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道德教育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体系研究

2021-06-11 16:33施承成
锦绣·上旬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教学体系基础高校

摘要:网络道德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新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要课程,理应将网络道德教育纳入其教学内容范围。分析网络道德教育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必要性、基本原则以及教学内容,从而构建网络道德教育的教学体系,以促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网络道德教学内容的改革和建设。

关键词:网络道德教育;“基础”课;教学体系;高校;大学生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道德问题浮现,如何加强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迫在眉睫。网络道德教育是以网络社会共同遵循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为准则,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的活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是高校培养大学生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的最重要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主渠道。本文从网络道德教育融入高校“基础”课的必要性入手,对融入的教学目标、基本原则和教学内容进行分析论述,以发挥“基础”课在网络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一、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的必要性

网络道德教育是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基础”课教学的应有之义。将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对提高大学生道德素养、规范大学生网络行为,形成良好的网络舆论和网络环境十分必要。

“基础”课是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教育,引导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成长为自觉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1]因此,高校“基础”课教学就要顺应时代发展需要,主动将网络道德教育纳入教学目标,融入教学内容,针对大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面临的实际生活问题给予有说服力的回答,从而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

德育在学校教育中处于首要地位,德育功能不容小觑。网络的出现,给高校德育教育带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一方面,网络为高校德育开辟了新的空间,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手段;且网络的快速传播的特点也使德育更具有及时性和广泛性;另一方面,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存在“空白”和“盲点”,大学生中出现了网络暴力、网络色情、网络违法犯罪等问题。为此,在教学中,教师要深入研究新时代网络道德,了解大学生遇到的网络道德问题,根据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设计教学内容, 提高“基础”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增强“基础”课的育人功能。

在网络中,大学生可以快速、准确地进行网络阅读、网络资源共享、网络交流、网络购物、网络跑腿、网上云游等网络活动,网络已成为大学生重要的学习交流及生活方式。而且一些大学生面对海量的信息无法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及有效的选择;一些大学生沉溺于网络,迷恋网络世界虚拟的角色和生活无法自拔,荒废学业。对此,在“基础”课教学中,教师要针对大学生在网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的视角去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以提高大学生网络生活的能力。

二、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教学的基本原则

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教学不仅要遵循传统道德教育原则,还需考虑网络道德的特征以及新时代大学生的群体特点,因此,根据网络道德的虚拟性、自主性、开放性、多元性等特征,以及新时代大学生个性化特点。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教学应遵循辅助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发展性原则以及系统性原则。

(一)辅助性原则

“基础”课是针对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正确引导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陶冶高尚情操,认同并遵循体现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制素养,成长为有时代担当的社會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将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应在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核心地位的前提下,根据新时代大学生个性化需求和社会化要求,向其教授网络道德教育等相关内容,以矫正大学生自身伦理观念和道德行为,提高其网络生活能力以及解决特殊社会事件的能力。

(二)主体性原则

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的主体性原则是指,在网络道德教育过程中,教师应充分尊重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为提高网络道德教育实效性,必须坚持主体性原则,充分发挥大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能动作用。首先,教师要深入分析和研究网络社会的特性和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将符合现实生活和时代要求的网络道德教育内容融入“基础”课教学中。其次,要着力培养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陶行知先生的“教是为了不教”是主体性原则的核心要义,要求教师不仅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因此,在进行教学设计时,不仅要有理论教学,还要有实践教学。在教学过程中,要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网络社会实践,在实践中正确认识自己、合理评价自己,并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大学生自我教育能力,促进大学生“知、情、意、行”的和谐发展,形成良好的网络道德品行。

(三)发展性原则

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教学中要遵循发展性原则,是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网络道德主体的变化,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是最新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2]因此,教师在“基础”课教学中融入的网络道德教育内容,一方面要融入大学生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贴近实际,贴近大学生,以引起大学生的兴趣和共鸣。比如加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网络诚实守信教育,以及根据大学生所学专业的需要设置相关专业职业道德内容。另一方面要要与时俱进,及时更新课堂教育内容和创新教育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获取网络道德教育最新理论成果,并将这些理论成果同大学生的现实生活和学业实际相结合,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四)系统性原则

网络道德作为一种在新型场域产生的道德范畴,其本身就是传统道德教育在网络环境中的延伸与变化,因而必然会更多地受到传统道德教育的影响,并且与其紧密相联、密不可分。然而,相对于传统道德教育,网络道德教育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内容及表现形式。陈万柏教授指出:“在实施教育内容时,必须使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系统各要素协同作用,使教育内容成为具有良好功能的系统。”[3]因而,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教学要遵循系统性原则,亦即在“基础”课教学中,融入传统道德教育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更多地是针对网络社会的特性、大学生现有的网络知识结构和网络道德问题现状而融入系统性的网络道德教育内容。

