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群体性事件中舆情治理研究
——以“鲍毓明事件”为例

2021-05-12 06:25
声屏世界 2021年3期
关键词:群体性政府部门舆情

网络群体性事件界定

国外学者对于网络群体事件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理论雏形来源于霍华德·莱茵戈德在《聪明暴民:一代社会革命》中的“快闪暴走族”,即人们通过网络技术召集并不相识的数以百计的人,在同一时间内出现在同一地点做出让人诧异的举动后随之瞬间消失。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平台使得大众可通过多样途径参与公共事件。受众的广泛参与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到“网络群体性事件”。凯斯·桑斯坦从群体现象视角探索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而提出“群体极化”现象。曼妞尔·卡斯特认为集体运用互联网作为开展政治运动的工具,以达到改变社会价值观和制度目的的事件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尼尔·斯梅而塞认为群体事件发生具备六个条件:“环境条件、结构性紧张、普遍情绪的产生和共同信念的形成、诱发因素、参与者的行动动员、社会控制”。该理论虽然是基于群体事件发生基础上提出,但大部分学者认为该理论普遍适用于网络群体性事件。

国内学者就网络群体事件的相关看法。国内众多学者从不同领域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研究,刘毅从社会学角度出发认为:“社会各个群体在一定社会空间里,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件持有的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的总和便是网络群体性事件。”郭小安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民利用网络空间为平台,在共同的利益和兴趣的基础上,诱发、推动或转化的具有一定规模、一定影响甚至一定威胁的非制度化参与事件。张怡然从心理学视角提出人们在接触事件时,常常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从而导致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公众舆论的行为,从而导致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结合国内外学者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界定,本文认为大众就任何感兴趣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件,为达到一定目的运用互联网作为工具的集体行为便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它具备无组织性、自发性与无规则性的特点。

“鲍毓明”事件梳理及其存在的问题

本文以网络群体性事件发展流程图作为案件梳理的框架,借由此框架的基础来分析案件各环节中政府在舆情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图一 网络群体性事件发展流程图

“鲍毓明”事件梳理。2020年4月9日晚19点03分,微信公众号南风窗发布文章《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引发热议,文中称鲍毓明作为多家集团的董事与高级法律顾问收养14岁未成年少女,对其实施长达三年的性侵以及非法控制。因为鲍毓明职权的缘故,受害人在烟台多次报案未果,后辗转至南京报案获得媒体的关注,案件得以浮出水面。

该案例中主要传播媒介是微博和网媒。事件伊始,舆情主要通过人民网、《经济日报》、中国青年网等网络媒体进行报道。随后,119家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微博大V和网民纷纷进行转载,形成病毒式传播。该事件传播速度峰值达840条/小时,其中微博占据此事件舆论信息的主流阵地。据统计,从事件发生至5月1日起,该事件共登上微博热搜榜40次。大量网友持续关注事件的发展,就事件相关问题进行评论与转发,希望警察查明事件的真假,如事件属实,依法惩戒违法人员,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如事件不属实,对相关造谣人员进行处罚。

事件发展的三大节点以及政府在舆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基于上述提到的理论框架,对鲍毓明事件发生的三个转折点进行了划分与整理。

节点一:南风窗发表推文,上市高管性侵养女话题被爆,网民自发参与讨论转发与大批以娱乐明星文化名流为主的意见领袖加持引发全民关注,快速形成网络热点,瞬间登顶微博热搜。政府在节点一中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预警不充分,当事人在南京报案时,南京警方曾致电烟台地区警方询问案件情况,但烟台警方预警意识薄弱,非但不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反而指责报案人不该将“性侵”挂在嘴边。相关语音被公布于网络,引发网民谴责,认为烟台警方办事不力,官官相护,欺负弱势群体。由此,舆论态势进一步恶化。

此外,南风窗于4月9日晚19点03分发布推文,芝罘警方于4月9日晚23时32分发布案情通报,称案件仍在处理中。虽回应迅速,但该警方工作人员在舆情回应上专业能力不足,包括单向性思维、网络应对能力较差以及对公众思维发散性的忽视,引发公众抵触和厌恶。芝罘警方在案情通报中称未成年少女为“一女子”,网民认为警方处理案件态度不端正,企图淡化鲍某性侵未成年这一事实。该篇公文中提及2019年4月8日,当事人报案因证据不成立于2019年4月26日撤案,随后当事人提交新证据于2019年10月9日重新立案,截止到案件曝光的2020年4月9日,案件仍然在调查中。撤销案件速度为17天,调查案件长达半年之久,两者巨大的时间差更加深化了芝罘警方办事不力、消极应对的形象,激化民愤。在众多网民的质疑下,芝罘警方选择关闭讨论,这一举动引发公众更大的反感。芝罘警方在网络群体性事件初期未做好预判,一系列不当行为反而加剧事态恶化。

