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刷脸”时代:被“滥用”的人脸识别何时休?

2021-05-25 08:30王莹
记者观察 2021年5期
关键词:人脸人脸识别摄像头

王莹

刷脸支付、刷脸安检、刷脸取快递、刷脸住酒店……当下,人脸识别正在替代钥匙、公交卡、身份证、银行卡等迅速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个“全民刷脸”的时代正在加速到来。但正如查尔斯·狄更斯说的,“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便利背后的隐私泄露也正在入侵着每个人的生活。

在2021年央视“3·15”晚会上,央视曝光了当下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的问题,其严重程度令人咋舌:央视记者调查了20多家装有人脸识别系统的商户,发现消费者的人脸信息均被偷偷获取,而且没有一个商家明确告知,征得同意更是无从谈起。一时间,“谁在偷我的‘脸”的话题迅速在消费者中引爆,人脸识别再次从幕后被推到台前。据了解,这是自2017年以来人脸识别第二次被央视“3·15”点名。相比4年前人们关注的是人脸识别的技术漏洞和不足,4年后人脸识别滥用和数据安全的问题则愈发牵动人心。

谁在“偷”我们的脸?

“点点头、眨眨眼、张张嘴……”手机的人脸识别技术能够将软件功能最大化,小到面部识别解锁,大到转账、银行卡交易,那些原本繁琐的“业务”通过人脸识别就可以在手机上轻松办理。而让人脸识别大行其道的,正是人们对电子产品“科技感”的热衷。

据《人脸识别技术滥用行为报告》显示,在对权限设置进行了检查的78款热门应用中,八成以上的应用装载了人脸识别功能;半数应用在启用人脸识别功能时不会征求用户的同意,更未设置单独的人脸收集协议。

在线下,人脸识别的应用也遍地开花。从最开始的商场提供刷脸支付服务,到现在街边小店随处可见的刷脸支付机器,刷脸支付已经像最初的扫码支付一样快速兴起,并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种支付方式。

不限于公共安全和金融支付,人脸识别正在各类生活场景中蔓延。2019年10月郭兵在办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年卡6个月后被要求输入人脸信息才能入园,郭兵认为其不具备合理性,在协商未果后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诉至法院。这一案件被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然而,郭兵遇上的“不合理”收集人脸信息的事件不止于此。2020年8月,郭兵收到物业通知,称他所在的小区要将门禁设备升级为人脸识别。物业说,这是街道统一要求的。之后,在没有经得他同意的情况下便将他之前办理门禁卡提交的照片信息作为人脸识别认证的面部特征信息使用。值得关注的是,郭兵的小区并不是个例,越来越多的小区都装上了人脸识别门禁,其中更不乏一些小区打着“配合工作”的幌子强制要求用户输入人脸信息。

不仅回家要刷脸,有的地方上厕所也要刷脸。据报道,广东东莞的一问公厕内安装了一种“人脸识别供纸机”——盯着机器三秒可获得一份纸,这个做法一度在网络上引起了争议。

而同样引起争议的,还有一则“带着头盔看房”的新闻,这是因为了解到售楼部安装有人脸识别系统,与购房优惠挂钩。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网上搜索“买房”“头盔”“口罩”“面罩”等词,类似的新闻并不少见,最终都指向了“售楼部人脸识别系统”。这也引出了当前人脸识别应用的另一焦点——捕捉人脸信息是否需要经过本人同意?

如果说手机应用人脸识别、刷脸支付、人脸识别门禁在进行人脸信息收集时人们大多是知情的,那么遍地的监控、摄像头可以称得上捕捉人脸信息于“无形”了,可能在一次购物、一次游玩中自己的人脸信息就被记录了。据央视报道,进出宝马4S店、科勒卫浴等门店便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抓取到人脸信息。

在技术的加持下人们的生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在躲不开的镜头下,每个人都面临着成为“透明人”的风险。

人脸识别的潜在危机

据央视“3·15”晚会报道,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不仅能记录到访人的人脸信息,还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识别顾客的性别、年龄、心情,甚至手动为被抓拍的顾客添加各种信息,给消费者打上标签。而系统一旦打上对应标签,所有门店都会知道该顾客的身份信息,以后顾客再去哪家店、去了几次都可以通过系统看到。在此之下,个人的行为、喜好、消费习惯完全暴露在商家面前,被商家“精准推送”或者“杀熟”。

同时,电话诈骗、网络暴力、网络滋扰也在人脸信息的泄露下越发猖獗,个人隐私信息被恶意利用的现象近年来可谓越演越烈。公安部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窃取、贩卖人脸数据案件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

