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保险的发展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2021-05-11 01:36岳东芹侯玉龙周子渭
湖北农业科学 2021年8期
关键词:赔付率新疆农民

岳东芹,马 琼,侯玉龙,周子渭

(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阿拉尔 843300)

农业保险是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的机制,是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农业保险是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在进行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后,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中国农业保险起步晚、发展慢,过程跌宕起伏。1982—1990 年为农业保险恢复试办期,1982 年,本着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国家和农民分忧的指导思想,人保公司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曾开办多项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20 世纪80 年代,中国农业保险取得很大发展,试办几十个农业保险险种。1988 年,保费收入达3.5 亿元;1990—1994 年为农业保险发展高峰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和国家财政兜底,保险公司根据各地所需开办农业保险,基本不用考虑盈利问题。到1993 年农业保险险种总数近百个,保费收入达8.3 亿元,农业保险发展达历史最高峰。然而,与巨额保费相伴的是居高不下的赔付率,1993 年农业保险赔付率为116%,亏损率为56%。1994—2003年为农业保险持续萎缩期,1994 年以后,中央财政要求人保公司全面向商业保险公司并轨,并对人保公司实行以上缴利税为主要目标的新的财务核算体制,一切与经济效益挂钩。

1 新疆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新疆农业保险从20 世纪50 年代就已经开始创办,当时主要以耕畜业为主,保险种类稀有,后又停办。直到1982 年全国农业保险恢复试办,新疆农业保险也开始发展,中国人保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始承办新疆棉花保险业务。1989 年以后,新疆农业保险开始进入稳步增长阶段;虽然1994 年以后,全国农业保险进入持续萎缩阶段,但是新疆农业保险仍然呈稳步增长趋势;直至1998—2006 年增速放缓后,可能由于国家对棉花实施补贴,推进了新疆农业保险的发展,2007 年以后,新疆农业保险又开始呈稳步增长趋势(图1)。

图1 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趋势

2 新疆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即人们总说的靠天吃饭,新疆地处自然灾害频发区,农业保险风险较高、经营成本大,农业保险仅靠保险公司是非常艰难的[1]。新疆农业保险虽然有中央、自治区、地县三级财政按比例给予部分保费补贴,但剩余部分仍需农民自行缴纳,农民若遭受灾害,来年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生产活动,更将无力进行农业投保。况且新疆财政收入十分有限,全区90%多的县市财政连自给程度都达不到,全区农牧民中有22%属于贫困人口,农业保险地方财政配套补贴政策对比其他发达省份存在显著差距[2]。农业保险地方先出钱、中央财政后拿钱的联动补贴政策对新疆这样一个财政收入不足、经济落后的省份来说,压力巨大,新疆财政能拿出来的农业保险补贴较少。

2.2 赔付率高、保费收入低

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较低,因此,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就很难提高。尽管从2008—2017 年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呈增长状态,从13.5 亿元增长至39.9 亿元,但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仍然很低,且新疆农业保险本着“三低”原则经营,即低保额、低保费、实行低保障[3]。保险种类少、保额低,且多数属于不足额投保,导致农民受到灾害时得到的经济补偿不足以恢复生产甚至得不到补偿,严重挫伤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农业保险为了降低风险会将一些常发生的灾害剔除,使得投保农民会产生农业保险骗钱、无用的错觉,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信誉。

2.3 理赔效率低、投保积极性不高

农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各种农业风险,但是农业风险种类繁多且性质复杂,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新疆地理位置特殊,环境变化莫测,灾后查勘定损难度非常大,加上新疆地广人稀,种养规模一般都较大,农业自然灾害理赔等级划分存在缺陷,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需要保险机构大力培养农业保险方面的专业人才。查勘定损不及时就会导致理赔速度缓慢,理赔金额无法及时、足额地赔付给投保农民,就会使农民产生对农业保险赔付拖拉、不靠谱的错觉,影响农业保险的发展[4]。新疆农业保险多以棉花保险为主,玉米、水稻、小麦等农作物保险种类较少,林业和瓜果业更少,养殖业农业保险也没有得到积极的开展,农民只能在有限的保险种类里选择,没有办法选择自己需要的保险种类。而且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对农业保险的了解不够,再加上每年遇到大型灾害时国家都会给予财政补贴,保证农民来年能够正常进行生产,给农民潜意识产生了极大的依赖感,觉得农业保险是个可有可无的摆设。再加上理赔效率低,保险种类单一,保险保额低、保障低,更是严重挫伤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农民普遍投保意愿不强。

3 数据选取及模型建立

3.1 数据来源及选取

本研究选取新疆2002—2017 年的数据,包括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比重、上年度农业保险赔付率以及新疆农业GDP 5 个变量,将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其他4 个作为解释变量,各变量赋值如表1 所示。各数据均来自《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新疆统计年鉴》,利用Eviews 6.0 软件进行分析。

表1 各变量赋值

3.2 模型建立

本研究结合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农作物成灾状况和农民收入水平,建立相关模型以研究现阶段可能影响新疆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因素。模型设定如下:

式中,lnY表示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lnX1表示农民人均纯收入,lnX2表示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比重,lnX3表示上年度农业保险赔付率,lnX4表示新疆农业GDP。

4 新疆农业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4.1 自变量相关分析

研究农民人均纯收入、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比重、上年度农业保险赔付率以及新疆农业GDP 对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影响,为确保实证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自变量相关分析。结果表明,自变量lnX1(农民人均纯收入)与自变量lnX4(新疆农业GDP)之间存在高度自相关。

