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施密特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之批判与反思

2021-06-02 03:57韩露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17期
关键词:批判反思

摘 要:阿尔弗雷德·施密特以“马克思的自然观”为研究对象,其代表作是《马克思的自然概念》。施密特自然观的形成以及对恩格斯自然观的批判都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和政治立场,他继承了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的社会理论”原则,展开了对正统马克思主义者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批判。然而,通过研读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其中对于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批判是片面狭隘和失败的,还有待人们考虑和深思。

关键词:施密特自然观;恩格斯自然辩证法;批判;反思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17.062

施密特尊崇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承袭该学派诸多代表人物的观点和理论,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进行批判。但从本质上看,恩格斯关于自然辩证法的论述是马克思主义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所以施密特对于恩格斯自然观的批判是不合理的,存在着很多偏离甚至歪曲马克思主义的事实。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提出批判性看法,并不意味着否定自然辩证法的概念,而是说理应证明这种观点:马克思的理论本身就已经包含着自然辩证法,恩格斯则应补充完善之。

1 施密特自然观形成的理论之基

任何观念的产生都有它可以借鉴和参考的理论思想做铺垫,自然概念作为社会历史范畴的一个方面,众多哲学家都有着对自然概念的理解,而施密特是以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为基础,阐释了马克思的自然观,他们的观点构成了施密特自然概念的理论之基。

1.1 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

谈到自然概念就必须要谈起早期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卢卡奇、柯尔施和葛兰西,他们关于自然观的概述奠定了施密特自然观的理论基础。卢卡奇曾提出“自然是一个社会的范畴”,指出在社会发展的任何时期,自然都会受到社会条件的制约,自然与社会发展是相互影响的,自然会受到社会发展的制约,同时社会发展也会受制于自然的状况,人们眼中的自然界是经过人类社会实践过的自然界。在他看来,辩证法是存在于社会和历史领域,而恩格斯却把它应用到了自然界当中,然而辩证法在自然界当中是根本不存在的,撇开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去探索自然界的规律是根本行不通的,他否认辩证法存在的合理性,所以他也就批判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柯尔施也曾说:“自然在成为‘社会的过程中,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历史特征。”可见他强调了实践对于研究自然不可或缺,探究自然界是不能脱离人和社会的。葛兰西也遵循自然是社会历史范畴的观点,并强调了自然不仅是一种人类关系的范畴,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

1.2 法兰克福学派人化自然理论

对于自然理论,法兰克福学派既批判反思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又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反思和重新考察,形成了人化自然观的理论。霍克海默在对马克思主义传承和批判的基础上创立了“社会批判理论”。相比较于传统理论,霍克海默认为批判理论的思维主体是处在相同条件关系下具体且确定的人,所以他主张用主体性原则来展开批判,他认为我们不论是从听觉、视觉抑或是嗅觉感知到的世界,都是人化自然的世界,是人类参与实践的结果,这与卢卡奇的自然是一个社会范畴的思想一脉相承。该学派另一位代表人物弗洛姆指出,通过对自然的控制不仅实现了人的自然化,也实现了自然的人化,在他们看来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经过实践活动加工而形成的“人化的自然”,是有人参与的自然。施密特承袭了法兰克福学派学者的思想,他把自然分为原始的自然和人化的自然,它们分别被称之为“第一自然”和“第二自然”,所謂第一自然也即是说是没有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的自然,是外部自然的优先性,而第二自然则是有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的自然,值得我们去探究其现实的意义和价值。

1.3 对实证主义和科学技术的批判

实证主义,顾名思义就是以感觉和经验为主的研究方法,早期的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者认为实证主义只强调经验和事实,却并没有辨别历史的能力,致使人类只能屈从资本主义制度,所以致力于社会批判的法兰克福学派崇尚理性主义,对实证主义持批判性的态度。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批判实证主义和科学技术,坚持实证主义则会降低人的批判思维能力、使人的批判性思维退化,而随之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也会使人肆无忌惮地加大对自然的掠夺和统治。马尔库塞在其代表作《单向度的人》中具体探讨了科学即使给人带来的痛苦和不幸,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切断了人和自然之间的联系、科学技术的发展促使劳动化程度不断提高,致使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受到了极大的削弱、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为统治者操纵大众意识提供了工具。所以施密特自然概念的形成也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法兰克福学派对实证主义和科学技术批判的影响。

2 施密特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之批判

施密特一方面肯定恩格斯与马克思一样是“严格的历史唯物主义者”,另一方面又错误地指责恩格斯“超出了马克思对自然和社会历史的关系的解释范围,就倒退成独断的形而上学”。

2.1 批判恩格斯把自然概念“本体论”

施密特指出,物质之所以能解释宇宙进化的问题,不在于它的规定性,而在于它是作为世界的最高原则出现的,因此恩格斯的自然概念归根结底仍然是本体论的。对于此领域的认识从本源上来说依然是具有形而上学本体论的特点,他的辩证思维是用来解释外部世界的终极世界观和原则。此前施密特就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非本体论的特性,所以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批判,实质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认识过程的延续。而另一方面,施密特认为在马克思那里,所有的自然都是被人们社会实践活动所加工过的,不存在终极的、不变的本质事物,自然界中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也没有绝对的统一,物质和精神也绝不是用来解释世界的根本的原理。因为,在施密特看来,用物质作为解释世界的终极原则是不可能的,这样一来,施密特也就“证实”了恩格斯的自然概念具有“本体论”的特性,因为他的辩证法是把“物质”作为本体来解释,与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的非本体论特性是互不相容的。