三、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的教学内容

基于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的教学目标及基本原则,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的教学内容可以从主干内容和拓展内容两个方面来设计。

(一)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教学的主干内容

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教学的主干内容,应是大学生在网络社会中所具备的基本伦理观念和应遵守基本道德规范,是大学生学会做人做事、促进网络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条件,在教学过程中处于最核心、最关键的地位。其包括社会公德教育、网络伦理教育、网络素养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净化网络空间教育等内容

1、社会公德教育。社会公德的形成是为了解决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难以避免的利益冲突。它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社会成员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秩序和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最起码的道德要求。网络社会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公共活动场域,客观上也需要有与之相对应的社会公德。因此,在“基础”课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大学生在网络社会公共生活中,一方面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待人礼貌、扶正扬善、克己自制等传统美德,另一方面用体现新时代的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社会公德标准来鼓励和要求大学生在网络社会同样要做一个好公民。并自觉践行尊重与不伤害、正义与公正等网络行为规范,提高大学生网络社会公德意识,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2、网络伦理教育。“网络伦理就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人类社会所表现出的新型道德关系,以及对人和各种组织提出的新型伦理要求、伦理标准、伦理规范。”[4]一般来说,网络伦理教育包括网络伦理善恶问题、网络行为应当与不应当等方面的主要内容。在“基础”课教学中,对大学生进行网络伦理教育,目的是引导大学生对善与恶、应当与不应当的判断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选择对善与应当的价值追求,从而培养健全的人格。为此,教师首先要教育大学生学会对网络规则的尊重,要敬畏心中的道德法则;其次是培育大学生的道德理性的思维能力,也就是对道德问题进行抽象、判断和推理,进行决策并付诸道德实践的能力;最后是进行大学生道德判断和道德推理的训练,教师可以利用网络社会中出现的具体道德观念和复杂多样的网络行为作为案例进行分析和判断,引导学生主体进行抽象、判断和推理,然后以小组的形式回答道德的善和伦理行为应当如何把握的问题。

3、网络素养教育。网络素养指网络用户正确使用、有效利用网络的一种能力。在“基础”课教学中融入网络素养教育旨在增强大学生的网络素养,培养大学生正确处理和使用网络信息的能力,积极使用网络媒介,使其成为网络媒介的主人。对此,教师首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优秀传统道德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并与网络连接起来,使中国优秀传统道德在网络中体现其真善美。二是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知识体系的内容教授,以培养大学生网络道德素养和增强网络是非辨别的能力,目的是使大学生明白利用网络可以做什么,通过网络可以获取什么以及应该如何正当地获取。三是列举网络对大学生产生积极与消极影响的典型案例,通过深入浅出的对比分析,引起大学生思想共鸣并产生道德认同感。鼓励大学生在网络社会中发挥自己潜在的探索精神,把网络技术运用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当中,从而减少网络失范现象,形成良好的网络素养。

4、网络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是指信息处理和传输的安全,包括硬件和软件的操作安全,数据库系统的安全,电磁信息泄露的防护等内容。随着网络社会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对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中产生了重要影响,是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国家安全战略上居于重要的位置。如果一个国家对于网络安全不重视,或重视不够,网络或其他新媒体传播内容的破坏力,将会对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安全造成严重的灾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5]因此,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网络立法工作,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因此,在“基础”教学中,教师不仅要让大學生熟悉和掌握网络安全知识、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技能,而且还需要认真解读大学生必知的网络安全法律常识,让学生做到心中有法,自觉守法,并会利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

5、净化网络空间教育。网络空间是网络主体开展网络活动主要且唯一的场域。健康通畅的网络空间是由网络群体正面的思想和行为而营造的。虽说网络空间净化需要多方的出力和监管,但是对于新时代的大学生来说,网络空间是其价值观形成的重要场域,也是其参与舆论发声的重要渠道。因此,引导新时代的大学生主动承担起净化网络空间的责任,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应有之义,更是其重要任务之一。对此,在“基础”教学中,教师应该深入挖掘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华,结合新时代道德模范故事以及大学生身边的优秀人和事来教育和影响他们,以讲故事的形式,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念和网络规范,培养大学生自觉践行净化网络空间的道德责任与实践,不断提升自身的网络道德品格。

