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机械购置补贴对防治外包服务参与的影响*
——基于福建省水稻主产地微观数据的实证研究

2021-04-09 03:21蔡良玫王林萍
中国农机化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购机植保补贴

蔡良玫,王林萍

(1.福建农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福州工商学院,福州市,350002;2.福建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福州市,350002)

0 引言

长期以来,中国处于“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1-2],如何解决传统小农生产与农业现代化有机衔接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热点。特别是政府在对低效困境小农生产融入机械现代化要素的议题方面做出积极实践。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同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2018年,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依据国家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2018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 047亿元,扶持3 381万农户购置农机具4 310万台(套)。其中植保机械购置补贴一直是农机补贴政策的重要组成,2016年湖南省各级财政用于高效植保机械补贴资金达2 000多万元,浙江省通过财政资金扶持专业化防治组织新添置高效植保机械3 000余台(套)。2020年1—10月期间,中央政府已支持5 482位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植保无人飞机11 178架(见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整体上看机械补贴政策响应程度高且增收增效显著[3-4]。但有学者研究发现近年来购机补贴政策出现边际效益递减的趋势[5-6]。不仅如此,随着城镇化发展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务工,导致投入田间时间不足,在此背景下农业外包服务受到农业经营者重视。

农业外包服务是将农业生产的部分环节或全部环节外包给生产大户、专业化服务队或农业合作社(统称为接包方)作业的一种行为[7]。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017年农财两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重点支持服务组织为小农户提供深耕深松、工厂化育秧、统防统治等关键环节的生产托管服务,鼓励组织对接农户的有偿服务模式,农业外包服务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一方面,生产环节外包服务能替代家庭劳动力,弥补向非农部门转移造成的农业劳动力短缺问题,满足多样化的生产需求[8-9]。另一方面,外包服务可实现特定生产环节的规模经营[10-12]。然而,外包服务可以被看作农业分工的体现[13-15],只有聚合多个农户需求并形成服务市场容量才能发挥显著作用[16]。近年来学界对生产环节作业外包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其中发现农业各环节的外包参与度存在明显差异,尤其存在防治环节的外包参与率较低的现象[8],但未究其原因给出明确解释。与此同时,部分学者开始关注外部环境对外包服务选择的影响,如农地确权对农机外包的影响[12]、考察社会化服务与土地流转经营之间的影响关系[17],但已有研究中将购机补贴与外包服务政策纳入同一分析框架的并不多见。

作为两种推动提高病虫害防治现代化水平的政策模式,现实路径存在差异,两者存在何种关系有待进一步厘清。为此,本文基于外部性视角,将植保机械补贴政策纳入防治外包服务参与行为的逻辑框架,利用2018—2019年福建省水稻主产地防治微观调查数据来识别植保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对防治社会化服务采纳的影响,这不仅为行为经济学中有限理性理论提供实证案例,同时为政府部门的决策者更新农机农技,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较为科学的参考建议。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植保机械购置补贴对防治环节的外包服务参与的影响包含愿望竞争和“沉没成本”效应两个方面。

其次,两者之间存在“沉没成本”效应。植保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起始时间早且进入常态化推广,该政策有效引导农户对家庭植保机械的更新换代,整体响应程度高。尽管外包防治服务因先进的农机农技而具备效率优势,但农户在做购买决策时不仅需要考虑消费能带来多大利益,更趋向于过去的投入和现在的付出加在一起作为总成本,来衡量决策的后果[18]。故在现实消费决策中很难忽视先前家庭新购植保机械的投入,将这部分不可回收的支出被视为“沉没成本”。农户的实际购买决策过程是一种心理运算过程,如果购买到的产品或服务没有使用或没有得到预期,在消费者的心理上这将被认定为损失[19],同时对于已买到产品其使用次数越多,被认为交易越划算。换言之,农户申请植保机械购置补贴来购买产品,在购买过程已为此支付过时间成本、资金成本,多数农户便会自然地增加自有新型植保机械使用的频率,为避免损失而对后续防治服务投资产生消极影响。同时,家中自有新型植保机械作为资产会随着时间推移产生贬损,使得沉没效应也具有时间性。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研究假设:植保机械购置补贴会降低防治环节的外包服务采纳,但这种抑制作用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少。

