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省以来最大一起反黑案

2021-05-17 03:11李轩甫
检察风云 2021年6期
关键词:专案黑社会人民检察院

李轩甫

“10·26”专案办案团队整理大量涉案材料

2021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海南省检察机关“10·26”专案办案团队入选。该团队创新运用检察官办案机制,得到最高检的充分肯定。“10·26”专案的详情也首次对外界披露。检察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圆满完成了该案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追赃挽损和审查起诉等任务。

“打财断血” 追赃挽损

“10·26”专案办案团队在办理黄鸿发涉黑案中,将赃款赃物追缴作为专项审查的重点内容,通过细致审查,提讯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追缴全部赃款赃物价值25亿多元。

检察机关专案办案团队细致有效的工作,展示了扫黑除恶案件“打财断血”、追赃挽损的效果,为法院准确定罪量刑打下了坚实基础,也让人民群众扬眉吐气,精神振奋。

随着黄鸿发特大涉黑案的终审判决,扣押在案的价值25亿余元涉案财物由海南昌江警方专门处置。

2020年12月10日,海南昌江警方组织实施了黄鸿发涉黑案财产拍卖活动中最重要的一场拍卖,涉案的叉河水泥厂接受竞价。警方专门安排主播向全国网友全程直播竞价过程,确保拍卖绝对公开透明。本场拍卖吸引了72568人次围观,共计延时291次、竞拍307次。这些数据均打破了昌江警方组织黄鸿发案涉案财产拍卖以来的最高纪录。此次拍卖的涉案黑财叉河水泥厂,起拍价8.95亿元,开始竞拍后很快突破10亿元大关,最终以18.28亿余元成交,超出起拍价9亿余元,溢价率105.8%。

为提高涉黑财产处置质效,黄鸿发案涉案财物资产处置小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要求,深入开展“10·26”专案财产处置宣传工作,主动公开、强化推介、大胆创新。比如举办涉黑车辆网络拍卖展览会、叉河水泥厂厂区推介宣传及在线竞价拍卖等直播活动,主动邀请专业主播、网络大V等到场直播,吸引了全国65万人同步在线观看、240万人点赞,微博平台上浏览量高达1亿,借此提高涉黑财产拍卖成交率、溢价率。

截至2020年12月10日,黄鸿发涉黑案财产已开拍标的物215个,成交138个,成交率64.19%,成交总金额高达21.44亿元,溢价率达89.68%。接下来,昌江警方将开拍海口西秀沿海18亩优质房地产项目、三亚某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51%的股权等5个标的物,起拍总价2.53亿元。另外,受到广泛关注的案涉名表、花梨木工艺品、金银首饰、手机、电脑等标的物也将逐步开展竞拍。

恶行累累 处以极刑 

海南岛西部有个霸王岭,岭下有个昌江县,县里有个以黑老大黄鸿发为头目的涉黑犯罪团伙。经过严密部署,检察机关锁定包括黄鸿发、黄鸿明等团伙骨干在内的189名犯罪嫌疑人,冻结涉案企业、个人银行卡533张,冻结资金超过4500万元,同时现场扣押银行卡、存折214张,现金270余万元,摧毁了这个盘踞昌江三十余载的庞大犯罪团伙。

在审查起诉期间,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从全省24个检察院调用78名办案人员组成办案组,集中精力、时间,全力以赴投入该案的审查工作。办案组进一步细化和补强证据,向侦查机关提出补查补证意见200余条。同时,办案组细化补证提纲,详细列明关键证人询问提纲,引导侦查机关高质高效完善证据。

为了深入挖掘被告人的行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所起的作用,全面反映“保护伞”案件的恶劣影响,丰富定罪量刑证据,专案办案团队检察官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关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事实,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引导调查取证,全面展示了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黄鸿发涉黑团伙犯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16宗罪。随着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入,这个涉黑团伙最终被警方侦破。此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1月13日,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黄鸿发涉黑案及其7名“保护伞”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黄鸿发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1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黄鸿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限制减刑;被告人黄应祥、黄鸿金等187人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1年不等。

对昌江县委原常委、公安局原局长麦某章,昌江县原副县长周某东等7名“保护伞”,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2年6个月不等。

一审判决后,黄鸿发等82人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3月1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以驳回,维持对黄鸿发、黄鸿明、黄应祥、黄鸿金作出的一审判决。对5名上诉的“保护伞”也维持原判。但一审判决在量刑标准、刑期折抵、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应依法予以纠正,二审对部分上诉人的刑期进行改判,既体现了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首要分子的精神,又确保了依法精准打击犯罪的法律效果。

创新机制 合力攻坚

“10·26”专案,即黄鸿发等人特大涉黑案的成功办理,是海南省检察机关调用检察人员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实践典范。2021年1月26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案件办理的详情。

涉黑案件一般具有存续时间长、涉案人数多、涉嫌罪名多、违法犯罪事实多、涉案资产多、社会危害大等特点,案情重大复杂。审查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在员额制改革背景下,仅凭一个检察院的办案力量难以在办案期限内完成,势必要调用更多精干力量合力攻坚。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从全省检察机关调用78名检察精英组成办案团队,集中开展“10·26”专案审查起诉工作,形成395页共计20多万字的5份起诉书和5600多页32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最终确保起诉案件事实清楚、罪名定性准确、指控犯罪有力。

调用检察官办案机制,有效解决了办案人手不足的问题。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直接指挥下,全省检察机关得以集中优势人力、物力、财力,上下一体、整体联动,为攻坚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了支持。此案的成功办理,在全国检察机关如何调用办案力量、如何解决调用人员的办案身份等问题上进行了大胆有益的探索。

在吃透《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精神的基础上,专案组以发布决定的方式赋予调用人员法律身份。

具体而言,一是以“报请会商”方式获取授权。通过请示汇报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检、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并提请海南省委政法委主持召开庭前协调会议,就调用人员出庭公诉身份问题达成共识;二是以“书面决定”明确调用人员的身份。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调用检察人员办理“黄鸿发家族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决定》,分别以第一分院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的身份,将78名调用人员组成办案专班,并明确履职时间为“自本决定作出之日始,至案件一审结束后终止”;三是以“庭前会议”方式强化效力。在庭前会议上宣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决定,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合议庭、被告人及其辯护人均表示无异议,调用人员办案身份适格问题得以确认。

“10·26”专案的办理实践证明,调用检察人员组建办案专班是办好大要案的重要举措。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海口吴宗隆等人涉黑案、琼海杨昌武等人涉黑案、万宁吴挺森等人涉黑案、万宁潘海文等人涉黑案等重大涉黑案件,均采取调用检察人员组建专班的办案模式。

调用检察官办案这一创新机制,被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将其成果吸纳上升为国家司法解释,为今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调用检察人员办理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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