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投融资助力碳中和愿景目标实现

2021-05-14 13:15孙轶颋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2021年4期
关键词:达峰投融资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是目前全球需要应对的最紧迫的议题之一,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国际和国内都积极采取行动,并庄严承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该目标,需要金融业的积极参与并提供气候投融资支持。气候投融资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部分,在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促进商业低碳转型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碳达峰、碳中和是经济工作重点任务

自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承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来,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2020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确定为下一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

从目前公开报道来看,近期的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主要包括:

谋划好“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将提出与更新的国家自主贡献一系列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相衔接的、有力度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

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明确地方达峰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在重点行业开展达峰行动,制定行业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

积极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各项工作。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减排中的作用。生态环境部2021年初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

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合理控制煤电发展规模。推动非化石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推动产业结构低碳发展。打造现代化低碳工业体系,在重点行业实施低碳化改造,大力推动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大力发展低碳交通,优化运输结构,加强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动既有建筑绿色低碳改造。

增加碳汇。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沙漠化综合治理、水土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增强森林、草原、湿地、农业用地、海洋的储碳能力。

然而,国内外气候资金供需存在矛盾。国际方面,根据气候政策倡议组织(CPI)2019年报告统计,2017—2018年平均气候资金流为5790亿美元,较2015—2016年上升25%;2013—2019年,气候投资总量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中国、美国和印度是投资上升的主要来源。CPI预计,为实现1.5℃目标,2016—2050年年均需要1.6万亿美元的资金用于气候变化减缓工作;对于气候适应工作,预计2020—2030年年均需要1800亿美元。

国内方面,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数据显示,中国在2030年或之前实现达峰目标的年度资金需求量为3.4万亿元人民币,2015年的资金缺口达2.66万亿元人民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与国际合作中心的数据显示,以2015年为基年,2016—2030年为模拟区间,实现国家自主贡献面临年均约3.73万亿元的气候资金需求,其中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资金分别约占57%和43%,与现有资金投入规模比,每年仍面临约36%的资金短缺,难以满足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需求。

气候资金供需矛盾制约着我国低碳转型和国家气候目标任务的落实,主要体现在:气候资金需求远大于目前财政支持力度和气候投融资能力;对气候适应领域的资金投入偏低;气候资金流向分布不均衡,过度集中在某些领域;缺乏对气候资金使用质量和气候绩效的科学有效评估。

气候投融资的“一个中心、三条主线”

2020年10月20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气候投融资领域第一个指导性文件。《指导意见》明确了气候投融资的概念,即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气候投融资的支持范围包括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可以在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增加碳汇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指导意见》可以从“一个中心、三条主线”加以理解。“一个中心”就是紧密围绕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现在更加明确具体了,就是紧密围绕新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三条主线”一是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包括公共资金、社会资本、国际资金等,这是目前气候投融资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气候投融资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我国在践行绿色金融、绿色信贷中所制定的政策制度和积累的实践经验为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气候投融资丰富、充实和加强了绿色金融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工作内容,通过气候目标引领、技术标准支持和气候绩效评价等方式更有力地发挥绿色金融在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中的作用。三是密切合作、协同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气候投融资需要气候政策、环境经济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的协同,需要生态环境部门、金融主管和监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的紧密合作,为金融机构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当前气候投融资的主要工作

当前中国气候投融资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在區域范围内开展气候投融资先行先试。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以及2019年印发的《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都明确指出“推动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开展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营造有利的地方政策环境、鼓励地方开展模式和工具创新,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

二是建立国家自主贡献重点项目库。项目库既能够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进展,又能搭建产融对接平台拓宽气候友好型项目的融资渠道,也为培育低碳、负碳、气候韧性等创新技术提供了条件。

三是推动气候信息披露。建立高质量的气候信息披露报告和鉴证制度,是气候投融资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要借鉴国际经验、立足中国实际、汲取已有成果,制定气候投融资的信息披露标准和规范,特别是范围三排放(企业间接碳排放,如供应链等)的核算和披露。

四是开展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评价。从气候治理、信息披露、风险管理、气候融资、碳足迹等维度,结合创新案例和企业声誉等考量,对金融机构的气候友好型表现进行综合科学评定,这既是促使金融机构低碳转型的有效倒逼机制,更是推动金融机构开展气候投融资的有力技术支持。

五是扩大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开展气候投融资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既要引进资金,也要学习借鉴国际气候投融资的最新理念、良好实践和典型案例。

“绿天鹅”事件

国际清算银行2020年1月发行了一本名为《绿天鹅:气候变化时代的中央银行和金融稳定》的报告,首次探讨可能引发下一次金融危机的“绿天鹅”事件。“绿天鹅”指的是气候领域可能出现的极具破坏力的现象,它可能给社会生活和经济增长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进而引发金融领域的动荡及风险。

企业面临的气候风险与气候投融资机遇

国际清算银行呼吁世界各国央行在防范应对金融风险时将气候变化纳入分析考虑之中,防范“绿天鹅”事件的发生。传统的风险评估方法和现有的气候经济模型都无法准确预估这种新型气候威胁,更需要各国央行协调政策、应对挑战。气候变化对于企业经营既有风险又有机遇,国际金融公司的报告显示,全球气候投融资商业机会主要集中在废弃物、可再生能源、公交、水资源、电力、电动车、绿色建筑等领域,总额约29.4萬亿美元。

气候友好型项目和企业日益受到国内外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青睐,融资能力不断增强。以绿色债券为例,发行绿色债券对于扩大投资者范围、享受长期定价优势、强化公司绿色表现、向股东发出强有力的主动信号,以及吸引年轻一代成为雇员和客户都有益处。对于投资者而言,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并实践在环境、社会与治理方面的承诺;减少评估复杂且规模不断增加的投资标的的时间;在风险调整后财务回报与可持续受益之间取得平衡。

标准普尔绿色债券评价中,从行业减排贡献角度,评分最高的是风能、太阳能、小型水电能源的管理和控制这类对经济的系统性脱碳项目。其次是主要行业通过低碳解决方案进行显著脱碳,一类是根本性、系统性脱碳,另一类是显著脱碳,包括电动汽车、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排第三的是利用减少密集型行业排放实行脱碳。

根据这些评价,企业如果想在气候投融资获得良好的表现,一是要确立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配套可量化、易操作的企业战略和实施路径。二是确保气候信息披露的形式、内容和质量。三是完善气候风险管理体系、程序和能力。四是推动企业投资低碳技术、负碳技术、创新技术。五是强化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估和管理。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孙轶颋在首届碳中和愿景与企业绿色发展专题研讨会上,发表了题为《气候投融资助力碳中和愿景目标实现》的演讲。本文由现场速记整理而成,经过演讲者本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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