2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2.1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自2018—2019年对福建省10个县40个村水稻防治情况调查,采用分层抽样的方式,依据福建统计局的水稻产量数据资料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选择纳入水稻生产功能区目录的地区,最终确定邵武、尤溪、长汀、永春等10个县作为调研地区,采用随机选择的方式,每个县抽取两个镇,每镇抽取两个村,合计40个村,已确保调研地区水稻种植生产的代表性。而后,面向这40个村庄发放问卷,每村随机抽取15户(个别村调查12户,13户或14户),共计发放问卷60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537份,有效率约为89.5%。

2.2 描述性统计

将调查样本主要分为4种类型农户进行描述统计:类型Ⅰ=无植保购机补贴且无防治外包、类型Ⅱ=有植保购置补贴无防治外包服务、类型Ⅲ=无植保购机补贴有防治外包、类型Ⅳ=有购机补贴且有防治外包。在总体537份观测样本中,参与防治外包服务的有203户,外包参与度为37.8%;参与植保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有110户,农户购置补贴参与度为20.48%;此外,上述两项政策均有参与的农户比重不高,仅占总体样本的11.55%。

依据政策参与情况对4种类型的农户群体进行特征比较见表1,在农业决策者年龄、务农经验特征方面差异性不大,但在受教育程度、兼业程度、家庭劳动力投入、合作社成员、家庭拥有机械数量、种植面积等生产特征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统计显示:(1)参与购机补贴或外包防治政策的农户其单位面积的家庭劳动力投入相对较小,兼业比重小,务农热情更高;(2)参与购机补贴的群体中有60.42%的农户家庭参与合作社;参与防治外包群体中有65%的农户家庭参与合作社,且同时参与上述两项政策的家庭中有81%的农户都加入合作社,表明合作社加入与这些政策响应存在一定相关;(3)规模种植、土地资源(如地形、肥力)禀赋优势越明显的农户,越积极参与上述政策。

表1 观测样本中不同类型农户的特征比较

3 植保机械补贴政策对防治外包参与的实证分析

3.1 计量经济模型设定

由于农户防治外包行为属于离散选择问题,故采用二元选择PROBIT模型来检验植保购置补贴政策对防治外包采纳的影响,设Y*为不可观测的潜变量,而Y和X可观测,令

(1)

且具体模型如式(2)所示。

爸爸不停地哄她,又是“宝贝”又是“买布丁果冻”,每一句都像蜜糖般能够抚慰心肺,声音像风吹过麦浪似的轻柔,生怕惊着果果。从我记事以来,父亲就这么对果果说话,就好像她是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想着想着,卧室的门就被踹开了,爸爸拖起躺在床上的我,“你小子想干什么!果果怎么惹着你了,惹着你又怎样,什么时候轮到你去训她……”山洪暴发般的声音回荡在我不太小的房间里,在我的大脑里穿行。倚在门框边的果果火上浇油:“就是,什么时候轮到你教训我了?”她的洋腔怪调,傲慢不堪的神色彻底惹怒我了,我握紧拳头大声叫嚷:“她有什么权力翻我的书包!说翻情书,我高三了,每天像牛一样忙,还要给她做午饭,哪有他妈的时间去谈恋爱!”

Y*=α0+αxsub+βixi+ν

(2)

式中:xsub——是否参与购置补贴政策;

xi——其他影响外包参与的因素;

α0、α、βi——模型的待估参数;

ν——随机扰动项,服从正态分布,ν~N(0,1);

i——变量个数。

假设第i个农户是否参与水稻防治外包,是由一种不可直接观测的效用指数Y*决定的,而效用指数Y*又由某些解释变量X决定。当Y*>0,Y=1表示第i个农户参与水稻防治外包,反之当Y*≤0,Y=0表示第i个农户不参与水稻防治外包。由于该模型为非线性模型,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参数估计值不能直接比较某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因此通常使用边际效应来进行解释。