节点二:鲍毓明案件牵扯出网络送养黑产业链,网络舆论再次升级,事态扩大。随着案件的白热化,越来越多网民参与到事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与鲍某“养女”的关系使网络送养黑产业链得以曝光。《法治周末》首发报道后,财经网、澎湃新闻等主流媒体对其进行转发,舆论焦点由鲍毓明与养女事件转移到“送养”门。然而,芝罘警方并未把握此次转移大众视野的机会,对于送养产业事件保持沉默。政府在这一阶段被拉入议题之中,却并未及时掌握议题设置的主动权,案件持续发酵。同时政府缺乏对舆情的监控,把控案件舆论导向不及时,事件偏离初衷。鲍毓明事件发生之后,且不论鲍某与当事人究竟是收养关系还是情人关系的争论,单从中年男子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的角度来看,该现象也已触及社会道德底线。而部分网民支持鲍某的行为,成立鲍毓明律师后援会,称其为鲍爷,在各个相关话题评论中为鲍毓明做无罪辩护,将鲍毓明事件言情化偶像化,试图将事件定义为风流趣闻遮掩其中的违法性。这种偏离主流价值观的言论出现之后,政府部门缺位于舆论引导前线任其发展,一方面容易助长不良风气,不利于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加深受众对当地政府部门办事无能的认知图式,阻碍政府部门公信力的建设。

节点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针对鲍某涉嫌性侵一案进行督导,事件告一段落,公众视线转移。当地警方在该案件舆论平缓期,并未持续公布事件调查进度与政府部门相关优化措施等,缺失了修复公众关系的最佳时间。任何一次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于政府部门公信力建设都是致命的损害,当地政府在前期处理舆论中存在诸多问题,事态发展后期也保持着消极应对的措施,看似渡过难关但公众心中疑虑仍然存在,将来同类事件的发生仍会引发公众情绪反弹,甚至会导致公众对于整个政府制度体系公信力的存疑,为政府治理埋下隐患。

政府舆情治理对策分析

完善政府部门预警机制。建立一个完善的预警机制需从预警渠道和预警过程两方面着手。在预警渠道建设中,需积极发挥党政机构舆情监测部门的作用,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多同社会矛盾有关,党政机关中基层部门如工会、信访部门和公众生活紧密,对公众舆情态势有一定了解。政府实时掌握公众真实看法,有利于及时发现症结所在,减少或避免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此外,充分开发民间预警通道,完善舆情信息的全面性,如知微事见、微热点等平台从专业角度出发,利用数据去研判舆情发展方向。政府与这些平台进行合作有利于掌握更加全面的网络舆情。

在预警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对预警信息呈报制度采取规范化。预警信息呈报时间与频率如何把握,对于紧急事件程度评估如何体系化等问题都需要内部进行协调与商讨。同时需要完善预警人员的奖惩制度,激发工作人员的动力与责任感,避免内部人员责任推诿与消极应对。在面对不同类型的事件需采取不同的预警方案,在特殊符号(官员、富人、知识分子)群体与戏剧化情节事件发生时需开启重要预警方案,如鲍某为上市高管、总裁,作为特殊符号发生性侵养女,称养女是女朋友等状况时,政府部门在处理同类事件时需要格外谨慎小心。

政府工作人员需要提高媒介素养水平,转换单向思维。政府部门如何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工作人员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事件态势。互联网时代传播格局发生巨大变化,多种网络平台的兴起,为公众公开发表意见提供了渠道,公众的表达权与监督权意识增强。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忽视公众意识的觉醒,固守自身逻辑,保持单一的思维模式无法在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过程中给予公众满意的答复。因此,政府舆情管控部门的工作人员需提高自身主动预警意识,针对预警信息及时研判事态发展趋势提供相应的对策。同时注重培养互联网思维方式,结合媒介特点及参与群体特性对正在发生中的事件拟定回应策略。回应声明中的措辞应仔细琢磨,认真研究,端正态度让公众接收到政府对该事件持有的态度以及案件相关进程,修复与公众关系。

优化政府部门互动策略。政府部门应从议题本质、互动渠道、互动人员以及互动内容四个方面对互动策略进行优化。以本文案件为例,芝罘警方应该在第一时间了解到鲍毓明事件引发网群事件的原因,参与事件网络群体特征,整个事件发展是在何种动员模式框架下短时间内激化成网群事件。由于该事件发展主阵地在微博,因此当地政府传播案件处理信息时应以微博为主,同时联系相关主流媒体、意见领袖与传统媒体促成线上线下联合互动渠道的产生。在互动内容上应该详细向公众展示案件处理进程,做到信息透明化。正视敏感话题,给予受众信心。如当事人在《南风窗》报道中提出在烟台接受调查时,某位“警察榜样”目睹她遭受到鲍某亲近时未出声制止。当地政府部门应该在互动内容中正视优秀警员存在失职的敏感话题,就该警员无所作为等原因进行调查与公布,让公众了解政府部门是真心诚意想要处理案件的态度,而不是迫于舆论压力敷衍了事。

结语

本文以“鲍毓明事件”为案例,总结了当地政府在该事件舆情管理中存在预警不充分,缺乏舆情监控以及消极应对的问题,并从完善预警机制、提高政府人员媒介素养以及优化部门互动策略三个方面提出解决路径。有关网络群体性事件舆情治理的研究方兴未艾,相信在更多学者探讨下政府舆情管理会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猜你喜欢
群体性政府部门舆情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浅谈在政府部门推行绩效文化的作用和途径
舆情
密切党群关系在群体性事件治理中的作用及途径
舆情
舆情
谈涉警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应对之策
政府部门间G2G信息资源共享的演化博弈分析
微博的舆情控制与言论自由
论网络与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