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考

2021-05-30 09:27撰文彭德
艺术品鉴 2021年13期
关键词:六法谢赫指人

撰文=彭德

在六法中,气指人的生命本源,韵(运)指人的生命状态。骨法的法,本指人体骨骼的基本形态,也就是结构。应物象形的物,既可以指动植物或事物,也可以指人。随类赋彩的类,指人的相貌类型。经营位置,指安排画面人物之间的等级与主次关系。

六法始见于晚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首卷,南朝谢赫提出。张彦远家族从高祖张嘉贞算起,近二百年间,五代当官,三位宰相。张嘉贞子孙三代热衷收藏汉唐名家书画,富可敌国。张彦远曾任大理卿,从三品,是皇帝身边的要员。他通览历代书画和典籍,著《法书要录》《历代名画记》,自称好事者得到这两部著作,书画艺术将一览无余。《历代名画记》一书,洋洋洒洒而又简洁明晰,作为无出其右的经典,受到历代画坛的器重,六法因而成为从事和解读中国画的准则。

六法本义

六法的本义谈的是人物画,旁及动物。至于山水楼台花木之类,只是人物的陪衬,不涉气韵和骨法,不入画品。六朝以后,中国画开始分科,六法才成为所有画科的指南。六法的原文,今人往往引证如下:

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

这段文字出自《津逮秘书》第七集第三部,书名《古画品录》。这部丛书由毛晋编辑,出版时间在 1636 年前后。这个时期是明朝出书最滥的阶段,比如该丛书前七集收录的伪书就有十余部,诸如《诗说》《关氏易传》《元包经传》《正易心法》《佛说四十二章经》《道德指归论》、青乌子《葬经》、郭璞《葬经》、《忠经》、李嗣真《续画品录》、释彦悰《后画录》等。

钱钟书依据此书,另起新说,将四字连读的术语从中断开:

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

钱钟书的点断与解读,改变了六法的本义。比如骨法即用笔是晚出的意义,把随类等同于赋彩,失之于牵强。钱钟书的解读,与中华书局《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1958 年影印本的断句相同。《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的编纂者是严可均,后人认为这部书错误迭出,收集的文章常常不注明出处。谢赫谈六法的文本,在这部书中便不知道来历。按南宋郑樵《通志·艺文略》记录,谢赫的文本名叫《古今画品》,因为品评了同代画家。《古今画品》现存最早的版本,号称出自南宋淳熙年间(1265—1274 年)左圭刊行的《百川学海》。《百川学海》原版已经失传,存世的明代刊本有三种,《古今画品》收录在最不可靠的第三个版本中,书名被擅改为《古画品录》。这个最差的版本,是嘉靖年间(1522—1560 年)的读书坊刊本,没有刊行者的姓名,所录书籍同另外两个版本大不相同,又收录了元代的著作,重新编排,很不严肃。与其引用这部文气不通又不可靠的《古画品录》,不如引用唐代至元代论画者的引文,例如唐张怀瓘的《画断》、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北宋黄休复《茅亭客话》、郭若虚的《图画见闻志》、黄伯思的《东观余论·跋宗室爵竹画轴后》和元代夏文彦的《图绘宝鉴》。

南宋 米友仁《云山墨戏图》(局部)长卷 纸本 墨本 原作尺寸:21.8×195.8cm 故宫博物院藏

元 吴镇《渔父图轴》84.7×29.7cm 故宫博物院藏

尽管各家援引时有个别字眼不同,但共同点都是四字连读。按照钱钟书的点断和解读,对六法的理解同唐宋以来画坛的共识明显不同。如果钱钟书先生健在,我很想提问:按照您的断句,上述六段文字将作何解释?古文的内涵,不能仅仅依赖文字训诂和标点符号解读。笔者认为,气韵生动四字,联用为主,分用为辅。据此,六法意译如下:第一是神态生动法,第二是形体勾描法,第三是应物象形,第四是分类上色法,第五是安排等级法,第六是原作临摹法。

六法古文︱六法今译

一曰气韵生动︱第一是神态生动法

二曰骨法用笔︱第二是形体勾描法

三曰应物象形︱第三是相貌肖似法

四曰随类赋彩︱第四是分类上色法

五曰经营位置︱第五是安排等级法

六曰传移模写︱第六是原作临摹法

气韵生动

“气韵”在六朝是个新词,传统的同义词是“气运”。

谢赫为什么不使用通行的“气运”这个古词?笔者以为同避讳有关。谢赫的祖先可能属于两晋世代为官的谢氏家族,避讳的对象是南朝刘宋最知名的诗人谢灵运,谢赫可能是谢灵运的玄孙或侄玄孙。谢氏家族跟随晋元帝南迁江东,显赫的人物有晋明帝时的吏部尚书谢裒、指挥淝水之战的丞相谢安以及将军谢玄。他们都是皇帝的近臣。谢裒是谢安的父亲,谢安是谢玄的叔父,谢玄是谢灵运的祖父。谢赫属不属于这个家族,史无直接记载,但有旁证。陈朝姚最《续画品》称谢赫为南朝齐国画家,宋朝郑樵《通志·艺文略》却说他是后魏(北魏)人氏,同谢赫评论南朝画家似乎不协,其实指的是祖籍所在地。

