打造沪善协同创新发展新方式;与高端科研院校合作,共建研发平台,先后引进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同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等科创平台,推动科技人才高度聚集,科技企业落地发展。二是优化配套体系。制定出台《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实施“祥符英才”计划打造长三角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建立青浦—吴江—嘉善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探索设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创新券”,全面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累计发放创新券4182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创新成本。三是深化产学研合作。培育发展新企业,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建设与市场化服务;鼓励校(所)企联合共建创新载体,支持企业积极承担长三角融合省级重点科技专项;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2020年前十月嘉善数字产业同比增长86.4%。

三、嘉善县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阻滞瓶颈

(一)行政壁垒制约

表1 长三角部分区县主要经济科技指标(2019年)

表2 2017年-2019年嘉善县主要科创指标

行政壁垒是由于地方政府出于本区域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凭借行政权力对市场进行不合理的干预而造成的[1]。虽然长三角的区域协调发展绩效超过其他地方,但由于分属不同区划,阻碍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互融互通的行政壁垒仍然存在。受传统的区划行政管理体制影响,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中不可避免遭遇科创设施规划的各自为政、科技平台布局的非体系化、要素供给的条快分割。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进程中,各地出于自利性难免会存在利益博弈。况且科技创新是前沿领域,回报率高,溢出效应显著,各地不希望他方在科创领域取得先发优势,从而产生跨区域的人才流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等单向流动现象。区域内科创活动主体的信息非对称性、共享非即时性等行政壁垒制约造成的负面效应最终会降低科创资源的配置效率。长三角区域户籍人口老龄化水平为21.47%,各地迫切需要引入大量年轻的优秀人才来充实城市发展动力,增强城市活力,对人才等科技要素的跨区域流动积极性不高。人才集聚的科创机构,对省(市)内合作的兴趣大于跨省(市)合作。由此可见,长三角行政壁垒的存在不仅是嘉善县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堵点,也是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互融互通亟待破解的难点。

(二)区域政策标准各异

由于区域间产业经济与科技发展水平不均衡,江浙沪皖在人才政策、科技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高新企业认定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别,科创政策异质化水平较高成为束缚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因素。在科技资金类政策方面,上海侧重通过政府采购或以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在研发平台、试验应用过程与人才培养方面投入大;江苏对专利申请设立财政补贴条款,设立“科技创新券”等推动双创发展;浙江的科技成果收益不用上交国库;与其他地区科研奖补进行综合界定不同,安徽分条细化,对政府采购、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方式等进行条线规范。此外,地方财政科研经费项目尚未允许跨区域使用,导致省(市)外高校或科研机构难以申请到当地的科研经费[2]。各地在科技奖补政策标准、高新企业认定、人才资质等方面的不协同,影响科技成果的跨区域转化与创新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三)共享平台建设不健全

科技创新共享平台的建设不仅有利于促进科创要素的更优配置,也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从当前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科创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来看,虽然上海市科委牵头建立“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但是三省一市间并没有系统整合区域内的科创资源,也没有全面建立科创信息公开对接机制,示范区层面的科创服务平台缺失。具体来看,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进驻服务机构总数达2429家,但是数量差别大:上海市1056家、江苏246家、浙江 736家、安徽390家;大型仪器35546台(套),沪苏浙均超过9000台,安徽3963台[3];重点产业侧重生物医药、物联网、网联汽车、集成电路四大领域,其他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很少涉及;科技人才培训主要面向上海市域,江浙皖参与不足。一些栏目设置单一,无法实现对区域内科创服务信息的全面覆盖与有效调度,对嘉善和其他地方及时获取有效性科创信息造成一定程度的阻碍。

(四)社会化与市场化力量参与不足

在科技创新体系中,政府居于中枢位置,扮演了关键角色,但是政府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供给端,存在着管理的行政化倾向、资源配置的脱节化、供给方式单一等短板。伴随着未来科技创新的加速迭代更新,亟须在政府引导下提升科技创新的社会活力与市场创造力,让经济组织在科技创新中实现主体地位。近年来,长三角区域主动融入G60科创走廊国家战略,推进企业创新工作,扶持众创空间,通过减免租金等方式为众创空间中在孵企业减轻压力。2018年长三角地区众创空间企业享受的财政资金支持额达11.76亿元,超过华北地区和珠三角地区总和。然而从总体上来看,一方面企业在科技创新与科技转移中的作用依然较弱,在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等方面未能发挥主体作用。一些地方把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数量当成硬指标,或者强推一些成长性功能较差的平台载体,从实质上讲很难促进科技创新企业的孵化与壮大。另一方面,冠以“长三角”的区域性科技协会或科创社团,缺乏相关制度的支持与规范,无法合法地开展跨区域合作与服务,起不到促进流通、提高效率的主体作用。长三角社会化与市场化力量参与不足抑制了区域科创融合发展,造成区域间科创发展的失衡。

