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利信息公益性传播特征及启示

2021-04-07 10:46尹小红陶荣湘
新世纪图书馆 2021年2期
关键词:美国欧洲韩国

尹小红 陶荣湘

摘 要 专利信息传播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实现科技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对欧美日韩专利信息公益性传播的政策扶持、资源建设、服务模式、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专利信息传播在制度环境、网络平台、服务体系以及服务内容等方面的改进与完善建议,对于实现国家科技强国战略、促进我国专利信息的传播和有效利用,提供了决策支持。

关键词 专利信息 公益性传播 欧洲 美国 日本 韩国

分类号 G306.7

DOI 10.16810/j.cnki.1672-514X.2021.02.013

Characteristics and Enlightenment of Public Welfare Ttransmission of Patent Information in Foreign Countries

Yin Xiaohong, Tao Rongxiang

Abstract Patent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realiz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Based on the research and analysis of the policy support, resource construction, service mode and personnel training of patent information commonweal communication in Europe, America, Japan and South Korea,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the improvement and perfection of the system environment, network platform, service system and service content of patent information dissemination in China, so as to realize the strategy of strengthening the country with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mote the dissemination of and effective usepatent in our country.

Keywords Patent information. Public welfare transmission. Europe. America. Japan. South Korea.

0 引言

专利信息是专利制度的产物,是集技术、法律、经济和人才信息于一体的推动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一种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同时,专利信息对每个创新的过程都有促进作用,但仍有诸多因素阻碍了创新者利用专利信息,包括在主观上认为专利信息很复杂,创新者既不了解专利信息的优势,也不知道如何获取它[1]。因此,专利信息的传播和利用前景充满了机遇和挑战。

专利信息服务作为知识产权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促进作用。早在专利信息服务的发展初期,发达国家就非常重视专利信息服务的公益性传播与利用。在《2018年度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工作计划》中,我国提出“促进专利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有效利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科技发展” [2],因此加强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的传播与利用、增强专利信息资源的公益性服务能力、推广人民群众需要的公益性服务典型经验成为必然趋势。本文对欧美日韩的专利信息服务公益性传播体系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开展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提供有益的借鉴。

1 国外专利信息服务公益性传播体系

1.1 专利信息公益性传播含义

专利信息是指以专利文献作为主要内容或以专利文献为依据,经分解、加工、标引、统计、分析、整合和转化等进行信息化处理,并通过各种信息化方式传播而形成的与专利有关的各种信息的总称[3]。专利信息本身并没有公益性和商业性之分,而是从使用过程体现出来。通常来说,专利信息公益性是以非营利性为目的的,是由政府职能部门赋予的职责与权力进行收集与整理,并由政府设立的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如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向广大公众提供快捷有效的基础性公益性信息服务。

1.2 专利信息公益性传播途径

在专利信息传播体系上,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是由法律赋予政府主管机构(行业组织)进行专利审批、专利制度推广保护和专利信息传播。因此,政府机构在公益性专利信息推广服务中,起着核心推动和基础保障的作用。从传播途径来说,欧、美、日、韩在政府主管机构的推动下,主要从两个途径来实现专利信息服务的公益性传播,如表1所示。

总体来看,欧美日韩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传播在具体实施方法上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是在服务的推广体系与结构上均有所相似。其相似性可大致总结为两点:基于互联网络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以各个地区服务站点为保障支撑的公共服务网络。各国均是建立在这两个系统上传播和利用專利信息,在广度和深度上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

2 国外专利信息公益性传播特征

2.1 强大的政策支持

欧美日韩在专利制度建立之初,就将满足公众对专利信息服务的需求纳入到知识产权立国、专利战略等重大的国家战略体系,因此发达国家在开展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的专利信息政策来指导规范有关行为。2002年6月,美国USPTO制定《21世纪战略计划》,要求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构建电子办公环境以方便专利信息的整理和利用;2002年7月,日本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对专利信息的建设和服务作出明确规定;1988年,欧洲专利组织管理委员会制订了欧洲专利局的专利信息服务政策,其目的是提高欧洲公众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接触专利信息的机会,从而刺激本地区的发明创造活动。2007年,欧洲专利局修改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政策,提出了专利信息“无障碍”概念,实现全欧洲均可便利使用专利信息,提高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的效能。

