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批业不稳定的发展
—— 以20世纪中叶的侨批为例

2021-04-06 13:50魏珍珍
客家文博 2021年1期
关键词:暗语汇款华侨

魏珍珍

侨批是一种融合了海内外交流的书信与金融业汇兑两种文化功能的全新商业模式。在正规出版的字典中并没有关于“批”是信件的意思的说明,但侨批在闽南地区存在了几百年了,已经成为闽南地区约定俗成的规定。关于“批”字的解释,目前研究的观点有四种:1、闽南语中读“信”为“批”,将寄信称作“寄批”。这是最通常的观点;2、随船的水客数以百计,代带的信款何止千万,他们成批到达家乡,使“批”成为华侨信款回乡的代名词。[1]3、是因解放前都是用船作邮运,成批整供到达收埠而称。[2]4、“批”字考义:第一词项“批子”,支取银钱的字条。如在《醒世恒言》三十《郑世使之功神臂弓》中张员外道:没在此间,把批子去我宅中质。第二词项“批反”:批示答复。沈括《梦溪补笔谈》三《什志》中“有世风俗,卑者置书于所尊,尊者但批纸尾答之日反,故人谓之批反。”[3]

一、侨批的发展进程

侨批刚开始经由水客驿递单独作业,之后逐渐演绎、发展成为行郊作业(闽南语的行郊是沿中国海岸线的贸易组织,起源于宋代的对外贸易),及至清末期间,这种全新的商业模式终于成为海外华人世界中的“侨批业”。在侨批业全部被银行接管之前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最初的受人之托

早期华侨出国与海外交通贸易联系密切,而最初侨批的汇寄也是与海外交通贸易同时进行的,即华侨把银信托付给海上贸易的商贩或是船上的水手捎带回家。有一则关于郑芝龙的史料可以反映的这种情况:芝龙在日本与田川氏结婚后返回福建,田川氏也于1645年前来闽省。临行她对郑成功的弟弟七左卫门说:“良人及汝兄数欲相迎,然我拎汝幼,辞之数矣。今汝稍长而不往,恐汝失父兄惧,今止汝于此,我将从其请而诣彼地。请良人托岁来舶赠银以为资。”

田川氏在此处很清楚地说明要请郑芝龙托“每岁来舶”——即每年前往日本的商船带银钱给七左卫门。可见此时“每岁来舶”是沟通海内外亲人经济上联系的桥梁。只是此时携带侨批的商人还是以海外交通贸易为主,携带侨批只是受人所托,顺手携带而已,并没有形成一种职业,所以还不能叫做侨批业。然而它们却是孕育着水客时代的胚胎。

(二)水客的递送(19世纪初)

水客实际上是船上的小商贩,他们从国内带走些丝绸、茶叶、瓷器等物到国外出售,再从国外带些香料等物品前来贩卖,以获取利益,俗称“走水”。

华侨在寻找与国内亲人联系时,看到他们往返两地的方便,便托其携带银信给国内眷属。起初是华侨或其国内眷属付给他们一些报酬,后来便逐渐有了固定价格。由于经营侨批业有利可图,一些水客便逐渐从其他行业中分离出来,成为专门经营侨批者。

如当时泉州新门外王宫村村民王世碑于清咸丰元年(1851)在往返于厦门和吕宋之间的船上当船工,并为华侨携带银信。由于他服务周到,信誉日增,华侨互相转告,托其带银信者日多。王世碑放弃船工工作,以传送银信为业。由于水客为华侨携带银信的任务逐步专业化,便慢慢脱离了原来的含义,成为经营侨批者的代名词,最初的侨批即称为“水客时代”或“客头制度”。水客出现的时间大约是在19世纪初期。

(三)侨批局递送(19世纪末)

随着海外交通贸易的继续发展与华侨出国人数的不断增多,水客所采取的收批——承转——解付,这种从头到尾一条龙的经营方式,已经适应不了日益增加的侨批的需求,因而便有人在南洋设局收批,主要利用侨居地的商栈代向华侨收取银信,仍然由水客带回国,交给国内一个与其有承接关系的商栈或民营信局,再由其派专人出去分发。后来,这些商栈也慢慢从其他行业中分离出来,专门经营这一业务。于是,侨批局就这样产生了。