据宋人记载,谢赫画过《晋明帝步辇图》。大凡画过帝王的古代画家,通常属于朝臣,知晓宫中的典章制度和帝王的起居。晋明帝是起用谢裒的皇帝,谢赫作此图,既有感恩的成分,也有炫耀家族身世的意图。黄伯思依据谢赫作品中不合传统的步辇和侍臣穿的胡服,认定是谢赫原作的摹本,颇有见地。

谢赫流传到唐代的另一件作品《安期先生图》,画的是秦代隐士安期生,后来被奉为道教神仙。画安期生是出世,隐含着谢赫的人生际遇。谢氏家族尽管是望族,但史书被杀被害的谢氏名臣,此伏彼起。大抵其父辈,曾经历杀戮之灾,家道衰落,不再为史家关注;史家通常关注的是官场权贵,画家在当时没有单独立传的先例。比如谢灵运伯祖父谢攸以及其子谢珫、谢王兴、谢球、孙子谢元,都不见于史籍。

南宋 赵伯骕《万松金阙图卷》(局部)绢本设色 原作尺寸:27.7×136cm 故宫博物院藏

古代人名避讳,不绝于史。淮南王刘安父亲名叫刘长,《淮南子》中凡是长字,一律改为修字。王羲之因祖父名叫王正,他的法帖中的正月写为一月,或作初月。其他正字,统统用政代替。宋武帝名叫刘裕,谢灵运的叔祖名叫谢裕,不得不以字为名,史称谢景仁。谢氏家族另一位名叫谢举的成员,听到别人提到父辈的名讳,视为羞辱,竟伤心地哭泣。既然如此,谢赫《古今画品》又有“但取精灵”的灵字,作何解释?这涉及避讳的另一项原则,即二字名不必遍讳。比如宋武公名司空,司空一职改为司城;唐代避李世民名讳,改民部为户部,但他的大臣虞世南不必改名。“精灵”在当时是一个通用而不宜更改的古词。

左图:清 弘仁《林泉春暮图》轴 89.4×41.8cm上海博物馆藏

右图:清 王翚《孟浩然诗意轴》123.7×55.3cm

南朝大家族,首推王、谢两家。王氏家族多出书家,谢氏家族多出画家。谢氏家族成员,谢灵运擅画佛像,他的族弟谢庄、谢惠连兼擅书画。另一位族弟谢稚,传到唐代的人物画就多达 11件,仅次于张僧繇、陆探微和顾宝光。六法的形成,同这几位人物可能有直接关系。谢赫如果不是这个家族的后人,哪有条件浏览古今名家作品?按《续画品》记载,谢赫擅长人物画。他的作品在当时广为人知,画风为画坛人士所效仿。六朝推行以士族用人的制度,没有显赫的家族背景,谢赫很难直窥堂奥,出人头地。

气韵(气运)多歧义,是由于没有人对它的演变进行分类界定与解释。在六法中,气指人的生命本源,韵(运)指人的生命状态。气韵的韵,本指宫、商、角、徵、羽五音周流回还的节律。六法中的气、韵联用,作为比喻式的合成词,同音乐已经没有直接关系,变成术数术语“气数”的同义词。运是性命学中的气数,也就是命运状态。汉唐之际,说一个人的生命终结,就说气数已尽。气数、气运、气韵、气钧,在六朝时期是一组可以置换的同义词,指人的生命过程与状态。

骨法新解

六朝以前,根据人的相貌、肤色以及体态,鉴别人的优劣和推测人的命运,名叫相术或相法。相法最重视的是骨法,这是历代相法的共识。

宋玉《神女赋》:骨法多奇,应君之相。

《史记·淮阴侯列传》:贵贱在于骨法,忧喜在于容色。

元 王蒙《秋山草堂图》 纸本设色 123.3×54.8cm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论衡·骨相》:人命禀于天,则有表候于体。表者,骨法之谓也。

《潜夫论·列相》:骨法为禄相表,气色为吉凶候。骨法为主,气色为候。

《月波洞中记》卷上:骨法九般,皆贵相也。所谓九骨者,一曰颧骨,二曰驿马骨,三曰将军,四曰日角,五曰月角,六曰龙宫,七曰伏犀,八曰巨鏊,九曰龙角。以上九骨,皆三品之相。