2.2 便捷的服务平台

欧、美、日、韩在国家政策扶持和民间联合下,充分发挥政府、企业(或个人)的积极性,为各国乃至全世界的公益性资源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美国联邦政府在构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平台上投入了庞大的公用资源资金,以便于科研人员的有效利用。主要途径包括:(1)由USPTO建设的政府网站,提供知识产权知识、法律、新闻,以及自1790年以来的专利数据库和商标数据库的免费查询服务,包含题录、检索等[4];(2)PTDL面向全国开展公益性服务,USPTO不仅向专利文献图书馆提供了全部基础性专利数据资源,还免费提供了检索专利与商标数据库及专利商标局的其他电子资源的设备和软件,而且提供专利原始数据信息的批量下载;(3)由专业信息加工机构和行业学会或协会组织建立的专题专利数据库、行业专利数据库和综合数据库,例如,美国石油协会建立的“美国石油文摘”、美国化学文摘社开发建立的“美国化学文摘”等数据库,至今被世界各国广泛使用。

欧洲各国在欧洲专利局(EPO)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对欧洲专利局收藏的各国专利信息资源进行了整合,联合建设的公益性平台Espacenet,在分布式网络环境下形成了共建共享的合作模式,深受公众欢迎并得到充分利用[5]。该系统堪称目前世界上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典范。其主要特点包括:(1)收录范围多达50多个国家和两个国际组织,共3500多万件专利;(2)检索内容除了通常的题录信息外,还可以进行欧洲专利分类检索、同族专利信息检索和法律状态查询,也是目前世界上第一个提供如此全面的专利信息查询的公益性服务网站;(3)欧洲专利局在IPC国际专利分类法的基础上,研究建立的ECLA欧洲专利分类系统,在欧洲专利局开发的专利数据库系统中得到了成功的应用,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益[6]。

1998年,日本特许厅(JPO)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立了世界知识产权数字图书馆(WIPO Intellectual Property Digtal Library,IPDL),最初是把原日本工业产权资料馆的专利公报放在其公众阅览室里,随后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具有本国特色的专利信息资源,这是日本赖以实施知识产权立国战略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日本乃至全世界的人们获得专利信息的主要资源和途径。主要特色有:(1)与美国、德国合作建立了世界著名的STN国际联机检索系统,通过Internet和高级检索系统为广大公众乃至全世界的广大读者无偿地提供日本专利文献;(2)IPDL建成了PCT国际专利公报数据库、马德里商标快报数据库、JOPAL专利审查最低文献量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供公众便捷有效地获取,目前IPDL已成为世界范围影响巨大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3)日本特许厅建立了面向应用的F-Term分类系统,大大提高了专利审查和社会公众检索日本专利的效率。

韩国政府采取政策扶持和民间参与方式,在专利信息服务上重点加强软件开发和数据库的建设,主要内容有:(1)利用政策指导和财政支持双管齐下的方针,筹建了“数据库振兴基金”,以资助专利数据库加工产业;(2)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作为政府主管部门,面向国内外进行专利文献信息的管理、传播和电子化,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提供了电子化的专利公报检索服务,开发了第二代KIPOnet系统,实现了各种知识产权有关业务的在线处理;(3)为了配合韩国专利加入 PCT最低文献检索量,KIPO面向其他国家专利局和组织推出了免费的K-PION服务,并将韩国专利全文翻译成英文,以免费或收取少量费用的形式为各局提供检索和阅读等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

2.3 完善的网络支撑

发达国家政府机构为了提供便捷、高效的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都构建了比较完备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网络。