目前有据可查福建省内最早经营侨批业务的是:清同十年(1871),灵水洋垵村的郑贞伯、郑灶伯兄弟在晋江县安海镇境街开设“郑顺荣信局”。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东南亚各侨居地寄往福建的侨批与日俱增,因派送地域的区别,经营侨批业务的信局常以乡谊的关系维持各自的营业范围,逐渐形成了以厦门、福州、涵江等口岸城镇为中心的厦门系、福州系、兴化系、闽西系等四大地域体系。

二、20世纪中叶的侨批发展概况

20世纪中叶,南洋各国为了控制资金外流情况,纷纷对华侨实行种种限制。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社会形态的不用,各国对华侨侨汇的应对措施也不同,其中印尼、越南、菲律宾完全禁止华侨汇款,马来西亚、新加坡限制每月汇款不得超过当地货币的45元。侨批业进入一个不稳定时期。

以泰国侨批发展为例。新中国成立的1949年对于侨批业发展可谓是波折的年份。随着金圆券的崩溃,又出现了新的经济危机。侨批业的发展面临这重重难关,泰国的侨批业已处于风雨飘摇的局面。造成侨批业危机的原因有来自各方面的:

(一)泰国政府的限制

1948年泰国政府宣布取消货币兑换的大部分规定,侨汇批信局业务进入自由营业时期,不受限制,出现了短暂的黄金时期。在当年在任暹罗华侨银信局公会秘书长陈绍扬提供的资料中统计出于公元1946年泰国批局大约有160-200家。泰国起初对华侨汇款是不严加限制,只是规定需缴纳汇款总额2%的税金。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泰国追随美国推行反华反共政策,开始采取措施控制汇款出国。早期政策较松,并没有给侨批业带来太大灾难,只有一些规模小的侨批局为了避免血本无归而自动停业。1951年,泰国交通部决定对华侨所寄侨批都进行检查。据1951年8月9日曼谷《星暹日报》报道“寄中国大陆批信昨天起实行检查,信中内容一律翻译成泰文汇集送呈有关当局审核。泰国交通部决定对寄往新中国的批信及其他信件,勒令邮电行施行检查。邮电厅也于周日在报纸上发出通告,通知各批局自本批期(周五)起实行检查。”[4]

1952年3月19日,泰国政府颁布第四份统制外汇命令,规定各银信局必须向有关当局申请营业执照,而每一份营业执照需缴纳按金泰币15万铢,否则不许经营外汇业务,命令中还规定原先向商业部申请的营业执照无效。泰国华侨银信局公会为此和政府交涉,希望让70多家批信局继续营业,得到了政府的肯定答复,但侨汇减少以及侨批业衰落的局面已经注定了。据1953年的统计,华侨银信局工会属下的会员只有60家,比1951年减少了20余家。1953年1月8日,泰国政府在曼谷邮政局扣留华侨的邮包,并拘留新华利、南昌隆、振潮兴等几家银信局负责人。事件发生后,曼谷批信局已全部停止收批。1953年,泰国财政部宣布取消私营外汇,由国家银行对银信局实现控制,只批准三家银信局继续营业,分别是永顺利、永华利、和永兴利。之后泰国政府多次变换管制外汇的办法。

(二)侨批业自身的弊端

1949年金融危机爆发时,泰国侨批业受到严重打击,1949年2、3月间亏本的批信局几乎达到90%,能获微利或是维持收支平衡的不到10%。但是面对危机,侨批局自身并没有采取自救,而是互相采取削价政策,内部争夺侨批业务,将危机推向更深层次。

当时中国法币和金圆券政策的崩溃,恶性通货膨胀出现。汇率的滑落给侨胞、侨眷带来的重大损失,我们可以从当时邮费的大幅度变化得知:如1949年5月2日汕头万丰发批局寄曼谷天外天银信局的总包,内装回批17封,当时国际信函邮资已达80000元,侨批以半费收取,而航空费为每10克24000元,合计4760000元,由于当时缺少大面额邮票,需以邮资机打印邮资,当时的邮资机只设置了6个数值,故最高打印金额为900000元,所以本封需要打印五次。[5]所以经常出现这种所谓的信贴在邮票上的奇怪现象。

