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研究

2021-04-13 20:07李卓聪
中国应急管理科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法律援助农民工

李卓聪

摘要: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民工对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的占比与日剧增,国家近几年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来改善农民工生存和发展条件。受法律保障和农民工意识淡薄等因素影响,目前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劳动休息、择业、社会保障以及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都没有得到全面的保障,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不到位造成的。在当前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开展中,未能够得到满意的效果,需要以有效措施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完善,从而能够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法制社会建设更好实现。

关键词:农民工;法律援助;法律维权意识

农民工是新时期城镇建设和新兴产业的劳动大军。在经济发展又快又好的同时,党和国家时刻关注民生,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但是在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大环境下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仍面临着重大的问题。目前,在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援助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解决方式,也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式,因此需要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选择有效的处理措施和解决途径来帮助他们,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

目前,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对农民工实施法律援助,体现了党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有利于提高和扩大党的公信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法律援助制度的形成以及应用也已经成为我国司法建设中一项重要内容及任务,也是国家司法完善的一个重要表现,能够保障人的合法权益方面不受侵害,特别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可以起到一个很好的保护作用。

国家法制建设还在不断地完善当中,不仅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得到了提升,而且还在这一方面投入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使法律援助制度更加完善。虽然在当前情况下法律援助制度越来越好,但是农民工法律援助在实际操作中,效果远不及想象中的好,有一定的缺陷存在,导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如果想使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很通畅,我们就必须首先要了解在这个过程中有哪些不合理之处,在此基础上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得到改正,从而才能确保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的更理想。

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权利救济相关立法

要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就需要相关法律依据及其保证,因此也需要相关的立法来保障农民工的权利,使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可以得到更好地依据以及支持。就目前我国实施的相关法律制度而言,并没有将法律援助制度列入到国家最高立法中,这样就会导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缺乏法律依據和保障,在此项工作开展时就会缺乏权威性,也会让这项工作得不到一个满意的效果。法律层级不足的缺陷日益明显,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综合交错,权利救济体系中也存在大量的立法缺失。

2.缺少法律维权主动性

现在是法治社会,很大程度上对农民工的生活带来了改善,但在现实生活中,他们还是处于一种劣势地位,很多农民工文化程度不够高,认识新鲜事物和权利意识还不够强,生活圈子也很狭窄,没有认识到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只能在特定的环境下来获取信息,只是着眼于自己当前的利益,所以在发生问题的时候,大多数的农民工就会疏于收集证据,在后面维权的过程中,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去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3.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职业病是常见的一种工伤类型,对高危行业劳动者影响尤其严重。因为农民工大多从事建筑工地、餐饮这些技术要求不高的行业,用人单位往往会为了自己的利益问题,不会考虑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购买工伤保险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4.法律援助宣传不到位

法律援助在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农民工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一般都会存在“不知道怎么依法维权”“不会依法维权”“也不能依法维权”的各种现象出现。[3]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宣传不到位导致农民工对法律援助认知比较低,也不了解其中的制度规定,再者收入水平也不够高,居住条件也是有限的,所以对工作的开展缺乏正确的认识观念,认识不到法律援助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所在,相关部门对宣传工作缺乏正确的引导,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普及程度没有那么高,不会结合农民工自身的特点,结合当地实际的情况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活动,至此农民工就不会真正的理解法律援助,也不会在遇到法益受到侵害时,想到用法律援助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无法提现法律援助的价值所在。

5.缺乏资金的支持

法律援助的工作需要开展,就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来源,这样才能使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保障。但是,从目前来看资金成了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主要障碍之一,资金来源主要是由地方财政来拨款,[2]法律援助人员的工资有了地方财政的支持才能得到补贴,而地方财政的收入还要看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如果地方经济发展不好,地方财政收入不高,那势必就会影响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补贴,长此以往越来越多的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积极性就会降低,做事懒懒散散,最终会影响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整体效果,也就不能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三、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完善措施

1.制定法律援助法

从现在基本情况来看,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有了提高,对法律援助的需要也在不断的增长中,为了能够使法律援助制度达到一个预期的目标,就要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立法进行完善,只有这样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时候才能有依据可言,满足农民工的需求。但目前没有制定有关于法律援助的专门立法,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各种规章制度,根据近几年以来我们国家法律援助的实战经验,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设,有一个更高的台阶,让法律援助可以得到更好地发展,做到有法可依,使法律援助工作能有一个更好地保障,使法律援助工作更有权威性,达到理想的效果。