欧洲专利局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以esp@cenet网站和epoline网站作为中心站点,以PATLIB网络作为地方支持网点,由维也纳分局具体执行,为用户提供专利信息产品、组织相关培训和特别领域的检索和咨询服务等信息服务。esp@cenet网站是目前因特网上专利收录国别最多、数据量最大、信息种类最丰富的免费专利信息检索服务平台,具备英文、西班牙文、法文、德文的自动翻译的互译功能,深受公众欢迎并得到充分利用[7]。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以USPTO官方网站、USPTO的公共检索机构(PSF)和遍布美国各地的专利商标储备图书馆(PTDL)组成。目前美国全境50个州总共有85个专利商标储备图书馆。自1871年起,USPTO建立了美国专利商标储备图书馆项目(PTDLP),每个PTDLP均构建了各自的核心收藏,向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专利商标信息以及各种知识产权信息服务[8]。

日本特许厅主要是以知识产权数字图书馆(IPDL)和工业所有权情报研修馆(NCIPI)在东京的阅览室为中心,以8个地方阅览室和59个知识产权中心为地方网点,组成了统一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2015年,IPDL专利检索系统改用新的J-PlatPat专利信息服務平台,提供日英文两种检索界面,广大公众可通过阅览室和知识产权中心的专用终端使用。此外,在东京阅览室还设置了专利审查员的检索终端。

韩国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信息服务由韩国专利信息中心(KIPI)负责,形成以Kipris为中心网络站点、以15个专利文献公共阅览室为地方网点的网络体系。KIPI成立于1995年,是向韩国知识产权局及公众提供多方位服务的机构,其主要业务包括:面向公众的公益服务、支持韩国知识产权局的专利行政服务支援以及应要求而进行的特殊服务。KIPI面向社会公众的专利信息服务主要是提供一种大众化和非公益性的服务,这与KIPI的定位,即由政府支持的非盈利性机构密切相关[9]。

2.4 丰富的服务内容

发达国家的专利政府机构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向用户提供开放、无障碍、免费的专利信息基础性服务,能够满足用户对于专利信息的基本需求。

欧洲专利局的服务平台从传统的专利文献馆转化为以esp@cenet网站和epoline网站作为中心站点的电子化服务,还提供电话和现场检索咨询等多种服务。公众不仅可以通过EPO的官方网站(www.epo.org) 一站式或电话咨询EPO的相关专利信息产品和服务,还可以现场检索咨询中、日、韩三国的专利法律状态。

美国专利商标局通过鼓励公众使用专利商标信息及系统,传播专利商标信息,其主要途径有USPTO官方网站、公共检索机构、美国专利商标储备图书馆、专利信息中心及用户信息服务执行机构等,由此衍生提供专利信息数据、专利信息检索、咨询、培训等多方面的专利信息服务内容。美国各PTDL为所有用户提供的检索服务都是公益性的,用户如需打印服务,PTDL仅收取打印成本费。

日本特许厅的专利信息服务内容,主要是以工业所有权情报研修馆为执行机构,除提供IPDL服务外,还提供公众的公报资料浏览、审查员的检索终端及专利检索的培训工作。

韩国知识产权局面向国内外社会公众的公益性服务主要是由KIPI主导完成。韩国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从“方便申请人”角度出发,除了提供基础数据库和检索系统,如免费提供1948年以来的全部韩国专利信息和1980年以来的美日欧的专利信息及顾客咨询电话、专利情报阅览室、电子申请帮助室等服务外,还提供企业辅助服务,帮助企业进行专利信息分析并编制专利地图,以数据光盘形式免费提供,提供企业上门咨询服务。