侨批款寄回国内后大幅度的贬值,华侨就要求侨汇能够保值,因而侨批业改收港币,但中间汇率差价基本消失,原本侨批局很大一部分收益都来自于货币汇率之间的差价,所以侨批局利益日趋微薄,营业收支难以相抵,侨汇的总数额也逐渐减少,减少约30%。而且华侨要求汇款快捷便利地快速送回国内,而当时政局不稳定,批信局拖欠汇款的情况十分普遍,无法满足华侨的期望。加上当时在泰国的众多华侨都面临失业,经济能力严重削弱,因而汇款也自然减少。就是在泰国政府的限制下和侨批业自身也存在弊端的情况下,泰国银信局进入一个艰难的时期。直到1975年泰国与中国建交,在政策上取消对侨批汇款的限制,但泰国侨批业已大不如从前,加上银行体系也更加完善,批信局逐渐关门息业,完成了历史使命。

以泰国侨批业发展情况为例是因为当时泰国对侨汇采取的政策还相对较松,侨批业尚且发展如此艰辛。再对比其他国家对侨汇采取更严厉措施情况下,当地的侨批发展情况就更艰难。如越南当局采取了全面禁汇政策,严厉禁止华侨汇款回国,取缔私营批局,逮捕迫害批局人员,甚至课以重刑,1956年,越南当局更进一步与我国断邮,强迫华侨加入越南国籍,甚至制订了偷逃外汇、私自经营批信局者处以死刑的规定。1956年,柬埔寨政府也通过禁止外侨从事盐业、碾米业、土产、金饰业、理发业、码头工人、司机和收音机修理等18种职业的方法,来限制华侨汇款。这些范围几乎包括了华侨长期经营并擅长的各行各业,不少华侨受到了冲击,纷纷失业。[6]从这几个国家的政策上大致可以看出当时侨批业发展面临的各种来自于自身和外界的挑战。

三、暗语于暗批的使用

针对东南亚各国的禁汇或限汇政策,各侨批局采取“明来明去,暗来暗去”的办法,凡符合华侨所在地规定的汇款,使用“明批”,在规定限额以上或禁汇国家所汇寄的款项就采用“暗批”,以应对因禁汇或限汇对侨乡经济所带来的冲击。

(一)采用“暗批”的操作方法

1、瞒天过海

侨批局若暗中递送信款被地方当局查出,便会招致倾家荡产。为了逃避地方当局对侨批信件的检查,当地的侨批局对批信一律没有加盖批信局的印章,所有批信都不能直接从越南寄回国内,只能通过其他渠道辗转寄出,侨批局一般只能暗中将批款折为出口货物,通过与香港的进出口贸易,经香港的批局或商号转汇入中国国内的银行。如越南藩切市潮侨温鹤龄按上述方式寄给澄海云溪乡三房温永沐的侨批,批款港币50元,于1965年10月19日到达汕头,此批信背面加盖中转批局“香港卢成发行”的紫色圆形双圈印章,由此证明此批信是由香港中转的。[7]

还有另一种瞒天过海的方式。为了逃避地方当局对寄侨汇数额的限制,不少批局若发现侨批信封上的批款额超过限额,便在批封上用邮票或是航空签条把“外付XX元”的字样遮盖,然后以普通国际信函寄达中国,寄出地的侨批局则另抄录帮单也同时到达中国,银行按实际数额给予结汇。

2、以少代多

海外侨批在寄侨时只在侨批封面上写明所寄金额的十分之一或是更少,到达国内后,地方的侨批局根据同时寄出的内部帮单重新在批封上注明“实xx元”,再由中国银行按实额结汇。如:1948年2月新加坡潮侨谢瑞锦寄潮安县江东区井美乡双亲大人收的侨批,信封上的左上角上批封金圆券贰拾元。到达后,批局在批封上改写成实贰佰元字样,再由银行结汇。

3、化整为零

指侨批把原本可以通过一封家批就寄出的内容分成多封家批寄回国,目的是让批款不超过当地寄侨数额的限制。下列表格是同一批侨批中几封:

?

