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新发展理念 坚持综合施策全力推进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2021-04-02 23:52崔志清
中国水利 2021年7期
关键词:节水河北省水位

崔志清

(河北省水利厅,050011,石家庄)

河北省属资源型严重缺水省份,多年平均年降雨量532 mm,人均水资源量307 m3,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为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长期以来,河北省不得不过度依赖开采地下水保障生产生活用水,是全国地下水超采最严重的省份。

2014年,国家在河北省启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为全面治理地下水超采问题探索经验和模式。2017年7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财政部呈报国务院关于河北省地下水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上批示:“压采成效明显,而试点形成的制度成果更为可贵”。在胡春华副总理的部署推动下,2019年1月,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包括京津冀三省(直辖市),河北是重中之重,占任务总量的97%,要求到2035年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面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河北省委和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表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抢抓重大机遇,科学谋划、强力推进。自2014年试点以来,通过实施“节、引、调、补、蓄、管”等综合措施,形成了“科学规划、确权定价、控管结合、内节外引、综合施策”的地下水治理模式。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监测评估显示,河北省超采区浅层、深层地下水水位平均降幅分别从治理初期(2014—2016年平均)的0.80 m、6.33 m减少到近期(2017—2019年平均)的0.54 m、1.50 m,年下降速率分别为33%、76%。根据水位监测结果,2020年河北省年均降雨量540 mm,属于正常降雨年份,全省浅层、深层地下水水位有7个月同比上升,年底全省超采区浅层、深层地下水水位分别同比上升0.52 m、1.62 m,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初步扭转。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大视野谋划大格局

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省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省长多次主持对农业结构调整、水源置换、取水井关停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并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专门成立了河北省推进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省长任组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2名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统筹协调调度全省超采综合治理;各市县党委和政府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抽组人员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计划,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任务落实到项目地块,形成了省级抓总、市级协调、县级落实的高效工作机制。聚焦水利部明确的治理目标,2019年3月印发河北省《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超采治理的工作任务和重要举措,2020年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列入《关于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清理规范的意见》,聚力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地落细。同时,相继就考核问责、资金管理、宣传教育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

二、深挖节水增效,以高水效提升高利用

河北省把地下水作为战略性资源,把节水作为基础性工作,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深入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坚持全域实施、全面推进。

1.深挖农业节水潜力

从河北省近10年的用水情况看,农业用水占全省用水总量的70%,节水潜力较大,是压减地下水超采量的重点领域。在最大程度实施水源置换的同时,统筹粮食安全与地下水压采,实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与高效节水灌溉双轮驱动,减少地下水开采。以地下水漏斗区和坝上地区为重点,大力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压减高耗水农业种植面积,累计实施季节性休耕、旱作雨养、非农作物替代、退耕还林等300余万亩(1亩=1/15 hm2,下同);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和配套节水栽培技术3 400多万亩,实现小麦节水品种全覆盖;不断完善工程措施,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 400多万亩。

2.深挖工业节水潜力

坚定不移推进高耗水行业去产能,2018—2019年全省共压减水泥产能647万t、平板玻璃产能1 470万重量箱、焦炭产能836万t。截至2020年年底,共创建省级绿色工厂185家、绿色园区13个,其中国家级绿色工厂95家,位居全国前列;钢铁企业获国家级绿色工厂20家,位居全国第一。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截至2020年年底,500多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节水型企业,其中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被列入国家级节水型企业。

3.深挖城镇节水潜力

扎实推进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建设改造,2018—2020年,全省县城及以上城市新建供水管网3 996 km,改造供水老旧管网1 503 km。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10个缺水型设区市(不含承德)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其中唐山、廊坊、石家庄、沧州4市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2020年,秦皇岛、衡水、邢台、邯郸、迁安5市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24个县被水利部命名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建成14所节水型高校。

三、引足用好外调水,以地表水替代地下水

河北省着眼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双赢,把多渠道增加水源供给作为减少地下水开采的重要措施,多措并举、引蓄并重。

1.大力增调引江水

制定《关于印发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和江水利用实施方案》《关于用足用好南水北调引江水的意见》,全面促进江水消纳,2014—2020年,全省引江水总量累计达93亿m3,江水效益日益显著,引江水已成为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重要的水源保障。

2.大力调引黄河水

在水利部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大力支持下,2014—2020年,全省引黄调水累计达53.8亿m3。通过实施引黄调水,为缓解河北中东部严重缺水状况、改善沿线水生态、改善白洋淀生态和助力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3.大力实施水源置换

坚持城镇生活、农村生活和工业水源置换工程三位一体、统筹谋划,应接尽接、应通尽通,强力推进城乡生活生产水源置换。通过持续扩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江水消纳能力不断增加,消纳量由2017年的9.66亿m3增 加 到2020年 的19.58亿m3。截至2020年年底,已在沧州、衡水等7市59个县实施南水北调中线农村生活水源置换,解决1 354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在79个县实施农业灌溉水源置换,改造灌溉面积777万亩。