2.5 多元的培育体系

为了提高公众利用专利信息的能力和水平,美国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体系向公众提供了各种形式专利信息检索和利用的辅导培训服务。例如,PTDLP每年组织一次年会,向各公益性服务机构成员提供人员培训和资助计划,围绕知识产权工作进展情况、未来的发展战略、新技术应用情况及检索技术等方面开展多种新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提高成员为公众服务的意识和水平,促进知识产权创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服务人员还可以根据用户需要提供现场咨询和辅导、印制单页辅导资料并放置在公共图书馆供用户索取利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正式的检索培训班,并可以根据用户需要和人数增加培训次数。

欧洲专利局十分注重专利信息利用意识的培养,各个专利信息中心承担对本地区用户进行公益性专利信息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职责。公众可在专利信息中心进行免费的专利检索,获得现场咨询和辅导。各专利信息中心还定期举办各种培训班,并通过每年组织的PATLIB年会,进行专利信息服务经验交流,研讨未来发展策略。

日本特许厅由派谴的检索咨询顾问和专利传播促进顾问对本地公众专利信息服务进行指导和培训。在人才培养方案上的主要做法有:(1)通过工业所有权情报-研修馆,将培训的人员按初级、中级、高级三种类型,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2)培养初中、高中、大学生的知识產权意识,为在校师生提供知识产权教材和举办研讨会;(3)在全国范围内召开各种知识产权研讨会,宣传和推广知识产权知识,除此之外,收集知识产权利用方面的统计数据,与国家工业信息中心合作开展促进知识产权的传播活动;(4)日本行业协会通过多途径多方位的培训,为专利信息公益性传播利用发挥重要的作用。

韩国知识产权中心担负着提供专利信息服务、专利知识培训、技术发展方向指导咨询等任务。韩国特别重视面向申请人的培训服务,亲自上门对中小企业培训,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对于高校和研究机构,派遣专利管理顾问;针对青年和女性组办特色宣传和培训,培养潜在的发明创造人才。韩国知识产权中心在全国选择了55所具有计算机培训条件和开设有知识产权课程的大学作为专利合作大学,从年轻一代开始培养和提高广大国民的专利意识和利用专利信息的能力,为国家科技创新奠定基础。

总体来说,欧盟、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地区和国家之所以能够有效推行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使专利信息公益性传播在有序的制度环境中不断壮大,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1)得益于政府早期的政策扶持;(2)围绕以民众需求为导向;(3)非常重视专业人才教育及民众创新意识的培养,随着民众素养的提高,进一步促进专利信息传播的发展;(4)注重专利信息的深度加工,确保了高品质的专利信息服务资源,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这四方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且各有侧重,构建了各自不同的公益性专利信息传播体系,不断推进专利信息传播的深度和广度。

3 对国内开展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的启示

3.1 加大政府投入,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发达国家不仅将专利战略作为国家政策战略的重要基础,而且将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纳入到整个国家的战略体系当中。因此,发达国家专利行政机构在开展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的政策,为满足广大公众对专利信息的需求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美欧形成了在政府倡导下的由公共图书馆、协会等机构相互协调发展的服务模式,以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能力的图书馆或信息服务机构为基础,借助图书馆原有的专业化信息服务能力和固有用户群体可以更高效和深入地促进专利信息的区域化传播和利用;日本和韩国则以专利局为核心,在各地建立知识产权中心,推广和普及专利信息。对比之下,我国专利信息公益性的制度设计仍存在诸多短板,如实施主体不明确、政策法规不健全、制度保障缺失、服务供给能力不强、基础条件薄弱等[10]62-65,因此,还需建立能够全面反映用户信息需求的政策制度,从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在宏观调控、资源配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职能效用,大力引导、扶持或明确公益性实施主体机构在资源建设、服务方式、服务能力等方面规范有序发展,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助推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

3.2保障基础资源,创建畅顺的网络服务平台

发达国家的政府专利机构为了提供便捷、有效的专利信息服务,大力构建并发展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网络。