2.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首先,基于城乡一体化和公民的自由权,农民工居住登记制度已经建立,为外出的农民工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提供了相应的社会保障,能够有效的解决社会保障的问题;[3]其次,要加强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的学习,为自己的身心健康保障有一定的知识提高,增强工伤保险意识,也要加强用人单位的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意识,从根源上排除安全隐患,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用人单位后续的开销成本。再者,最重要的是,工伤赔偿案件不仅涉及的问题多,耗时还长,而且诉讼程序也很复杂,[4]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还有失业保险等多个机制建立长期有效的保护制度,可以让农民工更加放心的投入到工作上去,从法律制度层面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最后,要根据农民工真实的工作状态建立长期有效的劳动就业保护制度。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各地区进行实名登记,要管理好和服务好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简化他们的就业程序,从根本上降低他们的就业成本,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时刻关注他们的就业情况,并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形成良好的就业劳动市场管理机制。

3.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资金支持

对于法律援助的工作开展,需要对资金方面的经费援助进行法律规范化,对经费来源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有更好的支持以及保证。首先,政府各个部门以及司法部门应该在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工作中承担起这一社会责任,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有一个专项的资金流入,保障这项工作可以有序的开展,避免因为资金短缺而影响工作,加强对资金的投入;[5]其次,想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理想的目标,除了政府各部门和司法部的资金投入以外,还可以按照慈善基金的模式,建立完整的法律援助基金会体制,引导社会上各个层次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中增加资金投入,可以保证农民工法律援助在后续的工作中可以有更充足的资金支持;最后,我们还可以推广法律援助的保险金,把保险金纳入到社会保险的一部分,使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能够更好的发挥自身的价值与意义。

4.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

在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完善的同时,要注重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的完善,社会各个阶层都有义务去宣传法律知识。首先,作为法院、仲裁委還有政府的各个部门都要发挥自己的作用,利用媒体的宣传,让大家能够了解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其次,还有基层社区组织,可以利用日常的宣传栏,张贴海报等方式,可以让大众知晓维权的方式;再者,现在自发的公益组织逐渐成为了法制宣传的好帮手,增加了法律援助的实用性;最后,我们可以在农民工群体中,寻找一些法律意识比较好,学习能力比较强的人来担任宣传委员,通过平常大家的相互交流沟通,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有普及性。在当代大学生中也有很多人投入到实际的工作中来,在校大学生不仅热情高涨,责任心也很强,而且还能提升自身的实践能力,也能很好普及法律知识。

5.加强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

农民工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找到法律援助机构时,没有任何的证据来出示证明自己被欠薪,所以农民工要收集自身权益受损害的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书、工资收入银行的流水账、工作记录表、打卡记录、人工费结算清单、工资欠条等等。[6]要知道维权和申请法律援助的通道平台,找到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去申请援助,不要随意透露自己的信息,避免上当受骗。遇到问题时,要保持冷静,找到专业人士去咨询,不要意气用事做害人害己的事。

四、结语

在我国当前法制社会建设不断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农民工作为新时代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作为社会财富重要创造者群体,作为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任何阻碍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在法益受到侵害时,很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面对这些情况,社会各个层面都要出一份力,拿出该有的作为,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农民工的维权机制,让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有效的完善,从而使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得到更加满意的效果,不断完善立法和社会保障制度,培养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组建多元化的维权体系,实现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保证,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在任何时候都要对农民工做到不欺瞒,不为难。

参考文献:

[1] 李林,王宗旗.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探索[J].人民论坛,2019(19):94-97.

[2] 楚思宇,冷洋,王秀英,陈怡杉,顾梓桐.浅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J].法制博览,2019(33):50-52.

[3] 苏旭龙.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34):50-51.

[4] 孙雁.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8,17(06):47-48.

[5] 鲍先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完善措施[J].法制与社会,2020(04):185-186.

[6] 张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J].法制博览,2020(17):200-201.

四川轻化工大学 法学院 四川 宜宾  6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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