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

2021-05-07 09:45由琳
消费导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内管内审审计工作

由琳

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简称《规定》)。规定的发布意味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升至了高水平、高质量的发展阶段。经济责任审计是内审部门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对内管干部经济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鼓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廉洁自律,服务于企业的平稳运营。在国内,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内社会的安定,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作用,在国有企业内部有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促国企领导干部重视依法秉公用权,不搞独断主义,有利于国有企业规范运作、深化改革、高质量的发展。

一、正确的组织方式可助推国企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开展

根据审计署11号令规定,企业内管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属于内审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企业的内审机构应根据人事部门的委托,开展本单位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各类内部审计业务中,针对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要比一般的财务收支类审计、生产业务类审计,需要审计小组拥有更高的审计权限和地位。审计小组在公司组织架构中的位置和直属领导者以及审计小组成员的构成,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结果。

(一)最高决策层直属领导是国企经济责任审计的保障

审计署11号令中已明确规定了国企内审机构应当在其企业党组织或公司董事会(主要负责人)的直属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向其负责并汇报工作。这项规定从根本上提高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为其工作开展提供了强大而有力的保障,也让内部审计工作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国企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由国企最高决策层即主要领导人直接负责,并部署指导工作,为国企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架桥铺路,减少工作中可能碰到的阻力,保证审计的效果和质量。国企中由上级集团委派的集团管干部或政府部门委派干部应由其所属机构的内部审计部门按要求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倘若国企审计工作领导人的组织人事权在企业内部,则需由政府审计机关或上级机关代为开展其履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否则其领导的内审部门难以做到独立、客观地履行应有的审计职责。

(二)巧用资源、联合审计是国企经济责任审计的助推剂

在当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操中,一般都由内审部门独自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公司纪检、工会、人事、法律等部门的工作中均承担了一定的监督检查职能,在经济责任审计时,内部审计部门在确保独立性、客观性的前提下,应该合理整合企业内部审计力量,巧用企业内部资源,联合纪检、工会、人事、法律等部门成立联合审计小组,根据各自掌握的情况共同参与,共同开展内部联合审计。这不仅可以增加审计的力量,保证审计评价的全面客观,而且让公司内部充分认识并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助力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任中审计比例才能更有利地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根据领导在任情况,将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任中和离任两种审计方式,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从目前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的情况看,离任审计占比远大于任中审计,甚至有的国企自始至终就未开展过任中审计。与任中审计相比,离任审计存在审计要求更高、问题发现较迟,新官不理旧账等一些问题和弊端。若能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加大任中审计的比例,将审计的关口前移,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对企业领导经济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让内部审计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运营,才能真正实现内部审计的价值。

(一)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有利于提高离任审计质量

经济责任审计本身便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审计评价工作,与其他业务性审计相比,其涵盖面广、涉及的领域多。而相比于任中审计,离任审计牵扯的时间更长、面更广,需要更加充足的审计时间和复合型的高素质的审计人员。而在实际审计中,往往面临时间紧,任务重,人力不足等问题,离任审计的质量不易保障。而任中审计不同,任中审计是可预期的,根据人事委托计划,内审部门可提前规划任中审计的时间和数量,定期(比如一到两年期)开展一次任中审计,可以制定针对某类问题的、重点管控环节的经济责任审计,降低审计难度,更容易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任中审计对该领导在企业治理方面的情况有了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可为离任审计提供审计的重点和方向,缓解离任审计在时间和人力方面的不足,进一步降低离任审计的难度,保障了离任审计的质量。

(二)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更能发挥审计监督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来说,离任审计意味着工作的终结,而任中审计意味着工作的持续和改善。任中审计将审计监督前移至任中,提醒领导干部提升合规意识,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促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科学决策,合理利用资源,时刻接受党、国家和群众的监督。将任中审计作为一项日常化工作开展,再结合离任审计,有效发挥审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计监督作用,督促领导干部提升思想认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更能推进审计成果的转化