自2001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向各地方局免费提供了包括中国专利和部分外国专利在内的专利数据库,逐步实现了专利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均衡分布。但就具体的专利信息公益性传播主体资源建设而言,还存在诸多问题。以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为例,除政府性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科技情报机构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专利信息资源外,包括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在内的大多数网点并没有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基础性专利数据资源,使其在开展专利信息服务过程中始终面临专利数据资源不足的难题。此外,由于基础资源不统一,没有权威性的专利资源作保障,导致这些网点对外提供服务时所采用的数据库无法统一,直接影响了其服务质量及质量评价[10]66-67。因此,创建全国性公众专利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尤为重要,可从以下途径入手:(1)整合各国专利资源,建成包含各主要国家的专利信息资源和专利信息检索系统;(2)围绕加快专利信息传播途径,开发或优化检索工具和专利数据收集和搜索引擎,使普通公众可以直接或者通过专利信息中心或图书馆获取专利信息;(3)针对国外专利文献信息,增加在线翻译功能,使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成员,特别是中小企业、普通公众可以毫无障碍地获取专利信息;(4)主动迎合专利信息用户的需求,重视不同实施主体的利益诉求,提高其专利信息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协商机制,并搭建畅通无阻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的网络服务平台。

3.3 统一行业标准,建立规范化的传播服务体系

从发达国家面向社会公众的专利信息传播经验来看,建立统一的专利信息服务标准,制定相关政策,对企业及地方乃至全国开展专利信息服务、帮助公众解决知识产权信息的运用问题具有现实的必要性。但从目前我国的专利信息服务的现状来看,专利文献服务网点均来自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从业机构,没有形成必要的行业业务规范和服务标准,也没有建立起专利信息推广的行业质量标准、服务规范等制度,各网点所提供的专利信息服务内容、形式、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仅能满足一般社会公众的需求,而对一些深层次和复杂技术条件的需求,数据和服务能力往往无法满足。比如,图书馆领域,公共图书馆、科技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等不同类型的图书馆,由于其面对的服务对象和需求不同,因而形成了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高校图书馆一般也不对外开放。

为了更好地促进专利信息的传播与推广,政府主管部门应针对开展这一工作的不同层次的主体机构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界定各类实施主体,尤其是公益性实施主体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列明各主体机构的准入资质的认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制定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使用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其服务质量,突破目前条块分割的行政权力体系,建立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统一领导机构,强化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夯实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政策基础,制定统一专利信息传播协调机制的法律规范,确保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各项政策顺利推进落实。

3.4满足公众需求,构建多层次化的服务内容

发达国家的专利信息行政机构在开展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时,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向用户提供开放、无障礙、免费的专利信息基础性服务内容。无论是美国PTRC项目,还是欧洲的 PATLIB项目,两者均以公益性免费服务为主。他们提供专利信息数据、专利信息检索、查询、培训等服务,增强了服务公信力[11],满足了公众对于专利信息的基本需求;同时,还依据服务内容及服务对象的不同,选择合适的不同信息服务渠道,保障用户能够及时、顺畅、便捷地获得有关服务,有效提高服务效率。日本特许厅通过积极鼓励信息服务机构不断挖掘信息用户的需求,探索开发新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产品,使得日本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呈现出层次化、多样化和精细化的发展趋势。

针对我国专利信息公益性传播的现状,未来可从以下三方面开展。(1)将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作为科技创新强国的重大战略。首先,公益性服务不仅需要直接面对企业、研究所、个人等专利信息终端用户,还需面向地方知识产权局、科技情报所等地方专利信息传播。其次,所面对的需求也不仅仅是专利信息检索,还包括专利文献知识培训、专利情报分析、企业专利战略研究、专利管理、专利预警等各个方面的核心内容。(2)一切从满足公众需求出发,构建多层次精品化的服务内容。具体应包括用户需求调研、专利数据资源加工、应用系统开发、服务人才培训、信息服务推送及专项服务、服务质量跟踪、技术支持与维护等各个方面。在服务类型上应囊括数据服务、软件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3)面对社会公众专利信息需求的迫切性,在提供专利信息数据、专利信息检索、咨询、培训等方面的专利信息公益性传播及服务时,不仅要体现用户需求的广度,更要体现需求的深度。