3.2 变量选取

现有文献指出,影响农业服务外包的因素主要涉及农户个人特征[20-21]、家庭生产特征[22-24]、土地经营特征[25-27]、外部环境因素[8,27]。结合已有文献和前述理论,故选取“是否参与植保机械购置补贴”作为关键解释变量纳入模型当中进行估计,另外选取的其他解释变量,包括农户个体特征变量(年龄、教育年限、是否兼业、务农经验、社会网络)、家庭生产经营变量(单位面积的务农劳动力、种植面积、商品化程度、是否为合作社成员、种植布局)、外部环境变量(防治外包服务范围)、地区变量,选取的变量及其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运用stata15.0软件对所调查的537份农户截面数据进行PROBIT回归分析,在数据处理过程中采用极大似然估计法,得到植保机械购置补贴对防治外包服务影响的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PROBIT模型似然比检验统计量LRchi2(15)=306.61且Prob>chi2=0.000 0,由此看出模型整体达到显著水平,拟合程度良好。整体上看,近三年参与植保机械购置补贴、教育年限、种植面积、商品化程度、合作社成员、外包服务范围、地区对植保外包服务参与具有显著影响。

表3 植保购机补贴对防治外包服务影响的估计结果

从表3可以看出,近三年参与植保机械购置补贴在1%的水平上具有显著性且系数符号为负,表示近期参与植保机械购置补贴对植保防治外包服务的采纳产生消极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较于没有参加购机补贴的农户,近三年享受购机补贴政策的群体发生购买防治外包行为的概率减少22.72%,而享受购机补贴政策超过三年的对参与防治外包行为的影响不显著,说明这种负向影响会随着时间变化而减弱,与本文研究假说观点相一致。

在农户特征方面,教育年限对防治外包服务产生负向影响,在10%水平上显著,说明农户教育水平越高,自身防治水平与外包服务农艺水平差距不明显,导致农户更愿意采用自主防治。

在家庭生产经营方面,种植面积、稻谷商品化程度以及家庭成员为合作社成员这些因素对参与外包防治服务意愿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种植面积在10%水平上对农户的植保防治外包参与行为正向显著,说明种植规模化有利于提高防治外包服务参与积极性;稻谷商品化程度、家庭成员为合作社成员均在1%水平上对植保防治外包参与行为正向显著,且稻谷商品化程度每增加一个单位,使得购买外包服务行为概率增加0.29%;同时,与没有参与合作社相比,家庭成员为合作社成员也会使得购买外包服务行为的概率增加18.6%。

在外部环境方面,防治外包服务范围对参与外包防治服务意愿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与外包组织没有覆盖本村相比,外包组织网点的设立使得购买外包服务行为概率增加24.74%。

在地区变量方面,它反映的是地区间防治外包服务需求差异。闽北地区通过1%的显著性统计且系数为负,表示与闽南地区相比,闽北外包服务参与程度相比较少,可能的原因是闽北地区工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务农热情与田间管理时间较充沛,种植大户家庭已持有相对较为先进的植保防治机械,因此防治外包服务的需求相对较少。

4 结论

综上所述,利用PROBIT模型对福建省水稻主产区537户稻农进行植保购机补贴对防治外包服务参与的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近三年使用购机补贴的这类稻农其购买防治外包服务的概率会减少22.72%,而三年前使用购机补贴的对购买防治外包服务行为的影响不显著。这意味着,农户可能会因购置补贴更新先进植保机型,并通过增加自有新型植保机械的使用频率,而降低植保防治外包服务的参与意愿。也就是对于防治需求而言,二者存在一定程度的消费替代,但这种替代关系会随着时间而减弱。因此,在提升农业防治机械装备现代化的政策制定上,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补充调整。

1)植保机械购置政策补贴资金分配的重心落在外包组织防治机械的更新升级。建议植保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做好服务对象细分,进行分类分档补贴[5]。可依据购买群体经营规模差异来划分不同的资金补贴档次,优先向有外包防治组织性质的合作社倾斜,以提高外包组织的防治效率,扩大外包防治的服务范围,补贴如植保无人机等新型植保设备以促进外包组织在农机、农技方面的专业优势。

2)因地制宜地做好政策推广区划。考虑到享受植保机械补贴政策的农户一定时期内会抑制后续防治外包服务的购买需求,因此有必要因地制宜地满足农户内在防治需求。做好不同区域内农机作业量饱和情况的状态预警[6],如对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农户兼业机会选择较多,更适合防治外包服务的推广;对经济发展薄弱的传统水稻产区,农户务农热情较高且田间管理时间相对投入较多,更适合植保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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