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制度建构的理论历程

2021-04-18 23:45谈美霞
文教资料 2021年1期

谈美霞

摘   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核心要义,是如何更好地把我国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这在国家制度建设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是在吸收运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制度建构的理论历程中逐步形成的。在深刻认识显著优势的实践中坚定制度自信,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   国家制度   理论历程

马克思主义理论始终高度关注国家制度的构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作为这一理论的创始人,提出了建构国家制度的一系列设想,初步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列宁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制度理论的基础上,带领人民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毛泽东承继了前人关于国家制度建构的理论,并将这一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邓小平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促使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更完善、优势更明显。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国家制度建构的理论历程,对增强我国制度自信,坚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具有重大理论价值。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制度建构的论述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制度建构的相关问题没有专门的著作论述,而是零散地分布在多部著作中,此文主要以这些著作为线索梳理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制度理论。

(一)对国家制度建构的初步探索

在唯物史观未形成前,青年时期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便开始关注国家制度问题。马克思在担任《莱茵报》主编时,以《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为开端,猛烈抨击了德国的专制制度,开始了对社会制度的批判。马克思在工作中逐渐接触到与物质利益有关的问题,逐渐引起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等现实问题的关注,认识到了支撑资本主义制度运行的基础是经济关系而非政治关系,要想推翻这一制度必须通过暴力革命。

1843年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通过分析考察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对黑格尔关于君主决定国家制度这一观点予以了强烈批判,马克思明确指出:“正如不是宗教创造人,而是人创造宗教一样,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①(11)国家制度的建立基础是人民,国家为人民所创造、为人民所拥有。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立法权的批判,详细分析了私有财产与国家制度的关系,他认为私有财产构成了政治国家的框架、填充了实质内容,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财产始终是国家制度的根基,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由此看来马克思将生产关系和市民社会看作从古代的奴隶制国家到现代的民主制国家等所有制国家的自然基础。

1845年—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提出人类社会历史上相继发生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并直接导致了阶级、私有制、国家的产生。马克思以所有制形式为标准,将人类社会发展划分为部落所有制、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等各不相同的社会形态。从这个维度看,马克思认为国家制度是一种社会形态,国家制度的变迁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直接相关的。

(二)对国家制度建构的熟练应用

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使唯物史观从书面走向了社会,并逐渐成为无产阶级斗争的武器。马克思阐明了国家制度变迁的基本方式即暴力革命:“共产党人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共产党人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②(434)。受此理论的影响,先进的工人阶级领导人民将理论付诸实践,多地相继爆发了工人运动,如1871年巴黎公社的建立等。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主要概括了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公社在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体现了人民管理制的发展方向。其中,马克思着重论述了制止腐败,建设为民、民主、责任、以清廉为核心的新政府,现今,这些论述对建设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仍具有启迪意义。

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两本著作中,集中阐述了国家学说。恩格斯科学预测了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些基本特征,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他认为国家和阶级、私有制一样,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国家随阶级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阶级的消亡而消亡。

二、列宁关于国家制度建构的论述

列宁在继承马恩理论的同时,结合本國具体的实践,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在俄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扩展了国家制度建构的理论内容。

(一)对国家制度建构的理论探索

列宁对国家制度建构的理论探索主要集中于他的著作《国家与革命》中,列宁阐述了暴力革命与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明确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取代资产阶级,资产阶级自身不可能自己消灭自己,依据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历史规律,推翻资产阶级,必须要通过暴力革命完成。”③(691)由此,1917年俄国人民在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下,以暴力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建立了苏维埃政权。

(二)对国家制度建构的实践运用

苏维埃政权确立以后,列宁建立了一系列国家制度巩固苏维埃政权。在政治制度方面,实行从多党政体到一党政体转变的政党制度,实行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选举制度,实现了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飞跃。在经济制度方面,采取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和新经济政策。在社会制度方面,列宁反对民族主义,尤其反对基督教世界中普遍存在的反犹主义,撰写了大量的文章,阐述了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一系列重要原则,等等。这些具体的制度实践对后世影响深远。

三、毛泽东关于国家制度建构的论述

在长期革命实践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经历了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到新民主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漫长过程,对国家制度建构理论的认识不断与时俱进,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一)对国家制度建构的探索发展