3.5 拓展人才培养途径,提升公众利用专利信息的意识

发达国家在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中,十分注重培育全社会的专利信息利用意识和能力,除利用多种培训方式与手段开展专利信息应用培训、提高用户利用专利信息的能力外,还始终以用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举办各类研讨会、年会及相关的论坛、展览等,借助电视、网络、书刊等多种传媒渠道,开展专利信息宣传与推广,提高全社会对专利信息的认知度。

专利信息服务中人才培养领域是一项重大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工程。一方面,大量新技能的掌握运用,以及懂法律、懂经济、懂专业知识的综合性高素质人才不再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才的专有名词;另一方面,创新主体为了解创新型社会需求,迫切需要了解知识产权相关的知识。因此,利用专利信息公益性服务资源优势,全面加强人才培养,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构建地域人才的培养机制。(1)借助地域性特色开展系列的培训工作,建立适用于地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的人才培训与保障机制,为人才服务的培养提供有力的保障。(2)与高校建立联合培养模式,完善交流和协商机制,搭建与高校信息沟通双向服务渠道,构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高校互动教育平台,将人才的培训与培养模式嵌入到课程教育体系,致力于培养一批掌握专业领域技术、熟悉法律和管理以及精通知识产权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人才。同时,注重从小学阶段就开始培养孩子们的专利精神,为后续创新人才后备军的培养奠定基础。(3)建立问题式培训模式,针对公众在使用时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4)在培训的形式上,可将线上与线下、宣传与培训、教育与教材等模式结合起来,并通过建立双向交流的培训体系,从源头上促进人才培养全面发展。

4 结语

欧、美、日、韩专利信息的公益性传播旨在推动全民参与,提升专利信息的有效利用,最终达到激励创新、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创新创业的关键时期,亟需通过加快专利信息公益性的传播与利用,培育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欧、美、日、韩在制度规范、资源建设、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人才培养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在开展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过程中加以学习借鉴。

参考文献:

EPO.Survey on the role of information in innovation [EB/OL]. [2020-05-24].http://www.epo.org/service-support/contact-us/surveys/patent-information/ innovation-survey.html.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工作计划的通知》[EB/OL].[2020-05-24].http://www.gov.cn/xinwen/2018-06/19/content_5299683.htm.

专利信息[EB /OL].[2020-05-24].https://baike.so.com/doc/933342-986549.html.

沈建磊,马林英.美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要优势和特征[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07(10):4-9.

宋瑞玲,郑洁.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发展研究与展望[J].专利文献研究,2014(2):14-33.

刘延淮,甘霖,孙艳玲.国外专利信息加工与服务现状[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4(12):66-69.

宋瑞玲,郑洁.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发展研究与展望[J].专利文献研究,2014(2):14-33.

USPTO.美国专利商標资源中心分布[EB /OL].[2020-05-24].https://www.uspto.gov/learning-and-resources/support-centers/patent-and-trademark-resource-centers-ptrc/ptrc-locations.

吕荣波.韩国专利信息传播和应用情况介绍及借鉴[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6(6):75-77.

陶荣湘.从PDL到PTRC:美国专利文献图书馆计划的演变及启示[J].图书馆建设,2018(2):62-67.

陶荣湘,廖利文.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概况与发展策略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19(19):79-84.

尹小红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广东广州,510665。

陶荣湘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广东广州,510665。

(收稿日期:2020-06-21 编校:谢艳秋,曹晓文)

猜你喜欢
美国欧洲韩国
第29届欧洲象棋锦标赛对局选评
美国商业银行衍生品业务的特点分析
欧洲面临42年来罕见动荡
揭秘韩国流
韩国的K1A1主战坦克
揭秘韩国流
揭秘韩国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