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合作社共享模式的创新路径

2021-03-24 15:04李朝霞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9期
关键词:共享模式农业发展

李朝霞

摘要:建设新型农业合作社是我国现代化农业转型发展方向,已经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新型农业合作社克服了传统农业发展模式的弊端,解决原有的农业、农村地区和农民问题。本文分析了新型农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新型农业合作社创新共享模式的路径进行探索,从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发展。

关键词:新型农业合作社;共享模式;农业发展

引言

进入工业发展时代后,我国传统的农业文明迫切需要转型升级。在城乡结构失衡的背景下,我国牺牲农业发展工业的模式不仅造成了巨大的城乡差距,而且带来了许多农业问题,阻碍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型农业合作社应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促进共享模式创新,推动农业经济发展。

1 新型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1新型农业合作社竞争力较弱

目前,新型农业合作社的科学经营模式仍在探索当中,尚未找到合适的经营模式。由于大多数参加农业合作社的农民总是依靠过往的农业经验进行农作,因此无法满足现代生产的需要。大部分农业合作社总是依据当地特色优势资源发展经营,由于对自身的认知比较局限,所以并不清楚如何发展当地农业,如何打造农业品牌,从而导致缺少竞争力。

新型农业合作社建立在国家支持基础上,因此部分农户认为政府能包办一切。大多数农业合作社忽视了市场地位,没有意识到市场竞争,导致合作社的经济效益低下。与此同时,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导致合作社产生欺上瞒下的不良风气,各项组织机构和各项制度形同虚设,缺乏运行规范,真正发挥作用的机构寥寥无几。由于合作社目前规模小、不规范、组织水平低,缺乏大型商业银行信贷的支持,也缺乏一系列政策配套设施,所以一些地方成立农业合作社只是为了获得国家补贴,而不是为了振兴农村经济[1]。

1.2新型农业合作社结构不完善

当前,受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许多新型农业合作社治理结构不完善,第一,没有完善的农业合作社法律和适合其生长的政治环境;第二,没有有效的外部监督,易产生腐败;第三,没有透明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政企不分、权责不清等现象依然存在。在合作治理方面,农业合作社内部缺乏民主机制,理事会机制不完善,民主机制不顺畅,成员参与治理的途径较少,拉关系、找关系等不良行为日益严重,严重制约新型农业合作社的经济发展[2]。还有偏远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由于农业合作社进入时间不长,合作共赢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导致合作社的示范引导作用无法充分发挥,限制了偏远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1.3对新型农业合作社了解不充分

现如今,人们对于新型农业合作社还存在着错误的认识,认为它是平均主义下的产物。早在我国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由于没有认识到生产力发展的正确规律,我国成立了人民公社,号召大家吃“大锅饭”,结果以失败告终。失败的原因是没有科学地认识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本质,制定了不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政策,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否定了分工的作用降低了农民生产主动性,不尊重知识和技术人才导致人才流失,违反了农业生产规律,特别是忽视农民的主要需求,不将它作为公社的农业政策指标,急于在发展进程中迅速取得成功,最终没有实现共同发展。

2 新型农业合作社创新共享模式路径的探索

2.1提升竞争力

建立新型农业合作社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在这个目标上调整政策制度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不走不符合生产力的老路。新型农业合作社共享模式充分发挥了土地要素的作用,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农业机械的闲置率,提高了生产资料的利用效率,解决以往浪费农业生产资料的问题,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3]。

新型农业合作社要充分依托互联网打造共享金融平台,创新发展农村共享经济模式,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鼓励广大农民参与到新农業合作社共享经济中,优化农业产业资源配置,解决农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基础设施的共享,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促进农业合作社的管理模式向着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转变,例如通过金融共享、共享农业、电子商务、共享工业和共享服务业中心等等来提高新型农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2.2完善治理结构

完善新型农业共享模式就要完善新型合作社的治理结构。第一点,农民能够以多种形式入股新型农业合作社,例如用生产资料、知识产权、技术等入股,以此来增加农民的收益。第二点,设立股东大会和农民代表大会,保护农民权益。管理委员会应负责新型合作社的运营和管理,根据实际生产规模和农业产业方向,设立了专门的管事员。第三点,要严格按照“五个统一”的原则建立财务服务管理体系,财务预算不仅必须提交给监督审查局,还必须向其他成员公开,提高新型合作社财务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共享金融体系建设;第四点,完善合作社监事会的结构,理事长应由全体成员经过大会选举产生,以充分代表成员的利益。

在结构治理过程中,我们需要改变传统合作社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首要目标,在新型农业合作社中,必须以保护农民权益为主要目标。为保护农民权益,我们要建立互助组织为农民提供服务。更重要的是,要在确保集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实现利益共享,充分保护农民权益。同时,进一步完善土地政策,加强土地资源共享,明晰产权结构,强化权属共享。为了更好地实现新型农业共享经济的目标,还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共同分担风险。

2.3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创新新型农业合作社共享方式应旨在加强建设集体经济,明确和保护所有成员的权益,与成员共同分享发展成果。不同于人民公社,新型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主要是以市场为导向,基于市场机制的作用将合作社的经营方式进行改革,将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向市场化经营方式转变。同时,新型农业合作社将农产品进行深度加工并在多渠道进行售卖,利用共享平台将农产品送至同一区域促进物流共享,并结合仓库共享解决农产品安全存储的问题,提高了农村物流运输效率;引进优秀人才促进人力资源共享,解决农村优秀农业人才不足的问题,促进新型合作社知识和农业技术的共享;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培养优秀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销售专家,实现了更大的农业经济效益,极大的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新型农业合作社利用合作的力量和运作机制来保护农民的基本利益,主要通过联合合作组织来实现共赢,加强外部和内部协调,第一点,通过确保新型农业合作社的产品顺利进入市场来保护农民的基本利益;第二点,保障农民及时获得农产品市场的各种信息;第三点,保障所有农民都有参与到合作社的机会;第四点,努力让政府实施农业产业保护政策,使农民这一弱势群体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应有的市场利益。

合作社可邀请农业技术专家为其成员定期提供职业和技术培训。同时,可与农林部门、农业高校、科研部门和龙头企业进行合作,通过公共资源网络平台向成员发布相关学习资料,共同分享知识产权和农业技术。成员可以通过社交平台免费获取所有农业技术和知识,并通过创建在线社区进行农业技术的分享交流。

结语:新型农业合作社体现出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本质特征,要实现新型农业合作社共享模式就要明确农业公共产权的分配问题。因此,在今后创新新型农业合作社共享模式时,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发展农村共享经济的经验,以此来促进我国乡村振兴,并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旺泽.加快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步伐 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有效组织形式[J].甘肃农业,2021(11):15-22.

[2]黄鹤.基于马克思农业合作思想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21,20(22):12-14.

[3]刘华彬.发展品质农业 搭建共享平台——成都市温江区富农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纪实[J].中国农民合作社,2021(11):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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