在人脸信息泄露的困扰中,人脸不是关键,关键的是人脸背后隐藏的大数据信息和可操作空间。2020年,央视就曾报道,在某些网络交易平台上,只要花2元钱就能买到上千张人脸照片,5000多张人脸照片标价还不到10元,而这些照片很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犯罪的“资本”。他们通过“照片活化”技术能够让照片作出摇头、点头、眨眼、吐舌头等动作,如果同时获取到身份证号、手机号等相关信息,他们就可以冒用别人的身份去办理网贷、注册软件或者网站、解锁支付软件、进行诈骗等。

2020年3月,上海一起发票案牵出非法识别人脸案,该案件中专门从事人脸识别破解的犯罪嫌疑人表示,他們一般以30元左右的价格购买他人的高清头像和身份证信息,之后利用“照片活化”软件对高清头像进行处理,让照片“动起来”,形成包括点头、摇头、眨眼、张嘴等动作的视频。“获取视频后,我们利用经过特殊处理的手机‘劫持摄像头,在人脸认证环节手机摄像头不会启动,系统获取的是之前做好的视频,这样系统就会认为是本人在摄像头前,最后通过认证。”犯罪嫌疑人说。

2020年,在浙江破获的多起使用AI换脸技术进行诈骗的案件中,都是非法获取公民照片,并利用“AI换脸技术”对其进行一定预处理,然后再通过“照片活化”软件生成动态视频,骗过了人脸核验,得以实施犯罪。

完善法律,划出刷脸“边界”

2021年年初,一个叫作“蚂蚁呀嘿”的视频特效突然在网络上爆火,只要上传一张自己的照片,就可以生成一个摇头晃脑唱“蚂蚁呀嘿”的小视频。然而看似简单的操作却涉及到一个隐藏的安全技术——深度伪造。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人工智能部副主任石霖介绍说,深度伪造技术可以编辑或替换图像中的人脸。当把照片放入制作“蚂蚁呀嘿”视频的一类软件中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就可能泄露,相关应用者通过深度伪造或技术处理后刷脸,便可能会对个人名誉乃至财产等权益造成重大威胁。据了解,2017年以来,利用深度伪造技术“恶搞”公众人物的事件不时发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然而,人脸泄露可能带来的危害远远不止于此。人脸信息不同于其他数据信息,一旦泄露被侵权的人受到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人脸识别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永久性与不可替换性,一旦泄露即终身泄露”,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教授卢馨表示。

清华法学教授劳东燕也表达了担忧,人脸识别技术如若不加以规制,将会影响整个社会的走向。她表示,一旦手机上、电脑中,还有遍布在各个角落的摄像头所获取的数据全被打通,每个人就会变成透明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切将变得不可控,技术可能会把社会带向一个跟我们追求的目标彻底背道而驰的方向。

2020年11月,“人脸识别第一案”一审判决,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删除当事人郭兵办理年卡时提交的面部特征信息,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这是消费者在维护个人隐私上的一次胜诉,但保护隐私的维权之路才刚刚站到了起点。

关于人脸识别可能带来的隐私泄露,普通民众抵制有之,先有郭兵的一纸诉状,后有劳东燕在小区“刷脸回家”的门禁升级中也寄出了一纸律师函;相关监管者亦有之,2021年3月,中国信通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倡议发起成立“可信人脸识别守护计划”(简称“护脸计划”),希望通过标准制定、测试评估、行业自律等手段,增進行业和社会共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在人脸识别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下,各方的努力都尤为重要。

2020年10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对禁止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进入小区做出了规定。

较于杭州,天津对“刷脸”的应用场景做出了更为全面的规定。2020年12月,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其中规定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在采集自然人信息前应当得到被采集对象的同意。相关规定同时表示,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被禁止采集人脸、指纹、声音等生物识别信息。这也是全国首个公开禁止采集人脸识别信息的法规。

在国家层面上,对于采集或使用人脸识别信息也已有明文规定。2020年10月1目起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生物的收集、使用以及存储时间、处理方式等进行了明文规定。

“法律完善需要一个过程,而我们当下亟需行政命令来立即禁止滥用。”卢馨教授就当前个人信息保护现状提出了建议。“建议立即清理整顿非必要的人脸识别,明确规定人脸识别使用范围。”卢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区分是否“必要”,关键看是否涉及公共安全。同时建议由公安部门统一承担人脸识别应用的审批与监管职能,设立相应审批标准及程序,加强资源统筹、部门协作、信息共享。

任何新事物从出现到被人们接受、认可都要需要经历漫长而复杂的过程,科技时代的美好生活,不仅需要科技赋能,也要重视科技赋权,人工智能打着“用户愿意用隐私换取便利”的旗帜大行其道的时代终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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