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KMRW模型的装配式建筑构件供应商管理研究

2021-03-31 02:36赵金煜王定河徐玉泽
北京建筑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预制构件声誉承包商

赵金煜, 王定河, 徐玉泽

(北京建筑大学 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 100044)

装配式建筑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存在标准化和模块化程度低、管理模式创新不足、信息化滞后、公众认可度低等问题。预制构件作为装配式建筑的构成成分,具有工厂生产、现场拼装的属性,其质量直接影响建筑性能。据统计,2019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2亿m2,较2018年增长45%[1],面对庞大的市场需求及不健全的建设管理模式,构件供应商趋于逐利本性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机会主义行为,侵犯了总承包商及建筑消费者的利益,降低了总承包商的社会信誉,严重阻碍了装配式建筑市场化发展。为规范构件供应商的经营行为,开展总承包商对供应过程有效管理研究的意义重大。

为健全总承包商对预制构件供应商的管理,国内外从供应商关系管理理论及管理方式上开展了深入研究。在供应商关系管理理论上,CHAN等[2]指出为深化供应商管理,应在供需双方间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PACKHAM等[3]表明通过关系管理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可使项目管理人员更加关注内部,提高管理质量;毋伟等[4]认为供应商管理应包括前期资格审查、中期优选评价、后期绩效考核及信用管理等内容;范露华[5]认为建筑企业应按照供应商所供物料进行差别化管理,引入商业绩效考评与竞争机制;王颖等[6]依托供应链理论,为实现建筑供应链上供应商绩效考核管理搭建了指标体系;吴冠仪[7]从供应商预选、入库管理、入库考评探究高校对供应商采购管理全过程,并提出可行的对策。在供应商管理方式上,赵亚星[8]认为对建筑供应商生产及供应过程应采用大数据技术实现全过程管理及供应商关系管理;李晓峰[9]指出应该借助信息化信用管理平台实现供应商数字化、信息化的动态管理;康悦等[10]指出为使军队采购机构加深对供应商的全面了解及动态管理,应逐步实现大数据平台管理供应商。上述学者从不同行业内供应商关系管理及管理方式等方面展开研究,主要采用定性分析方法,缺乏量化管理研究,并且已有研究局限于传统建筑供应商的管理,在新兴发展的装配式建筑产业构件供应商管理上研究较少,也鲜有关注声誉理论对构件供应商管理的影响。

声誉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验的基础与核心,业务信用的积累演化为企业行业声誉,为企业发展增光添彩,因此企业发展都会重视声誉的形成与维护。而当前国家对装配式预制构件的生产标准以及对构件供应商经营活动管理体系尚不全面,仅能依靠行业自律加以规范,但执行效果不容乐观。若构件生产及供应环节管理缺位,将助长供应商投机行为,间接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总承包商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将更关注装配式建筑构件供应商的社会声誉及品牌效应。加强声誉管理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降低构件供应商的机会主义行为,保证建筑产品的构件质量。鉴于此,本文以构件供应商面对自身声誉的态度切入,采用声誉模型理论构建预制构件供应商行为管理博弈模型。通过分析博弈结果提出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为总承包商有效管理提供理论支持。

1 问题提出及模型构建

1.1 KMRW 声誉模型理论及博弈主体分析

TADELIS[11]指出声誉可表现为企业及个人受他人的信任程度,当企业为实现长远目标时,会尽力维护以获取长期利益。BARRO[12]将声誉模型应用于政府货币政策案例,发现公众在不完全信息情况下,政府出于声誉考虑,会调整行动策略。KMRW声誉模型表明在交易过程中经济主体的声誉会影响其收益状况,因此处于信息不对称窘境的局中人会依赖声誉评判,调整对其他参与主体的认知程度,并由此修正自己的行为策略[13],以获得期望收益。声誉模型解决了许多经济问题,也进一步丰富了博弈论。杨璐璐[14]采用声誉模型研究农产品供应链中合作伙伴之间的贸易关系。赵静等[15]运用声誉模型为政府有效管理养老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提供了有效政策建议。

