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研究

2021-06-07 20:40崔毅
成功营销 2021年2期

摘要:现阶段,在我国医学事业取得一系列发展成果的状况下,我国的医疗方面很多问题都需要进行调整。伴随着持续推进的医改,对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已经有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构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十分必要,其能够与成本和医疗成本的收入结构更加契合。本文从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内涵和实际状况出发,分析其中存在的缺陷,并且给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由于新医疗改革进度的加快,许多地区对医院医疗价格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在2009年医改深入迈进了深水区,其中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调整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而在2016年,随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的推行,医院的很多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在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的变化格外明显。但是,当下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上。通过对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落实,不仅符合当下我国的国家政策,还是对各项工作进展的进一步优化。

1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内涵

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指的是对和医疗服务价格影响因素的变动状况相契合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探索。影响医疗服务价格变化的因素不仅包括内环境的影响,即成本、风险和技术,还包括外环境的影响,如财政补贴政策、地区的物价指数和病患的支付能力等。与此同时,还要将医保和医药以及医疗服务等的联动机制考虑在其中。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不仅和调价的技术问题紧密相关,还受到调价体制的影响。同时,现阶段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是建立在不增加病患和社会负担的前提条件下的,属于一种结构性的调整。

2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实际状况

在不断推行的医疗事业改革中,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有一个过程的,即先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开始,向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展,最终到全面进行。从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际状况的角度来看,当下国家为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但是受到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限制的影响,对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呈现出了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从整体的角度来看,各个地区的调整在类别和方向上都表现出了明显的相似性,差异性表现在调整幅度上。近年来,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四大特点,即坚持控制总量、着重理顺比价关系、提高定价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拓展多种渠道挖掘潜力等方面。与此同时,在实际推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时候,由于很多地区的患者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在其支付能力有限的状况下,还使得自身的健康水平得不到切实的保证,这样一来就导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面临着诸多问题。

3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缺陷

通过近年来对各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践的了解可知,我国在改革方向上总体获得了一系列的推动,但是其中还存在着很多的缺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3.1不均衡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

根据相关的调查和研究可知,当前我国31个省份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率达到了88%,少数省份的补偿率低于50%,这种状况表明了将药品的加成取消掉之后,价格调整补偿不到位[1]。目前,各地对于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的考虑较多,而对于三级医疗机构的收费次数高的项目考虑的很少,在财政的补偿力度有限的状况下,突出的问题就是三级医疗机构出现了政策性的亏损,并且还面临着减收的压力。除此之外,补偿差异较大的情况还表现在综合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上。从专科医疗机构的角度来讲,涉及口腔和整形的有较低的药占比补偿差异,相应的补偿率比较到位;而涉及肿瘤和儿童以及老年的药占比则较高,并且平均补偿到位率也较低。从这些内容中可以看出,不光在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等方面存在问题,在同一医疗机构的内部专科不同的情况下,补偿也会出现不平衡。

3.2过于粗放的医疗服务调整范围和幅度

针对医疗服务项目的分级分类,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调整幅度,其中存在的问题就是调整过于粗放。从最终的结果上来看,不仅提升了技术劳务价值,还使物化价值得到了降低,但是单纯的对大型设备价格进行了降低,那么就会导致很多患者不愿意接受小检查,而更加愿意做大检查。根据相关的研究表明,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之后,医院的病患做CT、磁共振检查的数量呈现上升的趋势,核医学的检查人数更是呈现了翻倍增加的情况,这种现象大大加剧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3.3成本价格形成机制存在缺陷

当下,我国各个地区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2012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尚未完全做到对接,并且对实施的价格定价策略还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当中。从总体的结果上来看,与2001版的价格规范相比缺陷主要暴露在未进行为项目成本变化的科学预测、缺乏切实的调价依据、对缺口的考虑不足等方面[2]。基于这种缺陷,揭示了当下医疗服务成本的测算不能够和时代的发展接轨,在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等方面存在问题。与此同时,对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力度不够。

3.4未充分发挥分级分类定价及经济杠杆的作用

从理论层面来讲,对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对于推动分级诊疗的经济杠杆能够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实際工作当中可知,目前的医疗服务价格分级分类调整不论是在标准上,还是在幅度上都不能够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职称医务人员之间的差距拉开。根据相关的研究和数据调查分析客户,有些省份在二三级医疗机构价差上仅仅只有5%。与此同时,在设置分级价格水平的时候,还存在未注意各类医疗服务项目特征差异化的调整和平衡的问题,这使得一些医疗资源的利用无效,并且不能够为分级诊疗提供动力。