四、强化补蓄并举,以补地上实现补地下

开展生态补水、回补地下水是弥补地下水亏空的重要途径。河北地下水超采区主要集中在燕山太行山山前平原区,区域内河网密布、河渠贯通,回补地下水条件好。

1.大力开展河湖清理整治

为确保河道补水顺利实施,按照先清后补的原则,大力开展河湖清理整治,2020年组织对全省流域面积50 km2以上的1 386条河道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对发现的1.1万个河湖“四乱”问题即查即改、动态清零,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为生态补水奠定了基础。同时,把贯彻落实《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作为治理地下水超采、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的法律武器,河湖保护和治理取得较好成效。

2.持续实施河湖生态补水

统筹调度引江水、引黄水、水库水,持续实施重点河道补水,逐步回补地下水亏空。2018年以来,全省累计实施生态补水60多亿m3,不仅有效改善了河湖水生态环境,而且回补地下水效果明显。据监测,补水河道70%以上的水量回补到地下,河道两岸地下水水位得到回升。

3.着力增加蓄水能力

扎实推进“以河代库”行动,以主要行洪河道为骨干,实施河河连通、河湖连通工程,增加雨洪水存蓄能力。创新水库水位调度机制,在保障防洪安全前提下,最大程度增加调蓄库容。

五、严格取水监管,以控源头助力控超采

强化地下水管控,坚持从源头入手,分类强化在用取水井监督管理,严格管控取用地下水行为,坚决把好地下水开采的“总阀门”。

1.依法有序关停取水井

坚持把关井作为减少地下水开采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先后印发《河北省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方案》《河北省取水井清理排查和电子标识认证工作方案》《河北省取水井管理办法》,组织市县逐村、逐社区开展取水井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115.3万眼井进行电子标识认证。按照“先通后关、应关尽关、关管并重”的原则,依法有序关停取水井,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累计关停4万多眼。

2.严格取水许可审批

坚持源头管控,进一步修订完善《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将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权限上收到省级,并公布了不予批准地下水取水许可的若干情形。逐县明确并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红线,对县域内地下水开采总量接近或超过控制红线的,不予新批取水许可。2020年共核减地下水许可水量15.3亿m3。

3.不断强化监控能力建设

经过多年不断建设完善,全省共布设非农用水在线监测点11 600多个,年取水量1万m3以上非农取用水户全部实现在线监控。逐步织密地下水水位水量监控站网,全省地下水水位监测站点累计达3 151个,基本实现超采区地下水水位监测站网全覆盖,为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六、积极改革创新,以新思路开拓新阵地

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积极开展水权水市场、农业水价、水资源税改革等工作。

1.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在全国率先实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建立了“水利核准、纳税申报、税务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税改模式,对地表水、地下水设定不同税率,通过税收杠杆减少地下水开采。

2.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出台《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试点先行,总结经验,探索建立了“超用加价”“一提一补”“终端水价”等具有河北特色的水价改革模式。全省161个县落实了农业水价改革政策,农业用水超额加价、节水奖励与精准补贴办法措施逐步丰富和完善。

3.开展水权水市场改革

出台《河北省水权确权登记办法》《河北省农业水权交易办法》《河北省工业水权交易办法》,完成了161个县农业水权确权登记,建立起“按地配水、分水到户、水随地走”的制度,发放农业水权证1 400万份,借助中国水权交易平台、省资源交易平台、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等,推进水权交易。

4.探索农业用水计量手段

研究印发《河北省农业用水限额及水量核定工作办法》《河北省农业用水以电折水计量实施细则》,分区确定了全省种植业、林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牧业单位用水限额,划定了不同区域农业灌溉用水“以电折水”系数,提升农业用水计量精确度。

七、严格监督考核,以严奖惩推动严落实

建立了人大、纪检监察部门联动监督、督查部门定期督导、行业部门跟进指导的监督检查机制,把节水压采责任压实到各级各部门。

1.严把监督检查关

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纳入专项巡视范围,更好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为攻坚行动提供坚强保障。省人大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报告,研究讨论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印发监督工作方案,广泛开展检查调研,充分发挥五级人大代表联动监督作用。

2.严把考核评估关

把地下水水位回升作为衡量超采治理成效的硬性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地方治理责任,倒逼压采措施落地生效。2020年10月,印发《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考核与问责办法》,将地下水水位、压采任务、采补平衡等12项内容作为考核指标,实现指标体系全覆盖。建立实行地下水常态评估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对相关市县进行预警。

3.严把问责奖惩关

把问责奖惩作为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措施落实的实招、硬招,根据各地水位变化、工作进展、措施落实等情况,严格实行问责奖惩。2020年3月,对超采治理工作滞后的4个县(市)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8月下旬对连续下降幅度较大的15个县(市、区)进行集中座谈提醒。公布2020年全省第四季度奖惩资金计划,落实资金奖惩,根据水位升降情况,对排名靠前和靠后的2个市、5个县分别进行奖惩,单县最高奖、惩金额达60万元。

八、广泛宣传发动,以大声势营造大氛围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完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组织省内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创新立体化节水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宣传河北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面临的形势,报道节水压采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普及节水压采常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印发《“燕赵节水行共筑青春梦”节约用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节水宣传。通过线上投票和现场评审的形式,评选出节水大使10名、节水宣传示范校园15所、优秀节水文创作品30件。制作节水公益广告2个、节水新闻3组、公益报时广告2组,并在省级主要媒体播出,着力营造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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