2.2 批判恩格斯把自然和历史割裂

施密特指出,在马克思那里,自然和历史不是互不相干、毫无关系的东西,自然和历史两大辩证唯物主义而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他指出我们人类面对的不外乎是一个“自然的历史和历史的自然”。相反,施密特认为恩格斯把二者看成是唯物辩证法的方法的两个不同的“适用领域”,把辩证法的各个要素从具体的历史内容中分离出来,完全紧缩成首先来自《自然辩证法》的三个与实在相对立的被实体化了的“根本规律”,于是辩证法成为在马克思那里所没有的东西。他把自然和历史当作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不同的领域去研究,他认为人类的历史和社会的存在并不把作为要素的自然包含在内,自然也不包括着社会历史的存在。基于这一立场,他错误地认为恩格斯超越了马克思对自然与社会历史关系所做的解释,回到了武断的形而上学。

2.3 批判恩格斯脱离人的实践解释自然

施密特充分肯定了实践在马克思的自然观当中所起的作用,马克思以实践为前提展开了对自然的认识,实践是自然与社会相互影响的基本前提。对自然的研究和考察与把握实践中介是紧密相关的,辩证法是人与自然通过实践相互作用的结果,自然要置于人的实践中去理解和把握,不可脱离了实践片面的去谈自然的问题。而施密特错误地认为,恩格斯对自然的解释脱离了人的实践活动,在恩格斯那里自然不是通过实践与人相互联系的,他对于自然界本来面目的认识是不以实践为基础的,所以也就造成了恩格斯对自然与社会历史关系的理解,与对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解释和研究是分开的,他忽视了实践的作用和自然与历史的相互中介作用。

2.4 批判恩格斯“纯粹客观的”辩证法概念

施密特认识到,马克思承认自然是独立于人的客观存在的,也肯定自然的运动具有内在的客观性和有序性,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但他更强调这一点,当自在的物品变为我的物品时,自然便成为社会劳动工作存在的对象,自然只有达到其社会的目的,才能获得本身的价值和地位,所以他认为自然不可能以纯粹客观的姿态出现,而是要与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要求相联系。施密特指出,恩格斯希望用纯粹客观的辩证法概念来解释史前自然和外部自然,这种脱离人的意志和人的活动去达到的自然辩证法概念,没有人的实践活动参与的辩证法,则必然会走向泛神论和物活论。真正意义上的辩证法,在于人在自然界当中要主动参与实践活动,自觉成为活动的主体,自然才会成为“辩证法”。

3 施密特批判之反思

施密特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批判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他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批评是有失公允的,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与马克思的自然观并不是相互对立否定的,只是研究的方面和侧重点不同。

3.1 施密特指责恩格斯形而上学本体论的论断过于片面

自然界在不断地辩证发展着,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提到,自然界除了不断变化和不断运动的物质和运动变化的规律外,没有什么是永恒的。恩格斯在梳理了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之后,揭示了自然辩证法的发展历程,在这里,恩格斯并不是把辩证法的规律融于自然界中,而是从自然中发现这些规律来加以探讨,他强调辩证法的规律同样适用于自然和人类历史上的运动。由此可见,恩格斯的自然观不同于现有的自然本体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不是一种简单地弥补现实空虚的想象,而是在科学提供的正确材料中反映自然关系与发展。所以,施密特指责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形而上学本体论的观点是太过于片面的结果,是站不住脚的。

3.2 恩格斯并没有把自然和历史割裂开

前面谈到施密特批判恩格斯把自然和历史割裂为两个不同的领域,其实不然。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观他们只是研究的领域和侧重点不同罢了,马克思重点放在人化自然,而恩格斯是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但恩格斯却并没有否认自然与历史的相关性,事实上,恩格斯恰恰是揭示自然与社会的同一性和普遍性,并不是像施密特所认为的把两个领域完全割裂开来的做法。恩格斯本人也说过,辩证法可以看作为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一般特征,这两个特点基本相同,但恩格斯在描绘自然辩证法的过程中并没有忘记对人类历史的探讨。恩格斯的思想不是将自然与社会分开的辩证法理念,也不会影响实现事物的辩证法,因此它不会成为施密特所说的“倒退成独断的形而上学”。施密特没有看到恩格斯引用的辩证法定律是从自然史和人类社会史中抽象出来的,恩格斯还主张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人与自然的互動。

3.3 恩格斯并没有否定历史实践对自然的作用

施密特认为实践作为中介和桥梁的角色连接人和自然,自然和人的相互作用必须要通过实践来进行,可见他也高度认可实践的重要性。但是他却认为恩格斯的自然观脱离了实践去探讨自然,然而并不是这样,恩格斯并没有否定人的能动性和主体性,也没有忽视历史实践对于自然的影响,他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展开对历史的认识和论述。就自然主义历史观而言,它只承认自然界对人的作用和自然条件对人历史发展的关键性作用,恩格斯对此持反对意见,恩格斯认为自然主义历史观虽然看到了自然界对于人的作用,但是却忽视了人类及人类的活动同样也对自然界的发展产生作用和影响,人类活动是可以改变自然界并推动其变化发展的,同时也可以为自己带来积极的生存环境基础。这里所说的人类活动也即是实践,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恩格斯是非常认同人的活动也即是实践对于自然的反作用。

3.4 对恩格斯辩证法的批判是不成立的

施密特完全把辩证法放于人的社会历史实践作用当中前去理解,认为没有人的实践活动参与便不存在辩证法,可见这种说法太过于片面了。马克思既不否认自然界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和辩证性,也不否认自然科学百科全书式编排的现实意义,然而,恩格斯的对自然科学所提供的材料的概括整理是从科学本身的历史发展进行创造和辩证的论述,可见,施密特对于恩格斯辩证法的认识不够全面和完善,所以对他的批判自然而然也是不成立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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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韩露(1996-),女,汉族,河南信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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