毛泽东坚持实事求是,理论结合实践,在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中国的革命实践中,不断探索发展关于国家制度建构的理论。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毛泽东当选为主席,政权形式主要借鉴苏俄的经验,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政权建设的实践,为毛泽东后来国家制度建构的理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曾先后提出人民共和国、民主共和国、中华民主共和国等国家制度的形式,为新民主主义国家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1940年毛泽东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对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体和政体做了明确的界定,指出:“中国的国家制度只能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④(675)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体即“民主集中制”,只有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才能充分发挥人民的意志。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奠定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建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1949年9月《共同纲领》的通过成为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指导性文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毛泽东首创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毛泽东一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独立进行国家制度建构理论探索的重大成果,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造。

(二)对国家制度建构的创新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毛泽东以强有力的制度创建开启了中国现代国家制度建构的历史进程,实现了从旧制度向新制度的根本转变,创新了新中国的国家制度。

采取单一制国家体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设计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即“一体多元”的模式,是在单一制条件下的多元。

实行大行政区制度,建立五级地方政府即大区、省级、地级、县级、乡级。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直接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建立政府行政体制。在军队实行解放军总部、野战军、军、师、团编制,相对应的政府实行中央、大区、省级、地级、县级编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制度。国家主席是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既是国家的代表,又是国家的象征。毛泽东创意性地提出增设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并提议由党中央主席、副主席和中央书记处总书记一起组成该委员会,作为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

毛泽东时代创立的国家制度,不仅铲除了旧中国的地基,还建立了新中国的地基。毛泽东实现了为新中国“奠地基、起房子”的现代国家制度目标。

四、邓小平关于国家制度建构的论述

邓小平对于国家制度建构的探索,在继承前人理论的基础上,坚持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并独创性地提出了改革开放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等为国家制度建构理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邓小平把体制看作根本制度的实现手段,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不改变根本制度的条件下,国家各项具体制度可以改变和创新。

(一)对国家制度建构的继承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邓小平领导西南全区的政权建设、社会改造和经济恢复,领导党和人民着手恢复各项政治制度,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集中制,发展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继承和巩固了中国的国家制度。

“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邓小平深刻反思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失误曲折,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从制度层面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思考,他指出“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⑤(333)。制度问题是最根本的问题,强调了国家制度建设的迫切性。1975年,邓小平在复出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后,多次强调制度特别是各种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在邓小平的主导下,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确定了全党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的政治路线,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期。

(二)对国家制度建构的创新发展

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围绕怎样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如何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邓小平认为,制度是有具体的内涵的,他在不同的意义上曾多次谈到制度,如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责任制、退休制、领导制度、监督制度、价格制度、工资制度、规章制度、制度化等,他所谈的制度具有廣泛的内容和不同的层次,共同构成一个制度体系。邓小平着重对国家各项具体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探索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邓小平对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初步的探索。邓小平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认真总结了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对计划与市场及这两种经济体制的运行绩效作出了符合实际的认识和评价,作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邓小平探索和创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他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国家制度建构过程中的一个伟大创举,为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⑥他剖析了我国政治建设中存在的弊端及其产生的原因,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重在四个坚持、权力下放、精简机构等重点问题,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邓小平提倡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他着眼事业大局,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实现干部退休制度,为实现党和国家最高领导层的有序更替奠定了制度基础。

进行法制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加强法制建设是邓小平一贯的治国理念。邓小平提出要加快立法,除刑法外还要制定一系列法律,建设高度的民主和健全的法制,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法制的关系,经济活动要法制化,用制度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提出“一国两制”构想。邓小平为解决香港、澳门、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倾注了大量心血。他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一个中国,两种制度”的构想,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大发展,又是对以往制度理论的重大突破,具有重大的创造性。

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命题。1982年9月中共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邓小平在开幕词中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立和发展建设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这一理论科学地阐明社会主义本质,第一次系统回答了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他认为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切要从这个实际出发制订规划。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设计了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目标,大力支持和推动农村改革,推进以城市为中心的全面改革,倡议兴办经济特区,开放14个沿海城市,开发开放上海浦东新区,推動中国全面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

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同志继承和发展了马列、毛泽东、邓小平关于国家制度建构的理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并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各项具体制度和体制改革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胡锦涛十分重视“以人为本”,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高度重申国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基础性地位,就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历史教育,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人在制度建设和创新方面的成就,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保障,也为新时代推进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⑧习近平同志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论述,主要体现在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制度建构是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因此,需全体中华儿女持之以恒地探索和研究,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注释:

①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②中共中央编译局.共产党宣言[A].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③中共中央编译局.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④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⑤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⑥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N].人民日报,1980-8-18.

⑦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开幕词[N].人民日报,1982-9-1.

⑧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