(五)自身科创实力有待夯实

近年来,嘉善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迅速,2020年前10月嘉善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143.82亿元,同比增长37.8%。但是与周边先进县域相比,嘉善的产业结构、产业集聚度最为薄弱。青浦2019年全区GDP 1166.25亿元,三产结构为 0.6:37.2:62.2;吴江 GDP是1958.16亿元,三产结构为1.9:51.5:46.6,嘉善GDP是626.81亿元,三产结构比为3.71:52.80:43.49,青嘉吴经济密度比是1.61:1.24:1.84。在科技孵化与企业创新方面,嘉善仅有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国家级众创空间;青浦区拥有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华为研发中心正有序建设;吴江拥有4家国家级科创园、4家众创空间、1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与省内先发县域相比,嘉善企业研发能力较弱,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为19%,全省第46位;高新技术企业占比14.3%,全省第54位。嘉善在产业基础、科创平台与企业创新等领域的薄弱构成了嘉善县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阻滞因素。

四、内外联动:嘉善县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策略选择

(一)创新制度供给,搭建科技创新一体化体制机制

在不打破行政隶属的前提下,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实现长三角科创一体化必须建构全新的组织体系、激励约束体系、共同投入与收益分享体系、评价监督体系,以体制机制创新统领长三角科创一体化,为嘉善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奠定制度基础。具体而言,一是加强立法协同。三省一市加快出台《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条例》,及时修订妨碍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地方规章,促进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相互衔接;联合制定《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共同体“十四五”发展专项规划》,对区域内存量和增量科创要素进行系统性调动和对接,加强区域系统性、集成式的规划布局。二是设立权威的高层协调机制。在当前成立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下设立长三角科创一体化领导小组,统筹制定科创一体化的政策标准与改革试验方案,综合协调跨区域科创共同体事务,对三省一市政府间契约履行及其效果开展评估。三是在科技创新合作中坚持科学规划、协同互利、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对合作目标、合作执行、合作协调与各合作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予以清晰准确界定,增强区域协同创新整体实力。四是建立区域科技创新协同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制定出台激励区域科创一体化的政绩考核机制,健全科创一体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绩效评价机制,用大区域的发展成效冲减本行政区域的创新考核目标要求[4]。

(二)推进政策协同,构建一体化的科技创新政策标准体系

从国外区域协同实践来看,统一化的政策标准对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产生关键性支撑作用。因此,建议加快建构国家及省市层面的政策统筹协调互动机制,增加长三角区域科技政策协同与信息共享,从而形成推动长三角协同创新强大合力的政策根基。一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技创新政策清单,重点纳入科创投资政策、科创扶持政策、科创研发政策、科技转化政策、科创合作交流政策等一些关键性政策。二是建立各项科技政策的统一标准,统一制度名称,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管理服务,进而实现政策协同。第三,完善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长三角知识产权共享服务机制,推动海外知识产权共联共享,共建长三角知识产权信用信息保护机制。四是推动区域内科创政策标准的互认与接轨,修订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实现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政策标准体系的一体化执行与贯彻。

(三)消除信息壁垒,完善一体化的科创信息平台

在大数据时代,利用数据共享打通区域内院校间、高新企业间、研发机构间界限,在长三角层面实现科创信息的整合与重构,进而对区域内科创资源统一分配与统筹管理。这既是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嘉善县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技术支撑。一是完善平台架构。积极利用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智能工业等发展契机,融合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推进科创数据、资源、端口的统一,有效集成区域内信息,完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科创服务平台的数据资源。二是全面建立科创信息公开对接机制。科学共建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信息流业务平台,方便用户的资源选择与调度,真正实现长三角区域内科创政策、科创资源、科创信息的一站式获取。三是加大平台内容建设。以长三角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聚焦未来产业或高端产业,聚力产业链关键领域、产业群核心技术,增加资源供应总量,推进适应企业创新需求的多样化、社会化的信息内容体系建设。