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原材料采购、拆分设计、构件生产、出厂配送一般仅由供应商负责,同时建造方式的转变也使监理无法实现构件生产全流程的监督管理,导致总承包商对构件产品质量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当前预制构件供应商准入门槛低,供应商市场鱼目混珠,而构件生产及配送对供应商专业水平要求高,无疑提高了管理难度。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堆场稀缺、构件对位精度要求高、吊装工效低,供应商需严格根据总承包商施工进度要求分批次供应预制构件。面对厂房建设投入大、构件生产工效低、建筑产品社会认可度低等问题,供应商期望及早回笼资金和追逐营业利润,进而为运营期获取超额利润采取必要措施。为避免供应商机会主义行为,总承包商会在供应商供应过程中进行多次监督管理,保证供应商提供有效服务,而构件供应商为维持与总承包商的合作关系,会就承包商的管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两者间便会构成不完全信息重复博弈。

1.2 基本假设及模型构建

对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供应行为进行管理并搭建及分析声誉模型,博弈双方为总承包商和构件供应商,该博弈模型包含如下4个假设条件。

1.2.1 基本假设

假设1:装配式建筑构件市场为买方市场,总承包商在市场上处于优势地位。供需理论认为买方市场具有商品供过于求、买主处于主动地位的特点。据统计, 2019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2亿m2, 而我国预制混凝土构配件设计产能1.62亿m3,钢结构构件5 423万t[1],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建筑预制率不低于20%[16],而装配式建筑中主要构件为梁柱、墙板、楼板、阳台板、楼梯,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可以假定用量较多的板型构件平均厚度为300 mm,由此可以推断装配式建筑构件市场供过于求属于买方市场,总承包商具有管理统筹构件供应商的绝对优势。

假设2:明确博弈主体应具备的能力,并设定构件供应商为诚信型或非诚信型。充分市场竞争条件下,构件供应采取业主付费、总包审批管理模式。供应商具备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出的全部或部分构件模块生产能力,总承包商拥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或施工资质及管理业绩。总承包商认为构件供应商存在诚信与非诚信2种类型。预制构件供应商遵守合同约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及时提供规定的预制构件,并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则可认定为诚信型,否则是非诚信型,2种类型的供应商均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鉴于双方信息不对称,总承包商可以通过构件入场质量检测及构件安装售后判断供应商利益侵占率,辨别供应商类型。侵占率为供应商偷工减料等投机行为所节省的工程直接费用比率。假设诚信的构件供应商不侵占工程直接费,按标准严格执行设计文件;非诚信供应商为增加利润而节省实际工程所需直接费,也可以通过遵守契约维护企业声誉,假装诚信以维持装配式建筑构件供应合作关系,获取总包单位信任。

假设3:装配式建筑项目堆场空间有限,难以实现建筑物所有构件现场堆放需求,故设定项目构件在T阶段(最后阶段)供应完毕,t(即2~T-2阶段)表示为构件供应过程的某一阶段,其中t∈[1,T],且属于正整数。过程中总承包商依据供应商的表现,修正应对策略。为完成建设任务总承包商会在第一阶段追求合作,之后各阶段t,总包商将根据构件供应商前一阶段t-1的行为修正策略。只要构件供应商有侵占实际工程直接费用的行为,总承包商就能确认构件供应商为非诚信型,并终止与供应商的进一步合作。

假设4:供应过程中总承包商不知道构件供应商的类型,可以通过驻场监理报告、第三方检测结论等方式,修正对构件供应商的行为认知,逐步判断并确定构件供应商的类型。

1.2.2 模型构建

构造总承包商与构件供应商合作过程单阶段效用函数W(q)为:

(1)

式中:q为构件供应商采取投机行为所获违约收益侵占率,即实际侵占率。qe为承包商对供应商供应行为的预期侵占率。a为构件供应商的类型,假定a=0的先验概率是P0,a=1的先验概率是1-P0。

当a=0时供应商为诚信型,效用函数W(q)为:

(2)

由式(2)可得,只有当q=0时供应商可获得最大效用0,供应商不采取投机措施,被总承包商信任,遵守契约维持声誉。

当a=1时供应商为非诚信型,效用函数W(q)为:

(3)

2 构件供应商管理博弈模型分析

2.1 单阶段博弈分析

在单阶段博弈中,由式(1)知效用函数为复合函数且q存在最大值,对其求一阶偏导:

