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类群体性事件暴力抗争的内在逻辑与治理

2021-06-11 22:27武瑞烜
锦绣·上旬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内在逻辑治理

摘要:近几年来,由于拆迁引起的群体性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危害公共安全,还会影响百姓对于政府的信任,从而成为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此类事件的对抗性程度越来越强,暴力和非理性的色彩也越来越明显,我们不得不对拆迁类群体性暴力抗争事件形成的内在逻辑与治理进行深入的思考,因此本文指出此类事件暴力抗争的内在逻辑主要包括利益受损、相对剥夺感积淀、空间环境与大众传媒催化、不满情绪持续发酵、冲突爆发这五个阶段,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治理的一些建议,避免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关键词:拆迁类群体事件;内在逻辑;治理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阶段,近年来各地拆违类群体性事件爆发率明显增多。在与地方政府或者企业商户的博弈过程中,有些冲突被“摆平”,有些则愈演愈烈。目前拆迁类群体性事件的抗争方式呈现多样化的发展,基层政府为维持社会稳定耗费了大量的资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试图将这些抗争方式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但是此类群体性抗争事件仍旧层出不穷。因此,有必要理清拆迁类群体性事件内在的发展逻辑,有针对性地对政府处置拆违类群体性事件进行进一步研究,对症下药,才能更好的把握事态的发展,避免某些社会悲剧再次上演。

一、概念内涵

(一)群体性事件

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的社会基本矛盾也在发生改变,百姓不再满足于追求温饱,更多的利益矛盾开始凸显,群体性事件这一概念引起了学界的广泛重视.肖唐镖认为“群体性事件”这一称谓从1994年开始出现在官方文件中,在1996年至2002年间逐渐被采用,至2003年取代了“群体性治安事件”等相似概念成为被官方全面接受的概念,并在2004年出现在中央正式文件的标题中。1”群体性事件“这一概念被普遍接受是在20世纪末期,在此之前使用这一概念的大多数是公安系统,后来逐渐被应用到政治领域.陈晋胜认为群体性事件是指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的群体行为。2因此,综合考虑学者们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定义,本文将“群体性事件”定义为5人以上的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体制外聚众行为。

(二)暴力抗争

暴力抗争成为民众表达自身对于拆迁这一事件不满的发泄途径,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民众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手段将事情“闹大”造成一定的社会反响,进而给当地政府施压。冲突的焦点主要集中于拆迁补偿问题.因拆迁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个长期积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政府和企业没有及时回应民众的合理诉求,群众不满情绪在长期积累,对政府逐渐失去信任,并最终产生暴力冲突。再加上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浓厚的乡土情结,落叶归根是在大多数人心目中是根深蒂固的.因此,老一辈的人更不愿意搬迁,就算恰到好处的安置补贴到位,这种浓厚的对于本土的感情仍旧是一种阻碍。

二、内在逻辑

拆迁类群体性暴力抗争事件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频繁发生,其中的基本逻辑是什么?通过对典型事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此类抗争事件涉及到的利益主体主要包括当地政府、企业和普通民众。他们之间的经济利益矛盾是引发冲突的主要诱因,三者之间在不断的博弈中产生了一种互动关系.政府或者企业出于政策或者自身利益角度,采取各种合法抑或非法的手段征地,由于没有妥善处理好分配安置和赔偿的问题,普通民众之间通过相互比较,权衡利弊之后发觉利益受损,从而产生相对剥夺感,不满情绪开始发酵,在这期间,空间环境和大众传媒起到了很大的影响作用。受到空间环境和新闻媒体的催化,民众的不满情绪持续发酵,最终造成冲突的爆发。

(一)逻辑起点

拆迁类群体性暴力抗争事件首先与利益相关。民众在拆迁、赔偿以及安置过程中感受到利益受损,加之缺乏沟通与妥协的渠道以及大众媒体的渲染,从而导致民众与相关部门之间矛盾的激化。随着城市范围的扩大和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少数村干部私下征收、变卖或出租村集体土地,但巨额财产去向不明。例如,广东省A村村民发现村里的土地越来越少,经过村干部交易的土地按千万计,但是村民们得到的补偿却寥寥无几。在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农村人口的迁移,出现大量闲置耕地,需要尽快流转起来。部分基层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将农民排斥在外。2012年,在没有征求土地所有权人任何意见的情况下,广东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政府将其租用的南安村80余亩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挂牌出让给当地的纳税大户华睦五金有限公司。3在这一过程中,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到损伤,这是冲突爆发的主要导火索。