任中审计发生在任中,早一点发现问题,就能早一点解决,避免更多的损失。离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时间较晚,可能一些错误已经形成,一些损失已经难以挽回。离任审计后,领导干部已经退休或者提拔,容易导致审计发现问题处于无人解决的尴尬境地,而任中审计,则可以将审计整改落实到当事人,明确整改责任。从本质上讲,内部审计服务于企业的内部管理,审计发现问题得以整改,则任中审计的审计成果不仅可转化企业的管理成果,同样也是领导的任中管理成果,更有利于问题的整改,措施的落地。

三、聚焦经济责任,规范审计评价,做到全面、公开、客观、公正

做好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聚焦企业经济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企业授权和业务过程管控,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是否履职尽责,做到应审尽审,客观公正,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一)围绕经济责任问题开展,实现审计全覆盖

经济责任审计顾名思义就是针对“经济责任”问题开展审计监督。国企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根据国企内管干部的职责分工,将其在任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在实施审计时,应当将原来主要针对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合规为主的审计,延伸到整个经济事项全过程的合法、合规审计,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间企业资金、资产、资源是否得到充分利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利用职权、渎职、失职等问题造成企业资金流失、资产或资源浪费等情况,即由原来的“审钱”扩展到现在的“审事”。《规定》中明确了当前国企主要领导人的八大项经济责任,主要涉及党政经济政策的执行、企业发展规划、重大经济事项、内部风险控制、财务收支、境外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以及经济活动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及以往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国企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坚持法定审计对象和法定审计内容的“全覆盖”。内审部门在进行企业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时,一方面推进内管干部人员的全覆盖,按内管干部管理企业资金资产规模、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等,按级别分类管理,如以3到5年为一个审计周期,编制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覆盖规划,确保审计对象的“全覆盖”。另一方面及时调整审计的内容,按照《规定》的八项审计内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审计内容的“全覆盖”。

(二)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坚持公开透明审计

国企内部审计部门应积极推动企业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标准。根据企业内部板块划分,将内部风险较为相似的同行业企业,执行统一的审计标准,列明审计清单。审计评价时,严格按照管理标准组织实施审计,确保审计的质量。

审计小组在现场审计时,应该公开透明。在被审计单位公开位置(如办公大楼,公司食堂等)公示项目名称和举报电话、公布审计纪律要求等内容,鼓励职工监督。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当认真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职工代表对其评价,进一步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履职情况。

(三)审计评价客观精准,不搞“一刀切”

审计评价客观准确,将先行先试区别与明知故犯;将探索性试验区别与明令禁止、我行我素;将无意过失区别与谋取私利,鼓励国有企业领导人主动作为,探索创新。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既要严肃揭示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等行为,又要避免工作中“一刀切”,拒绝粗暴下结论,打击领导干部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内审部门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结合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作为,避免遇事瞻前顾后、畏首畏尾。

四、用好审计结果,推进审计成果向管理成果转化

国企领导干部人事任免的关键环节早于经济责任审计时间,“先提后审”、“先离后审”的情况现在广泛存在于当前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中,降低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领导干部已经被提拔到更高的岗位或者已经退休,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部分新任领导出于个人业绩或人际关系的考虑,对问题整改敷衍了事,使得审计发现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或改进,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仍然存在。

(一)审计结果与纪检人事任免相关联,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

联合审计小组推动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计部门不仅要将审计结果报送公司主要领导人和上级审计部门,而且要发送至纪检、人事等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与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相结合,将审计结论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与领导干部的管理、推荐、任用、奖惩等相结合,执行“先审计后提拔”,“先审计后离任”的人事管理体系。

(二)审计整改与干部考核相关联,保证审计成果落地

为提高企业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的重视,推动问题整改措施尽快落地,应将审计问题整改列入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书,将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效果纳入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中,确保审计成果落地。

为确保离任审计的作用,也应将上任领导离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纳入新任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鼓励新任领导重视上任遗留审计问题的整改工作,并确保整改效果到位,以保证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纠正,不削弱离任审计的作用。

总之,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目标是服务于企业的治理工作,保障国有资金合理、有效利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安全、高效运营,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的发展。其出发点是发现企业管理问题,落脚点是督促问题整改,降低运营风险。实施内部审计时要摆正审计思路,明确审计目标,立足实际客观评价,为企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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