(二)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教学的拓展内容

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教学的拓展内容是对网络道德教育主干内容的延伸和补充,能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水平和形成高尚的道德人格。拓展内容主要包括网络礼节教育、诚信敬业教育、道德自律教育等内容。

1、网络礼节教育。网络礼节是指在网络社会交往中,通过电子媒介而体现、规定的社会行为和方式,以约定俗成的程序、方式来表示尊重对方的过程和手段,是一个人内在修养和素质的外在表现,也就是指在网上交流信息时被允许的各种行为。[6]网络道德礼节形成于网络社会的相互交往当中,涉及问候、语言、交流等内容,不仅是一个人内在修养和素质的外在表现,而且还是人际交往中适用的一种艺术方式。在学习生活网络化的新时代,网络礼节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判定网络主体行为是否文明的标准之一,也是网络交往活动得以持续的首要因素。因此,在“基础”课教学中,教师要对大学生教授网络问候礼节、语言礼节、交往方式礼节等内容,并进行课堂实践操作,使大学生掌握进入网络并进行网络活动的最基本的网络礼节。对一个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来说,网络道德礼节的基本要求都不能做到,讓他去遵循更高、更严格的网络道德就是难上加难。网络礼节是衡量网络主体行为是否合乎人际交往道德规范的基本准则,对于建立健康良好的网络社会交往秩序发挥着重要作用。

2、诚信敬业教育。诚信与敬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层面的要求,理应成为网络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即诚实守信的意思。诚信像一朵永不会凋谢的花儿一样,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社会形态中,都是人际交往可持续进行的基本条件。随着网络社会的出现和发展,诚信适用的空间也拓展到了网络。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需要每个网络主体的网络言论真实、客观和公正,共同维护和提高网络信息的可信度,使网络社会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之上。因此,在“基础”课教学中,教师要积极引导大学生自觉扛起网络诚信这面大旗,做网络道德的维护者。敬业也是一个道德范畴,是一个人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及学习负责的态度,其实质与诚信有异曲同工之妙。敬业是职业岗位对从事职业者的要求,应该对职业岗位或从事的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在“基础”课教学中,教师要对大学生进行职业理想、工作信仰、责任意识、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作为未来的就业者,无论从事现实社会的职业还是应聘网络社会的岗位,都应该保持诚信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的精神。

3、道德自律培育。“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7] 马克思的这一论述精辟地阐述了人类道德的基本精神。就个体道德自律发展本质而言,它是人类社会整体道德的内在制约,是道德主体性和自主性的重要体现。道德个体想要获得自由,只有建立在理解和把握整体人类社会道德的规律性和必然性的基础上,自己给自己定规则,变被动为主动,自主自觉地按照道德规范的要求指导和约束自己,将各种社会规范和原则内化为自己的信念和信仰,从而促使个人主体的道德行为从“他律”发展为“自律”。所以无论是传统道德,还是网络道德,道德自律是使道德主体将道德规范和原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一种力量。在“基础”课教学中,开展网络道德自律培育,目的是激发大学生内在的责任感、义务感、荣誉感和羞耻感,将外在的网络道德规范内化为道德良心,从而实现道德的自律。这种道德良心体现在大学生身上是自觉自愿的,也是最有力量和效果的。因此,可以说无论网络社会如何发展,大学生网络主体的道德自律培育永远不会过时,只会越来越重要,它是网络社会绿色生态环境的保鲜剂。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网络社会是虚拟的,但是网络道德却是真实存在的。“基础”课作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课程,将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其中,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增强高校德育功能的必然趋势,是满足大学生网络生存的必然需要,更是促进网络环境得以净化的重要途径。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大学生个体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特点,正确引导和教育大学生自觉强化自律精神和责任意识, 自觉遵守网络道德, 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网络道德教育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的内容极其丰富和宽泛,本文只针对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进行分析。当然,网络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要取得很好的效果和推广价值,还需要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环境氛围,教学过程监控,教学对象分析,教学评价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Z].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7.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378.

[3]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76.

[4]黄寰.网络伦理危机与对策[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34

[5]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央视网,2018-4-21.http://tv.cctv.com/2018/04/21/VIDEpfonPW4sNnGAgJ4lehO8180421.shtml

[6]刘旭升,贾楠.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4:25.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78.

作者简介:施承成(1984-)女,贵州惠水人,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人的道德活动研究。

基金项目: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网络虚拟道德教育融入‘基础课的教学研究与实践路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8szk33);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20年度基地项目“优秀家训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0JD032)。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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