(二)演变过程

第一阶段:相对剥夺感积淀。格尔在《人为什么要造反》一书中阐释了相对剥夺感理论,他认为,每个人都有某种价值期望,而社会则有某种价值能力,当社会的价值能力小于个人的价值期望时,人们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相对剥夺感越大,人们造反的可能性就越大.42010年7月,苏州市虎丘区通安镇就因在征地拆迁补偿款问题上存在利益分配不合理的问题而连续几天上访,并在现场与警察等工作人员大打出手.苏州通安事件是一件典型的由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民众感知到自身的利益受损,由此开始形成不满情绪。特纳在研究集体行为时提出:“集体行动的产生需要某种共同的心理,包括共同的意识形态和思想,或共同的愤恨。共同心理形成的关键,是聚众中某个共同规范的产生。”5在征地拆迁这一问题上,当地政府没有与民众沟通商量好,滥用手中的权力出卖公共利益,从而导致民众对于政府的不满。在事件即时处理方面,通安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能正视问题且态度蛮横,使得事态恶化。

第二阶段:空间环境与大众传媒的催化。当围绕某一建筑组成一组特定的社会关系,那么这一建筑会成为人们互动过程中重要的枢纽.举个例子来说,房屋的空間设计以及房屋的布局能够促进空间内人与人的交往。人们居住的越紧密,他们之间的被动接触和主动交往就会更加频繁。在征地拆迁这一问题上,对于民众来说,他们居住的比较紧密,邻里乡亲之间的交往比较频繁,很容易被一种想法同化,也更加容易组织起来,具有比较强的动员能力.与此同时,新闻媒体也起到了催化作用,媒体的报道很大程度上能够定义公众舆论。只要一件事情不是发生在人们周围,媒体的报道在老百姓眼里就是事实,随着近几年媒体对于政府、企业暴力强拆事件的报道,激起了民众对于政府的不满和抵抗.在没有分清楚谁对谁错的基础上,毫不犹豫的选择站在政府的对立面,成为政府的敌人.

第三阶段:不满情绪持续发酵与冲突爆发。冲突的爆发还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率先行动者;二是政府面对的抗议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首先,率先行动者对集体行动举足轻重,拆迁类群体性事件可以说都是无组织化的,整个事件过程中都没有具体的负责人和领导人,但是当民众开始抗议时,总会有一个率先发起的带头人,后面大家一起喊着口号和标语。其次,现场处置方式直接影响群体性事件的暴力化发展。阿伦特说过:“对群众暴力的镇压会越加严酷,手段会越加凶险。反抗则需要加倍诉诸暴力,形成恶性循环”。例如在陕西省的某村,地方政府面对围攻的村民在一开始就采取的过激的处置方式,用警棍驱赶人群、投放催泪弹等,民众的反抗情绪也就更加地高涨,民眾对警车、政府工作场所进行打砸抢烧,导致了严重的暴力化结果。

三、有效治理

中国已经处于一个突发事件的高峰期。现代社会群体之间的冲突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权力和利益的分配不公导致的,因此在应对措施中可以从这一点下手.建立健全民众与政府、民众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面对冲突时采取理智的策略,明确政府在拆迁征地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加大对基层干部考核制度的改革,约束和引导他们的经济行为。在征地过程中,政府需要处理好与企业、农民之间的关系,其准确定位应是利益冲突的中立裁决者,其裁决的基本出发点应是促进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还要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村干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着眼于农民的“造血功能”,在征地过程上,为农民提供自我发展的空间。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民众与政府和企业之间在不断的讨价还价中走向制度性的成熟。

参考文献

[1]肖唐镖.当代中国的维稳政治:沿革与特点——以抗争政治中的政府回应为视角[J].学海,2015(1):59.

[2]陈晋胜.群体性事件研究报告[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4:86.

[3]柳建文、孙梦欣:农村征地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其治理——基于冲突过程和典型案例的分析[J].公共管理学报,2014(2):104.

[4]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78.

[5]汪伟全.风险放大、集体行动和政策博弈——环境类群体事件暴力抗争的演化路径研究[J].公共管理学 报,2015(1):132.

作者简介:武瑞烜(1996.02)女,汉,山东东营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市 松江区 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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