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政对象生活品质

2021-04-14 03:50柳望春
党员生活 2021年1期
关键词:民政救助城乡

柳望春

民政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全省民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服务职能,着力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下功夫,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上求实效,助力民政对象提高生活品质,推动新时代湖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聚焦各类特殊困难群众,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职责,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推进综合救助、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在推进特困人员县、乡集中供养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和应急性救助服务。在做好按标施保、兜底保障基础上,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加大保障力度,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措施的衔接。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治理和服务功能,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牵头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着力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指导城乡社区全面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改革和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社会服务。大力推进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动建立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服务机制,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公平性、精准性和协调性。

围绕中心服务群众,提升民政社会服务质量。认真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连锁化大型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進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探索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实行农村中心福利院县级直管;鼓励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将养老机构设置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以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运营和管理,积极推行节地生态葬法,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对象范围。

(作者系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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