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多措并举 全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2021-05-23 12:12
汽车与安全 2021年3期
关键词:交管部门道路交通公安部

持续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为进一步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效果,提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持续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持宣传教育与执法劝导相结合、协同共治与重点推动相结合、巩固成果与补齐短板相结合,推动所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养成安全出行习惯,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死亡的有效措施。2020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全国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均同比下降10%以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死亡人数自2006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

启动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

2021年3月15日至16日,我国北方地区遭遇近十年来强度最强、范围最广的一次强沙尘暴天气,给道路通行带来不利影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强化指挥调度,指导受影响地区公安交管部门落实交通应急管理预案措施,加强路况动态监测,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切实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畅通。广大交警辅警全力迎战、迅速出动,战风沙、斗浮尘,累计出动警力5.1万人次、警车1.6万辆次,加强应急指挥疏导,保障道路正常通行,全力守护群众安全出行路。

部署2021年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

公安部2月9日召开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会议,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钊出席并讲话。他强调,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投稿政治站位,勇于攻坚克难,深入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力开展“六大攻坚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死亡总量,全力预防较大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全力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动态清剿“两客一危一货”、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联合开展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工作。要全力开展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系统整治电动自行车乱象、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酒驾、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强化秩序管理。全力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攻坚行动,开展示范高速公路创建,深化示范国省道创建,严查“三超一疲劳”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全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全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攻坚行动,坚持宣传巩固“一盔一带”安全意识,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和“美丽乡村行”巡回宣传活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全力开展部门协同共治联动攻坚行动,推动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推进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和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严查“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领导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律研判,加强精准指导,确保实现今年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预期目标,要大力加强交警队伍整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做好“减量控大”等各项交通管理工作提供纪律保证。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联合组织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前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联合组织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共同设计公布了一批面向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主题海报。海报结合步行、骑行、乘车等出行方式,聚焦影响学生出行安全的突出风险,从规范过马路、右侧上下车等行为习惯以及乘车系安全带、骑乘戴安全头盔等防护措施入手,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常识,倡导“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护意识,共同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对中小学生的伤害。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共同呼吁每一位家长、监护人安全守法文明出行,做好行为示范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孩子出行安全,一起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全面开展夜查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

为深入推进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切实加大返乡重点时段的夜间路面管控和执法威慑力度,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全国在2月6日至8日开展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夜查统一行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夜查统一行动进行专门部署,指导各地严管严查“2+N”重点违法行为,即紧盯7至9座小客车超员载客、疲劳驾驶两类突出违法,并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增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加强研判分析,深入分析省内跨地市运行7座以上小客车的出行特点,特别是针对长期在客流集散地以及接驳运输不便利的机场、火车站附近运行且“昼伏夜出”的车辆,梳理排查重点嫌疑对象,组织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加强路面管控,启动高等级勤务,严格落实勤务安排,抽调机关警力支援一线,加大夜间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强化区域协同,高速公路沿线公安交管部门及省际、市际做到一点预警、全线拦截,对涉嫌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的重点车辆,一旦产生预警,迅速组织拦截检查,依法处罚,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一律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从严处理。加强警示曝光,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增强震慑效果。

全国公安交管部门针对节假日开展酒驾醉驾统一行动

节假日前后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相对高发期,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繼续部署开展全国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部署要求,广泛宣传提示警示,加强路面巡逻检查。

统一行动期间,各地加大警力和装备投入,紧盯夜间重点时段,严管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和涉酒事故多发路段,实行城市、县乡联动,区域、全国联治,织严织密酒驾醉驾整治网,零容忍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在严管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查处超员载客、货车载人、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

酒驾醉驾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不放松。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勿心存侥幸酿成大错。

举办全国“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2020年11月12日在重庆启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活动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在全国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是扎实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的重要内容,可以有效提升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全力防范和压减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的有力举措,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次活动紧扣“巡回宣讲”这一主题,丰富交通安全宣传手段,让宣讲队伍“动起来”、让流动宣传车“转起来”、让农村大喇叭“响起来”、让新闻记者“走起来”,持续扩大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提升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精准化和实效性;积极依托各类资源,为各地村镇打造宣传阵地,编印宣传资料,下发《2020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录》《幸存者故事》《“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意识在传递》等电影宣传片。

活动期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动员、鼓励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联合文明办、农业农村、教育、司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围绕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开展形式多样的“进村入户”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汇聚各类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巡回宣传活动。深化警保合作机制,联合保险公司,借助保险协保员、营销员队伍,推动“两站两员”开展守巡结合式劝导宣传工作。动员“交通安全公益联盟”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活动,鼓励爱心企业通过公益支持、主题冠名等方式,组织“送安全下乡”活动,积极为村镇购置“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箱”、设立专项助农资金、专项扶助计划,强化对交通安全宣传薄弱地区的重点帮扶。

部署开展危化品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自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为期半年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除隐患、防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严防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群死群伤事故,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工作部署和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全面落实压属地责任、严证件核发、抓路检路查、整道路隐患、强动态监管、建应急机制等6方面共16项具体措施,集中清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滚动清零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运输车辆,持续净化道路通行秩序,推动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切实加大在危化品生产、销售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及禁限行区域、临水临崖等路段的警力投入,加大对国省道平交路口、急弯陡坡和高速公路匝道口、互通立交的管控力度,加大对夜间、凌晨及禁限行时段的巡查频次,严查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致祸诱因。

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凝聚相关部门的资源力量,全力组织推进。集中曝光了一批危化品运输车辆典型违法、事故案例,集中公布了一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危化品运输企业,推动限期整改。对发现涉及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违法犯罪线索的,一律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提高违法成本,增强震慑效能。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广大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不违规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遵守禁限行时间区域规定,文明守法驾駛。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危害大、风险高,如发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修订《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取证技术指南》

为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重点在六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是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以往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在全国范围实施后,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既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

二是进一步明确交通违法信息告知要求。为提升交通违法行为的告知率、处理的及时性。新规实施后,公安交管部门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后五日内完成信息审核录入,并在录入后当日向社会提供查询。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发现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的,也要当场告知当事人。

三是增加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程序。在原有直接送达的基础上,公安交管部门通过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确保法律文书依法、及时、规范、有效送达。其中,电子送达包括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方式。

四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进一步完善。对于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经公安交管部门通知仍未主动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在依法严格履行告知程序,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后,当事人既未提出异议也未及时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视情直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是实施信息转移制度。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能够确定实际驾驶人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将该交通违法记录由机动车名下变更至实际驾驶人名下。这将进一步推动便利处理租赁汽车交通违法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惠及广大承租驾驶人,预计每年为租赁企业节约数亿元的运营成本。

六是规范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新规实施后,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社会共治能力和公众参与水平。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为维护社会良好风尚,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严格规范群众举报的范围和程序、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等方式,确保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新规的实施,通过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督促交通参与者严格守法、安全出行,切实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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