3.5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设的进程较慢

我国虽然在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的努力,但是其和实际的动态调整机制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从全国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现状上来看,当下价格调整的触发机制仍处于不明确的状况,和动态调整的实施路径一样。采取的依旧是医疗机构申请的主要方式,尚未形成完善的固定周期和明确的动态调整计算方式,并且价格调整不能够和外部因素进行很好的衔接,如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3]。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还具备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尤其在异地医保和医保直接结算方式的影响下,区域协调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还未建立,这也表明了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设步伐比较缓慢。同时,对现有价格和项目规范的调整都是动态调整机制的内容,由于不完善的新项目审核审批机制和旧项目淘汰机制,项目目录长期处于僵化的状态,使得引入和应用新技术的进程受到了影响。E9B8F959-D547-4B76-B934-6CF830CAA07E

4构建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策略

4.1坚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原则

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主要包含三大原则,即平衡原则、成本原则和综合联动原则。首先,平衡原则的重点在于明确各个相关主体的经济利益均衡点,促使医疗机构处于平稳运行的状态,尽可能保证不增加患者的总体负担。把握好财政支出、医保基金支出和患者自费支出三者之间的关系,保证做到平衡动态调整和相对稳定[4];其次,成本原则是要尽可能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梳理清楚,并且以价值定价作为基础,将医务人员的价值体现出来。同时,成本原则还能够为分级定价和分级诊疗等提供参考和引导;最后,综合联动原则不仅要注重外部宏观环境的变化,还要注重好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内在要素的结合以及联动,进而保证对医疗、医保和医疗等核心框架的动态调整。

4.2促使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组织体系的完善

在医保局在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的状态下,在各方面的参与下形成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委员会,其中不仅要有医疗服务提供方的参与,还涉及到其他的利益相关者。通过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委员会,不仅能够制定各种基本运行规范,明确其中的调整目标、原则和方法,还能够测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风险和最终的效果。基于国家医保局制定的总体框架和详细的指南,要结合地区改革的实际进程,由省级医保局引导考量全省总量控制状况,从而保证各种细节内容,如调价时机和比价关系等。

4.3明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周期和触发机制

当下,针对明确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就是对其周期进行明确的设定。现阶段,在国内的大多数医疗机构认识到了设置固定周期的重要性,但是在医疗服务调价周期和调整幅度上的融合过程中,由于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和医保支付政策等的衔接等,使得调整的频率不适合过高。在紧密结合当下物价波动状况的情况下,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周期以两年为宜。同时,除了要进行定期的调整之外,还要通过指标监测平台的建立,设定相应的警戒线。一旦达到了相应的阈值,就会觸发相应的预警,这样实时获取调整需求的有效反馈信息。

4.4实施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精细化管理

之所以实施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精细化管理,是因为医疗服务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对其有较大的的需求。在进行成本核算和收费的时候,主要的依据就是项目价格,其也是建立价格改革效果评估和监管体系的基础内容,能够为DRG支付方式的改革和推行等提供有效的途径。基于推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规范建设的必要性,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规范本身,对全国各地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执行差异进行充分考虑的基础上,构建省级可比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数据库。

4.5建立成本定价为基础的价格和成本监测平台

根据对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国外研究和调查可知,目前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很多国家都有所涉及,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优点。其一是借助对收入结构的调整,在实际工作的时候医疗机构能够规避相应的监管,其二是在成本动态调整的和状况下,建立相关的监管和审查制度,能够使医院开展的成本核算工作更加全面。建立价格和成本的监测平台,不仅能够使医疗服务的价值和成本定价和动态调整有可靠的的依据,还能够使医疗机构绩效工资体系的建设有科学精准的数据做参考。同时,在建设平台的视乎,还要注重对国家和地方的划分,保证已有的系统数据能够被充分利用。从而使新系统的开发建设更加完备。

5结束语

通过研究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不仅对当下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的缺陷有了完整的认知,还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改革有了进一步的保证。针对提出的有效策略,如坚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原则、促使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组织体系的完善、明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周期和触发机制、实施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精细化管理和建立成本定价为基础的价格和成本监测平台等,使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更好的保障患者的利益,使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

参考文献

[1]杨刘军. 整体性治理视阈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研究[J]. 中国卫生经济,2020,39(10):32-35.

[2]高文娟. 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构建[J]. 山西财税,2020,(08):54-55.

[3]陆守坤,郑胜寒. 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运行机制研究[J]. 中国卫生经济,2020,39(04):54-57.

[4]陆守坤,郑胜寒. 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研究[J]. 卫生经济研究,2020,37(01):60-62.

作者简介:崔毅,(1981-),女,汉,天津市,大学本科,初级职称,研究方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E9B8F959-D547-4B76-B934-6CF830CAA07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