(4)

2.2 重复t阶段博弈分析(t≥2)

假定总承包商与供应商博弈重复T阶段,a=0的先验概率是P0,a=1的先验概率是1-P0。令yt为t阶段供应商选择零侵占率的概率(假装诚信型的概率);xt为总承包商认为供应商选择零侵占率的概率;在均衡条件下xt=yt。如果t阶段未观察到违规获益,根据贝叶斯法则,总承包商在t+1阶段认定供应商是诚信型的后验概率为:

(5)

(6)

若观测到供应商违规获益,总承包商将认定供应商为非诚信型,便会停止与供应商的合作,停止构件采购合同。因此,为了稳定长远合作关系,供应商一般不会在最后一次供应前违规获益来破坏自己的声誉。

2.3 最后两阶段博弈分析

2.3.1T阶段的解

(7)

非诚信型供应商的效用水平Wt为:

(8)

2.3.2t-1阶段的解

1×(1-Pt-1)(1-xt-1)

(9)

其中qt-1=1是非诚信型供应商的最优侵占率,1-Pt-1为供应商是非诚信型的概率,1-xt-1是总承包商认为非诚信型供应商选择侵占的概率。供应商的贴现因子δ,表示非诚信型供应商冒充诚信型供应商的耐心程度,δ受收益大小、信任程度、管理力度、激励水平等共同作用。假设仅考虑纯策略即无论总承包方如何调整,供应商始终坚持对自己最有利的策略,可分为2种类型,即yt为0或者1,进行比较分析:

1)如果非诚信型供应商在T-1选择侵占策略(yt-1=0,即qt-1=1),那么Pt=0,总承包商就会知道供应商不是诚信型。由式(1)及分析条件可得非诚信型供应商的总效用为:

(10)

2)如果非诚信型供应商在T-1选择不侵占策略(yT-1=1,即qT-1=0),那么总承包商就不会在T-1阶段观测到非诚信型供应商而产生PT=1。由式(1)、式(8)得非诚信型供应商的总效用为:

(11)

根据实际情况供应商为获得更多收益将继续在T-1阶段保持诚信型,由式(10)和式(11)得,侵占策略效用值低于不侵占策略:

(12)

(13)

2.3.3T-1阶段的最优解

诚信型供应商选择q0=q1=…=qT-1=qT=0。非诚信型供应商选择q0=q1=…=qT-1=0,qT=1。

在均衡路径上,PT=PT-1=PT-2=…=P0;在非均衡路径上,Pt+1=0,则有qt=1。诚信型供应商的总效用水平为:

(14)

非诚信型供应商的总效用水平为:

(15)

2.4 博弈结果分析

在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供应过程中,声誉对供应商的决策行为产生了显著影响。通过对博弈行为的分析得知,前一阶段的博弈结果将影响下一阶段的效用值。在不同阶段供应商会根据局势变化而开展不同的应对措施。若供应商为诚信型将始终不会采取违规获益方式降低构件质量,若供应商为非诚信型将有如下决策方案:

1)在单阶段博弈中,尽可能多地侵占以获得违规获益。

2)在t阶段供应商将始终假装诚信型,不选择侵占获益策略,形成良好声誉,以获得与总承包商的稳定合作关系。

4)在T阶段供应商的最优策略是选择侵占获利,因此将不再假装诚信型,而是直接试图获取最大收益。

3 案例分析

某装配式安置房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17.7万m2,其中预制装配建筑面积约12万m2,项目总承包单位(需方)与该地构件供应商(供方)签订PC板采购合同,供方为需方提供1.6万m3PC板,增值税率为16%,含税包干单价为3 250 元/m3。在收到需方盖章确认施工蓝图和签订合同后25天内首批构件到场,其余供应以需方计划为准,月均近1 000 m3,约16批次。构件到场后由需方自行卸货,并由需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按相关规定要求,构件质量验收应包含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验收、材料与配件质量验收、观感质量验收、构件实体质量验收4个方面。结合该案例验收小组提供的资料发现,在供应前中期各验收项均为合格,而最后批次某些验收项存在明显不足,存在翘曲、夹渣、疏松、外露钢筋锈蚀、麻面、预埋件移位等质量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或部分返厂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由上可知构件供应总效用水平满足式(15)。实际案例有效验证了声誉模型博弈分析结论,为更好保证供应商如实履约,总承包商应采取有效约束或激励措施。