(四)强化主体培育,促进科创要素市场化配置

遵照长三角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实情,在科技创新由政府引导的前提下,促进人才、资本、产权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扩大科创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推进科创要素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联动等多元供给的主体格局。就长三角层面而言,建立区域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分类指导与专项支持有机结合,分层次推动企业创新的多基地分布;加强长三角区域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提升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省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等平台的技术转移和跨区域服务协调功能;有序引导科研院所、高校与科技型企业创设技术转移部门,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和科技创新咨询制度,加速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应用进程。就嘉善县域层面而言,用好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家战略的历史性机遇,围绕创新链、产业链、金融链、人才链、专业链五链融合,以祥符荡科创绿谷为龙头,联动嘉善县域内科创片区和域外科创飞地,形成功能清晰、导向明确、秩序规范的发展格局;强化与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设协作,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推进科技创新产业类或产业专项类财政引导基金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评价,探索建立技术创新容错机制,集聚更多社会资本聚焦科技研发创新;建立企业研发中心的梯度培育机制,分类分级支持企业设立实验室、研究机构,着力强化数字智能、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电子通讯等产业类企业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共建研发基地,开发新产品;引导与支持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在细分领域和龙头企业开展专业化合作,走品牌化道路。

(五)加快动能转换,创新发展形成新格局

新信息时代背景下,作为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推动力,科技创新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核心动力,因此推动以创新驱动实现嘉善发展动力转换,是嘉善县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重要理性选择。一是构筑科创平台体系。聚焦数字经济、医疗康养等先进产业,加快整合县内分散的嘉善经济开发区、姚庄工业园、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高铁新城等产业平台资源,打造临沪高能级智慧园区,统筹管理平台资源,构建子平台间有机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发展态势;全力打造国家级创新人才示范基地、国家级人才孵化器,提升对接沪苏杭甬产业创新孵化能级。二是打造创新人才高地。聚焦支撑新经济新产业的高端人才,全方位推进“祥符英才”品牌打造;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建立市场化的人才综合评价体系,打通引才、育才、用才、聚才、留才各个环节,对拟在示范区长期工作或符合产业进步趋向的高级人才,实行更加便捷的“一站式”人才服务机制;借鉴太仓引进西北工业大学、义乌引进中国计量大学的先进经验,借助“双示范”政策优势,谋划科教园区,建立综合性或应用型高校,探索联合办学、建立分校、设立研究机构等多渠道引入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大规模储备技能型人才。三是加快成果转移转化。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原始创新成果的转移转化,积极参与长三角技术交易市场联盟,联合组建示范区技术转移中心,完善产学研合作的利益分享机制、责任机制和信用机制,推动技术与市场交易的互联互通;探索成果转化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方式,强化与长三角科创发展基金、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基金等现有基金的对接,发挥嘉善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基金的产业化培育引导功能,支持优质科创项目在嘉善落地扎根;完善嘉善“3+3”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定期举办长三角创新成果展和长三角成果转化对接会,打通高校、科研机构与政府部门、企业的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实现科创成果的交流共享转化获益。

五、讨论与反思

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在资源主要由政府配置的条件下,行政边界往往演化为行政壁垒,加剧区域发展的失衡度。正是因为看到这类长期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在2019年发布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示范区要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嘉善、青浦、吴江三地组成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我国破除地区之间利益藩篱与政策壁垒,加快建立一体化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践区”[5],这也是三地共建共享的示范意义所在。一体化示范区的制度创新就是在跨省级行政区,涉及多个横向行政主体的架构下,通过体制机制的一体化来打通相互联结的渠道。但同时行政壁垒的阻隔是嘉善融入长三角的最大难点。具体到科技创新领域来看,嘉善在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的一体化进程中,长期存在的政策标准不统一、共享平台建设不健全、社会化与市场化力量差异等问题也会浮出水面。在不打破行政隶属前提下,就嘉善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建设中,需要在政策协同、信息共享、主体培育、动能转换等方面进行创新设置,以一体化的制度设计推动嘉善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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