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普惠型福利政策解决我国相对贫困问题

2021-05-14 16:51桂泽南
锦绣·下旬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相对贫困政策

桂泽南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贫困的原因逐渐指向贫困户自身和制度缺陷等问题,这时,以往的一些扶贫政策可能不再适应当下的环境,所以需要不断与时俱进地发展扶贫政策,优化贫困资源链接系统,加速福利政策的改革,对于贫困户的福利待遇需要重新进行审视,为消除新时代出现的相对贫困,提出了普惠型福利政策的扶贫策略。

关键词:普惠型福利;政策;相对贫困

一、当代中国相对贫困产生的原因

相对贫困产生的原因主要从两方面来看待,一方面是从贫困村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1.交通闭塞,信息不灵。2.农业生产结构没有调整到位,品种单一。3.农村生产方式落后,抗拒自然灾害能力较弱。4.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思想观念落后。第二个方面是从贫困户自身来看,贫困原因主要有:1.劳动者素质低,市场经济意识淡薄。2.陈规陋习对农民思想的束缚。3.客观原因致穷,例如巨额的医疗费、教育支出等等。[1]学者李艳则将贫困的原因分为了六个方面,1.农村贫困群体自身存在人力资本短缺,身体病残等原因。2.劳动寻求不足和再就业机会缺失。3.农村基础设施薄弱。4.资金性贫困。5.社会资本缺乏。6.党和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实施中存在许多社会福利失灵或者待完善的问题。[2]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国相对贫困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农民自身人力资本低下,和社会福利制度的不完善等。所以,必须将多种扶贫政策相结合,落到实处,福利待遇下沉至每个贫困地区,才有望彻底消除相对贫困。

二、“补救型福利”实施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主体呈现老弱、空心等趋势非常明显,导致了农村社会一步步走向衰弱。2017年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加强贫困村两委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除此之外还要带动农村本土化人才的引入,创建一支“不跑的脱贫工作队”。在当代社会治理节构的体系中,政府承担的责任不断增加,导致行政成本剧增,社会各界的力量很难得到充分的使用。当地政府财政收入每年抽出数千万流动资金用于脱贫任务,并且各基层缩减的“三公”的资金同样用来完成脱贫的任务。但是,这样看似有用的举措,却在实际操作当中成为了一笔重大的财政负担。

在乡村欠发达地区,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现金、实物或服务等方式移交到贫困人群当中,为的是提升和改进贫困群体的生活水平。因此,在乡村脱贫攻坚下有两个基础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乡村低保救济制度和“精准脱贫”帮扶政策。乡村低保户救济制度面向得是最低生活水平低于一般生活水平的贫困人群,为他们提供与之相差数额的金额,由此来达到脱贫的目的。与之相对的“精准脱贫”帮扶政策面向得是暂时性贫困人去,为他们提供精准的定位、帮助和管理等服务。两者看上去是互相扶持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实际上低保救济制度與精准脱贫二者之间出现了“福利重合”,在这种“福利重合”的效应触发下,乡村社会逐渐出现了许多“精英俘获”现象。与此同时,基层政府“嵌入式”的干预造成乡村公共事务被单独孤立,导致本应起到主要作用的乡村社会人群却变成了旁观者,阻碍了乡村社会的发展潜力。更值得忧虑的情况是,以前为了生活外出打拼的年轻人在年老后回村时,发现乡里已经没有地可以使用,并且自身也不了解种地的方法,导致这类人群成为新一代的贫困人群。所以,“返贫”现象的预防与治理是当前脱贫攻坚战的必由之路。

“补救型福利”已无法适应当下的社会需求环境,因此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意味着我国福利供给方式急需转型。

三、实施“普惠型福利”政策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一直采用的是绝对贫困的标准,如常常提到的“年均收入2200元”,判别是否属于贫困,就看这户人家的年均家庭收入是低于还是高于这个水平。所以2020年贫困人群全部脱贫、消弭贫困,是消弭绝对贫困。

2020年以后,中国将迈入一个不存在绝对贫困的时代,但是,曾经中国的扶贫策略和治理方式都是朝着消弭绝对贫困的方向前进的。创造式扶贫和社会福利制度,对消弭绝对贫困起到了很大作用,但伴随2020年绝对贫困人群的消弭,扶贫的策略也应随之变化,应该由消除绝对贫困向预防贫困和救助贫困两个方向转型。预防贫困和救助贫困目的是组织贫困的产生和二次出现。

所以,只有把“社会质量”理论体系运用到脱贫攻坚战略当中,才能从本质上解决贫困扩大的问题,从而构建“美丽乡村”。社会品质方法论的目的是既要提高社会福祉,也应该“以人为本”,激发个人潜质,提升社会成员的共同福祉,实现社会与个体共同协调发展的愿景,在这一过程当中找到为个人提供可靠保障的策略。

随着社会逐渐进入后贫困时代,反贫困战略从关注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向发展贫困人口社会质量而转变。在这一发展过程当中强化“质量”监控,特别是关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标准量化把控以及满意度,要着眼于社会质量提升,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目前我国的脱贫战略已经收获了巨大的成功,随着脱贫攻坚战的不断深入实施,在中国根生已久的原生性贫困会慢慢被消灭,取而代之的是新型贫困,也就是相对贫困。在贫困现象出新阶段的大势之下,以政府为主体的脱贫模式也需要逐步向以政府主导为过渡,以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协调合作为重心。参考普惠性福利政策治理贫困现象的方法,与我国脱贫实际和我国重大脱贫战略相结合,在乡村振兴的大环境下,培养和引入社会组织与社会团体管理方面的优势,结合到脱贫任务当中,来消除贫困、预防贫困,最终形成贫困现象的可持续治理。

因为相对贫困的问题较为特殊,只能逐步缓解不能彻底根除,所以,用什么方法利用包括社会政策在内的政府举措,减小相对贫困人人群与非贫困人群之间的差距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从这种意义上道来,曾经的精准式脱贫要让位给普惠式社会治理,即重心并不应该还在处理一部分贫困人群的生活问题,而应当将其转为能够让相对贫困人群也可以拥有到的真正公平公正的服务,使得贫困者总体的生活水准可以伴随社会发展的脚步一同进步,同时获得更多的可能和机会让这些人群脱离相对贫困,挤入中高等收入人群的生活当中。

参考文献

[1]郭伶俐.贫困村贫困原因及对策研究[J].农村经济,2003(07):26-27.

[2]李艳.现阶段农村贫困群体贫困原因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13):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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