4 装配式建筑构件供应商管理对策建议

4.1 合理调控供应频次,促进构件供应过程管理

博弈分析显示,非诚信型预制构件供应商会在重复博弈的最后阶段尽可能侵占项目收益,故在最后一批次预制构件供应的关键时期,如不严格执行预制构件的质量验收规范,将会影响项目顺利竣工验收。对此,总承包商应重视构件供应截止前的监督管理,在预制构件采购合同中明确界定预制构件供应商应履行义务及违约责任,加大构件交付的管理频次。在预制构件运至现场后,总承包单位应自觉组织构件供应商、监理单位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构件外观质量、结构性能等内容进行验收,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通过管理避免预制构件供应商违规侵占、不当得利,保证项目能够顺利交付。

4.2 构建供应商信息库,完善供应商准入退出机制

预制构件厂取消资质要求以及部分地区如北京、深圳等地还取缔了构件目录审定要求,预示着预制构件供应商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其数量获得爆发式发展,而供应商专业能力良莠不齐,又增加了承包商优选风险。博弈分析发现,诚信型预制构件供应商切实履行合同要求按时供应预制构件,使总承包商与其合作既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增加收益,又能够降低预制构件供应商的管理难度,提高管理效率。因此,总承包商应当从源头入手建立合作供应商信息库,有针对性地以质量指标、成本指标、供货指标、协同服务[17]作为入库条件,提高构件供应商入库门槛。同时,增加诚信型企业入库概率,规范退库标准。建立构件供应商失信名单,加大不良信用供应商的惩罚力度,禁止不诚信构件供应商再入库,增加其违规代价。供应商声誉越高,声誉破坏的损失也会加大,因此通过严格的准入和退出程序约束预制构件商行为。

4.3 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价体系,落实动态补偿激励机制

多阶段重复博弈结果表明,声誉对构件供应商具有正向激励作用,供应商声誉越好,其假装诚信型维护声誉的积极性就越高。鉴于此,总承包商应该采取相应激励措施,一方面应该建立多维度的预制构件供应商绩效考核体系,除考核构件质量、构件价格、部件标准化程度等硬实力外,还应关注供应商企业信誉、战略合作意愿、组织结构、售后服务、社会认可度等软指标,综合确定供应商管理指标体系。另一方面设置动态补偿机制,在保证预制构件供应商维持合理利润率的前提下,根据供应商服务水平提供动态的激励,对认真履约、表现卓越的供应商,凭借绩效考核情况给予同等比率的经济补偿,激发供应商维护声誉的原动力,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健康发展。

4.4 维持项目信息高效共享,推进主体战略互信

消除构件质量风险,归根结底应促进总承包商与构件供应商互信为基础,实现信息共享,才能达到共赢。双方立足于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明确责权关系,共同助力项目目标的实现,既可降低承包商交易成本,还可减少供应商运营成本,实现供给端与需求端的有效对接。同时,还可收获更多合作机会,减少不必要的管理支出,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双方未来项目的高效合作奠定基础。

5 结论

为规避供应商投机行为带来的安全及质量隐患,本文立足总承包视角借助声誉模型以期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管理,得出以下结论:

1)基于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的管理现状,以构件供应商对待自身声誉为切入点,选取总承包商及构件供应商为博弈主体,并提出4条假设,补充完善研究内容,在假设前提下构件供应商管理符合模型使用条件,以此构建了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供应商管理博弈模型。

2)通过博弈分析发现,单阶段时供应商将采取非诚信策略,选择侵占;而在t阶段时供应商将采取假装诚信策略,不侵占获益。非诚信型供应商在T-1阶段采取何种策略取决于供应商伪装诚信的耐性程度,若仅考虑获益最大化,其会持续诚信行为,而在T阶段会最大可能地侵占项目收益。

3)根据博弈结论提出4条对策建议,以提高装配式建筑项目总承包商构件供应管理能力,完善供应商管理理论,达到指导管理供应商供应行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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