对比发现表面上是分别由三个人寄出,但明显是由林瑞拱寄出,侨批均是写给“许氏吾妻收”,写批时间和寄批时间相同、内容相同、寄信局相同、收批人也相同,只是故意把编号打乱。可以看出当时侨批局为了躲避政府检查的良苦用心。

(二)暗语的使用

海外华侨寄批使用“暗语”,主要发生在新中国成立后到20世纪中后期东南亚一些国家实行排华政策时期,海外侨批局对寄批款使用暗语,作为反限制侨批的对策。暗语寄批也得到新中国政府支持,无论采取何种暗语,只要寄回国内,中国银行都给予结汇。国内地区的侨批局也积极配合,按暗语所意味的批款数额如数给收批人发放批款,并组织专人代一些侨户写暗语回批。

暗语多种多样,主要可以概括为下面几种方式:

1、寄烟纸、寄片

寄烟纸即以“烟纸xx”片代替实际“xx元”,寄片则是由寄烟纸中演变过来的。在一封1952年10月28日送达汕头的信批上有一张收款人注意的宣传单,内容是:兹因海外当地政府对我侨汇紧限制故将回批改为回条。

2、寄门牌号

其实转换方法也和寄烟纸一样,同样是多少号门牌对应多少元,只是指代的物品名称不同而已。如潮侨蔡秋风寄给潮安县江东上水头村家祖母收的侨批,该侨批用格式批笺书写,寄款暗语是“,门牌壹佰号”。“门牌”“号”是直接印在批笺上的,寄批人只填写“壹佰”字样。

3、寄列字

潮侨苏梓国寄给潮安金砂寨曾临发外甥的侨批寄批暗语“付列贰拾号”1955年5月11日到达汕头,银行给予汇结。

另有封潮侨劳永名寄潮安金砂寨曾临发外甥的侨批,寄款暗语“列叁拾号”1968年5月29日到达汕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侨批末尾特别强调“是帮排华极烈,书信内受检查,切勿谈及政治及金融,方免受罪。”可见当时排华政策下,华侨和侨批局都受到许多压力。

4、寄饼干

如居住在新加坡的潮侨李朝发、李朝湖的侨批:[8]

?

从这份由潮汕侨批文物馆编的侨批目录档案中的一部分,我们可以发现李朝发和李朝湖寄出的批款分别用饼干xx块或烟纸xx块代替,而且同一个人寄侨汇的暗语也不是固定的,用了几种不同的暗语,从中可以看出暗语的使用并没有固定化,而是灵活变化的。

5、寄地瓜、寄斤

“寄斤”也是从“寄地瓜”演变而来的。其实不仅只是用地瓜作暗语,当时侨批局印发的“写批注意”中有说:可用麦、糖、油、豆、番薯、田料、米等名词代替。并在注意的末尾括号说明此条切勿寄出海外。暗语选用的代替名词有鲜明的生活气息,这也和侨批业服务于各镇各村之间和百姓直接接触的服务特性有很大关系。

总结暗语的类型会发现有的是由侨批局约定或印成格式暗语,此类暗语寄发多为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也有的是华侨自己临时想出的暗语,多用白纸随便写后折叠寄出,此类多寄发印尼、越南等地。

四、结语

至今生活在南洋一带为中国东南沿海居民往海外谋生和创业的主要去处,不少中国移民人士在南洋各国落地生根,代代相传。不论是哪个年代,海外华侨都不忘故乡,通过寄侨批就是一种爱国思乡的表现。侨批不仅是给家人带去了问候和金钱,也代表了海外移民不忘故土的情怀。甚至这种情怀会上升到对国家的热爱。新中国的建设中就有这些侨胞的资金援助,这是显而易见的。即使是在整个侨批业发展不稳定的时期,海外侨胞关心故乡、热爱祖国的心与大陆依旧紧紧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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