骨法的法,本指人体骨骼的基本形态,也就是结构。谢赫六法中的骨法,法字容易被六法的法的含义同化。六法的法指描绘方法,所谓骨法用笔,是指用笔墨线条勾描人物轮廓的方法;而相术骨法的法,则是指形态或常态,同法字的原始义接近。法字从水,水的基本形态是平,江湖泽中的水,不论如何汹涌澎湃,终归于平静;器皿中的水,不论器皿如何倾斜,总是保持平正。人的骨骼的基本形态,如同水的常态不变一样。

隋唐之际,帝王打击魏晋以来的世袭贵族,人相学家受到惩处,著作一律收缴。如汉代许负的人相学专著《相法》,到唐代时失传,连书目都不再见于文献,以致北宋术数家对一些术数常识与术语都解释不清。六法本义的讹变,同文献的失传有关。

应物象形新解

应物象形的物,既可以指动植物或事物,也可以指人。物以类聚、物伤其类、恃才傲物中的物,指的都是人。六法各法,分解人的神态、体格、相貌、肤色、等级,于是各法不称人而别称物。古文常见这种修辞方式。

《后汉书·明帝纪》:天生神物(指汉光武帝刘秀),以应王者。

《人物志》:盖人物之本,出乎情性。禀阴阳而立性,体五行而着形。若量其材质,稽诸五物。五物之征,亦各著于厥体矣。

《世说新语·方正》:卢志于众坐问陆士衡:陆逊、陆抗,是君何物?

《南齐书·焦度传》:帝见度身形黑壮,谓师伯:真健物也。

随类赋彩新解

随类赋彩的类,指人的相貌类型。早在汉代以前,相学家就将人的面部轮廓分为金、木、水、火、土五型。金型方,颜色白;木型长,颜色青;水型圆,颜色黑;火型尖,颜色赤;土型厚,颜色黄。古代绢画和壁画中的人物的形态和用色,之所以常常同人的自然形态和色彩不同,盖出于此。它使得相关的人物画具有约定俗成的象征意味。

《礼记·礼运》:人者,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被色而生者也。

《淮南子·地形训》:东方人苍色,南方人赤色,西方人白色,北方人黑色,中央人黄色。

《论衡·诘术》:木人青,火人赤,水人黑,金人白,土人黄。

《灵枢经·阴阳二十五人》: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别其五色,异其五形之人。木形之人,苍色。火形之人,赤色。土形之人,黄色。金形之人,白色。水形之人,黑色。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人分五色,按托名著作《黄帝内经》的解释,其色相如同在青赤黄白黑上面盖了一层细绢的效果。

经营位置新解

经营位置,指安排画面人物之间的等级与主次关系。它不能简单等同于西画的构图。按照东南西北中五方位置,神分五帝五正,人分五五二十五种。人的分类首先是按职位划分,分类的原则是五行。东西南北中,对应木火金水土。帝王位于中央,坐北朝南,北为先帝,南为民众,文臣在东,武官在西。左东右西,东卑西尊。比如《历代帝王图》,帝王在中,随臣在侧。又如文武门画,文臣在左,武官在右。

元 倪瓒《林亭远岫图》轴 87.3×31.4cm故宫博物院藏

《文子·微明》:天有五行,地有五岳,声有五音,物有五味,色有五章,人有五位。故天地之间二十有五人也。

《尚书大传》卷二“维五位复建”郑玄注:君失五事,则行相沴,违其位。复立之者,当明其吉凶变异。

《淮南子·时则训》:孟春之月,招摇指寅,昏参中,旦尾中。其位东方,其日甲乙,盛德在木。

周朝天子率众祭祀天地和四方神明,或者接见诸侯,通常要在国都郊外的水边,取土修建一个方坛,边长三百步,高四尺。方坛的中央,安放一个四尺见方的木质立方体。立方体的六个面上,分别涂饰青、赤、白、黑、玄、黄六种颜色:上面玄,象天;下面黄,象地;左面青,右面白,前面赤,后面黑,象东西南北四方。为了便于色盲者辨识,六面又分别标以六玉的形状:东圭、南璋、西琥、北璜、上璧、下琮。这个木制六色立方体的安放,便于确定祭祀对象与祭品的摆放,便于四方来朝的诸侯或卿大夫,在举行仪式之前,通过立方体的颜色和六玉的形状,确定自己应该站在哪个方位。这个方位仪,名叫方明。顾名思义,就是让人辨明人与神的身份等级、五方位置的立体装置。

《考工记·画缋》: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天谓之玄,地谓之黄。

《仪礼·觐礼》: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四门坛十有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设六色: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玄下黄。设六玉:上圭,下璧,南方璋,西方琥,北方璜,东方圭。

《陈书·宣帝纪》:立方明坛于娄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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