4.2 回归结果分析

为消除多重共线性,将自变量lnX4剔除,得到的回归结果如表2 所示。

表2 回归结果

其中,R2=0.920 859,F=59.178 520,P=0.000 000,得到模型方程式为:

由以上结果可以得到,R2=0.920 859,P=0.000 000,由这2 个值可以看出此方程的拟合效果较好,回归方程在整体上通过了检验,方程是显著成立的。lnX1的系数为正,说明农民人均纯收入对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影响是正向的,且系数最大影响效果也最大。对2002—2017 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增加1%,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就增加1.74%。lnX2的系数为负,说明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比重对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影响是负向的。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比重每增加1%,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就减少0.22%。lnX3的系数为正,说明上年度农业保险赔付率对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影响是正向的,但影响较小。上年度农业保险赔付率每增加1%,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就增加0.06%。这是由于新疆是农业大省,自然条件恶劣,人们潜意识里都想通过农业保险来规避风险。

5 小结与建议

5.1 小结

5.1.1 农民人均纯收入对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影响 农民上年度剩余可支配收入是其购买农业保险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果上年度农业收成好、农产品价格高,农民的收入就会提高,来年可用于购买农业保险的资金就会增多,反之可能会减少。上年度农民纯收入的高低会直接影响本年度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农民收入变化会影响其对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当农民收入增加,除去农业生产和生活所需仍有剩余资金时,才有可能考虑通过购买农业保险来规避农业风险,从而保障农业收入。但是新疆农民纯收入普遍较低,不利于农业保险发展。

5.1.2 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比重对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影响 从常识来看,农业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比重越高,农民规避农业风险的意识越强,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就越多,对农业保险的投入就越大。农民会选择通过农业保险来获得经济补偿,从而弥补损失。但实证结果却与此相反,原因可能是新疆处于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农业风险过大导致农民收入始终无法提高,低收入农民只能靠仅有的资金满足正常的生产生活,没有剩余资金用于规避风险,因此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就很难转变为有效需求,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发展;也可能是由于新疆农业保险倡导“三低”原则,保障水平较低,无法保障农民的实际损失,农业保险种类少且大部分是不足额保险,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农民从保险机构获得的经济补偿较少,难以维持来年的农业生产,农民对农业保险失去信心,降低购买的积极性。另外,每当发生较大自然灾害时,政府会对受灾农民给予财政支持,导致农民对政府有一定的依赖心理,也影响了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5.1.3 上年度农业保险赔付率对新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影响 从常理来说,上年度农业保险赔付率越高,越能够增强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意识,增加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信心。然而实证结果却不是这样,原因可能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不仅有自然风险还有市场风险,目前新疆农业保险仅涉及自然风险的保障,关于市场风险的保障较少,自中国加入WTO 以来,市场风险也在不断上升,农产品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农民的收益。

5.2 建议

5.2.1 加大政府的干预及支持力度 新疆地处西北,自然灾害频发,农业经营风险较大,发展缓慢;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受教育程度不高,保险意识不强,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势在必行。首先,要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比例。相比东部发达地区,新疆发展比较滞后,且新疆内部发展也不平衡,地方财政能力较弱,农民收入低、缴费难的问题长期存在,因此,中央政府应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中央政府保费补贴的比例,进一步降低农民及地方的缴费比例,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控,确保补贴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将优惠实实在在落实到农民手中。其次,应制定配套的惠农政策。学习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统筹农业保险经营各环节补贴,将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自缴保费与粮食直补或其他种植业补贴相结合。再次,加大对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力度。对承办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免除相关所得税或实行先征后返优惠政策,返还税金部分可用于建立巨灾准备金,提高农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盈利能力。最后,实行差异化农业保险政策补贴制度。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提高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保费补贴比例,以缓解财政状况较差地区的压力,从而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5.2.2 提高保险公司业务水平 新疆地理位置特殊,各地特色产业不同,农作物品种繁多。保险公司应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地方性特色保险种类,设置更多可供选择的保险种类及条款,提高农民的投保兴趣,激发投保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各地区的保障水平和保险费率,逐步提高赔付水平,更大程度地为农民生产提供更合理的保障[5]。培养农业保险专业人才,高度重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逐步形成农业保险人才发展的良性循环[6]。提高农业保险服务的满意度,让农民切实从农业保险政策中得到实惠。

5.2.3 加强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 加大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可以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重视,提高农业保险的宣传力度[7]。首先,要从基层政府相关部门着手,组织学习中央有关农业保险方面的文件,向当地农民普及保险知识,逐步降低农民对政府的依赖,强化农民的风险规避意识和主动防范意识,使农民深入了解并购买农业保险,促进农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其次,为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政府可以采用人员走访的调查方式,为农民解决疑惑,消除排斥心理和误解,提高农民防范农业风险的意识。此外,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开展广告公关、农业知识技能培训等方式进行相应的农业保险宣传,增强农民投保的意愿。

5.2.4 多渠道提高农民人均收入水平 可以通过当前的惠农政策,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的实施力度[8],建立稳定的支农资金渠道,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从各方面提高农民收入,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当前,各类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的保障金额都较低,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民会越来越偏向于科学化、精细化的种养方式,农业生产呈“四高”(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高产出)的新模式。为使广大农民充分享受到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提高农业保障水平,有必要结合当前市场变化适当提出收入保险相关险种,保障农民基本收入。同时,应该鼓励企业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将农业与科学紧密结合,可以更好地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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